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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 佛弟子(净莲),学习〈优婆塞戒经〉的习经记录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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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1 09:1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药师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普贤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缘起:
建议你们依照次序研习品读下列经典,
并记录在[实修佛堂](习经堂)和[光明佛堂](品经堂)的纪录帖中

次序依照下列三个原则
1.内容篇幅:由小到大
2.内容深浅:由浅至深
3.方便和戒定慧:本愿功德门(由佛本愿功德和方便,消灾解难),戒行门(遵守戒律),观行门(练习定力观照),智慧门(心要&甚深不二):四种次序由浅入深

正在品读的先读完,其余如果还没品读的,请按照次序补齐
——建议你们依照次序研习品读下列经典

弟子净莲,发心学习<优婆塞戒经>(初学在家居士都应该明白且遵守的基本知识和戒律,以及发心方法)

祈请诸佛菩萨慈悲护念,加持弟子能够落实[戒][定][慧]三者平衡
深入经藏,增长智慧,解悟通达佛经义理,恢复自性,自利利他

感恩佛菩萨慈悲护念加持
感恩护法圣众的慈悲护佑
感恩善知识老师慈悲教导
感恩师兄们一路同愿同行
感恩清净光明净土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

深深感恩佛菩萨  顶礼


[注:所有相关解说为末学当前次第下的思维解说(会随实修而继续深入理解和修改完善),目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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羼提波罗蜜品第二十五

--
[经文] --

善生言:

世尊!佛先已说檀波罗蜜、尸波罗蜜,菩萨云何而得修集忍波罗蜜?

[末学解说]

善生(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问:

世尊!佛先已说檀波罗蜜(译曰布施或施主。以财或法施与人也。波罗蜜,译曰度,或到彼岸。谓度生死海而到涅槃彼岸之行法也)、尸波罗蜜(作戒波罗蜜、尸罗波罗蜜、戒度无极。持守戒律,并常自省,能对治恶业,使身心清凉),菩萨如何而得修集忍波罗蜜(又作忍波罗蜜、羼提波罗蜜、忍辱度无极。忍耐迫害,能对治嗔恚,使心安住)?

注解:
【善生】:梵名 Si^n%ga^laka。音译尸迦罗越。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佛见其学婆罗门每朝洗浴礼拜六方之法,遂教以佛法之六方礼。(善生子经)p4878 FROM:【佛光大辞典】

【檀波罗蜜】:(术语)Da%napa%ramita%,六波罗蜜之一。又十波罗蜜之一。檀为檀那之略,译曰布施或施主。以财或法施与人也。波罗蜜,译曰度,或到彼岸。谓度生死海而到涅槃彼岸之行法也。布施即其行法之一。【又】(菩萨)胎藏界虚空藏院中央左第一位之尊也。密号曰普施金刚。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六波罗蜜】:梵语s!ad!-pa^ramita^, s!at!-pa^ramita^。全称六波罗蜜多。译作六度、六度无极、六到彼岸。波罗蜜译为度,为到彼岸之意。即为达成理想、完成之意。乃大乘佛教中菩萨欲成佛道所实践之六种德目。即(一)布施波罗蜜(梵 da^na-pa^ramita^),又作施波罗蜜、檀那波罗蜜、布施度无极。有财施、法施(教以真理)、无畏施(除去众生恐怖,使其安心)三种,能对治悭贪,消除贫穷。(二)持戒波罗蜜(梵 s/i^la-pa^ramita^),又作戒波罗蜜、尸罗波罗蜜、戒度无极。持守戒律,并常自省,能对治恶业,使身心清凉。(三)忍辱波罗蜜(梵 ks!a^nti-pa^ramita^),又作忍波罗蜜、羼提波罗蜜、忍辱度无极。忍耐迫害,能对治嗔恚,使心安住。(四)精进波罗蜜(梵 vi^rya-pa^ramita^),又作进波罗蜜、毗梨耶波罗蜜、精进度无极。实践其他五德目时,上进不懈,不屈不挠,能对治懈怠,生长善法。(五)禅定波罗蜜(梵 dhya^na-pa^ramita^),又作禅波罗蜜、禅那波罗蜜、禅度无极。修习禅定,能对治乱意,使心安定。(六)智慧波罗蜜(梵 prajn~a^-pa^ramita^),又作慧波罗蜜、般若波罗蜜、明度无极。能对治愚痴,开真实之智慧,即可把握生命之真谛。以上六波罗蜜,始于布施,而终于智慧,由此可知大乘菩萨之伟大胸襟。
 此六波罗蜜为戒、定、慧三学所摄,据解深密经卷四载,施、戒、忍三波罗蜜为增上戒学所摄,禅波罗蜜为增上心学所摄,般若波罗蜜为增上慧学所摄,进波罗蜜则通为三学所摄。又法相宗将六波罗蜜之智慧波罗蜜开为方便善巧、愿、力、智等四波罗蜜,合为十波罗蜜,作为菩萨之胜行,以配菩萨十地,说明修行次第。(大品般若经卷一序品、菩萨地持经卷一、卷十、六度集经、大般若经卷五七九至卷六○○、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五至卷十、大智度论卷十一至卷十八、大乘庄严经论卷八、法界次第初门卷下之上)p1273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佛言:

善男子!忍有二种:一者、世忍,二者、出世忍。

能忍饥渴、寒热、苦乐,是名世忍;

能忍信、戒、施、闻、智慧、正见无谬,忍佛、法、僧,骂詈、挝打、恶口、恶事、贪、瞋、痴等悉能忍之,能忍难忍,难施难作,名出世忍。

善男子!菩萨若值他人打骂、轻贱、毁呰、恶口、骂詈,是时内心无加报想。

菩萨虽作如是忍事,不为现在,但为后利。有善报之,恶则不反。

[末学解说]

佛陀说:

善男子!忍有二种:一者、世忍,二者、出世忍。

能忍饥渴、寒热、苦乐,这名为世忍;

能忍信、戒、施、闻、智慧、正见没有错谬,能忍佛、法、僧,骂詈、挝打、恶口、恶事、贪、瞋、痴等,全部都能忍之,能忍难忍,难施难作,这名为出世忍。

善男子!菩萨如果遇到他人打骂、轻贱、毁呰、恶口、骂詈,此时内心没有报复的念想。

菩萨虽作这样的忍事,不是为现在,是为了后利。

善业有善报,不会有恶报。

注解:
【难作能作】:谓菩萨但为诱掖众生,人所难为者,悉能为之,故虽着弊垢衣不以为贫,执除粪器,不以为贱,是为难作能作。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善男子!有是忍辱非波罗蜜,有波罗蜜非是忍辱,有是忍辱是波罗蜜,有非忍辱非波罗蜜。

是忍辱非波罗蜜者,所谓世忍,声闻、缘觉所行忍辱。

是波罗蜜非忍辱者,所谓禅波罗蜜。

亦是忍辱亦波罗蜜者,所谓若被割截头目手足,乃至不生一念瞋心,檀波罗蜜、尸波罗蜜、般若波罗蜜。

非忍辱非波罗蜜者,所谓声闻、缘觉持戒布施。

[末学解说]

善男子!有的是忍辱(忍受诸侮辱恼害而无恚恨也)而非波罗蜜(意译为到彼岸、度无极、度、事究竟),有的是波罗蜜而非是忍辱,有的既是忍辱又是波罗蜜,有的既不是忍辱又不是波罗蜜。

是忍辱而非波罗蜜者,就是说讲的世忍,声闻、缘觉所行忍辱。

是波罗蜜而非忍辱者,就是说讲的禅波罗蜜(又作禅波罗蜜、禅那波罗蜜、禅度无极。修习禅定,能对治乱意,使心安定)。

既是忍辱也是波罗蜜者,就是说讲的如果被割截头目手足,都不会生出一念瞋心,檀波罗蜜(译曰布施或施主。以财或法施与人也。波罗蜜,译曰度,或到彼岸。谓度生死海而到涅槃彼岸之行法也)、尸波罗蜜(作戒波罗蜜、尸罗波罗蜜、戒度无极。持守戒律,并常自省,能对治恶业,使身心清凉)、般若波罗蜜(又作慧波罗蜜、般若波罗蜜、明度无极。能对治愚痴,开真实之智慧,即可把握生命之真谛。以上六波罗蜜,始于布施,而终于智慧,由此可知大乘菩萨之伟大胸襟)。

既不是忍辱也不是波罗蜜者,就是说讲的声闻、缘觉持戒、布施。

注解:
【忍辱】:(术语)梵语羼提Ks!a%nti,译曰忍辱,忍受诸侮辱恼害而无恚恨也,六波罗蜜之一。法界次第下之上曰:“羼提,秦言忍辱。内心能安忍外所辱境,故名忍辱。”维摩经佛国品曰:“忍辱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三十二相庄严,众生来生其国。”注“肇曰:忍辱和颜,故系以容相,而岂直形报而已。”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波罗蜜】:梵语 pa^ramita^,巴利语 pa^rami^ 或 pa^ramita^。即自生死迷界之此岸而至涅槃解脱之彼岸。又作波罗蜜多、波啰弭多。意译为到彼岸、度无极、度、事究竟。通常指菩萨之修行而言,菩萨之大行能究竟一切自行化他之事,故称事究竟;乘此大行能由生死之此岸到达涅槃之彼岸,故称到彼岸;此大行能度诸法之广远,故称度无极。
 梵语 pa^ramita^,有到达彼岸、终了、圆满等义;巴利语 pa^rami^,则有最上的、终极的等义。诸家对波罗蜜之译释各有说法。据弥勒菩萨所问经卷八载,波罗蜜通于已到、当到之义,即佛为已到彼岸,菩萨为当到彼岸。据梁译摄大乘论释卷九载,到彼岸有三种之别,即:(一)随所修行而达于究竟无余。(二)入真如,以入真如为究竟,如众流以归海为终极。(三)得无等果,无别果胜于此果。盖菩萨所修之行,所入之理,及所得之果,皆究竟而圆满。又据解深密经卷四载,波罗蜜多有五因缘,即无染著、无顾恋、无罪过、无分别、正回向等。据金光明最胜王经卷四载,波罗蜜有十七义,如修习胜利、无所著、无所见、无患累等。据大宝积经卷五十三载,有二十义,例如一切所知诸妙善法能到彼岸、于菩萨藏差别法门正安住义等。
 有关此岸、彼岸之说,各家亦异。据大乘义章卷十二之六波罗蜜项载,即:(一)生死为此岸,究竟涅槃为彼岸。(二)生死涅槃有相为此岸,平等无相为彼岸。据大品经游意载,即:(一)小乘为此岸,大乘为彼岸。(二)魔为此岸,佛为彼岸。(三)世间为此岸,涅槃为彼岸。又谓成论师以有相为此岸,无相为彼岸;生死为此岸,涅槃为彼岸;众惑为此岸,种智为彼岸。
 依诸经论而有六波罗蜜、十波罗蜜、四波罗蜜等分别:(一)六波罗蜜,又作六度,为诸部般若经之说。指大乘菩萨所必须实践之六种修行。即:(1)布施波罗蜜,又作檀那(梵 da^na,巴同)波罗蜜、檀波罗蜜,谓全然施惠。(2)持戒波罗蜜,又作尸罗(梵 s/i^la)波罗蜜,谓全然持守教团之戒律。(3)忍辱波罗蜜,又作羼提(梵 ks!a^nti)波罗蜜,谓全然忍耐之意。(4)精进波罗蜜,又作毗梨耶(梵 vi^rya)波罗蜜,谓全然努力之意。(5)禅定波罗蜜,又作禅那(梵 dhya^na)波罗蜜,谓心全然处于一境。(6)智慧波罗蜜,又作般若(梵 prajn~a^)波罗蜜、慧波罗蜜、明度、明度无极,谓圆满之智慧,系超越人类理性之无分别之智慧;依此则能行布施而完成布施波罗蜜,乃至修禅定而完成禅定波罗蜜,故为其他五波罗蜜之根本,而称诸佛之母。
 (二)十波罗蜜,又作十度、十胜行,为金光明最胜王经卷四最净地陀罗尼品等之说。六波罗蜜加如下之四波罗蜜,则为十波罗蜜,即:(1)方便波罗蜜,又作沤波耶(梵 upa^ya)波罗蜜,指救济众生之巧妙方法。(2)愿波罗蜜,又作钵罗尼陀那(梵 praN!idha^na)波罗蜜,谓得智慧(即菩提)后,救济众生的殊胜之愿。(3)力波罗蜜,又作波罗(梵 bala)波罗蜜,谓能正确判断所修所行的全然之能力。(4)智波罗蜜,又作若那(梵 jn~a^na)波罗蜜,谓享受菩提之乐,并教导众生得全然之智慧。
 (三)四波罗蜜,为胜鬘经颠倒真实章等之说。即:(1)常波罗蜜,谓全然永远性之波罗蜜。(2)乐波罗蜜,谓全然安稳性之波罗蜜。(3)我波罗蜜,谓全然主体性之波罗蜜。(4)净波罗蜜,谓全然清纯性之波罗蜜等,乃具足涅槃四种殊胜之特质(四德)。
 (四)于密教,金刚界曼荼罗以大日如来为中心,称位于东南西北方之四菩萨为四波罗蜜,即东方之金刚波罗蜜、南方之宝波罗蜜、西方之法波罗蜜、北方之业波罗蜜等。此外,南传之巴利语典籍,如所行藏(巴 Cariya^pit!aka)、佛种姓(巴Buddhavam!sa)、法句经注(巴 Dhammapadat!t!hakatha^)等,亦立十波罗蜜,即布施波罗蜜、持戒(巴 si^la)波罗蜜、出离(巴 nekkhamma)波罗蜜、般若(巴 pan~n~a^)波罗蜜、精进(巴 viriya)波罗蜜、忍辱(巴 khanti)波罗蜜、真谛(巴 sacca)波罗蜜、决意(巴 adhit!t!ha^na)波罗蜜、慈(巴 metta^)波罗蜜、舍(巴 upekkha^)波罗蜜等。(菩萨内习六波罗蜜经、观普贤菩萨行法经、华严经离世间品、大智度论卷五十三、俱舍论卷十八、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九、大慧度经宗要、仁王护国般若经疏卷一(智顗)、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疏卷上(良贲)、般若波罗蜜多经赞)p3445  FROM:【佛光大辞典】


【六波罗蜜】:梵语s!ad!-pa^ramita^, s!at!-pa^ramita^。全称六波罗蜜多。译作六度、六度无极、六到彼岸。波罗蜜译为度,为到彼岸之意。即为达成理想、完成之意。乃大乘佛教中菩萨欲成佛道所实践之六种德目。即(一)布施波罗蜜(梵 da^na-pa^ramita^),又作施波罗蜜、檀那波罗蜜、布施度无极。有财施、法施(教以真理)、无畏施(除去众生恐怖,使其安心)三种,能对治悭贪,消除贫穷。(二)持戒波罗蜜(梵 s/i^la-pa^ramita^),又作戒波罗蜜、尸罗波罗蜜、戒度无极。持守戒律,并常自省,能对治恶业,使身心清凉。(三)忍辱波罗蜜(梵 ks!a^nti-pa^ramita^),又作忍波罗蜜、羼提波罗蜜、忍辱度无极。忍耐迫害,能对治嗔恚,使心安住。(四)精进波罗蜜(梵 vi^rya-pa^ramita^),又作进波罗蜜、毗梨耶波罗蜜、精进度无极。实践其他五德目时,上进不懈,不屈不挠,能对治懈怠,生长善法。(五)禅定波罗蜜(梵 dhya^na-pa^ramita^),又作禅波罗蜜、禅那波罗蜜、禅度无极。修习禅定,能对治乱意,使心安定。(六)智慧波罗蜜(梵 prajn~a^-pa^ramita^),又作慧波罗蜜、般若波罗蜜、明度无极。能对治愚痴,开真实之智慧,即可把握生命之真谛。以上六波罗蜜,始于布施,而终于智慧,由此可知大乘菩萨之伟大胸襟。
 此六波罗蜜为戒、定、慧三学所摄,据解深密经卷四载,施、戒、忍三波罗蜜为增上戒学所摄,禅波罗蜜为增上心学所摄,般若波罗蜜为增上慧学所摄,进波罗蜜则通为三学所摄。又法相宗将六波罗蜜之智慧波罗蜜开为方便善巧、愿、力、智等四波罗蜜,合为十波罗蜜,作为菩萨之胜行,以配菩萨十地,说明修行次第。(大品般若经卷一序品、菩萨地持经卷一、卷十、六度集经、大般若经卷五七九至卷六○○、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五至卷十、大智度论卷十一至卷十八、大乘庄严经论卷八、法界次第初门卷下之上)p1273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若欲修忍,是人应当先破憍慢、瞋心、痴心,不观我及我所相、种性常相,若人能作如是等观,当知是人能修忍辱;如是修已,心得欢喜。

有智之人,若遇恶骂,当作是念:

‘是骂詈字,不一时生,初字出时后字未生,后字生已初字复灭,若不一时,云何是骂?直是风声,我云何瞋?

我今此身五阴和合,四阴不现,则不可骂,色阴十分和合而有,如是和合,念念不停,若不停住,谁当受骂?

然彼骂者,即是风气。

风亦二种:有内、有外,我于外风都不生瞋,云何于内而生瞋也?

世间骂者,亦有二种:一者、实,二者、虚。

若说实者,实何所瞋!

若说虚者,虚自得骂,无豫我事,我何缘瞋!

若我瞋者,我自作恶。

何以故?因瞋恚故生三恶道。

若我于彼三恶道中受苦恼者,则为自作自受苦报,是故说言一切善恶皆因我身。’

[末学解说]

善男子!如果想要修忍辱,此人应当先破除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俱舍宗以憍为小烦恼地法之一,慢为不定地法之一、十随眠之一。唯识宗则以憍为随烦恼之一,慢为根本烦恼之一。二者之别,在憍以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顾性,即对自己之长处产生傲慢自大之心理;慢以称量自、他德类之差别,心自举恃,凌懱于他,即对他人心起高慢。若憍慢生,则长养一切杂染之法,心不谦下,由此则生死轮转,受无穷苦)、瞋心、痴心(谓众生由愚痴蔽覆于心,而无智慧,于一切事,皆不能知,受着邪法,不起正见,是名痴心),不观我(指自身。又执著有实我之妄情,称为我见)及我所相(指身外之事物,执之为我所有,故有此名。执著僮仆、住宅等为我所属之妄情,则称我所见)、种性(各种的根性)常相,如果作如是等观(一切平等观念事理也),应当知道这样的人能修集忍辱;如此修后,心得欢喜。

有智慧的人,如果遇到恶骂,应当作此念:

‘这骂詈字,不会同一时生,初字出时后字未生,后字生后初字已灭,如果不是一时,如何是骂呢?就是风声,我为何要生气呢?

我现今此身五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乃构成人身的五大要素。能把人的真性盖覆,使人迷惑颠倒,造作诸业,故又名为“五阴”)和合,四阴(又色蕴是属于物质,叫做“色法”;受、想、行、识四蕴是属于精神,叫做“心法”)不会显现,则不可骂,而色阴(色即质碍之义。谓眼、耳、鼻、舌、身诸根和合积聚)十分需和合而有,这些和合(和合者,谓于因果众缘集会,假立和合。因果众缘集会者,且如识法因果相续,必假众缘和会,谓根不坏境界现前能,生此识作意正起,如是于余一切如理应知),念念不停,如果不停住(不固定),是谁应当受骂呢?

那骂人者,即是风气。

风有二种:有内、有外,我对外风都不会生瞋,为何要对内而生瞋呢?

世间骂者,也有二种:一者、实,二者、虚。

如果说实者,既然是事实,为何要生气!

如果说虚者,虚假则自己得骂,不关我的事,我为何要生气!

如果我是瞋者,则是我自己作恶。

为什么呢?因为瞋恚会生于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之三道处)。

如果我在那三恶道中受苦恼,则是自作自受的苦报,所以说一切善恶都是因我自身。’

注解:
【憍慢】:梵语 adhi-ma^na,巴利语同。指自高傲物之心态。俱舍宗以憍为小烦恼地法之一,慢为不定地法之一、十随眠之一。唯识宗则以憍为随烦恼之一,慢为根本烦恼之一。二者之别,在憍以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顾性,即对自己之长处产生傲慢自大之心理;慢以称量自、他德类之差别,心自举恃,凌懱于他,即对他人心起高慢。若憍慢生,则长养一切杂染之法,心不谦下,由此则生死轮转,受无穷苦。大方等大集经卷二十(大一三·一三八上):“永断习气,摧憍慢山,拔生死树。”又无量寿经卷下(大一二·二七三中):“谦敬闻奉行,踊跃大欢喜;憍慢弊懈怠,难以信此法。”日本净土真宗即根据无量寿经,而确认憍慢众生难信弥陀之本愿。(法华经安乐行品、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三、俱舍论卷四、成唯识论卷六、大乘义章卷五)p6064 FROM:【佛光大辞典】

【痴心】:谓众生由愚痴蔽覆于心,而无智慧,于一切事,皆不能知,受着邪法,不起正见,是名痴心。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等观】:(术语)一切平等观念事理也。无量寿经下曰:“等观三界,空无所有。”涅槃经一曰:“等观众生,如视一子。”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五阴】:(术语)(参见:五蕴)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乃构成人身的五大要素。
  一、色,是物质,变碍为义,是地、水、火、风四大种所造,它包括了五根、五境,及法外所摄色;
  二、受,就是感受,领纳为义,根境相触,而生起苦、乐、舍(非苦非乐)等感受的心理作用;
  三、想,就是想像,依受而生起对事物的想像,或作取舍迎拒的抉择;
  四、行,就是意志和行为,依想像取舍而生起善恶行为的心理;
  五、识,就是了别与认识,由心识了别所缘所对的境界。
因上述五者,是积集而生起的,所以叫做“五蕴”。又能把人的真性盖覆,使人迷惑颠倒,造作诸业,故又名为“五阴”。又色蕴是属于物质,叫做“色法”;受、想、行、识四蕴是属于精神,叫做“心法”。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五蕴】:﹝出大乘广五蕴论﹞
  蕴者,积聚之义。谓众生由此五法积聚成身,复因此身积聚有为烦恼等法,能受无量生死也。亦名五阴者,阴即盖覆之义,谓能盖覆真性也。翻译名义云:积集有为,盖覆真性。是也。
  [一、色蕴],色即质碍之义。谓眼、耳、鼻、舌、身诸根和合积聚,故名色蕴。
  [二、受蕴],受即领纳之义。谓六识与六尘相应,而有六受,和合积聚,故名受蕴。(六识、六尘、六受者,眼识受色尘,耳识受声尘,鼻识受香尘,舌识受味尘,身识受触尘,意识受法尘也。)
  [三、想蕴],想即思想之义。谓意识与六尘相应,而成六想,和合积聚,故名想蕴。(六想者,谓意识着色想色、着声想声、着香想香、着味想味、着触想触、着法想法也。)
  [四、行蕴],行即迁流造作之义。谓因意识思想诸尘,造作善恶诸行,和合积聚,故名行蕴。
  [五、识蕴],识即了别之义。谓以眼、耳、鼻、舌、身、意六种之识,于诸尘境上,照了分别,和合积聚,故名识蕴。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和合】:和合者,谓于因果众缘集会,假立和合。因果众缘集会者,且如识法因果相续,必假众缘和会,谓根不坏境界现前能,生此识作意正起,如是于余一切如理应知。FROM:【《阿毗达磨辞典》(中华佛典宝库编)】

【三恶道】:(术语)地狱饿鬼畜生之三道处。梵网经曰:“堕三恶道中,二劫三劫,不闻父母三宝名字。”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我我所】:我,指自身;我所(梵 mama-ka^ra),指身外之事物,执之为我所有,故有此名。大智度论卷三十一(大二五·二九五上):“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著五众为我,然后著外物为我所。”
 又执著有实我之妄情,称为我见;执著僮仆、住宅等为我所属之妄情,则称我所见。五见中之萨迦耶见即包含此二见。(注维摩经卷二、维摩义记卷一末(慧远)、圆觉经钞卷九)((参见:五见)1099)p2939 FROM:【佛光大辞典】

【种性】:梵语 gotra。又作种姓。即佛及声闻、缘觉、菩萨等三乘人各具有可能证得菩提之本性。此有先天具足不变者,与后天修行而得者二种,前者称为本性住种性,略称性种性,后者称为习所成种性,略称习种性。说一切有部等部派不认为众生具有先天之性得佛性,故仅说后者;大乘唯识宗则承认五姓有先天上之区别,故说性种性,此外亦说习种性,此乃属于护法之学派。换言之,种性究属先天或后天,在唯识十大论师中已有异说。据成唯识论卷二载,由于对种子之见解有所差异,护月主张“本有性种性”(先天),难陀主张“新熏习种性”(后天),护法则对以上两者皆表认同。唯识宗大抵采用护法之说,天台宗、华严宗等则主张一切众生本具佛性。唯识宗复承认三乘有种性,可分为二种性,即至得三乘果之有种性(有性)与完全无法脱离迷界之无种性(无性),并从中再细分五姓之区别,允许“无性有情”之存在。
 有时亦转用种性之意义,以表示菩萨修行之阶位。如仁王般若经卷上立三种性之说,即习种性、性种性、道种性,依序可配于大乘菩萨修行阶位中之十信心、十住心与十坚心。又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上立有习种性、性种性、道种性、圣种性、等觉性、妙觉性等六种性,依序可配于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等阶位;其中除妙觉性,其余五项并称五种性。此外,大集经卷八等亦列举十种性,即:(一)凡夫性。(二)信行性,听闻善知识之教,而如是信受奉行之三贤位。(三)法行性,信奉佛说及善知识之教而修行之四善根位。(四)八忍性,即具有八忍七智之见道位。(五)须陀洹性。(六)斯陀含性。(七)阿那含性。(八)阿罗汉性。(九)辟支佛性。(十)佛种性。(解深密经卷二无自相性品、入楞伽经卷二、菩萨地持经卷一种性品、佛性论卷一、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卷三十五、华严经探玄记卷五)((参见:五种性)1179、“六种性”1302)p5870 FROM:【佛光大辞典】

【种性】:各种的根性。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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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 [经文] --

善男子!四天下外,有由乾陀山,中有七日,众生福德因缘力故,唯一日现,赖之熟成百谷草木。

火劫起时,七日都现,烧燃一切百谷草木、山河大地、须弥山王乃至初禅。

二禅众生见是火灾,心生怖畏。

彼中复有先生诸天,语后来天:‘汝等莫怖!我往曾见如是火灾,齐彼而止,不来至此。’

如诸众生增十年寿至八万岁,减八万寿还至十年,经尔所时,如是火灾热犹未息。

是时便从中间禅处降注大雨,复经寿命一增一减,众生业行因缘力故,为持此水,其下复出七重风云。

是时雨止,水上生膜,犹如乳肥。

四天下中须弥山王渐渐生现,水中自然具有一切种种种子。

是时二禅复有一人短命福尽,业力故堕生世间。

寿无量岁,光明自照。独处经久,心生愁恼而自念言:‘我既独处,若我有福,愿更有人来生此间,与我为伴。’

发是念已,是时二禅有诸众生薄福命尽,业因缘故便来生此。

是人见已,心生欢喜,即自念言:‘如是人者,我所化生,即是我作;我于彼人,有自在力。’

彼人亦念:‘我从彼生,彼化作我,彼于我身有自在力。’

以是因缘,一切众生生我见想。

善男子!阴界入等,众生世界,国土世界,皆是十业因缘而有。 

[末学解说]

善男子!四天下(在须弥山东南西北之四大洲)外,有由乾陀山(谓此山纯宝所成,诸夜叉王咸住其中;以喻难胜地菩萨,如意神通,善巧自在,如由乾陀山王也),中有七日,众生因福德的缘故,只有一个太阳出现,依赖太阳而成熟百谷草木。

火劫(谓于坏劫时,有七日出现大火,须弥山渐渐崩坏,四大海水展转消尽,大千世界及初禅天皆悉洞然,无有遗余)起时,七日都出现太阳,烧燃一切百谷草木、山河大地、须弥山王乃至初禅(为四禅之一。清净心中,诸漏不动,是为初禅。具有寻、伺、喜、乐、心一境性等五支。即得八触、十功德,心能寂静审虑,感受到离开欲界之恶而生喜、乐,心感喜受,身感乐受,故称“离生喜乐”,然仍有寻与伺之心理活动,称为初禅。寻,旧译作“觉”,为心之粗分别作用;伺,旧译作“观”,为心之细分别作用。以得此禅定之人仍有寻、伺作用,故又称“有觉有观”。若于现世成就初禅,即得生于色界初禅天之果报。又于此禅定之中,可对治贪恚害寻、苦、忧、犯戒、散乱等五种修道之障难。此外,于初禅定中,以寻、伺之心理活动,故有见、闻、触之活动,且能起语业;二禅以上则以远离寻伺之故,不再起语业)。

二禅(乃色界四重禅定之第二重,摄内等净、喜、乐、心一境性四支。心一境性为二禅之自性支;内等净谓二禅离初禅之寻伺尘浊之法,其内之信相明净,亦即无寻无伺,无觉无观,于三受中感受喜乐之二受。所谓喜乐二支,乃依此定而胜生喜乐,故又称为定生喜乐)众生见到这火灾,心生怖畏。

这些众生中,有先前生于诸天者告诉后来到诸天者:‘你们不要害怕!我往昔曾见到这样的火灾,齐彼而止,不会来到这里。’

如诸众生增十年寿至八万岁,减八万寿还至十年,经过这些时候,这火灾热犹未停息。

这时便从中间禅处降下大雨,又经过寿命一增一减,因众生业行的缘故,为持此水,其下复出七重风云。

这时雨止,水上生膜,犹如乳肥。

四天下中须弥山王渐渐显露出现,水中自然具有一切种种种子。

这时二禅(乃色界四重禅定之第二重,摄内等净、喜、乐、心一境性四支。心一境性为二禅之自性支;内等净谓二禅离初禅之寻伺尘浊之法,其内之信相明净,亦即无寻无伺,无觉无观,于三受中感受喜乐之二受。所谓喜乐二支,乃依此定而胜生喜乐,故又称为定生喜乐)又有一人短命福尽,因其业力的缘故堕生世间。

寿无量岁,光明自照。独处经过了很久,心生愁恼而自念言:‘我既独处,如果我有福,愿再有人能来生此间,与我为伴。’

发此念后,这时二禅有诸众生薄福命尽,由于业因的缘故而生于此处。

这人见到后,心生欢喜,即自念言:‘这个人,是我所化生(本无而忽生之意。即无所依托,借业力而出现者。五趣之中,地狱、天及一切中有均唯属化生,人、傍生、鬼等三趣则有一部分为化生,如劫初之人为化生,龙、金翅鸟为傍生之化生者,鬼通胎、化二种,故五趣中以化生为最多。凡化生者,不缺诸根支分,死亦不留其遗形,即所谓顿生而顿灭,故于四生中亦最胜),即是我作;我于彼人,有自在力。’

彼人也念:‘我从彼生,彼化作我,彼于我身有自在力。’

因为这样的因缘,一切众生生出我见(指执著有实我之妄见,亦即于非我之法,妄执为我)想。

善男子!阴(色,受,想,行,识,五法之名义)界(乃指在我人一身中,能依之识、所依之根与所缘之境等十八种类之法。界为种类、种族之义。谓十八种类自性各别不同,故称十八界,又作十八持。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能发生认识之功能),及其所对之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为认识之对象),以及感官(六根)缘对境(六境)所生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合为十八种,称为十八界)入(又作六处。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或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六根为内之六入,六境为外之六入,总称十二入)等,众生世界,国土世界,皆是十业(又名十业道,即十种的作业行为,有善恶的分别)因缘而有。 

注解:
【四天下】:在须弥山东南西北之四大洲,又名“四天下”。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由乾陀山王】:梵语由乾陀,华言持双。谓此山纯宝所成,诸夜叉王咸住其中;以喻难胜地菩萨,如意神通,善巧自在,如由乾陀山王也。(梵语夜叉,华言勇健。)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三灾──大三灾】:﹝出法苑珠林﹞
  [一、火灾],谓于坏劫时,有七日出现大火,须弥山渐渐崩坏,四大海水展转消尽,大千世界及初禅天皆悉洞然,无有遗余,是名火灾。(梵语须弥,华言妙高。四大海者,即东西南北四海也。)
  [二、水灾],谓初禅天已下,七番火灾,坏于世间之后,世界复成,又于坏劫之时,渐降大雨,滴如车轴;更兼地下水轮涌沸,上腾大千世界,乃至二禅天,水皆弥满,一切坏灭,如水消盐,是名水灾。
  [三、风灾],谓二禅天已下,七番水灾已后,又经七番火灾,坏于世间,至世界复成,又于坏劫之时,从下风轮,有猛风起;兼以众生业力尽故,处处生风,大千世界乃至三禅天,悉皆飘击,荡尽无余,是名风灾。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初禅】:梵语 prathama-dhya^na,巴利语 pathama-jjha^na。新译作初静虑。为四禅之一。清净心中,诸漏不动,是为初禅。具有寻、伺、喜、乐、心一境性等五支。即得八触、十功德,心能寂静审虑,感受到离开欲界之恶而生喜、乐,心感喜受,身感乐受,故称“离生喜乐”,然仍有寻与伺之心理活动,称为初禅。寻,旧译作“觉”,为心之粗分别作用;伺,旧译作“观”,为心之细分别作用。以得此禅定之人仍有寻、伺作用,故又称“有觉有观”。若于现世成就初禅,即得生于色界初禅天之果报。又于此禅定之中,可对治贪恚害寻、苦、忧、犯戒、散乱等五种修道之障难。此外,于初禅定中,以寻、伺之心理活动,故有见、闻、触之活动,且能起语业;二禅以上则以远离寻伺之故,不再起语业。(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三十三、俱舍论卷二十八、显扬圣教论卷二、卷十九)((参见:四禅)1843)p2792  FROM:【佛光大辞典】

【二禅】:梵语 dviti^ya-dhya^na。乃色界四重禅定之第二重,摄内等净、喜、乐、心一境性四支。心一境性为二禅之自性支;内等净谓二禅离初禅之寻伺尘浊之法,其内之信相明净,亦即无寻无伺,无觉无观,于三受中感受喜乐之二受。所谓喜乐二支,乃依此定而胜生喜乐,故又称为定生喜乐。(俱舍论卷二十八、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九)((参见:四禅)1843)p249 FROM:【佛光大辞典】

【化生】:梵语 upapa^duka,巴利语 upapa^tika。本无而忽生之意。即无所依托,借业力而出现者。五趣之中,地狱、天及一切中有均唯属化生,人、傍生、鬼等三趣则有一部分为化生,如劫初之人为化生,龙、金翅鸟为傍生之化生者,鬼通胎、化二种,故五趣中以化生为最多。凡化生者,不缺诸根支分,死亦不留其遗形,即所谓顿生而顿灭,故于四生中亦最胜。据俱舍论卷九载,化生者,皆以爱染当生处而受其生。又依经中所载,生于净土者亦多为化生。(放光般若经卷十三梦中行品、无量寿经卷下(康僧铠译)、俱舍论卷八、往生论)((参见:四生)1680)p1323 FROM:【佛光大辞典】

【自在】:(术语)进退无碍,谓之自在。又心离烦恼之系缚,通达无碍。谓之自在。法华经序品曰:“尽诸有结,心得自在。”唯识演秘四末曰:“施为无拥,名为自在。”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我见】:梵语 a^tma-dr!s!t!i。指执著有实我之妄见,亦即于非我之法,妄执为我。据大乘起信论载,此又分人、法二种:(一)人我见,即执著于色、受、想、行、识,以五蕴假合之身心为实我。(二)法我见,即妄计一切法皆有其实在体性。又唯识宗以我见为四根本烦恼之一,谓其与第七末那识相应。此末那识系由无始以来虚妄之熏习力,缘于第八阿赖耶识之分,而有实我实法之见。(大毗婆沙论卷八、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俱舍论卷十九、成唯识论卷四、卷六、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二本)p2939  FROM:【佛光大辞典】

【阴界】:五阴和十八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五阴】:(术语)新译曰蕴。旧译曰阴。净影之说,如大乘义章八本所谓“积集名阴。阴积多法故。”是与新译蕴之义同。天台之说,如止观五上所谓“阴者阴盖善法。此就因得名。又阴是积集。生死重沓。此就果得名。”是阴有荫覆与阴积之二义。(参见:蕴)。色,受,想,行,识,五法之名义,新旧皆同。(参见:五蕴)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十八界】:梵语 as!t!a^das/a dha^tavah!。乃指在我人一身中,能依之识、所依之根与所缘之境等十八种类之法。界为种类、种族之义。谓十八种类自性各别不同,故称十八界,又作十八持。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能发生认识之功能),及其所对之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为认识之对象),以及感官(六根)缘对境(六境)所生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合为十八种,称为十八界。十八界中,除去六识,则为十二处,而六识实际亦由十二处之意处所展开,依此,十八界或十二处摄尽一切法。(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一、俱舍论卷一)((参见:十二处)343)p356 FROM:【佛光大辞典】


【六入】:又作六处。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或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六根为内之六入,六境为外之六入,总称十二入,亦作十二处。入者,涉入、趋入之义;处者,所依之义。此六根六境互相涉入而生六识,故称入;六根六境为生六识之所依,故称处。(大乘义章卷四、法界次第卷中之下)p1240 FROM:【佛光大辞典】

【十业】:又名十业道,即十种的作业行为,有善恶的分别。(参见:十善十恶)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二种:

一者、在家,二者、出家。

出家菩萨能观如是十业道者,是不为难;

在家观者,是乃为难。

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恶因缘所缠绕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有二种:

一者、在家(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二者、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

出家菩萨能观这十业(又名十业道,即十种的作业行为,有善恶的分别)道者,是不为难;

在家观者,是乃为难。为什么呢?

因为在家之人,多有恶因缘所缠绕的缘故。

注解:
【菩萨】:梵语菩提萨埵的简称,华译为“觉有情”,就是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在家】:梵语 gr!ha-stha,巴利语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称在家人为“白衣”,称出家人为“缁衣”、“染衣”或“缁门”;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称为“缁素”。若一度出家,复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称为还俗、归俗或复饰。
 佛教认为在家生活易沉湎于物欲、情爱等执著,妨碍佛道修行,故诸经论中广说在家之过患。如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举出多尘污、具缚、多垢等九十九种过患;文殊师利问经卷下举出有障碍、摄受诸垢、行诸恶、尘垢处、溺欲淤泥等九十种(一说九十五种)过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论卷七十、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过患之说。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萨,如维摩、贤护、胜鬘夫人、庞蕴等,彼等皆在家人证果之典型。大智度论卷八十一举出菩萨有在家、出家二种。又谓在家菩萨若福德因缘殊胜,而有大财富,复知罪福,兼能悲悯众生,则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随因缘行诸波罗蜜。又大宝积经卷八十二载,在家菩萨归依佛、法、僧三宝,各可成就四法。归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废劝发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终不生心。归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师人亲近依附,(二)听闻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闻法为人演说,(四)以此说法功德回向无上正真之道。归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三)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四)心不住声闻之中。(杂阿含经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经、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菩萨善戒经卷七、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卷十四、大藏法数卷十六)((参见:出家)1558)p2324  FROM:【佛光大辞典】



【十业】:又名十业道,即十种的作业行为,有善恶的分别。(参见:十善十恶)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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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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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 [经文] --

善男子!因十业道,众生寿命有增有减:减者,寿命十年,增者,至无量年。

北郁单曰定寿千年,此寿百年,东西二方二百五十;此寿无量,彼亦无量。

四天王寿人数九百万岁,命亦不定,如三天下。

三十三天寿千八百万岁,命亦不定。

焰摩天上寿三千六百万岁,命亦不定。

兜率天寿七千二百万岁,除后身菩萨,余一切命皆亦不定。

化乐天寿万四千四百万岁,命亦不定。

他化自在天寿二万八千八百万岁,命亦不定。

[末学解说]

善男子!因为十业道(指十恶与十善之业道。道,为所行、能通之义。其中,十恶业道,即(1)断生命,(2)不与取,(3)欲邪行,(4)虚诳语,(5)离间语,(6)粗恶语,(7)杂秽语(sam!bhinna-prala^pa)(8)贪欲,(9)嗔恚,(10)邪见。离此十恶,即称十善业道),众生的寿命有增有减:减者,寿命为十年,增者,可至无量年。

北郁单曰(梵语郁单越,华言胜处。以其土胜三洲故也。在须弥山北,其土正方,犹如池沼,纵广一万由旬;人面亦像地形,人身长三十二肘,人寿一千岁,命无中夭)定寿(谓人的寿命有一定之数。又作定命。人之寿命在增劫与减劫时有相当之不同,于增劫时,每百年增一岁,最长增至八万四千岁;于减劫时,每百年减一岁,最短减至十岁。定命未全而死,则称中夭)千年,如果此寿为百年,则东西二方为二百五十年;如果此寿无量,则东西二方也为无量。

四天王(为帝释之外将。须弥山之半腹有一山,名由犍陀罗。山有四头,四王各居之,各护一天下,因之称为护世四天王。其所居云四王天。是六欲天之第一,天处之最初也。称为四天王天,东持国天,南增长天,西广目天,北多闻天)寿人数九百万岁,寿命也不定,如三天下。

三十三天(为欲界之第二天在须弥山顶上。中央为帝释天,四方各有八天。故合成三十三天也)寿命为一千八百万岁,寿命也不定。

焰摩天(欲界天之名。欲界天中第三重之天处)上寿命为三千六百万岁,寿命也不定。

兜率天(欲界第四层天之名,此天一昼夜,人间四百年,天寿四千岁,合人间五亿七千六百万年。有内外二院,外院为天人所居,内院为补处菩萨的住处,补处菩萨常由此天下生而成佛,今为弥勒菩萨的净土)寿命为七千二百万岁,除后身(谓来世之身)菩萨,其余一切寿命皆都不定。

化乐天(六欲天之第五。在兜率天之上,他化自在天之下。以人间八百岁为一日一夜。身长八由旬,身有常光。相向而笑,即成交媾。儿自男女膝上化生。其初生者,如人间十二岁之童)寿命为万四千四百万岁,寿命也不定。

他化自在天(欲界六天之第六,故称为第六天。此天为快乐,不要自己乐具变现,下天化作,假他之乐事,自在游戏,故曰他化自在)寿命为二万八千八百万岁,寿命也不定。

注解:
【十业道】:指十恶与十善之业道。道,为所行、能通之义。其中,十恶业道(das/a^kus/alakarma-ma^rga),即(1)断生命(pra^n!a^tipa^ta),(2)不与取(adatta^da^na),(3)欲邪行(ka^ma-mithya^ca^ra),(4)虚诳语(mr!s!a^va^da),(5)离间语(pa^rus!ya),(6)粗恶语(pais/unya),(7)杂秽语(sam!bhinna-prala^pa),(8)贪欲(abhidhya),(9)嗔恚(vya^pa^da),(10)邪见(mithya^-dr!s!t!i)。离此十恶,即称十善业道(das/akus/alakarmama^rga)。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北郁单越】:梵语郁单越,华言胜处。以其土胜三洲故也。在须弥山北,其土正方,犹如池沼,纵广一万由旬;人面亦像地形,人身长三十二肘,人寿一千岁,命无中夭。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定寿】:谓人的寿命有一定之数。又作定命。人之寿命在增劫与减劫时有相当之不同,于增劫时,每百年增一岁,最长增至八万四千岁;于减劫时,每百年减一岁,最短减至十岁。定命未全而死,则称中夭。起世经卷七(大一·三四四中):“阎浮提人,寿命百年,中有夭逝。瞿陀尼人,寿命二百,亦有夭逝。弗婆提人,寿命三百,亦有中夭。郁单越人,定寿千年,无有夭殇。”亦有以定寿指人之命数、命运之定数。(俱舍论卷十一、法苑珠林卷二寿量部、南史卷三十五顾顗之传)((参见:命运)3127)p3183 FROM:【佛光大辞典】

【四天王】:(天名)为帝释之外将。须弥山之半腹有一山,名由犍陀罗。山有四头,四王各居之,各护一天下,因之称为护世四天王。其所居云四王天。是六欲天之第一,天处之最初也。称为四天王天Caturmaha%ra%jaka%yika%s,东持国天Dhr!itara%s!t!ra,南增长天Viru%d!haka,西广目天Viru%pa%ks!a,北多闻天Dhanada,又云Vais/raman!a。长阿含经曰:“东方天王,名多罗吒,领乾闼婆及毗舍阇神将,护弗婆提人。南方天王名毗琉璃,领鸠槃荼及薜荔神,护阎浮提人。西方天王名毗留博叉,领一切诸龙及富单那,护瞿耶尼人。北方天王名毗沙门,领夜叉罗刹将,护郁单越人。”婆沙论谓四天王身长一拘卢舍四分之一。止持会集音义四王天曰:“东方持国天王,谓能护持国土,故居须弥山黄金埵。南方增长天王,谓能令他善根增长,故居须弥山琉璃埵。西方广目天王,谓以净天眼常观拥护此阎浮提,故居须弥山白银埵。北方多闻天王,谓福德之名闻四方,故居须弥山水晶埵。”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三十三天】:(界名)梵语,忉利天Trayastrim%s/a,译作三十三天。为欲界之第二天在须弥山顶上。中央为帝释天,四方各有八天。故合成三十三天也。佛地经论五曰:“三十三天,谓此山顶四面各有八大天王,帝释居中,故有此数。”智度论九曰:“须弥山高八万四千由旬,上有三十三天城。”胜鬘经宝窟下末曰:“此言三十三天者,中国音言悉怛梨余悉卫陆,此中唯取怛梨二字为忉利天也,怛梨忉利,彼国音不同耳。”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焰摩天】:(界名)Ya%ma,欲界天之名。欲界天中第三重之天处。具称须焰摩。略称焰摩。又,旧称炎摩。译曰善时。新称夜摩。译曰时分。宝积经三十七曰:“灭焰摩天宫乃至遍净天所有宫殿。”无量寿经上曰:“第三炎天,乃至色究竟天。”法华文句二之一曰:“忉利上有炎摩,此翻善时。去忉利三百三十六万里,善时上有兜率陀。”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兜率天】:欲界第四层天之名,此天一昼夜,人间四百年,天寿四千岁,合人间五亿七千六百万年。有内外二院,外院为天人所居,内院为补处菩萨的住处,补处菩萨常由此天下生而成佛,今为弥勒菩萨的净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后身】:(杂语)谓来世之身。郑谷诗曰:“后身惟愿似师身。”宣和书谱曰:“李阳冰篆迹殊绝,自谓苍颉后身。”即今俗转胎之说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化乐天】:(界名)Nirmanarataya,六欲天之第五。在兜率天之上,他化自在天之下。以人间八百岁为一日一夜。身长八由旬,身有常光。相向而笑,即成交媾。儿自男女膝上化生。其初生者,如人间十二岁之童。梵名尼摩罗,须涅蜜陀。智度论九曰:“化自乐天。”仁王经上曰:“化乐天。”俱舍论十一曰:“乐变化天。”智度论九曰:“化自乐者,自化五尘而自娱乐故,言化自乐。”仁王经上曰:“若菩萨住十亿佛国中,作化乐天王修千亿法门。”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他化自在天】:(天名)略名他化天,欲界六天之第六,故称为第六天。此天为快乐,不要自己乐具变现,下天化作,假他之乐事,自在游戏,故曰他化自在。梵名娑舍跋提Paranirmitavas/avartina,此天为欲界之主与色界之主摩醯首罗天,皆为害正法之魔王。即四魔中之天魔也。佛成道时,来试障害者,亦此天魔也。或言第六天上别有魔之宫殿,魔王住之,非他化天王也。智度论九曰:“此天夺他所化而自娱乐故言他化自在。”俱舍颂疏世间品一曰:“他化自在天,于他化中得自在故。”智度论五曰:“魔有四种,(中略)四者他化自在天子魔。”佛祖统纪二曰:“诸经云:魔波旬在六欲顶,别有宫殿。今因果经乃为自在天王,如此则当第六天。有此两异,盖是译者用义之不同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他化自在天上一年,即热地狱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二万八千八百万岁,命亦不定。

化乐天上一年,即是大声地狱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狱寿命万四千四百万岁,命亦不定。

兜率天一年,即是小声地狱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七千二百万岁,命亦不定。

焰天一年,即众合地狱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三千六百万岁,命亦不定。

三十三天一年,即是黑绳地狱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一千八百万岁,命亦不定。

四天王上一年,即是活地狱中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九百万岁,命亦不定。

阿鼻地狱寿命一劫,大热地狱寿命半劫,唯此二处,寿命决定。

人中五百年,是饿鬼中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鬼寿命万五千岁,命亦不定。

畜生道中,除难陀婆难陀,其余一切命亦不定。

阿鼻地狱一年,即是非想非非想处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天寿命八万大劫;无所有处六万劫,识处四万劫,空处二万劫。

[末学解说]

他化自在天(欲界六天之第六,故称为第六天。此天为快乐,不要自己乐具变现,下天化作,假他之乐事,自在游戏,故曰他化自在)上一年,即是热地狱(谓此狱以铁为城,烈火猛焰,内外烧炙,皮肉糜烂,痛苦万端)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二万八千八百万岁,寿命也不定。

化乐天(六欲天之第五。在兜率天之上,他化自在天之下。以人间八百岁为一日一夜。身长八由旬,身有常光。相向而笑,即成交媾。儿自男女膝上化生。其初生者,如人间十二岁之童)上一年,即是大声地狱(谓狱卒既将罪人沸汤烹煮已,业风吹活;又捉向热铁鏊中煎熬,痛苦极切,发声大叫)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万四千四百万岁,寿命也不定。

兜率天(欲界第四层天之名,此天一昼夜,人间四百年,天寿四千岁,合人间五亿七千六百万年。有内外二院,外院为天人所居,内院为补处菩萨的住处,补处菩萨常由此天下生而成佛,今为弥勒菩萨的净土)一年,即是小声地狱(谓受罪众生,既至此狱,狱卒以其罪人掷大镬中,沸汤烹煮,受诸痛苦,号啕叫唤)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七千二百万岁,寿命也不定。

焰摩天(欲界天之名。欲界天中第三重之天处)一年,即是众合地狱(狱中有大石山,罪人入至其中,山自然合,堆压其身,骨肉糜碎)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三千六百万岁,寿命也不定。

三十三天(为欲界之第二天在须弥山顶上。中央为帝释天,四方各有八天。故合成三十三天也)一年,即是黑绳地狱(谓此狱中,狱卒以热铁绳絣牵罪人,然后斩锯;复有恶风吹热铁绳,笼络其身,烧皮彻肉,焦骨沸髓,苦毒万端)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一千八百万岁,寿命也不定。

四天王上一年,即是活地狱(其中众生,手生铁爪,其爪长利,互相嗔忿,怀毒害想,以爪相攫,肉即堕落;或被斫刺磨捣,想为已死,冷风吹之,皮肉还生,寻复活起)中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地狱寿命九百万岁,寿命也不定。

阿鼻地狱(八大地狱之一,又名无间地狱,即是受苦无间断的地狱,也是造极重罪的人死后所堕落的地方)寿命一劫,大热地狱(谓狱卒将彼罪人,置铁城中,烈火烧城,内外俱赤,烧炙罪人;又有火坑,火焰炽盛,其坑两岸,复有火山,捉彼罪人,贯铁叉上,着于火中,皮肉糜烂,痛苦万端,故名大烧炙地狱)寿命半劫,只有此二处,寿命决定。

人道中五百年,是饿鬼中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鬼寿命万五千岁,寿命也不定。

畜生道中,除了难陀婆难陀(佛世时,难陀等六比丘常聚集成党,滋事犯众,遭人非议,成为佛陀当时制戒的因缘之一),其余一切寿命也不定。

阿鼻地狱一年,即是非想非非想处(四无色定之一,又作非有想非无想定。此定超越无所有处定,思惟非想非非想之相,具足而安住之。此定无明胜之想,故异于灭尽定;亦非无想,故亦异于无想)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彼天寿命八万大劫;无所有处(无色四处之第三处。修禅定之人,初观空为无边,破空之人,今厌识之无边,观所缘皆无所有,为无所有之解,依此行力所生之处,故名无所有处)六万劫,识处(无色界之第二色无边处天也)四万劫,空处(无色界的一切都没有形色,叫做“空处”)二万劫。

注解:
【四天王】:(天名)为帝释之外将。须弥山之半腹有一山,名由犍陀罗。山有四头,四王各居之,各护一天下,因之称为护世四天王。其所居云四王天。是六欲天之第一,天处之最初也。称为四天王天Caturmaha%ra%jaka%yika%s,东持国天Dhr!itara%s!t!ra,南增长天Viru%d!haka,西广目天Viru%pa%ks!a,北多闻天Dhanada,又云Vais/raman!a。长阿含经曰:“东方天王,名多罗吒,领乾闼婆及毗舍阇神将,护弗婆提人。南方天王名毗琉璃,领鸠槃荼及薜荔神,护阎浮提人。西方天王名毗留博叉,领一切诸龙及富单那,护瞿耶尼人。北方天王名毗沙门,领夜叉罗刹将,护郁单越人。”婆沙论谓四天王身长一拘卢舍四分之一。止持会集音义四王天曰:“东方持国天王,谓能护持国土,故居须弥山黄金埵。南方增长天王,谓能令他善根增长,故居须弥山琉璃埵。西方广目天王,谓以净天眼常观拥护此阎浮提,故居须弥山白银埵。北方多闻天王,谓福德之名闻四方,故居须弥山水晶埵。”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三十三天】:(界名)梵语,忉利天Trayastrim%s/a,译作三十三天。为欲界之第二天在须弥山顶上。中央为帝释天,四方各有八天。故合成三十三天也。佛地经论五曰:“三十三天,谓此山顶四面各有八大天王,帝释居中,故有此数。”智度论九曰:“须弥山高八万四千由旬,上有三十三天城。”胜鬘经宝窟下末曰:“此言三十三天者,中国音言悉怛梨余悉卫陆,此中唯取怛梨二字为忉利天也,怛梨忉利,彼国音不同耳。”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焰摩天】:(界名)Ya%ma,欲界天之名。欲界天中第三重之天处。具称须焰摩。略称焰摩。又,旧称炎摩。译曰善时。新称夜摩。译曰时分。宝积经三十七曰:“灭焰摩天宫乃至遍净天所有宫殿。”无量寿经上曰:“第三炎天,乃至色究竟天。”法华文句二之一曰:“忉利上有炎摩,此翻善时。去忉利三百三十六万里,善时上有兜率陀。”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兜率天】:欲界第四层天之名,此天一昼夜,人间四百年,天寿四千岁,合人间五亿七千六百万年。有内外二院,外院为天人所居,内院为补处菩萨的住处,补处菩萨常由此天下生而成佛,今为弥勒菩萨的净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后身】:(杂语)谓来世之身。郑谷诗曰:“后身惟愿似师身。”宣和书谱曰:“李阳冰篆迹殊绝,自谓苍颉后身。”即今俗转胎之说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化乐天】:(界名)Nirmanarataya,六欲天之第五。在兜率天之上,他化自在天之下。以人间八百岁为一日一夜。身长八由旬,身有常光。相向而笑,即成交媾。儿自男女膝上化生。其初生者,如人间十二岁之童。梵名尼摩罗,须涅蜜陀。智度论九曰:“化自乐天。”仁王经上曰:“化乐天。”俱舍论十一曰:“乐变化天。”智度论九曰:“化自乐者,自化五尘而自娱乐故,言化自乐。”仁王经上曰:“若菩萨住十亿佛国中,作化乐天王修千亿法门。”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他化自在天】:(天名)略名他化天,欲界六天之第六,故称为第六天。此天为快乐,不要自己乐具变现,下天化作,假他之乐事,自在游戏,故曰他化自在。梵名娑舍跋提Paranirmitavas/avartina,此天为欲界之主与色界之主摩醯首罗天,皆为害正法之魔王。即四魔中之天魔也。佛成道时,来试障害者,亦此天魔也。或言第六天上别有魔之宫殿,魔王住之,非他化天王也。智度论九曰:“此天夺他所化而自娱乐故言他化自在。”俱舍颂疏世间品一曰:“他化自在天,于他化中得自在故。”智度论五曰:“魔有四种,(中略)四者他化自在天子魔。”佛祖统纪二曰:“诸经云:魔波旬在六欲顶,别有宫殿。今因果经乃为自在天王,如此则当第六天。有此两异,盖是译者用义之不同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八热地狱】:﹝出显宗论﹞在地之下,故名地狱。婆沙论云:南赡部洲,下过五百踰缮那,乃有其狱。然此地狱,有大有小。大则八寒、八热,小则一一大狱四门,各有四小狱,共为十六;小狱名为游增狱,谓受罪众生,游彼狱时,其苦转增故也。(梵语赡部洲,又云阎浮提,华言胜金洲。梵语踰缮那,又云由旬,华言限量。)
  [一、想地狱],此狱,俱舍论中亦名等活地狱。显宗论云:其中众生,手生铁爪,其爪长利,互相嗔忿,怀毒害想,以爪相攫,肉即堕落;或被斫刺磨捣,想为已死,冷风吹之,皮肉还生,寻复活起,故名想地狱。
  [二、黑绳地狱],谓此狱中,狱卒以热铁绳絣牵罪人,然后斩锯;复有恶风吹热铁绳,笼络其身,烧皮彻肉,焦骨沸髓,苦毒万端,故名黑绳地狱。
  [三、堆压地狱],此狱,亦名众合地狱,狱中有大石山,罪人入至其中,山自然合,堆压其身,骨肉糜碎,故名堆压地狱。
  [四、叫唤地狱],谓受罪众生,既至此狱,狱卒以其罪人掷大镬中,沸汤烹煮,受诸痛苦,号啕叫唤,故名叫唤地狱。
  [五、大叫唤地狱],谓狱卒既将罪人沸汤烹煮已,业风吹活;又捉向热铁鏊中煎熬,痛苦极切,发声大叫,故名大叫唤地狱。
  [六、烧炙地狱],谓此狱以铁为城,烈火猛焰,内外烧炙,皮肉糜烂,痛苦万端,故名烧炙地狱。
  [七、大烧炙地狱],谓狱卒将彼罪人,置铁城中,烈火烧城,内外俱赤,烧炙罪人;又有火坑,火焰炽盛,其坑两岸,复有火山,捉彼罪人,贯铁叉上,着于火中,皮肉糜烂,痛苦万端,故名大烧炙地狱。
  [八、无间地狱],谓有罪众生,至彼受苦,无有间歇,故名无间。此于八热中又为最重之狱也。成实论明五种无间:一者,趣果无间。谓有极重罪者,即向彼狱受其果报,无有间歇。二者,受苦无间,谓至彼狱受诸痛苦,无有间歇。三者,时无间。谓至彼狱受苦,时节无有间歇。四者,命无间。谓彼地狱,寿命一中劫,无有间歇。五者,形无间。谓彼地狱受罪众生,生而复死,死已还生,身形无有间歇也。(一中劫者,二十小劫为一中劫也。)FROM:【《三藏法数》】

【难陀】:1、比丘名,华译为善欢喜,又名牧牛难陀,因问佛放牛十一事,知佛具一切智,后来跟佛出家,获证阿罗汉果。
  2、孙陀罗难陀的简称,是佛的堂弟,家有艳妻,因沉溺于其妻的美色,不乐出家,后来为佛方便度化,结果证得阿罗汉果。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难陀跋难陀】:<一>六群比丘中之前二者。难陀(梵 Nanda)又作难途,跋难陀(梵 Upananda)又作邬波难陀。
 佛世时,难陀等六比丘常聚集成党,滋事犯众,遭人非议,成为佛陀当时制戒的因缘之一。难陀与跋难陀二兄弟为释姓王种,二人均善解阴阳历算,善于说法议论,然多欲复多行不义,佛陀乃因难陀之故,制定单堕法第二十二以下之二戒;又因跋难陀之故,制定舍堕法第六以下之十五戒、单堕法第三十七以下之六戒、众学法之第九十五戒等。(增一阿含经卷二十八、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参见:六群比丘)1297)
 <二>八大龙王之二龙王兄弟。((参见:优波难陀龙王)6405、“难陀龙王”6723)p6723 FROM:【佛光大辞典】

【阿鼻地狱】:八大地狱之一,又名无间地狱,即是受苦无间断的地狱,也是造极重罪的人死后所堕落的地方。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非想非非想处】:(术语)可享有非想非非想天之禅定也。与非有想非无想同。楞严经曰:“识性不动,以灭穷研,于无尽中,发实尽性。如存不存,若尽非尽,如是一类,名非想非非想处。”按非想非非想处,为无色界第四天,诸天之最胜者也。非想,言非有想。非非想,言亦非有此非想也。即经所云如存不存若尽非尽者是。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非想非非想处定】:四无色定之一,又作非有想非无想定。此定超越无所有处定,思惟非想非非想之相,具足而安住之。此定无明胜之想,故异于灭尽定;亦非无想,故亦异于无想定。(参见:四无色定)
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无所有处】:(界名)无色四处之第三处。修禅定之人,初观空为无边,破空之人,今厌识之无边,观所缘皆无所有,为无所有之解,依此行力所生之处,故名无所有处。从加行之禅定而立名者。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识处天】:(界名)无色界之第二色无边处天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空处】:无色界的一切都没有形色,叫做“空处”,因共有四处的分别,所以又叫做“四空处”,或“四无色处”。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有发起轻微烦恼,爱着空定,当知是人生四无色。

从十年增至八万岁,从八万岁减还至十年,如是增减满十八反,名为中劫。

谷贵三灾,疾病三灾,刀兵一灾,名一小劫。

水火二灾各五段过,有一风灾,五风灾过,名一大劫。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发起轻微烦恼,爱执着空定(观空相之禅定。通于内外。内道之空定,三三昧是也。外道之空定,四无色定是也),应当知道这样的人会生四无色(禅定之一种。指四种无色界之定。即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乃思惟空无边处等四无色界所得之定)。

从十年增至八万岁,从八万岁减还至十年,如是增减满十八个反复,名为中劫(为古印度计时的单位。谓人寿之一增一减为一小劫。合二十小劫,共计三万三千六百万年,称为一中劫。合八十中劫为一大劫)。

谷贵灾(谓人寿八万四千岁时,历过百年,人若生时,寿减一岁,如是人寿减至三十岁时,天不降雨,由大旱故,草菜不生;思欲见水尚不可得,何况饮食。以是因缘,世间人民,饥馑死者,其数无量)经过三次,疾病灾(谓人寿减至二十岁时,有大疾疫,种种诸病,一切皆起。以是因缘,世间人民,疾疫死者,其数无量)经过三次,刀兵灾(谓人寿减至一十岁时,诸人各起斗诤,手执草木,即成刀仗;由此器仗,互相残害。以是因缘,世间人民,刀兵死者,其数无量)经过一次,名为一小劫。

水灾(谓初禅天已下,七番火灾,坏于世间之后,世界复成,又于坏劫之时,渐降大雨,滴如车轴;更兼地下水轮涌沸,上腾大千世界,乃至二禅天,水皆弥满,一切坏灭,如水消盐)火灾(谓于坏劫时,有七日出现大火,须弥山渐渐崩坏,四大海水展转消尽,大千世界及初禅天皆悉洞然,无有遗余)各经过五段后,有一次风灾(谓二禅天已下,七番水灾已后,又经七番火灾,坏于世间,至世界复成,又于坏劫之时,从下风轮,有猛风起;兼以众生业力尽故,处处生风,大千世界乃至三禅天,悉皆飘击,荡尽无余),经过五次风灾,名为一大劫。

注解:
【空定】:(术语)观空相之禅定。通于内外。内道之空定,三三昧是也。外道之空定,四无色定是也。亦曰四空定。是虽空诸法,而独不能空我,故还轮回于三有。大日经疏七曰:“若深求此中至[河-可+頤],自然拨除因业,唯我性独存,乃至无一法入心,而证空定,最是世间究竟之理。是故垂尽三有,还堕三途。”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四无色定】:禅定之一种。指四种无色界之定。即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乃思惟空无边处等四无色界所得之定。故又称四空处定、四空定。

(1)空无边处定︰又名空处定。谓超越第四静虑,灭眼识相应之色想,耳等四识相应之有对想,及所有不善想,乃至障定的一切想,唯思惟‘空无边之相’而安住之。

(2)识无边处定︰又名识处定。谓超越空无边处,更思惟‘识无边之相’而安住之。

(3)无所有处定︰又名少处定。谓超识无边处,破其识相,更思惟‘无所有之相’而安住之。

(4)非想非非想处定︰又名非有想非无想定。谓超无所有处,更思惟‘非想非非想之相’而安住之。此‘非想非非想定’无明胜之想,故异于灭尽定,又非无想,故不同于无想定。

又,此四定各有二种,一者在无色界所生,称‘生无色’。盖无色界亦如色界,可为定地,定心现前,故得定名。二者非由生得,系由修习而得,称‘定无色’。盖身虽处欲界散地等下地,但心现无色界之定心,故得无色果。此‘定无色’之体与色界定同为善心一境性,而无色界因无色蕴,故‘生无色’之体唯受、想、行、识四蕴。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中劫】:为古印度计时的单位。谓人寿之一增一减为一小劫。合二十小劫,共计三万三千六百万年,称为一中劫。合八十中劫为一大劫。(参见:大劫)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三灾──小三灾】:﹝出法苑珠林﹞
  [一、饥馑灾],谓人寿八万四千岁时,历过百年,人若生时,寿减一岁,如是人寿减至三十岁时,天不降雨,由大旱故,草菜不生;思欲见水尚不可得,何况饮食。以是因缘,世间人民,饥馑死者,其数无量,是名饥馑灾。
  [二、疾疫灾],谓人寿减至二十岁时,有大疾疫,种种诸病,一切皆起。以是因缘,世间人民,疾疫死者,其数无量,是名疾疫灾。
  [三、刀兵灾],谓人寿减至一十岁时,诸人各起斗诤,手执草木,即成刀仗;由此器仗,互相残害。以是因缘,世间人民,刀兵死者,其数无量,是名刀兵灾。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三灾──大三灾】:﹝出法苑珠林﹞
  [一、火灾],谓于坏劫时,有七日出现大火,须弥山渐渐崩坏,四大海水展转消尽,大千世界及初禅天皆悉洞然,无有遗余,是名火灾。(梵语须弥,华言妙高。四大海者,即东西南北四海也。)
  [二、水灾],谓初禅天已下,七番火灾,坏于世间之后,世界复成,又于坏劫之时,渐降大雨,滴如车轴;更兼地下水轮涌沸,上腾大千世界,乃至二禅天,水皆弥满,一切坏灭,如水消盐,是名水灾。
  [三、风灾],谓二禅天已下,七番水灾已后,又经七番火灾,坏于世间,至世界复成,又于坏劫之时,从下风轮,有猛风起;兼以众生业力尽故,处处生风,大千世界乃至三禅天,悉皆飘击,荡尽无余,是名风灾。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阎浮提中刀兵起时,东西二方人暂生瞋。

此病起时,彼小头痛,力少微弱。

此谷贵时,彼则念食。如是恶事,郁单曰无。

因不杀故,寿命增长;偷因缘故,寿命减少。

有二种劫:一者、水劫,二者、火劫。

火劫起时,地狱众生若报尽者,悉得出离,若未尽者,移至他方大地狱中。

若此世间八大地狱空无众生,是名众生脱于地狱。

四大海中所有众生,业若尽者,悉皆得脱;若未尽者,悉转生于他方海中。

若是海中无一众生,是名得脱。

阎浮提地直下过于五百由延,有阎罗王城,周遍纵广七万五千由延。

如是城中,饿鬼众生业已尽者,悉得出离;业未尽者,转生他方阎罗王所。

若是城中乃至无有一众生者,是名得脱。

[末学解说]

阎浮提中刀兵(谓人寿减至一十岁时,诸人各起斗诤,手执草木,即成刀仗;由此器仗,互相残害。以是因缘,世间人民,刀兵死者,其数无量)灾生起时,东西二方人暂生瞋。

此疾病灾(谓人寿减至二十岁时,有大疾疫,种种诸病,一切皆起。以是因缘,世间人民,疾疫死者,其数无量)起时,彼小头痛,力少微弱。

此谷贵灾(谓人寿八万四千岁时,历过百年,人若生时,寿减一岁,如是人寿减至三十岁时,天不降雨,由大旱故,草菜不生;思欲见水尚不可得,何况饮食。以是因缘,世间人民,饥馑死者,其数无量)时,彼则念食。像这样的恶事,郁单曰(梵语郁单越,华言胜处。以其土胜三洲故也。在须弥山北,其土正方,犹如池沼,纵广一万由旬;人面亦像地形,人身长三十二肘,人寿一千岁,命无中夭)没有。

因不杀的缘故,寿命能增长;因偷盗的缘故,寿命会减少。

有二种劫:一者、水劫(谓初禅天已下,七番火灾,坏于世间之后,世界复成,又于坏劫之时,渐降大雨,滴如车轴;更兼地下水轮涌沸,上腾大千世界,乃至二禅天,水皆弥满,一切坏灭,如水消盐),二者、火劫(谓于坏劫时,有七日出现大火,须弥山渐渐崩坏,四大海水展转消尽,大千世界及初禅天皆悉洞然,无有遗余)。

火劫起时,地狱众生如果业报尽者,都能获得出离,如果未尽者,则会移至他方的大地狱中。

如果此世间八大地狱空无众生,这称为众生脱于地狱。

四大海(指须弥山四周之大海。于古代印度之世界观中,须弥山位于世界之中间,其周围有四大海,四大海中各有一大洲,四大海外则为铁围山)中所有众生,业如果报尽者,都能获得解脱;如果未尽者,都会转生于他方海中。

如果这些海中无一众生,这称为得脱。

阎浮提(华译为赡部洲。阎浮是树名,译为赡部,因为此洲的中心,有阎浮树的森林,因此树的缘故,称为赡部洲,赡部洲就是我们现在所住的娑婆世界)地直下过于五百由延,有阎罗王城,周遍纵广七万五千由延。

这城中,饿鬼众生业报已尽者,都能获得出离;业报未尽者,则会转生他方阎罗王所。

如果此城中乃至无有一众生者,这称为得脱。

注解:
【三灾──小三灾】:﹝出法苑珠林﹞
  [一、饥馑灾],谓人寿八万四千岁时,历过百年,人若生时,寿减一岁,如是人寿减至三十岁时,天不降雨,由大旱故,草菜不生;思欲见水尚不可得,何况饮食。以是因缘,世间人民,饥馑死者,其数无量,是名饥馑灾。
  [二、疾疫灾],谓人寿减至二十岁时,有大疾疫,种种诸病,一切皆起。以是因缘,世间人民,疾疫死者,其数无量,是名疾疫灾。
  [三、刀兵灾],谓人寿减至一十岁时,诸人各起斗诤,手执草木,即成刀仗;由此器仗,互相残害。以是因缘,世间人民,刀兵死者,其数无量,是名刀兵灾。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三灾──大三灾】:﹝出法苑珠林﹞
  [一、火灾],谓于坏劫时,有七日出现大火,须弥山渐渐崩坏,四大海水展转消尽,大千世界及初禅天皆悉洞然,无有遗余,是名火灾。(梵语须弥,华言妙高。四大海者,即东西南北四海也。)
  [二、水灾],谓初禅天已下,七番火灾,坏于世间之后,世界复成,又于坏劫之时,渐降大雨,滴如车轴;更兼地下水轮涌沸,上腾大千世界,乃至二禅天,水皆弥满,一切坏灭,如水消盐,是名水灾。
  [三、风灾],谓二禅天已下,七番水灾已后,又经七番火灾,坏于世间,至世界复成,又于坏劫之时,从下风轮,有猛风起;兼以众生业力尽故,处处生风,大千世界乃至三禅天,悉皆飘击,荡尽无余,是名风灾。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坏劫】:梵语 sam!varta-kalpa。为成、住、坏、空等四劫之一。即介于住劫与空劫间,世间转趋坏灭之时期。此时期分二十中劫,有情众生经最初之十九中劫次第坏尽,唯器世间(国土环境)空旷而住,至最后一中劫,器世间亦坏灭。器世间之破坏系由火、水、风等三大灾所次第破坏,相对于住劫时之小三灾,特称为大三灾。火灾由七个日轮出现而起,色界初禅天以下悉成灰烬;水灾由雨霖而起,第二禅天以下悉被浸没;风灾由风之相击而起,第三禅天以下悉被飘散。此火、风、水三大灾,亦称劫灾,然破坏仅至色界第三禅天以下,第四禅天以上不受破坏。(大毗婆沙论卷十四、卷一三五、俱舍论卷十二、俱舍论光记卷十二)((参见:三灾)554、“四劫”1694、“劫”2811)p6653 FROM:【佛光大辞典】

【四大海】:<一>指须弥山四周之大海。于古代印度之世界观中,须弥山位于世界之中间,其周围有四大海,四大海中各有一大洲,四大海外则为铁围山。
 <二>指环绕国土四周之海。大海为众河所归,乃水之积聚,其量为最。称四大海者,非指大海之部分,乃指其全部而言。如观无量寿经以四大海一词形容阿弥陀佛眼量之纵广。观无量寿经之第九观佛身(大一二·三四三中):“佛眼清净,如四大海水,清白分明。”据观无量寿经义疏卷末载,一大海纵广为八万四千由旬,合四倍之大海则为三十三万六千由旬,而阿弥陀佛之眼量犹超过之,故称四大海,非指四种不同之大海。(观无量寿经疏(智顗))
 <三>指有情众生之身体。有情之身由地、水、火、风四大所组成,犹如苦海,故称四大海。宋朝择英法师作赞佛偈:“阿弥陀佛身金色,相好光明无等伦,白毫宛转五须弥,绀目澄清四大海,光中化佛无数亿,化菩萨众亦无边,四十八愿度众生,九品咸令登彼岸,南无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偈中之“五须弥”乃指众生由五蕴色心相聚而成之我慢山,高如五须弥;“四大海”则指由地、水、火、风四大所组成之身,为一切苦之本。阿弥陀佛以白毫相光宛转于众生五蕴须弥我慢之山,令众生破除八万四千烦恼,去除我、法二执;又以绀青慈目照见众生,令悟四大皆空,苦海澄清,归于极乐。(净业纲要(灵源))p1655  FROM:【佛光大辞典】

【阎浮提】:华译为赡部洲。阎浮是树名,译为赡部,因为此洲的中心,有阎浮树的森林,因此树的缘故,称为赡部洲,赡部洲就是我们现在所住的娑婆世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尔时有人内因缘故,获得初禅。

得已、即起大声唱言:‘初禅寂静!初禅寂静!’

诸人闻已,即各思惟,一切皆共获得初禅,即舍人身生初禅地。

时初禅中复有一人,内因缘故,修得二禅。

得已、即起大声唱言:‘二禅寂静!二禅寂静!’

众生闻已,各自思惟,复获二禅,舍初禅身,生二禅处。

当尔之时,从阿鼻狱上至初禅,乃至无有一众生在。

[末学解说]

这时有人由内因(凡能直接产生结果之内在原因,称为内因)的缘故,获得初禅(为四禅之一。清净心中,诸漏不动,是为初禅。具有寻、伺、喜、乐、心一境性等五支。即得八触、十功德,心能寂静审虑,感受到离开欲界之恶而生喜、乐,心感喜受,身感乐受,故称“离生喜乐”,然仍有寻与伺之心理活动,称为初禅。寻,旧译作“觉”,为心之粗分别作用;伺,旧译作“观”,为心之细分别作用。以得此禅定之人仍有寻、伺作用,故又称“有觉有观”。若于现世成就初禅,即得生于色界初禅天之果报。又于此禅定之中,可对治贪恚害寻、苦、忧、犯戒、散乱等五种修道之障难。此外,于初禅定中,以寻、伺之心理活动,故有见、闻、触之活动,且能起语业;二禅以上则以远离寻伺之故,不再起语业)。

得到后、即起大声唱言:‘初禅寂静(脱离一切之烦恼叫做“寂”,杜绝一切之苦患叫做“静”,寂静即“涅槃”的境界)!初禅寂静!’

诸人闻后,即各自思惟,一切皆共获得初禅,即舍人身而生于初禅地。

时初禅中又有一人,由内因(凡能直接产生结果之内在原因,称为内因)的缘故,修得二禅(乃色界四重禅定之第二重,摄内等净、喜、乐、心一境性四支。心一境性为二禅之自性支;内等净谓二禅离初禅之寻伺尘浊之法,其内之信相明净,亦即无寻无伺,无觉无观,于三受中感受喜乐之二受。所谓喜乐二支,乃依此定而胜生喜乐,故又称为定生喜乐)。

得到后、即起大声唱言:‘二禅寂静(脱离一切之烦恼叫做“寂”,杜绝一切之苦患叫做“静”,寂静即“涅槃”的境界)!二禅寂静!’

众生闻后,各自思惟后,又共同获得二禅,即舍初禅身而生于二禅处。

当尔之时,从阿鼻地狱上至初禅,乃至没有一个众生在。

注解:
【内因外缘】:凡能直接产生结果之内在原因,称为内因;能间接助长结果形成之外在原因,称为外缘。故内因外缘又称作亲因疏缘。如欲受身时,以自己之业识为内因,而以父母之精血为外缘。又于净土门,相对以佛之本愿为外缘,而以定散之行或真实之信为往生之内因。(入阿毗达磨论卷下、成唯识论卷八、观经疏序分义、观经玄义分传通记卷三)((参见:因果)2293、“因缘”2301)p1234FROM:【佛光大辞典】

【初禅】:梵语 prathama-dhya^na,巴利语 pathama-jjha^na。新译作初静虑。为四禅之一。清净心中,诸漏不动,是为初禅。具有寻、伺、喜、乐、心一境性等五支。即得八触、十功德,心能寂静审虑,感受到离开欲界之恶而生喜、乐,心感喜受,身感乐受,故称“离生喜乐”,然仍有寻与伺之心理活动,称为初禅。寻,旧译作“觉”,为心之粗分别作用;伺,旧译作“观”,为心之细分别作用。以得此禅定之人仍有寻、伺作用,故又称“有觉有观”。若于现世成就初禅,即得生于色界初禅天之果报。又于此禅定之中,可对治贪恚害寻、苦、忧、犯戒、散乱等五种修道之障难。此外,于初禅定中,以寻、伺之心理活动,故有见、闻、触之活动,且能起语业;二禅以上则以远离寻伺之故,不再起语业。(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三十三、俱舍论卷二十八、显扬圣教论卷二、卷十九)((参见:四禅)1843)p2792  FROM:【佛光大辞典】

【二禅】:梵语 dviti^ya-dhya^na。乃色界四重禅定之第二重,摄内等净、喜、乐、心一境性四支。心一境性为二禅之自性支;内等净谓二禅离初禅之寻伺尘浊之法,其内之信相明净,亦即无寻无伺,无觉无观,于三受中感受喜乐之二受。所谓喜乐二支,乃依此定而胜生喜乐,故又称为定生喜乐。(俱舍论卷二十八、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九)((参见:四禅)1843)p249 FROM:【佛光大辞典】

【寂静】:脱离一切之烦恼叫做“寂”,杜绝一切之苦患叫做“静”,寂静即“涅槃”的境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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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 [经文] --

善男子!是十善道有三事:一者、能遮烦恼,二者、能作善心,三者、能增长戒。

如除毒药,凡有三事:一者、阿伽陀药,二者、神咒,三者、真宝。

若人善修不放逸行,具足正念,分别善恶,当知是人决定能修十善业道;

若多放逸,无有惭愧及以信心,当知是人决定能作十不善业道。

是十业道,复有三事:一者、方便,二者、根本,三者、成已。

若复有人能勤礼拜供养父母、师长、和上、有德之人,先意问讯,言则柔软,是名方便。

若作已竟,能修念心,欢喜不悔,是名成已。

作时专著,是名根本。

[末学解说]

善男子!这十善道有三事:一者、能够阻止烦恼,二者、能够作善心,三者、能够增长戒。

如同除毒之药,一般有三事:一者、阿伽陀药(原意为健康、长生不死、无病、普去、无价,后转用作药物名称,尤指解毒药而言。阿伽陀药又称不死药、丸药。此药灵奇,价值无量,服之能普去众疾),二者、神咒(神秘的咒语,即陀罗尼),三者、真宝。

如果有人善修不放逸(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行,具足正念,分别善恶,应当知道这样的人决定能修十善业道(十种良善的行为是通向善处的道路);

如果有人多放逸,没有惭愧及以信心,应当知道这样的人决定能作十不善业道(十种不良善的行为。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绮语、恶口、两舌、贪欲、嗔恚、愚痴)。

这十业道,还有三事:一者、方便,二者、根本,三者、成已。

如果有人能够勤礼拜供养父母、师长、和上、有德之人,先意问讯,言则柔软,这名为方便。

如果作完之后,能够修念心,欢喜不悔,这名为成已。

作时专著,这名为根本。

注解:
【阿伽陀药】:阿伽陀,梵语 agada。又作阿揭陀、阿竭陀。原意为健康、长生不死、无病、普去、无价,后转用作药物名称,尤指解毒药而言。阿伽陀药又称不死药、丸药。此药灵奇,价值无量,服之能普去众疾。于陀罗尼集经卷八详载其制法。(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卷十八莲华顶阿伽陀品、慧苑音义卷上、慧琳音义卷二十五)p3617 FROM:【佛光大辞典】

【神咒】:神秘的咒语,即陀罗尼。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不放逸】:梵语 aprama^da。心所之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参见:放逸)3276)p974 FROM:【佛光大辞典】

【十善业道】:十种良善的行为是通向善处的道路。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十不善业】:十种不良善的行为。(参见:十恶)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十恶】:又名十不善,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绮语、恶口、两舌、贪欲、嗔恚、愚痴。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善男子!是十业道,复有三种:谓上中下。

或方便上、根本中、成已下,

或方便中、根本上、成已下,

或方便下、根本上、成已中。

是十业道,三法围绕:所谓无贪、恚、痴,有贪、瞋、痴。

是十业道,有共戒行、不共戒行。

舍戒有六:一者、断善根时,二者、得二根时,三者、舍寿命时,四者、受恶戒时,五者、舍戒时,六者、舍欲界身时。

[末学解说]

善男子!这十业道,有三种:即上、中、下。

或许是:方便上、根本中、成已下,

或许是:方便中、根本上、成已下,

或许是:方便下、根本上、成已中。

这十业道,各三法围绕:分别是无贪、恚、痴(十善业道),有贪、瞋、痴(十恶业道)。

这十业道,有共戒行、不共戒行。

舍戒(舍弃戒律,不再持戒)有六种:一者、断善根时,二者、得二根时,三者、舍寿命时,四者、受恶戒时,五者、舍戒时,六者、舍欲界(三界之一。淫欲食欲二欲强有情所住之处,名为欲界。上自六欲天为始,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八大地狱是也)身时。

注解:
【舍戒】:舍弃戒律,不再持戒。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欲界】:(界名)梵名Ka%madha%tu,三界之一。淫欲食欲二欲强有情所住之处,名为欲界。上自六欲天为始,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八大地狱是也。俱舍论八曰:“地狱等四及六欲界,并器世间,是名欲界。”又曰:“欲所属界,说名欲界。”俱舍光记三曰:“欲界欲胜故但言欲。”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或复说言:佛法灭时便失戒者。

是义不然!何以故?受已不失,未受不得。

断身、口、意恶,故名戒戒;

根本四禅,四未到禅,是名定戒;

根本四禅,初禅未到,名无漏戒。

舍身后世更不作恶,名无作戒。

守摄诸根,修正念心,见闻觉知,色声香味触法不生放逸,名摄根戒。

何因缘故得名为戒?戒者名制,能制一切不善之法,故得名制。

又复戒者,名曰迮隘,虽有恶法,性不能容,故名迫迮。

又复戒者,名曰清凉,遮烦恼热不令得入,是故名凉。

又复戒者名上,能上天、上至无上道,是故名上。

又复戒者名学,学调伏心智慧诸根,是故名学。

[末学解说]

或又有人说言:佛法灭时便会失戒。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受戒后便不会失去,未受则不会得戒。

断除身、口、意之恶,而名为戒戒;

根本四禅(又作四禅定、四静虑。指用以治惑、生诸功德的四种根本禅定。亦即指色界中的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故又称色界定。禅为禅那的略称,意译为静虑,即由寂静,善能审虑,而如实了知之意,故四禅又称四静虑。此四禅之体为“心一境性”,其用为“能审虑”,特点为已离欲界之感受,而与色界之观想、感受相应。自初禅至第四禅,心理活动逐次发展,形成不同的精神世界。四禅能摄寻、伺,喜、乐等诸静虑支,为止(定)与观(慧)并行者;以其最能审虑,故其义最胜),四未到禅,这名为定戒(谓发得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天定之时,不作意持,自然不犯,戒与定俱发,是名定共戒。此戒断惑未尽,未出生死,即是有漏戒也);

根本四禅(又作四禅定、四静虑。指用以治惑、生诸功德的四种根本禅定。亦即指色界中的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故又称色界定。禅为禅那的略称,意译为静虑,即由寂静,善能审虑,而如实了知之意,故四禅又称四静虑。此四禅之体为“心一境性”,其用为“能审虑”,特点为已离欲界之感受,而与色界之观想、感受相应。自初禅至第四禅,心理活动逐次发展,形成不同的精神世界。四禅能摄寻、伺,喜、乐等诸静虑支,为止(定)与观(慧)并行者;以其最能审虑,故其义最胜),初禅未到,名为无漏戒。

舍身后世再不作恶,名为无作戒(无作戒,谓依此时作戒之缘而生于身中不可见闻之业体)。

守摄诸根,修正念心,见闻觉知,色声香味触法不生放逸(即放纵欲望而不精勤修习诸善之精神状态),名为摄根戒。

什么因缘而得名为戒呢?戒者名制,能制一切不善之法,所以得名制。

又再有戒者,名曰迮隘,虽有恶法,性不能容,所以名为迫迮。

又再有戒者,名曰清凉,遮烦恼热,不令得入,所以名为凉。

又再有戒者名上,能上天、上至无上道(至高无上的道法),所以名为上。

又再有戒者名学,学习调伏心而智慧诸根,所以名为学。

注解:
【四禅】:又作四禅定、四静虑。指用以治惑、生诸功德的四种根本禅定。亦即指色界中的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故又称色界定。禅为禅那的略称,意译为静虑,即由寂静,善能审虑,而如实了知之意,故四禅又称四静虑。此四禅之体为“心一境性”,其用为“能审虑”,特点为已离欲界之感受,而与色界之观想、感受相应。自初禅至第四禅,心理活动逐次发展,形成不同的精神世界。四禅能摄寻、伺,喜、乐等诸静虑支,为止(定)与观(慧)并行者;以其最能审虑,故其义最胜。四禅的差别,乃由所摄静虑的不同而分为四种。《俱舍论》卷二十八所举,将四禅总分为三类、十八支(十八禅支)。所谓三类,即指对治支、利益支、自性支。十八支则指初禅所摄之五支、二禅所摄之四支、三禅所摄之五支、四禅所摄之四支。对治支者,指能用以对治(断除),及由对治所达到之心理活动或状态;利益支者,则为进入相应境界之主观感受。如初禅虽已离欲界之恶不善法,而感受到脱离欲界之喜、乐,但仍有寻、伺的粗细分别之心理活动,尚须加以对治;至二禅时,寻、伺已断灭,形成信根,称为内等净,由此所得之喜、乐,乃对此禅定自身之感受,故称定生喜乐;三禅舍去二禅之喜、乐,住于非苦非乐之“行舍”境地,以正念、正知继续修习而产生离喜妙乐;四禅舍三禅之妙乐,称为舍清净,唯念修养功德,称为念清净,由此得非苦非乐之感受。上述一切之活动及感受,均于心一境性的禅定状态中进行,故称之为“自性支”。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定戒】:(术语)具曰定共戒。(参见:定共戒)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定共戒】:谓发得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天定之时,不作意持,自然不犯,戒与定俱发,是名定共戒。此戒断惑未尽,未出生死,即是有漏戒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无作戒】:无作,又作无教、无表。戒体有作戒、无作戒两种。作戒,谓受戒时如法动作之身、口、意三业,即可见闻之业体;无作戒,谓依此时作戒之缘而生于身中不可见闻之业体。此业体初发之缘,虽由身口意之动作(即作戒),而一旦生起,则不假身口意之造作,而恒常相续,故称为无作。作戒于身口意动作止息之时亦随之而灭,无作戒则一生之中恒常相续,具有防非止恶之功能,故称为无作戒体。此戒体对外境外缘而言,可防非止恶,如十戒、二百五十戒等。故特就能防之体,立此无作戒之名;就所防之外境外缘,则判别为二百五十等相。为发此无作戒,故行作戒。((参见:戒体三种)2920、“无表色”5097)p5087 FROM:【佛光大辞典】

【放逸】:梵语 prama^da。心所(心的作用)之名。略称逸。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识百法之一。即放纵欲望而不精勤修习诸善之精神状态。俱舍宗谓放逸系与一切染污心(不善心与有覆无记心)相应而起之心所,系属大烦恼地法;唯识宗谓此属八大随惑之一。反之,防杜诸恶而专注于修善之精神作用,称为不放逸。俱舍宗以不放逸为一切善心生起的心所,系属大善地法;唯识宗亦以之为善心所。(成唯识论卷六、品类足论卷三、入阿毗达磨论卷上、顺正理论卷十一)((参见:大随烦恼)890)p3276FROM:【佛光大辞典】

【无上道】:至高无上的道法。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善男子!或时有人具足一戒,所谓波罗提木叉戒;

或具二戒,加定共戒;

或具三戒,加无漏戒;

或具四戒,加摄根戒;

或具五戒,加无作戒。

[末学解说]

善男子!或时有人具足一戒,称为波罗提木叉戒(戒律三名之一。译曰别解脱,又曰处处解脱。七众所受之戒律,各就解脱身口七支之恶之义而简别为定共戒道共戒,称之曰别解脱戒);

或具二戒,再加上定共戒(谓发得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天定之时,不作意持,自然不犯,戒与定俱发,是名定共戒。此戒断惑未尽,未出生死,即是有漏戒也);

或具三戒,再加上无漏戒;

或具四戒,再加上摄根戒;

或具五戒,再加上无作戒。

注解:
【波罗提木叉】:(术语)Pratimoks!a,又作婆罗提木叉,钵喇底木叉。戒律三名之一。译曰别解脱,又曰处处解脱。七众所受之戒律,各就解脱身口七支之恶之义而简别为定共戒道共戒,称之曰别解脱戒。又翻曰随顺解脱。以戒律随顺有为无为二种解脱之果故也。行事钞中之一曰:“波罗提木叉此云处处解脱。”戒本疏一上曰:“波罗提木叉,此翻别解脱也。”大乘义章一曰:“木叉者此名解脱。(中略)戒行名为解脱,有其两义:一者戒行能免业非,故名解脱。二能得彼解脱之果,故名解脱。”义林章三末曰:“别别防非名之为别,能防所防皆得别称。戒即解脱,解脱恶故。”华严探玄记三曰:“波罗提木叉,此云别解脱。此就因得名,然有二义:一拣异定道(定共戒与道共戒),名之为别。二三业七支各各防非,故名为别,亦翻为随顺解脱。此据果立名。随顺有为无为二种解脱故。”希麟音义八曰:“钵喇底木叉,旧云波罗提木叉,此云别解脱。即七众别解脱律仪也。”巴Pa%timukha,列记戒律项目之书也,普通呼为戒本。布萨之日,于僧众现前,读此各条,令比丘忏悔犯非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定共戒】:谓发得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天定之时,不作意持,自然不犯,戒与定俱发,是名定共戒。此戒断惑未尽,未出生死,即是有漏戒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善男子!波罗提木叉戒现在得,定共戒者三世中得。

善男子!若复有人欲受戒时,至心能观生死罪过、解脱功德,信心欢喜,是人兼得作无作戒。

如是戒者,随命长短,命长长得,命短短得。

是无作戒,三因缘舍:一者、小庄严故,二者、心放舍故,三者、作不坚故。

不舍因缘复有三事:一者、有本愿故,二者、作业坚故,三者、至心不放逸故。

善男子!除十善业及十恶业、善戒恶戒,已更有业戒所不摄者,谓善恶法。

如是善恶有作无作,有人具足作及无作,若现在作善未舍之顷,具作无作;第二念中成就过去作无作,作已过去,唯有无作无有作也。

若人得戒,虽作不善,是人现世成就二法:恶法有作,善法无作。

是作无作,二因缘舍:一者、所施物尽,二者、心舍善。

作,二世成就,过去、现在;无作三世。

定戒二因缘舍:一者、退时,二者、断善根时。

复有三时;一者、舍身时,二者、退时,三者、生上时。

无漏戒有三时舍:一者、退时,二者、转钝作利时,三者、得上果时。

心善业一时失,谓上生退时;身口意善,断善根时一时俱失。

善男子!若得具足戒、定戒、无漏戒、摄根戒,是人了了解十业道。

[末学解说]

善男子!波罗提木叉戒(戒律三名之一。译曰别解脱,又曰处处解脱。七众所受之戒律,各就解脱身口七支之恶之义而简别为定共戒道共戒,称之曰别解脱戒)现在得,定共戒(谓发得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天定之时,不作意持,自然不犯,戒与定俱发,是名定共戒。此戒断惑未尽,未出生死,即是有漏戒也)者三世中得。

善男子!如果还有人想要受戒时,至心能观生死罪过、解脱功德,信心欢喜,这样的人能够同时获得作无作戒(无作,又作无教、无表。戒体有作戒、无作戒两种。作戒,谓受戒时如法动作之身、口、意三业,即可见闻之业体;无作戒,谓依此时作戒之缘而生于身中不可见闻之业体。此业体初发之缘,虽由身口意之动作(即作戒),而一旦生起,则不假身口意之造作,而恒常相续,故称为无作。作戒于身口意动作止息之时亦随之而灭,无作戒则一生之中恒常相续,具有防非止恶之功能,故称为无作戒体。此戒体对外境外缘而言,可防非止恶,如十戒、二百五十戒等。故特就能防之体,立此无作戒之名;就所防之外境外缘,则判别为二百五十等相。为发此无作戒,故行作戒)。

这样的戒者,随寿命长短,命长长得,命短短得。

此无作戒,三种因缘会舍:一者、小庄严的缘故,二者、心放逸的缘故,三者、作业不坚定的缘故。

不舍因缘也有三事:一者、有本愿(指“因位”之誓愿。全称本弘誓愿。又作本誓、宿愿。即佛及菩萨于过去世未成佛果以前为救度众生所发起之誓愿。于因位发愿至今日得其果,故对“果位”而称本愿。又“本”作根本解,虽言菩萨之心广大,誓愿亦无量,唯以此愿为根本,故称“本愿”。广义言之,发愿之事端亦称弘誓)的缘故,二者、作业坚定的缘故,三者、至心不放逸(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的缘故。

善男子!除十善业及十恶业、善戒恶戒,还有业戒所不摄者,称为善恶(指善与恶。若再加上无记,则合称为“三性”。一般而言,善指顺理,恶指违理)法。

这些善恶(指善与恶。若再加上无记,则合称为“三性”。一般而言,善指顺理,恶指违理)有作、无作,有人具足作及无作,如果现在作善未舍之顷,具作无作;第二念中成就过去作无作,作已过去,只有无作,无有作也。

如果有人得戒,虽作不善,此人现世成就二法:恶法有作,善法无作。

这作、无作,二种因缘会舍:一者、所施物尽,二者、心舍善。

作,二世成就,过去、现在;无作,三世成就,过去、现在、未来。

定戒,二种因缘会舍:一者、退时,二者、断善根时。

还有三时会舍;一者、舍身时,二者、退时,三者、生上时。

无漏戒有三时会舍:一者、退时,二者、转钝作利时,三者、得上果时。

心之善业会在一种时候失去,就是上生退时;身口意之善业,断善根时会同时失去。

善男子!如果得以具足戒、定戒、无漏戒、摄根戒,这样的人则能了知明白十业道。

注解:
【波罗提木叉】:(术语)Pratimoks!a,又作婆罗提木叉,钵喇底木叉。戒律三名之一。译曰别解脱,又曰处处解脱。七众所受之戒律,各就解脱身口七支之恶之义而简别为定共戒道共戒,称之曰别解脱戒。又翻曰随顺解脱。以戒律随顺有为无为二种解脱之果故也。行事钞中之一曰:“波罗提木叉此云处处解脱。”戒本疏一上曰:“波罗提木叉,此翻别解脱也。”大乘义章一曰:“木叉者此名解脱。(中略)戒行名为解脱,有其两义:一者戒行能免业非,故名解脱。二能得彼解脱之果,故名解脱。”义林章三末曰:“别别防非名之为别,能防所防皆得别称。戒即解脱,解脱恶故。”华严探玄记三曰:“波罗提木叉,此云别解脱。此就因得名,然有二义:一拣异定道(定共戒与道共戒),名之为别。二三业七支各各防非,故名为别,亦翻为随顺解脱。此据果立名。随顺有为无为二种解脱故。”希麟音义八曰:“钵喇底木叉,旧云波罗提木叉,此云别解脱。即七众别解脱律仪也。”巴Pa%timukha,列记戒律项目之书也,普通呼为戒本。布萨之日,于僧众现前,读此各条,令比丘忏悔犯非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定共戒】:谓发得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天定之时,不作意持,自然不犯,戒与定俱发,是名定共戒。此戒断惑未尽,未出生死,即是有漏戒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无作戒】:无作,又作无教、无表。戒体有作戒、无作戒两种。作戒,谓受戒时如法动作之身、口、意三业,即可见闻之业体;无作戒,谓依此时作戒之缘而生于身中不可见闻之业体。此业体初发之缘,虽由身口意之动作(即作戒),而一旦生起,则不假身口意之造作,而恒常相续,故称为无作。作戒于身口意动作止息之时亦随之而灭,无作戒则一生之中恒常相续,具有防非止恶之功能,故称为无作戒体。此戒体对外境外缘而言,可防非止恶,如十戒、二百五十戒等。故特就能防之体,立此无作戒之名;就所防之外境外缘,则判别为二百五十等相。为发此无作戒,故行作戒。((参见:戒体三种)2920、“无表色”5097)p5087 FROM:【佛光大辞典】

【本愿】:梵语 pu^rva-praN!idha^na。指“因位”之誓愿。全称本弘誓愿。又作本誓、宿愿。即佛及菩萨于过去世未成佛果以前为救度众生所发起之誓愿。于因位发愿至今日得其果,故对“果位”而称本愿。又“本”作根本解,虽言菩萨之心广大,誓愿亦无量,唯以此愿为根本,故称“本愿”。广义言之,发愿之事端亦称弘誓。语出无量寿经卷上、十住毗婆沙论卷五易行品等。
 佛菩萨所发之本愿有多种,如一切菩萨悉发菩提心,以坚毅之弘誓救度众生,断除烦恼,累积德行,期于成就佛果,此称总愿,如四弘誓愿、二十大誓庄严等。若分别在净佛国土发大愿,各于十方净其国土,成就诸众生,或愿于秽土成佛,救度难化之众生,此等依诸菩萨各自之意乐所发之誓愿,称为别愿,如无量寿经卷上载述之阿弥陀佛(法藏菩萨)四十八愿(梵本作四十六愿,异译经典亦有作三十六愿或二十四愿者)、悲华经卷七所说释迦佛之五百大愿、弥勒菩萨所问本愿经所说弥勒之奉行十善愿等皆为别愿。
 另如道行般若经卷六怛竭优婆夷品所说之五愿、放光般若经卷十三梦中行品之二十九愿、阿閦佛国经卷上之二十愿等亦属别愿。其他,尚有特别为灭除众生诸病或拔尽一切苦恼、恐怖而立之志愿,如药师如来本愿经所说之十二愿、药师琉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卷上所说之四十四愿、悲华经卷三之观世音救苦愿等。又有普贤菩萨十大愿,及旧译华严经所说初地及初学菩萨所发之十种行愿等,其中,现在初发之愿称为“唯发愿”,以别于因位发起之宿愿。
 庐山慧远将弥陀四十八愿分为摄法身、摄净土、摄众生等三愿。善导大师解释第十八愿为称念阿弥陀佛之名(念佛)者即得往生净土之愿,亦即无论何等恶人皆可依此愿力而得救。净土宗即以第十八愿为“王本愿”。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则于四十八愿中将重要之八愿分为真愿与假愿,即十一、十二、十三、十七、十八、二十二等六愿为真,而十九、二十等二愿为假,称为真假八愿。同时,在第十八愿中,发誓念佛之众生若不能往生,则不取正觉(不成佛),故第十八愿亦称若不生者誓。
 此外,为本愿所救济之目标、对象者,称为本愿实机或本愿正机,即指末代浊世之众生。本愿所誓行之念佛,称为本愿行。又赞叹阿弥陀佛为本愿功德聚,以弥陀系由因位之本愿而于永劫积聚功德之故。(悲华经卷二大施品、法华经譬喻品、大阿弥陀经卷上、大方等大集经卷十七虚空藏菩萨品、平等觉经卷一、文殊师利佛土严净经、地藏本愿经、俱舍论卷九、往生论注、往生礼赞、安乐集、选择本愿念佛集)((参见:誓愿)5929、“愿”6726)p1976 FROM:【佛光大辞典】

【本愿力】:指本愿之力用。略作愿力。又作宿愿力、大愿业力。即诸佛菩萨于过去世未成佛以前之“因位”所起誓愿之力用,于果位而得发显成就。依天亲菩萨之往生论所说,佛之本愿力,能速疾成满如大宝海之无量而殊胜之功德。又据唐代善导大师之观无量寿经疏卷一所说,一切善恶之凡夫,无不凭借阿弥陀佛之大愿力为增上缘,而得往生净土。
 或将本愿与力分开为二,谓本愿指因位之誓愿,力指果上之神力。如昙鸾于往生论注解释“观佛本愿力”一文中所说(大四○·八四○上):“依本法藏菩萨四十八愿,今日阿弥陀如来自在神力,愿以成力,力以就愿,愿不徒然,力不虚设,力愿相符,毕竟不差,故曰成就。”(观无量寿经、俱舍论卷九)((参见:本愿)1976)p1977 FROM:【佛光大辞典】

【不放逸】:梵语 aprama^da。心所之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参见:放逸)3276)p974 FROM:【佛光大辞典】

【善恶】:指善与恶。若再加上无记,则合称为“三性”。一般而言,善指顺理,恶指违理。然于经论中有多种不同说法,依成唯识论卷五之意,能顺益此世、他世之有漏与无漏行法为善;反之,于此世、他世有违损之有漏行法为恶。其善恶之分际,在顺益与违损之差别。且善恶二者皆须贯串此世与他世,否则即为无记。如人、天之乐果,于此世虽为顺益,于他世则不为顺益,故非为善,而为无记性。又如恶趣之苦果,于此世虽为违损,于他世则不为违损,故亦非恶,而为无记性。
 净影寺慧远于大乘义章卷十二中,就人、天、二乘、菩萨、佛等五乘,以阐释善恶之名。即:(一)顺益为善,违损为恶。即以五乘所修之善法为善;能招感三途果报之因,及人、天中苦果之别报业等,称为恶。(二)顺理为善,违理为恶。理,指无相空性。佛、菩萨及二乘所修之善法为善;人、天所修之善法是为有相行,故为恶。(三)体顺为善,体违为恶。体,为己之自体,即指法界之真性。依此义,五乘所缘修之一切善行皆为恶。
 天台宗所立之善恶有六种,即:(一)人、天之善。指五戒、十善等之事善。但因于人、天之果报尽时,仍将堕于三途(地狱、饿鬼、畜生)等恶道之中,故亦为恶。(二)二乘之善。二乘人能远离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之苦,故为善;但二乘人虽能自度,而不能度他,故亦为恶。(三)小乘菩萨之善。小乘菩萨慈悲兼济,故为善;但因于自身之中,未断任何烦恼,故亦为恶。(四)通教三乘之善。三乘同断见忍之烦恼,故为善;但因未见别教中道之理,未断一分之无明,故亦为恶。(五)别教菩萨之善。别教菩萨能见中道之理,故为善;但因所见之中道为隔历之中道(隔离而不融通之中道),而非圆教之圆融中道,故其所行带有方便,不合于理,是亦为恶。(六)圆教菩萨之善。圆教菩萨所见之圆妙之理,本为至极之善,但由“顺、背”及“达、著”等二义而言,则亦为恶。“顺、背”,谓顺实相之圆理为善,背之则为恶;“达、著”,谓达此圆理为善,而于圆理生起执著,则为恶。其中之第二义,系以达、著二者判别善恶,为天台宗独特之说。(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大乘义章卷七、法界次第初门卷上、摩诃止观卷二之三)((参见:善)4873、“恶”4944)p4891 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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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5-1-6 21:07 编辑



(学习用时 2
小时 以上   )

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 [经文] --

善男子!智者若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是人能坏极重之业,如阿伽陀、咒及除毒宝,破坏恶毒。

若作小罪,初方便轻,后成已重,是人不修身、戒、心、慧,令轻作重。

众生若作一种、二种乃至种种,有作不具足,有作具足。

先念后作,名作具足;先不生念直造作者,名作不具足。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谓作业已果报不定;复有作已亦具足者,谓作业已定当得报。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果报虽定,时节不定;复有作已亦具足者,时报俱定。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持戒、正见;复有作已亦具足者,毁戒、邪见。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信因信果;复有作已亦具足者,不信因果。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作恶之时有善围绕;复有作已亦具足者,作恶之时恶来围绕。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虽作众恶,人中受报;复有作已亦具足者,人中作恶,地狱受报。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有正念心;复有作已亦具足者,无有念心。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三时生悔;复有作已亦具足者,三时不悔。

如恶,善亦如是。因是作已亦具足故,作小得大,作大得小。

[末学解说]

善男子!有智慧的人如果能修身(若于身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修戒(若于戒已离贪。广说如身)、修心(若于心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无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修慧(若于慧已离贪广说如心略毗婆沙及释诸句翻前黑品,如理应思如彼广释),这样的人能坏极重之业,如同阿伽陀(药名,华译普去、无价、无病、不死药)、咒及除毒宝,破坏恶毒。

如果造作小罪,初时方便轻,之后成已重,这样的人因不修身、戒、心、慧,而令轻业转为重业。

众生如果作一种、二种乃至种种业,有的作不具足,有的作具足。

先生念而后作业,名为作具足;先前没有生念而直接作业者,名为作不具足。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就是作业后果报不定;还有作后也具足者,就是作业后定当得果报。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果报虽定,时节不定;还有作后也具足者,时节果报都定。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持戒、正见;还有作后也具足者,毁戒、邪见。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信因信果;还有作后也具足者,不信因果。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作恶之时有善围绕;还有作后也具足者,作恶之时恶来围绕。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虽作众恶,在人道中受报;还有作后也具足者,人中作恶,在地狱受报。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有正念心;还有作后也具足者,无有念心(谓真信明了过去未来劫中,出生入死,忆念无忘。经云:无数劫中,舍身受身,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曰念心)。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三时(指过去、现在、未来三时)生悔;还有作后也具足者,三时不悔。

如恶,善都是如此。因为这些[作后也具足]的缘故,(如果以恶念)作小得大,(如果以善念)作大得小。

注解:
【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大毗婆沙论一百二十三卷三页云:若于身戒心慧,对治道已生;名为修身、乃至修慧。此依对治修说。又缘身戒心慧所有烦恼、已断已遍知;名为修身、乃至修慧。此依除遣修说。又云:云何修身?答:若于身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戒?答:若于戒已离贪。广说如身。云何修心?答:若于心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无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慧?答:若于慧已离贪广说如心略毗婆沙及释诸句翻前黑品,如理应思如彼广释。FROM:【《法相辞典》 朱芾煌 编】

【阿伽陀】:药名,华译普去、无价、无病、不死药。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念心】:谓真信明了过去未来劫中,出生入死,忆念无忘。经云:无数劫中,舍身受身,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曰念心。(劫,梵语具云劫波,华言分别时节。)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三时】:<一>指教法发展之正、像、末三时,即正法、像法、末法等三个时期。((参见:正像末)2002)
 <二>指“有、空、中”三时。即依照释尊之说教内容而分有教、空教、中道教三种,依序称为初时、第二时、第三时说法。法相宗对此三时有三种不同看法:(一)依佛陀实际说法之时间而分,称为年月三时。(二)由教法内容与意义而分,称为义类三时。(三)谓佛陀在世说法之时期(在世三时),与入灭后佛教之发展(灭后三时)。((参见:三时教)596)
 <三>指种、熟、脱三时,为天台宗及日本日莲宗之说。系对佛陀教化,众生蒙益所分之三时。((参见:种熟脱)5873)
 <四>指三际时。在印度,将一年分成热际时、雨际时、寒际时等三种季节。((参见:历)6227)
 <五>印度分一昼夜为六时,即昼三时、夜三时。晨朝、日中、日没为昼三时,初夜、中夜、后夜为夜三时。晨朝即上午八时顷,日中为正午十二时顷,日没为下午四时顷;初夜即午后八时顷,中夜为子夜十二时顷,后夜为晨四时顷。((参见:六时)1283)
 <六>指过去、现在、未来三时。又作三世。((参见:三世)536)p596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一意摸身,身既成就,有无量意,摸身初意,即是善也。

身既成就,得二种果:杂善、不善。如人,天亦如是。

地狱众生恶意摸身,身既成已,一向不善。

饿鬼、畜生亦恶意摸身,身既成已,杂善不善。

善恶中阴以善恶摸身,身既成已,俱得杂报,善以不善。

歌罗罗时乃至老时,亦得杂报,善以不善。

是故经说有四种业:黑业黑报,白业白报,杂业杂报,不黑不白是业无报。

黑业黑报,所谓地狱;白业白报,所谓色天;杂业杂报,所谓欲天、人中、畜生、饿鬼;不白不黑无报,所谓无漏。

[末学解说]

一意摸身,身既成就,有无量意,摸身最初之意,即是善也。

身既成就,得二种果:杂善(对于他力之念佛而言。自力之诸善,谓之杂善)、不善(违理而损害现世及未来世者,名为不善)。如人,天也是如此。

地狱众生为恶意摸身,身既成已,一向不善。

饿鬼、畜生也为恶意摸身,身既成已,杂善(对于他力之念佛而言。自力之诸善,谓之杂善)不善(违理而损害现世及未来世者,名为不善)。

善恶中阴(死此生彼,中间所受之阴形也)以善恶摸身,身既成已,都得杂报,善以不善。

歌罗罗(初宿胎内之位)时乃至老时,也得杂报,善以不善。

所以经说有四种业:黑业(性不善之业,称为黑业)黑报(黑业所感者称黑报,即不可意之报、恶报),白业(性善之业,称为白业)白报(白业所感者称白报,即可意之报、善报),杂业杂报,不黑不白此业无报。

黑业(性不善之业,称为黑业)黑报(黑业所感者称黑报,即不可意之报、恶报),就是讲的地狱;

白业(性善之业,称为白业)白报(白业所感者称白报,即可意之报、善报),就是讲的色天;

杂业(非往生净土之行业,乃以余行而求往生净土,称为杂业)杂报,就是讲的欲天(指欲界诸天。计有六重,又称六欲天。即指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乐变化天、他化自在天)、人中、畜生、饿鬼;

不白不黑无报,就是讲的无漏(漏者烦恼之异名,漏泄之义,贪嗔等之烦恼,日夜由眼耳等六根门漏泄流注而不止,谓之漏。又漏为漏落之义,烦恼能令人漏落于三恶道谓之漏。因之谓有烦恼之法云有漏,离烦恼之法云无漏)。

注解:
【杂善】:(术语)对于他力之念佛而言。自力之诸善,谓之杂善。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不善】:(杂语)违理而损害现世及未来世者,名为不善。五逆十恶是也。是在现在损害自他,在未来感苦果而损害己心身,故为不善。如三途之苦果,彼虽在现在损害身心,然更无为之招未来世之损害者,故非不善。唯识论五曰:“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恶趣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非于他世,故非不善。”大乘义章七曰:“恶法违损,称曰不善。”胜鬘宝窟上末曰:“十恶破戒违理,名为不善。”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中阴】:(术语)又云中有。死此生彼,中间所受之阴形也。阴者五阴之阴(新译云五蕴),俱舍宗以为有一定之中阴,成实宗以为无之,大乘宗以为有无不定。谓极善极恶之人,无中阴,直至所至。余皆有之。大乘义章八曰:“命报终谢,名为无有。生后死前,名为本有。两身之间,所受阴形,名为中有。”文句四曰:“中阴倒悬诸根皆毁坏。”(参见:中有)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歌罗逻】:(杂名)初宿胎内之位。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三之上曰:我初生时揽父母身,分以为已有,名歌罗逻。歌罗逻时,名曰无明。(参见:羯逻蓝)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白业黑业】:
为白业与黑业之并称。性善之业,称为白业;性不善之业,称为黑业、黑暗业。白业所感者称白报,即可意之报、善报;黑业所感者称黑报,即不可意之报、恶报。(南本涅槃经卷三十四、集异门足论卷七)((参见:四业)1782)p2099 FROM:【佛光大辞典】

【杂业】:非往生净土之行业,乃以余行而求往生净土,称为杂业。与“杂行”同。依往生礼赞所说,修杂业而往生净土者,甚稀甚微,百中唯得一二。p6640 FROM:【佛光大辞典】

【无漏】:(术语)Ana%srava,漏者烦恼之异名,漏泄之义,贪嗔等之烦恼,日夜由眼耳等六根门漏泄流注而不止,谓之漏。又漏为漏落之义,烦恼能令人漏落于三恶道谓之漏。因之谓有烦恼之法云有漏,离烦恼之法云无漏。俱舍论二十曰:“诸境界中,流注相续,泄过不绝,故名为漏。”大乘义章五本曰:“流注不绝,其犹疮漏,故名为漏。”法华文句一曰:“毗昙云:漏落生死。”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欲天】:指欲界诸天。计有六重,又称六欲天。即指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乐变化天、他化自在天。(俱舍论卷八)p465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若人不解如是业缘,无量世中流转生死。

何以故?不解如是业因缘者,虽生非想非非想处,寿八万劫,福尽还堕三恶道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如果有人不解这样的业缘(善恶果报的因缘。善业是招感乐果的因缘,恶业是招感苦果的因缘。一切众生,都是由业缘而生的),就会在无量世中流转生死。

为什么呢?因为不解这样的业因缘者,虽能生于非想非非想处(此天之定心,至极静妙,已无粗想,故称非想;尚有细想,故称非非想),寿八万劫,但福报享尽之后还是堕入三恶道。

注解:
【业缘】:善恶果报的因缘。善业是招感乐果的因缘,恶业是招感苦果的因缘。一切众生,都是由业缘而生的。维摩经说:“是身如影,从业缘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非想非非想处】:(术语)可享有非想非非想天之禅定也。与非有想非无想同。楞严经曰:“识性不动,以灭穷研,于无尽中,发实尽性。如存不存,若尽非尽,如是一类,名非想非非想处。”按非想非非想处,为无色界第四天,诸天之最胜者也。非想,言非有想。非非想,言亦非有此非想也。即经所云如存不存若尽非尽者是。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非想非非想处天】:非想非非想处,梵名  Naiva-sam!jn~a^na^sam!jn~a^yatana,巴利名 Nevasan~n~a^na^san~n~a^yatana。非想非非想乃就此天之禅定而称之。此天之定心,至极静妙,已无粗想,故称非想;尚有细想,故称非非想。又作非非想天、无思想亦无无想天、有想无想智天、非想非非想天、非有想非无想处天。乃无色界之第四天。此天位于三界九地之顶上,故又称有顶天。此天之名有三种解说:(一)非如色界四禅及前三无色之明了之想相,故称非想;非如无想及灭定,故称非非想。因此地痴闇不明了、不决定,故称非想非非想。(二)如无色界之第二天,不缘识处,故称非想;如第三天,不缘无所有,故称非非想。(三)于无色界第三之无所有处,除识处之想,今又除无想,共舍除想、无想,故称非想非非想。由上之三说可略见此天之相状。
 首楞严经卷九(大一九·一四六下):“识性不动,以灭穷研,于无尽中,发宣尽性。如存不存,若尽非尽,如是一类,名为非想非非想处。”又此天之寿量,长阿含经卷二十载为八万四千劫,立世阿毗昙论卷七则分为三品,此天之下品为七万大劫,中品为七万五千大劫,上品为八万大劫;大毗婆沙论卷八十四则称八万劫。(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经、立世阿毗昙论卷六、俱舍论卷二十八、大毗婆沙论卷一八五)((参见:无色界)5083)p371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一切摸画,无胜于意,意画烦恼,烦恼画业,业则画身。

贪因缘故,色声妙好,威仪详序;瞋因缘故,色声粗恶,威仪卒暴;如瞋,痴亦如是。

无量世界,一百三十六地狱处,无量畜生,无量饿鬼,皆因业作;人、天亦尔。

无量众生获得解脱,亦因于业。

[末学解说]

善男子!一切摸画(因果),不会超越于意,由意而生烦恼,由烦恼而生业,由业决定报身。

因贪的缘故,色声妙好,威仪详序;因瞋的缘故,色声粗恶,威仪卒暴;如瞋,痴也是如此。

无量世界,一百三十六地狱处,无量畜生,无量饿鬼,皆因作业(恶业);人道、天道也是如此。

无量众生获得解脱,也是因于业(善业)。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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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5-1-6 19:0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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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 [经文] --

善男子!世间福田凡有二种:一、功德田,二、报恩田。

坏此二田,名五逆罪。

是五逆罪,有三因缘:一者、有极恶心,二者、不识福德,三者、不见正果。

若人异想,杀阿罗汉不得逆罪,父母亦尔。若无惭愧,不观报恩,心无恭敬,但作方便,不作根本,虽非逆罪,亦得大报。

善教授故,生怜爱故,能堪忍故,难作作故,受大苦故,是故父母名报恩田。

若复有人杀父母已,虽复修善,是善无报。

是故我说:人所荫处,乃至少时,慎勿毁折枝条花叶。

[末学解说]

善男子!世间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一般有二种:一、功德田(谓若能恭敬供养佛法僧三宝,非但成就无量功德,亦能获其福报,是名功德福田),二、报恩田(谓父母有养育之恩,师长有教诲之恩,若能供养恭敬,非惟报答其恩,抑且自然获福,是名报恩福田)。

破坏这二种田,名为五逆罪(逆者违悖天理也。谓人于父母,当竭力孝养,以报其恩,而反害之。僧之和合,得成道业,利益于人,反离间而破散之。诸佛如来出现世间,度脱一切众生,所当恭敬供养,反伤支体,以出其血。罗汉出离三界,为世福田,利益有情,所当礼敬,反加杀害。僧之羯磨,为人受戒,不一心奉事禀受戒法,反以恶言破毁其行。如是等人,永堕地狱,无有出期。如世极重之病,尤难治也。(罗汉,梵语具云阿罗汉,华言无学。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梵语羯磨,华言作法。))。

这五逆罪,有三种因缘:一者、有极恶心,二者、不识福德,三者、不见正果(佛家修行,谓之“修因证果”。如修五戒十善,证人天果;修四谛法,证罗汉果;修六度万行,证菩萨果;修无上道,证佛果等。如树,下种生根、长茎抽叶、开花结果,帮以“果”为喻。邪因结邪果,正因结正果。为区别于“外道”、“邪因”,修行佛法而证到的境界、果位,谓之“正果”)。

如果有人异想,认为杀阿罗汉不会得逆罪,杀父母也同样不得罪。如果没有惭愧,不观报恩(报答恩惠),心没有恭敬,只作方便,不作根本,虽不是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也会得大报。

因善教授的缘故,因生怜爱的缘故,因能堪忍的缘故,因难作能作的缘故,因受大苦的缘故,所以供养恭敬父母名为报恩田。

如果又有人杀父母后,虽也修善,但此善没有果报。

所以我说:人在树荫处,哪怕只是少时,也要谨慎小心,不要毁折枝条花叶。

注解:
【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功德田】:三福田之一,谓人若能恭敬供养佛法僧三宝,就可以得到无量的福报。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三福田】:﹝出优婆塞戒经﹞
  [一、报恩福田],谓父母有养育之恩,师长有教诲之恩,若能供养恭敬,非惟报答其恩,抑且自然获福,是名报恩福田。
  [二、功德福田],谓若能恭敬供养佛法僧三宝,非但成就无量功德,亦能获其福报,是名功德福田。(佛,梵语具云佛陀,华言觉。僧,梵语具云僧伽,华言和合众。)
  [三、贫穷福田],谓若见贫穷困苦之人,当起慈愍之心,以己所有资生等物而给施之,虽不求报,则亦自然获福,是名贫穷福田。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五逆罪】:逆者违悖天理也。谓人于父母,当竭力孝养,以报其恩,而反害之。僧之和合,得成道业,利益于人,反离间而破散之。诸佛如来出现世间,度脱一切众生,所当恭敬供养,反伤支体,以出其血。罗汉出离三界,为世福田,利益有情,所当礼敬,反加杀害。僧之羯磨,为人受戒,不一心奉事禀受戒法,反以恶言破毁其行。如是等人,永堕地狱,无有出期。如世极重之病,尤难治也。(罗汉,梵语具云阿罗汉,华言无学。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梵语羯磨,华言作法。)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正果】:佛家修行,谓之“修因证果”。如修五戒十善,证人天果;修四谛法,证罗汉果;修六度万行,证菩萨果;修无上道,证佛果等。如树,下种生根、长茎抽叶、开花结果,帮以“果”为喻。邪因结邪果,正因结正果。为区别于“外道”、“邪因”,修行佛法而证到的境界、果位,谓之“正果”。如元·伊世珍《嫏嬛记·禅林实语上》:“天女本来净,摩登淫第一;今各成正果,净淫无分别。”谓无论净淫、愚智,佛性并无差别,只要努力修持正道,未来均能成就正果。又如《红楼梦》第一九九回:“果然有来头成了正果,也是太太几辈子的修积。”后也用正果比喻正经的、好的归宿。如周立波《山乡巨变》上十:“解放前,我也算是一个赖皮子,解放后,才归正果的。”(李明权)FROM:【《俗语佛源》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报恩】:报答恩惠。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五逆罪加上杀阿阇梨、杀和尚,则成七逆罪,因犯此七逆罪者,不得受戒,故亦称七遮罪。七遮罪即:出佛身血(伤害佛身)、杀父、杀母、杀和尚、杀阿阇梨(杀师僧)、破羯磨转法轮僧(即以不正当之言论、行动,破坏教团之融和)与杀圣人等七种逆罪。((参见:五逆)1142)p4328 FROM:【佛光大辞典】

【难作能作】:谓菩萨但为诱掖众生,人所难为者,悉能为之,故虽着弊垢衣不以为贫,执除粪器,不以为贱,是为难作能作。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善男子!我涅槃后,有诸弟子,当作是说:

若以异想异名杀父母不得逆罪;即昙无德。

或复说言:虽以异想杀于父母,故得逆罪;即弥沙塞。

或复有说:异想异名杀于父母,俱得逆罪;即萨婆多。

何以故?世间真实,是可信故,父母真实,想亦不转,恶心杀之,即得逆罪。

实是父母,无父母想,不发恶心,父母虽死,不得逆罪。

何以故?具足四事,乃得逆罪:

一者:实是父母作父母想,二者、恶心,三者、舍心,四者、作众生想。具是四事,逆罪成就;若不具者,则不成就。

若为怜愍故,若为恭敬故,若为受法故,若为怖畏故,若为名称故,授与死具,虽不手杀,亦得逆罪。

若为他使令杀父母,啼哭忧愁而为之者,如是罪相,初中后轻。欲杀父母,误中他人,不得逆罪。

欲杀他人,误中父母,亦复如是。欲杀母时,误杀相似,杀已藏刀,复中母身,不得逆罪。

母有异见,儿有异杀,但得杀罪,不得逆罪。

是五逆罪,杀父则轻,杀母则重,杀罗汉重于杀母,出佛身血重杀罗汉,破僧复重出佛身血。

[末学解说]

善男子!我涅槃(华译为“圆寂”,圆是圆满一切智德,寂是寂灭一切惑业。又译作“灭度”,灭是灭除见思、尘沙和无明三种惑,度是度脱分段和变易两种生死。合而言之,就是当一个人的智慧和德行都达到究竟圆满之领域,连生死和烦恼也都超越了、杜绝了,就叫做“涅槃”)后,有诸弟子,会有不同的说法:

或有人说,以异想异名杀父母不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即昙无德(意译作法正、法镜、法藏、法护、法密。系佛陀入灭后百年顷,付法藏第五世优婆鞠多五弟子之一)。

或有又说:虽以异想杀于父母,所以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即弥沙塞(译曰化地。就宗计而义翻为不著有无观。优婆鞠多五弟子之一)。

或有又说:异想异名杀于父母,都会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即萨婆多(此云一切有,此部计三世有实,三性悉得受戒)。

为什么呢?世间真实,因为可信的缘故,父母是真实的,想亦不转,恶心杀之,即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真实是父母,无父母想,不发恶心,父母虽死,不会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为什么呢?因为需具足四事,才会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一者:实是父母作父母想,二者、恶心,三者、舍心,四者、作众生想。具足这四事,逆罪成就;如果不具足,则不成就。

如果因为怜愍的缘故,如果因为恭敬的缘故,如果因为受法的缘故,如果因为怖畏的缘故,如果因为名称的缘故,想要父母死去,虽然不是亲手杀,也会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如果因为他人下令杀父母,啼哭忧愁而为之者,像这样的罪相,初中后轻。

想要杀父母,但误中他人,不会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想要杀他人,但误中父母,也不会得逆罪。

想要杀母时,误杀相似之人,杀后藏刀,又误中母身,不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母有异见(指因烦恼而起之恶见解),儿有异杀,只会得杀罪,不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这五逆罪,杀父则轻,杀母则重,杀罗汉重于杀母,出佛身血重于杀罗汉,破僧又重于出佛身血。

注解:
【涅槃】:华译为“圆寂”,圆是圆满一切智德,寂是寂灭一切惑业。又译作“灭度”,灭是灭除见思、尘沙和无明三种惑,度是度脱分段和变易两种生死。合而言之,就是当一个人的智慧和德行都达到究竟圆满之领域,连生死和烦恼也都超越了、杜绝了,就叫做“涅槃”。这也是圣者所证得的不生不灭、超越时空的真如境界,它也是芸芸众生最理想、最美丽的归宿。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昙无德】:梵名 Dharmaguptaka,巴利名 Dhammagutta, Dhammaguttaka, Dhammaguttika。为小乘二十部中法藏部之祖。又作昙摩鞠多、昙摩德、昙摩屈多迦、达摩及多。意译作法正、法镜、法藏、法护、法密。系佛陀入灭后百年顷,付法藏第五世优婆鞠多五弟子之一。据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一上(大四○·一七六中):“昙无德,亦云昙摩鞠多。此翻法正,亦云法护、法镜、法密。”另据大方等大集经卷二十二(大一三·一五九上):“我涅槃后有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书写读诵,颠倒解义,颠倒宣说,以倒解说,覆隐法藏,以覆法故,名昙摩鞠多。”是以“昙摩鞠多”为覆法之义。
 优婆离于首次结集律藏时,由其分为八十次诵出根本律制,此即八十诵律,后经传承发展,昙无德乃从八十诵律采集而建立一部,称为昙无德部,又称法藏部。所传之广律为四分律,为五部律之一,故所谓四分律宗,即指昙无德律宗,以昙无德为开祖,而由唐代道宣大成之。又四分律大弘于我国,故于我国佛教史上,单说律宗时多指四分律宗;复因道宣长居终南山弘传律法,故又称为南山律宗。此即昙无德部发展之结果。(四分律饰宗义记卷二本、可洪音义卷三)p6232 FROM:【佛光大辞典】

【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五逆罪加上杀阿阇梨、杀和尚,则成七逆罪,因犯此七逆罪者,不得受戒,故亦称七遮罪。七遮罪即:出佛身血(伤害佛身)、杀父、杀母、杀和尚、杀阿阇梨(杀师僧)、破羯磨转法轮僧(即以不正当之言论、行动,破坏教团之融和)与杀圣人等七种逆罪。((参见:五逆)1142)p4328 FROM:【佛光大辞典】

【弥沙塞】:(流派)Mahis/a%saka%h!,律部之名。译曰化地。就宗计而义翻为不著有无观。优婆鞠多五弟子之一。此律主之部宗称为弥沙塞或化地部。律本名五分律。支那译有三十卷。律藏分派五部之一也。又小乘十八部中有化地部,佛灭三百年中自一切有部别立者。玄应音义二十三曰:“化地部,第三百年中从一切有部出也。梵言摩醯奢娑迦,亦言弥喜舍娑柯,此云地,亦教地,或言正地,人名也。但此罗汉在俗为王国师,匡化土境,故名化地。今入佛法,佛法如地,又匡化之,故以名也。旧名弥沙塞者,讹也。”可洪音义三曰:“弥沙塞,律部师宗名也,亦云弥沙翼,亦云弥嬉舍娑柯,此云化地。”南山戒疏一上曰:“弥沙塞,此云不著有无观。”拾毗尼义钞上一曰:“弥沙塞,此云广解义,亦名不著有无,法名五分。”又曰:“弥沙塞者,人名。此人禅思入微,究畅玄旨,著青袈裟。”大集经二十二曰:“我涅槃后,我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读诵书写,不作地相水火风相虚空识相,是故名当弥沙塞部。”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萨婆多】:此云一切有,此部计三世有实,三性悉得受戒。大集云:而复读诵书写外典,受有三世,及以内外。破坏外道,善能论义,说一切性悉得受戒。凡所问难,悉能答对,是故名为萨婆多,法名十诵。FROM:【《翻译名义集》南宋·法云 著】


【异见】:指因烦恼而起之恶见解。四分律卷三十二(大二二·七八六下):“依于异见,乐于樔窟众生。以是乐于樔窟故,于缘起法甚深难解。”佛弟子应不为一切别解、别行、异见、异执、异学所迷而有所退失倾动。p5152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有物重意轻,有物轻意重,有物重意重,有物轻意轻。

物重意轻,如无恶心杀于父母。

物轻意重者,如以恶心杀于畜生。

物重意重者,以极恶心杀所生母。

物轻意轻者,如以轻心杀于畜生。

如是恶业,有方便重,根本、成已轻;有方便、根本轻,成已重;有方便、根本重,成已轻;有根本轻,方便、成已重。

物是一种,以心力故得轻重果。

[末学解说]

有物重意轻,有物轻意重,有物重意重,有物轻意轻。

物重意轻者,比如无恶心杀害父母。

物轻意重者,比如以恶心杀于畜生。

物重意重者,比如以极恶心杀害生母。

物轻意轻者,比如以轻心杀于畜生。

这些恶业,有的方便罪重,根本罪、成已罪轻;有的方便罪、根本罪轻,成已罪重;有的方便罪、根本罪重,成已罪轻;有的根本罪轻,方便罪、成已罪重。

如果物是一种,则以心的轻重,得轻重果。

-- [经文] --

善男子!有人以食欲施于我,未与我间转施饿狗,我亦称赞如是人者是大施主。

若是福田、若非福田、心不选择而施与者,是人获得无量福德。

何以故?心善净故。

是业四种:一者、现报,二者、生报,三者、后报,四者、无报。

业有四种:一者、时定果报不定,二者、报定时不必定,三者、时定果报亦定,四者、时果二俱不定。

时定者,所谓现在、次生、后世。

若时不定,果报不定,是业可转。

若果报定应后受者,是业可转现在受之。

何以故?

善心智慧因缘力故。恶果定者,亦可转轻。

何因缘故名果报定?

常作无悔故,专心作故,乐喜作故,立誓愿故,作已欢喜故,是故是业得果报定。

除是之外,悉名不定。

众生行业,有轻有重,有远有近,随其因缘,先后受之。

如有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定知善恶当有果报,是人能转重业为轻,轻者不受。

若遭福田,遇善知识,修道修善,是人能转后世重罪现世轻受。

若人具有欲界诸业,得阿那含果,能转后业现在受之。阿罗汉果,亦复如是。

[末学解说]

善男子!有人以食物想要布施于我,未给与我的期间转而布施于饿狗,我也会称赞这样的人是大施主。

不论是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或非福田、心能够不选择而布施给与者,这样的人能获得无量福德。

为什么呢?因为心善清净的缘故。

此业有四种:一者、现报(现报,现世所作之善恶业,现身即受善恶报),二者、生报(生报,此生所作之善恶业,来生方受善恶之报),三者、后报(后报,过去无量生中所作之善恶业,于此生受善恶报,或于未来无量生中方才受善恶报),四者、无报(无报者,谓由无记业,而受不善不恶之果报也)。

业有四种:一者、时定,果报不定,二者、报定,时不必定,三者、时定,果报都定,四者、时、果二者都不定。

时定者,即是现在、次生、后世。

如果时不定,果报不定,此业可转。

若是果报定,应于未来受者,此业可转现在受之。

为什么呢?

因为善心智慧之因缘力。

即使恶果定者,也可转轻。

为什么名为果报定呢?

因常作无悔的缘故,因专心作的缘故,因乐喜作的缘故,因立誓愿的缘故,因作后欢喜的缘故,所以此业得果报定。

除此之外,都名不定。

众生行业(指身、口、意所造作之行为),有轻有重,有远有近,随其因缘,先后受之。

如有(若于身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修戒(若于戒已离贪。广说如身)、修心(若于心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无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修慧(若于慧已离贪广说如心略毗婆沙及释诸句翻前黑品,如理应思如彼广释),必定知道善恶当有果报,这样的人能转重业为轻,轻者不受。

如果遭福田,遇善知识,修道修善,这样的人能转后世重罪于现世轻受。

如果有人具有欲界(三界之一。淫欲食欲二欲强有情所住之处,名为欲界。上自六欲天为始,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八大地狱是也)诸业,得阿那含果(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即第三果也。谓此人断欲界后三品思惑尽,更不来欲界受生,故名不来),能转后业于现在受之。阿罗汉果(为声闻四果之一,如来十号之一。又作阿卢汉、阿罗诃,略称罗汉。意译应、应供、杀贼、不生、无学。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证得尽智,而堪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此果位通于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狭义之解释,专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广义言之,则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也是如此。

注解:
【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三报】:指三种业报,即依受报时间之别,将果报分为三种:(一)现报,现世所作之善恶业,现身即受善恶报。(二)生报,此生所作之善恶业,来生方受善恶之报。(三)后报,过去无量生中所作之善恶业,于此生受善恶报,或于未来无量生中方才受善恶报。(成实论卷八、慈悲水忏法卷中、梁高僧传卷六、大明三藏法数卷十一)((参见:三业)638)p623  FROM:【佛光大辞典】

【无报】:无报者,谓由无记业,而受不善不恶之果报也。(无记业者,即不善不恶之业,无所记忆,故名无记。)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行业】:指身、口、意所造作之行为。又作作业。p2562FROM:【佛光大辞典】

【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大毗婆沙论一百二十三卷三页云:若于身戒心慧,对治道已生;名为修身、乃至修慧。此依对治修说。又缘身戒心慧所有烦恼、已断已遍知;名为修身、乃至修慧。此依除遣修说。又云:云何修身?答:若于身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戒?答:若于戒已离贪。广说如身。云何修心?答:若于心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无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慧?答:若于慧已离贪广说如心略毗婆沙及释诸句翻前黑品,如理应思如彼广释。FROM:【《法相辞典》 朱芾煌 编】

【欲界】:(界名)梵名Ka%madha%tu,三界之一。淫欲食欲二欲强有情所住之处,名为欲界。上自六欲天为始,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八大地狱是也。俱舍论八曰:“地狱等四及六欲界,并器世间,是名欲界。”又曰:“欲所属界,说名欲界。”俱舍光记三曰:“欲界欲胜故但言欲。”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阿那含果】: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即第三果也。谓此人断欲界后三品思惑尽,更不来欲界受生,故名不来。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阿罗汉果】:为声闻四果之一,如来十号之一。又作阿卢汉、阿罗诃,略称罗汉。意译应、应供、杀贼、不生、无学。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证得尽智,而堪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此果位通于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狭义之解释,专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广义言之,则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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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5-1-4 20:4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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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卷第七
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 [经文] --

善男子!众生作罪,凡有二种:
一者、恶戒,二者、无戒。

恶戒之人,虽杀一羊,及不杀时,常得杀罪。
何以故?先发誓故。

无戒之人,虽杀千口,杀时得罪,不杀不得。
何以故?不发誓故。

是故一切善不善法,心为根本。


[末学解说]

善男子!众生作罪,一般有二种:
一者、恶戒(奉行不善戒规、禁忌的恶律仪),二者、无戒((术语)依法而领纳戒体谓之受戒,受戒后毁犯戒体,谓之破戒,自初未受戒谓之无戒)。

恶戒之人,虽杀一只羊,以及在不杀时,常得杀罪。
为什么呢?因为先发誓的缘故。

无戒((术语)依法而领纳戒体谓之受戒,受戒后毁犯戒体,谓之破戒,自初未受戒谓之无戒)之人,虽杀千口,但在杀时得罪,不杀时不得杀罪。
为什么呢?因为没发誓的缘故。

所以,一切善与不善法,心是根本。

注解:
【恶戒】:奉行不善戒规、禁忌的恶律仪。  

【无戒】:(术语)依法而领纳戒体谓之受戒,受戒后毁犯戒体,谓之破戒,自初未受戒谓之无戒。无戒之僧谓之名字比丘。见末法灯明记。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因根本故,说诸比丘犯有二种:一者、身犯,二者、口犯;无心犯也。

如是戒者,时不具足,支不具足,则不得戒。

譬如钻火,有燧、有力、有干粪草,然后得火,若少一法,则不得火,戒法亦尔。


如是戒者,若得、若舍、若持、若毁、皆随于心;如来了了知诸法性,是故制之。

[末学解说]

因心为根本的缘故,说诸比丘犯戒有二种:一者、身犯,二者、口犯;没有心犯。

这些戒者,如果时不具足,支不具足,则不得戒(谓发得戒体之无表色于自身也。由他授戒法不发此无表色,则不名为得戒)。

譬如钻火,需要有燧、有力、有干粪草,然后才能得火,如果缺少一种,则不能得火,戒法也是同样的道理。

这些戒者,若得、若舍、若持、若毁、都随于心;如来了了,知道一切法性(诸法的本体、本性。这种诸法的本性,在有情方面,叫做“佛性”,在无情方面,叫做“法性”。法性也就是实相、真如、法界、涅槃的别名),所以制定戒律。

注解:
【得戒】:(术语)谓发得戒体之无表色于自身也。由他授戒法不发此无表色,则不名为得戒。具三师七证作白四羯磨之法而行之,谓之作法得,于佛前自誓而得之,名曰自誓得。其他虽有种种得戒之法,然不通于灭后之弟子。见义林章三末。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法性】:诸法的本体、本性。这种诸法的本性,在有情方面,叫做“佛性”,在无情方面,叫做“法性”。法性也就是实相、真如、法界、涅槃的别名。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复有人,因于善业思惟力故,不造诸恶,名如法戒;若从他得,名为受戒。

若离戒受有功德者,一切恶兽——师子、虎、狼——应得功德,然实不得。

以是因缘,受善戒者得无量福,受恶戒者得无量罪。

是故经中说恶律仪:
一者、畜羊,二者、畜鸡,三者、畜猪,四者、钓鱼,五者、网鱼,六者、杀牛,七者、狱卒,八、畜猎狗,九、作长摾,十、作猎师,十一、咒龙,十二、杀人,十三、作贼,十四、两舌,十五、以苦鞭挞、枷锁、押额、铁钉、烧炙加人。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因于善业思惟力的缘故,不造诸恶,名为如法戒;如果从他处获得,名为受戒(即在家或出家人从师或依自誓而纳受戒法)。

如果说离开受戒也能有功德,那么一切恶兽——师子、虎、狼——也应能获得功德,但实际上它们是不能获得功德的。

因此,受善戒者能得无量福,受恶戒者则得无量罪。

所以经中讲了十五种恶律仪(之律仪。为“善律仪”之对称。又作不律仪、恶戒。即为自活或得利益而立誓行屠杀等业者所得之无表色):
一者、畜羊(为利饲养羔羊,肥已转卖),二者、畜鸡(为利买鸡屠杀),三者、畜猪(为利饲养猪豚,肥已转卖),四者、钓鱼,五者、网鱼,六者、杀牛(为利买牛屠杀),七者、狱卒,八、畜猎狗,九、作长摾,十、作猎师,十一、咒龙(以咒术系缚蟒蛇等,供人观赏戏乐,求物以自活),十二、杀人,十三、作贼,十四、两舌,十五、以苦鞭挞、枷锁、押额、铁钉、烧炙加人。

注解:
【受戒】:又称纳戒。即在家或出家人从师或依自誓而纳受戒法。佛教教团有七众之别;七众之中,优婆塞、优婆夷属在家众,共受五戒。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为出家众。其中,沙弥、沙弥尼共受十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正学戒;比丘及比丘尼受具足戒。另有在家者别受一日一夜之八关斋戒,此名优波婆沙。此中,式叉摩那之六法,并非离沙弥戒而别存,故就戒别言,计有在家五戒、八戒及出家十戒、具足戒等四种。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恶律仪】:恶之律仪。为“善律仪”之对称。又作不律仪、恶戒。即为自活或得利益而立誓行屠杀等业者所得之无表色。据俱舍论卷十四载,恶律仪为智者所诃厌,故名恶行,能障清净之戒律,故名恶戒,不禁身语之恶,故名不律仪。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七说恶律仪有十六种,即:(一)为利饲养羔羊,肥已转卖。(二)为利买羊屠杀。(三)为利饲养猪豚,肥已转卖。(四)为利买猪屠杀。(五)为利饲养牛犊,肥已转卖。(六)为利买牛屠杀。(七)为利养鸡令肥,并予转卖。(八)为利买鸡屠杀。(九)钓鱼。(十)猎师。(十一)劫夺。(十二)魁脍(魁,为师之意;脍,为切肉之意。即指杀人者)。(十三)网捕飞鸟。(十四)两舌。(十五)狱卒。(十六)咒龙(以咒术系缚蟒蛇等,供人观赏戏乐,求物以自活)。又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六举出屠儿、魁脍、养猪、养鸡、捕鱼、猎师、网鸟、捕蟒、咒龙、狱吏、作贼、王家常差捕贼等十二恶律仪。
 有关恶律仪之得与舍,依俱舍论卷十四、卷十五之意,若住律仪,由胜烦恼而作杀缚等诸不善业,由此便发不善无表;若住不律仪,由淳净信而作礼佛等诸胜善业,由此亦发诸善无表。又由作、誓二者,能得恶律仪,“作”即生于不律仪之家,于作杀生等事时即发得恶戒;“誓”即非生于不律仪之家,但为生活之故,立誓杀生以资养活,由此发得恶戒。舍戒则有三缘,即由死亡(所依之身已舍,能依之恶戒随之亦舍)、由得戒(善恶二戒不能俱起,得别解脱戒或静虑律仪时,增盛之势力强大,故能舍恶戒)、由二形生(即男子生为女形,女子生为男形)。另据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六载,死者欲爱尽时、受律仪戒时、受三归依时,于此三时舍恶律仪戒。(瑜伽师地论卷九、顺正理论卷三十六、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一、俱舍论光记卷十四)p4949  FROM:【佛光大辞典】


【咒龙】:谓习诸邪法咒术,咒于龙蛇,以为戏乐,是为恶律仪。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国王、大臣、受寄抵谩不知恩者,恶性恶心大恶村主典税物者,毁戒比丘心无惭悔,如是之人,皆无戒也;虽复不名不善业道,而得大罪。

何以故?尽寿作故。

如是等事,若不立誓,不从人受,则不成就。

如是恶戒四时中舍:

一者、得二根时,二者、舍寿命时,三者、受善戒时,四者、断欲结时。

[末学解说]

国王、大臣、受寄抵谩不知恩者,恶性、恶心、大恶村主、典税物者,毁戒比丘,心无惭悔,像这样的人,全是无戒;虽不名为不善业道,但也会得大罪。

为什么呢?因为尽寿(尽我们这一世的身形和寿命)造作的缘故。

这样的事,如果不立誓,不从人受,则不成就。

这些恶戒(奉行不善戒规、禁忌的恶律仪)四种时候可以舍离:

一者、得二根时,二者、舍寿命时,三者、受善戒时,四者、断欲结时。

注解:
【尽形寿】:尽我们这一世的身形和寿命。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恶戒】:奉行不善戒规、禁忌的恶律仪。        

【二根】:<一>利根与钝根。(一)利根又作上根,谓根性锐利,速证妙果者。(二)钝根又作下根,乃根性迟钝难开悟者。(无量寿经卷下)
 <二>正根与扶根。(一)正根又作胜义根,乃五根之本体,四大种所造之净色法,非凡夫二乘之所见,非现量所得,然有发识取境之用。(二)扶根又作扶尘根、浮尘根,乃外形可见之眼等五根。此根唯为正根之依处,虚假不实,无发识取境之用。
 <三>男根与女根。即男女起色欲之处。(楞严经卷九、俱舍论卷三、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七)p208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或有说言:如善戒具足,恶戒亦尔。

是义不然!何以故?

恶戒易得故,一因缘得故,所谓立誓。

善戒不尔,有五方便,所谓五根,是故难得;以难得故,要须具足。

[末学解说]

或者有人说言:如果善戒具足,则恶戒也一样需具足。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因为恶戒容易得的缘故,一个因缘就能得,比如立誓。

善戒则不同,需要有五方便,即是五根,所以难得;因为难得的缘故,所以需要具足。

注解:
【五根】:1、指眼等之五根,眼根能生眼识,耳根能生耳识,鼻根能生鼻识,舌根能生舌识,身根能生身识。2、指信根、进根、念根、定根、慧根。因此五法是生圣道的根本,故名“五根”。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有说言:

优婆塞戒无无义语、两舌、恶口,是故优婆塞戒、八戒斋法、沙弥、比丘、不具足得。

是义不然!何以故?

我今受持净口业故。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说言:

优婆塞戒(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中没有无义语(没有意义的言语)、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恶口(口者,谓言语粗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也),所以沙弥、比丘不具足得优婆塞戒、八戒斋法。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因我今受持净口业的缘故。

注解:
【优婆塞戒】:(术语)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十恶】:﹝出法界次第﹞ 恶即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惑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此十恶也。
  [一、杀生],杀生者,谓自杀,亦教人杀,断害一切众生之物命也。
  [二、偷盗],偷盗者,谓窃取他人一切财物也。
  [三、邪淫],邪淫者,谓非己妻妾,而行欲事也。
  [四、妄语],妄语者,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也。
  [五、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
  [六、恶口],恶口者,谓言语粗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也。
  [七、绮语],绮语者,谓乖背真实,巧饰言辞,令人好乐也。
  [八、贪欲],贪欲者,谓于顺情之境,贪着乐欲,心无猒足也。
  [九、嗔恚],嗔恚者,谓于违情之境,不顺己意,心生忿怒也。
  [十、邪见],邪见者,谓拨无因果,行邪见道心,无正信也。(拨者,绝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无义语】:没有意义的言语。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八戒斋】:又叫做八斋戒、八关斋、八支斋、简称八戒。
  一、不杀生,不杀有生命的动物;
  二、不与取,不取他不与之物;
  三、不非梵行,不作男女之媾合;
  四、不虚诳语,不说不符事实的话;
  五、不饮酒,不饮一切的酒类;
  六、不涂饰鬘舞歌观听,即不身涂香饰花鬘及观舞蹈听歌曲;
  七、不眠坐高广严丽床上,即不坐卧于高广严丽的床上;
  八、不非时食,即不食非时之食,亦即过午不食。离上述八种之非法为八戒,又因此八戒中之第八离非时食是斋法,故总名“八戒斋”。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有说言:我受五戒净身、口、意,心若不净,当知是人不得具戒。

譬如有人,受恶戒已,虽不杀生,是人常有恶戒成就。毁禁比丘亦复如是。

何以故?受持戒已,一一戒边多业多果故。

众生无量,戒亦无量;物无量故,戒亦无量。

是善恶戒,俱有三种:谓上中下。

若不受恶戒,虽多作罪不名恶戒。

若有难言:‘何缘五戒尽形寿受,八戒斋法一日一夜?’

当言:‘如来善知法相,通达无碍,作如是说。’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说言:我受持五戒(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制戒)清净身、口、意,但心如果不清净,应当知道这样的人不得具戒(具足圆满之戒)。

譬如有人,受恶戒后,虽不杀生,但此人常有恶戒成就。毁戒的比丘也是如此。

为什么呢?因为已受持戒律,一一戒边多业多果的缘故。

众生无量,戒也无量;因物无量,所以戒也无量。

这善恶戒,共有三种:即上、中、下。

如果不受恶戒,虽作罪,但不名为恶戒。

如果有人难言:‘为什么五戒(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制戒)需要尽形寿(尽我们这一世的身形和寿命)受持,八戒斋法只需一日一夜呢?’

应当这样说:‘如来善知法相,通达无碍,所以作如是说。’

注解:
【五戒】:(术语)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制戒。(参见:戒)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具戒】:具足戒的简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具足戒】:具足圆满之戒,如比丘的二百五十戒,及比丘尼的三百四十八戒是。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尽形寿】:尽我们这一世的身形和寿命。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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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业品第二十四之一

-- [经文] --

若有疑心,若无疑心,若见、若闻、若觉、若知、若问、不问,异本说者,是名妄语。

若言不本见闻觉知,亦是妄语,不名具足。

若破相说,无覆藏相,是非妄语。

若异音说,前人不解,亦是妄语,不名具足。

若颠倒语,若发大声不了了语,若有所说前人不解,亦是妄语,不名具足。

两舌、恶口,若坏前人,不坏前人,作已得罪。无义语,亦复如是。

如是七事,亦道亦业;其余三事,是业非道。

何以故?自不行故,妨于自他得大罪故。

[末学解说]

如果有疑心,如果无疑心,若见、若闻、若觉、若知、如果问、如果不问,说的话与本意不同者,这名为妄语(特指以欺人为目的而作之虚妄语)。

如果说的话不是原本的见闻觉知(乃心识接触外境之总称。即眼识之用为见,耳识之用为闻,鼻舌身三识之用为觉,意识之用为知),也是妄语,不名具足。

如果破相说(讲真话),没有覆藏相,则不是妄语。

如果异音说,前人无法明白,也是妄语,不名具足。

如果颠倒语,如果发大声讲不了了语,如果有所说令前人不解,这些都是妄语,不名具足。

两舌(即搬弄是非,离间他人,为十恶业之一)、恶口(以恶毒的话骂人。十恶之一),如果坏前人,不坏前人,作后得罪。无义语,也是如此。

像这样的七事,也是道也是业;其余三事,则是业而不是道。

为什么呢?因为自身不行的缘故,妨碍于自他得大罪的缘故。

注解:
【妄语】:十恶之一。又作故妄语、虚妄语、虚诳语、妄舌、虚伪、欺。特指以欺人为目的而作之虚妄语。妄语戒为五戒、十戒之一。据四分律卷十一所载,妄语为波逸提(必须向众僧忏悔之罪),此系小妄语(虚伪不实);另据同书卷二载,未至菩提而妄言得菩提(即妄称证得佛道)者,即犯波罗夷(为教团驱逐之大罪),此系大妄语(未得言得,未证谓证)。此外,据大智度论卷十三载,犯妄语戒而无惭愧心者,自断于至涅槃及生天之道,并有口气臭、善神远离等十种罪过,此称为妄语十罪。(杂阿含经卷三十三、优婆塞五戒相经、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四、顺正理论卷三十六、大智度论卷十四、大乘义章卷七、卷十二)((参见:律)3789)p2343FROM:【佛光大辞典】

【见闻觉知】:乃心识接触外境之总称。即眼识之用为见,耳识之用为闻,鼻舌身三识之用为觉,意识之用为知。大日经疏卷一(大三九·五八二上):“如来五眼,以菩提心毕竟净故;以一切种观一切法,了了见闻觉知,无所挂碍,能持如是金刚印。”又据瑜伽师地论卷二载,依见闻觉知之别,言说有依见言说、依闻言说、依觉言说、依知言说四种。(杂阿含经卷十三、中阿含经卷四十九、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大智度论卷四十、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六、成唯识论述记卷八)p3003 FROM:【佛光大辞典】


【两舌】:即搬弄是非,离间他人,为十恶业之一。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恶口】:以恶毒的话骂人。十恶之一。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或有说言:一切微尘次第而住,亦念念灭,灭已无住,若无住者,尚无有作,况有无作?

是义不然!何以故?世间之法,有因有果,无因无果。如面水、镜则有像现,离面无像。

作亦如是,从身有作,从是作法则出无作,如面水、镜则有像现。

譬如有人,发恶心故则恶色现,发善心故则善色现,作以无作,亦复如是。

若因善业得善妙色,若因恶业得粗恶色,作以无作,亦复如是。

若以念念常灭无有作无作者,如先所说灯、河等喻,虽念念灭,以二谛故,说作无作。

微尘虽复次第不住,亦复不破世谛法也;正以微尘次第得名。

[末学解说]

或者有人说言:一切微尘,次第而住,也会念念灭,灭后便无住(无所住著的意思。法无自性,无自性故,无所住著,随缘而生),如果无住者,尚且都无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何况是有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呢?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世间之法,有因有果,无因无果。如同面对着水、镜才会有像出现,没有面则无像。

作也是如此,从身体而有作,从此作法才会出无作,如同有面对着水、镜,才会有像现。

譬如有人,因发恶心的缘故而恶色现,因发善心的缘故而善色现,作与无作,也是同样的道理。

或因善业而得善妙色,或因恶业而得粗恶色,作与无作,也是同样的道理。

如果以念念常灭,无有作、无作者,如先前所说灯、河等譬喻,虽念念灭,但因二谛(俗谛和真谛。俗谛又名世谛,或世俗谛,即凡夫所见到的世间事相;真谛又名第一义谛,或胜义谛,即圣智所见的真实理性,亦即内证的离言法性。上述二谛,世俗谛略近于哲学上的现象,胜义谛则属于本体)的缘故,所以说有作与无作。

微尘虽然次第不住,也不会破坏世谛(又名俗谛,或世俗谛,是世间的真理的意思,亦指世俗人所知的道理)法也;正以微尘次第得名。

注解:
【无住】:无所住著的意思。法无自性,无自性故,无所住著,随缘而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二谛】:俗谛和真谛。俗谛又名世谛,或世俗谛,即凡夫所见到的世间事相;真谛又名第一义谛,或胜义谛,即圣智所见的真实理性,亦即内证的离言法性。上述二谛,世俗谛略近于哲学上的现象,胜义谛则属于本体。三论宗说:“若有若空,皆是世谛;非有非空,始是真谛。”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世谛】:又名俗谛,或世俗谛,是世间的真理的意思,亦指世俗人所知的道理。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父母、罗汉,其有杀者,得无量罪;

父母罗汉及以他人,阴、界、入等等无差别,所以得重,以是福田,报恩田故。

如说二字不得一时,然此二字终不和合,义不可说,虽念念灭,亦名妄语,不破世谛。

犹如射箭,虽念念灭,因于身业微尘力故,到不到处;作以无作,亦复如是。

如舞独乐,虽念念灭,因于身业微尘力故而能动转;作以无作,亦复如是。

如旋火轮,虽念念灭,因于身业微尘力故,火得圆匝。

[末学解说]

父母、罗汉(一般意译为“杀贼”、“不生”等。意思是:罗汉已经杀尽烦恼之贼,不再生到三界六道之中,从而证到小乘的最高果位,入“无余涅槃”了。在“声闻四果”中,罗汉是最高果位;但在四圣位中,罗汉还是初位,次于缘觉、菩萨和佛),有杀者,则得无量罪;

父母、罗汉及以他人,阴、界、入等等并没有差别,之所以得重罪,是因为这些为福田,报恩田(父母师长等有养育教诲之恩,报答之则自获无量之福,故名福田)的缘故。

比如不能同时说二个字,这二个字始终不能合在一起,其义不可说,虽念念灭,也名妄语,不破世谛(又名俗谛,或世俗谛,是世间的真理的意思,亦指世俗人所知的道理)。

犹如射箭,虽念念灭,但因于身业微尘力的缘故,到不到处;作与无作,也是同样的道理。

如舞独乐,虽念念灭,但因于身业微尘力的缘故,而能动转;作与无作,也是同样的道理。

如旋火轮,虽念念灭,但因于身业微尘力的缘故,火得圆匝。

注解:
【罗汉】:梵语Arhat(阿罗汉),简称“罗汉”,一般意译为“杀贼”、“不生”等。意思是:罗汉已经杀尽烦恼之贼,不再生到三界六道之中,从而证到小乘的最高果位,入“无余涅槃”了。在“声闻四果”中,罗汉是最高果位;但在四圣位中,罗汉还是初位,次于缘觉、菩萨和佛。经中说,有些大阿罗汉实际上是不入涅槃的菩萨,示现罗汉身在世间利乐众生,民间祀奉的,多属于这类大阿罗汉。如唐·司空图《十会斋文》:“维摩赴会,捧瑞露以同沾,罗汉飞空,曳危峰而亦至。”(李明权)FROM:【《俗语佛源》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报恩田】:(术语)三福田之一。父母师长等有养育教诲之恩,报答之则自获无量之福,故名福田。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世谛】:又名俗谛,或世俗谛,是世间的真理的意思,亦指世俗人所知的道理。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初发心,方便心异,作时心异,说时心异,众缘和合故得名作,以作因缘生于无作;

如威仪异,其心亦异,不可得坏,故名无作。

从此作法得无作已,心虽在善、不善、无记,所作诸业无有漏失,故名无作。

若身作善,口作不善,当知是人,获得杂果。

若身善业有作无作,口不善业唯有有作无有无作,当知是人唯得善果,不得恶果。

是故经中说七种业有作无作。

如人重病,要须众药和合治之,若少一种,则不能治。

何以故?其病重故。

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具诸恶故,要须众戒然后治之,若少一戒,则不能治。

[末学解说]

初发心不同,方便心不同,作时心不同,说时心不同,众缘和合所以得名为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以作之因缘而生于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

如威仪异,其心亦异,不可得坏,所以名为无作。

从此作法得无作后,心虽在善、不善、无记(无记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所作诸业无有漏失,所以名为无作。

如果身作善,口作不善,应当知道这样的人,获得杂果。

如果身善业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口不善业知有有作,没有无作,应当知道这样的人只得善果,不得恶果。

所以经中说七种业,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

如同人有重病,需要众药和合治疗之,如果缺少一种,则不能治。

为什么呢?因为其病重的缘故。

一切众生也是如此,因为具诸恶的缘故,所以需要众戒,然后治之,如果确少一戒,则不能治。

注解:
【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记】:梵语 avya^kr!ta。三性之一。一切法可分为善、不善、无记等三性,无记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或谓无记者因不能招感异熟果(善恶之果报),不能记异熟果,是故称为无记;但此种解释仅适用于有漏法,并非一般通说。成为无记之法,称“无记法”;对此,成为善或不善之法,称“有记法”。无记分为有覆无记与无覆无记二种。(一)有覆无记,以其无记,故不引生异熟果,但能覆圣道、蔽心性,故为不净者,例如上二界之烦恼,及欲界之烦恼如身见、边见俱属此。(二)无覆无记,又作净无记,即纯粹之无记,绝不覆圣道,蔽心性,故不属不净。欲界之无覆无记心分为四:(1)异熟无记,即指异熟生心、报生心。依前世业因招感果报之心。(2)威仪无记,又作威仪路无记。即威仪心、威仪路心。引起行住坐卧之威仪动作或缘此动作之心。(3)工巧无记,又作工巧处无记。即指工巧心、工巧处心。为身语工巧(工作、绘画、诗歌等)或缘此之心。(4)通果无记,又作变化无记。即指能变化心、变化心、通果心。起入定得神通自在作用之心。以上四无记更加自性无记(如山河大地之色香味触)与胜义无记(虚空及非择灭之二无为法),并有覆无记,合谓七无记。同时,唯识宗将所有之无记法分为如下四无记:能变无记(心、心所)、所变无记(色法与种子)、分位无记(不相应行法)与胜义无记等。成实论卷八称隐没无记性烦恼为无记。
 此外,对于外道之十四难(即问难),释尊认为无回答之意义,故不答以是或非,此谓十四无记、十四不可记;相当于四记答中之舍置记。十四问难如下:(一)世界(及我)有常(时间之无限)?(二)无常(时间之有限)?(三)亦常亦无常?(四)非常非无常?(五)有边(空间之有限)?(六)无边(空间之无限)?(七)亦有边亦无边?(八)非有边非无边?(九)如来(此际意指众生)死后有?(十)无?(十一)亦有亦无?(十二)非有非无?(十三)命与身为同一?(十四)异?以上若除去(三)(四)(七)(八),亦称作四类十问。(杂阿含经卷三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五十一、卷九十七、卷一四四、俱舍论卷二、卷七、成唯识论卷三、俱舍论光记卷二、卷十三、卷十五、卷五、卷十、大乘义章卷七)((参见:十四无记)414、“三性”563、“四无记”1775、“有覆无记”2460、“无覆无记”5139)p5107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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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 22:07: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5-1-2 22:20 编辑



(学习用时 2
小时 分钟 以上   )

优婆塞戒经业品第二十四之一

-- [经文] --

或有说言:

若心在善、不善、无记,悉得杀罪,犹如火毒,虽复善心、不善、无记,触食之者悉皆死者。

是义不然!何以故?

世间有人捉火不烧,食毒不死,非恶心杀,亦复如是不得杀罪,如诸医等。

[末学解说]

或者有人说言:

如果心在善、不善、无记(无记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都得杀罪,犹如火毒,虽有善心、不善、无记,但触食之者全都会死。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因为世间有人能够捉火不烧,食毒不死,如果不是恶心而杀,也不会得杀罪,比如诸医等等。

注解:
【无记】:梵语 avya^kr!ta。三性之一。一切法可分为善、不善、无记等三性,无记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或谓无记者因不能招感异熟果(善恶之果报),不能记异熟果,是故称为无记;但此种解释仅适用于有漏法,并非一般通说。成为无记之法,称“无记法”;对此,成为善或不善之法,称“有记法”。无记分为有覆无记与无覆无记二种。(一)有覆无记,以其无记,故不引生异熟果,但能覆圣道、蔽心性,故为不净者,例如上二界之烦恼,及欲界之烦恼如身见、边见俱属此。(二)无覆无记,又作净无记,即纯粹之无记,绝不覆圣道,蔽心性,故不属不净。欲界之无覆无记心分为四:(1)异熟无记,即指异熟生心、报生心。依前世业因招感果报之心。(2)威仪无记,又作威仪路无记。即威仪心、威仪路心。引起行住坐卧之威仪动作或缘此动作之心。(3)工巧无记,又作工巧处无记。即指工巧心、工巧处心。为身语工巧(工作、绘画、诗歌等)或缘此之心。(4)通果无记,又作变化无记。即指能变化心、变化心、通果心。起入定得神通自在作用之心。以上四无记更加自性无记(如山河大地之色香味触)与胜义无记(虚空及非择灭之二无为法),并有覆无记,合谓七无记。同时,唯识宗将所有之无记法分为如下四无记:能变无记(心、心所)、所变无记(色法与种子)、分位无记(不相应行法)与胜义无记等。成实论卷八称隐没无记性烦恼为无记。
 此外,对于外道之十四难(即问难),释尊认为无回答之意义,故不答以是或非,此谓十四无记、十四不可记;相当于四记答中之舍置记。十四问难如下:(一)世界(及我)有常(时间之无限)?(二)无常(时间之有限)?(三)亦常亦无常?(四)非常非无常?(五)有边(空间之有限)?(六)无边(空间之无限)?(七)亦有边亦无边?(八)非有边非无边?(九)如来(此际意指众生)死后有?(十)无?(十一)亦有亦无?(十二)非有非无?(十三)命与身为同一?(十四)异?以上若除去(三)(四)(七)(八),亦称作四类十问。(杂阿含经卷三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五十一、卷九十七、卷一四四、俱舍论卷二、卷七、成唯识论卷三、俱舍论光记卷二、卷十三、卷十五、卷五、卷十、大乘义章卷七)((参见:十四无记)414、“三性”563、“四无记”1775、“有覆无记”2460、“无覆无记”5139)p5107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或有说言:

婆薮仙人说咒杀人、杀羊祀天,不得杀罪。

是义不然!何以故?

断他命故,痴因缘故。

若见人死心生欢喜,当知是人得成已罪。

见他杀已,心生欢喜,出财赏之,亦复如是。

若使他杀,受使之人到已,更以种种苦毒而杀戮之。

口敕之者,唯得作罪,受使之人,兼得二罪,作以无作。

[末学解说]

或者有人说言:

婆薮仙人(系奉婆罗门教之仙人。昔之摩揭陀国王,后出家为仙人,尝依四吠陀法之赞言,主张杀生祀天,后堕入地狱;复经佛之教诫,始归三宝,而居于补陀落山麓结草庵供奉观音)说咒杀人、杀羊祀天,不会得杀罪。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因为断他命的缘故,因为愚痴的缘故。

如果见到人死,心生欢喜,应当知道这样的人会得成已罪。

如果见到他人杀生后,心生欢喜,出财赏之,也会得成已罪。

如果遣使他人杀生,受使之人到后,更以种种苦毒而杀戮之。

那么,下命令的人,只会得作罪,受使之人,则会得二罪: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罪及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罪。

注解:
【婆薮】:梵名 Vasu。又作婆蓃、婆薮缚斯。系奉婆罗门教之仙人。昔之摩揭陀国王,后出家为仙人,尝依四吠陀法之赞言,主张杀生祀天,后堕入地狱;复经佛之教诫,始归三宝,而居于补陀落山麓结草庵供奉观音。就婆薮仙人遵奉婆罗门教之说而言,相通于婆私吒为婆罗门族代表性仙人之说,故一般以为婆薮仙人即婆私吒。又密教将之安于胎藏界曼荼罗外金刚部院之东方。(大方等陀罗尼经卷一、大智度论卷三)((参见:婆私吒)4455)p4472 FROM:【佛光大辞典】

【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发恶心夺取他物,是人亦得作无作罪。

若数时取,若寄时取,因市易取,亦得偷罪。

若自不取、不贪、不用,教他令取,是人亦得作无作罪。

[末学解说]

如果发恶心夺取他人之物,这样的人也会得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罪、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罪。

如果数时取,如果寄时取,如果因市易取,也会得偷罪。

如果自己不取、不贪、不用,但教他人取,这样的人也会得作罪、无作罪。

注解:
【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欲偷金,取时得银,出外识已,还置本处,是人不得偷盗之罪。

若欲偷金,得已即念无常之想,心生悔恨,欲还本主而复畏之,设余方便还所偷物,虽离本处,不得偷罪。

奴仆财产,先悉生意与主同共,后生贪想辄取主物,取已生疑而便藏避,复思是物同共无异,虽离本处,不得偷罪。

[末学解说]

如果偷金,取时得银,出外识别后,将所取之物归还放回至本处,这样的人则不得偷盗之罪。

如果想要偷金,得到后即念无常(即谓一切有为法生灭迁流而不常住。一切有为法皆由因缘而生,依生、住、异、灭四相,于刹那间生灭,而为本无今有、今有后无,故总称无常)之想,心生悔恨,想要归还本主而又害怕,而以其他方式归还所偷之物,虽离本处,不得偷盗之罪。

奴仆财产,起先想与主人同有,后来生起贪想而掠取主物,取后生疑便藏避之,最后又思此物与主人同有并没有差别(自己的财产就是主人的财产),虽离本处,不得偷盗之罪。

注解:
【无常】:梵语 anitya,或 anityata^,巴利语 anicca。音译阿你怛也。为“常住”之对称。即谓一切有为法生灭迁流而不常住。一切有为法皆由因缘而生,依生、住、异、灭四相,于刹那间生灭,而为本无今有、今有后无,故总称无常。据大智度论卷四十三举出二种无常,即:(一)念念无常,指一切有为法之刹那生灭。(二)相续无常,指相续之法坏灭,如人寿命尽时则死灭。另据辩中边论卷中所举,就遍、依、圆三性而有无性无常、生灭无常、垢净无常之别。即:(一)遍计所执性,其体全无,称无性无常、无物无常。(二)依他起性,依他缘生之诸法有生灭起尽,称生灭无常、起尽无常。(三)圆成实性,其位乃由垢转变成净,故称垢尽无常、有垢无垢无常。上述之说,不仅以缘生有为之诸法为无常,且认为圆成实性之法亦含有转变无常之义。又据显扬圣教论卷十四成无常品,举出无性无常、失坏无常、转异无常、别离无常、得无常、当有无常等六种;另举出刹那门、相续门、病门、老门、死门、心门、器门、受用门等八种无常。又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六则明示十二种无常之相,即:非有相、坏灭相、变异相、别离相、现前相、法尔相、刹那相、相续相、病等相、种种心行转相、资产兴衰相、器世成坏相。另入楞伽经卷七无常品中载有外道之八种无常。
 此外,观世相之无常,称无常观、非常观;说明无常旨趣之偈颂,称无常偈;安置病僧之堂院,称无常院、无常堂、延寿堂。(杂阿含经卷一、卷十、卷四十七、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四、法句经卷上、维摩经卷上、大智度论卷十九、卷二十三、瑜伽师地论卷十八、成唯识论卷八)((参见:常无常)4530)p5109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若人行路为贼所剥,既至村落,村主问言:‘汝失何物?我当偿之。’

若说过所失,取他物者,是得偷罪。

若有发心,施他二衣,受者取一,云不须二,辄还留者,是得偷罪。

若人发心,欲以房舍、卧具、医药、资生所须施一比丘,未与之间,更闻他方有大德来,辄回施之,是得偷罪。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行路被贼人所劫,到村落后,村主问言:‘你失去了何物?我来补偿你吧。’

如果说的丢失之物超过其真实情况,从而获取了他人之物,这样做会得偷盗之罪。

如果有人发心,要布施他人二件衣服,受者取了一件,说不须要第二件,将其返还,留下者,会得偷盗之罪。

如果有人发心,想要以房舍、卧具、医药、资生(衣食住之具,以资助人之生命者)所须布施给一比丘,还未给与的期间,又闻知他方有大德(很有道德而且精通佛法的人)来,转而布施给了大德,这样做得偷盗之罪。

注解:
【大德】:很有道德而且精通佛法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资生】:(杂语)衣食住之具,以资助人之生命者。法华经法师功德品曰:“资生业等,皆顺正法。”智度论十九曰:“正命者,一切资生活命之具,悉正不邪。”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若取命过比丘财物,谁边得罪?

若羯磨已,从羯磨僧得;若未羯磨,从十方僧得;若临终时,随所与处,因之得罪。

若偷佛物,从守塔人主边得罪。


若暴水漂财物、谷米、果蓏、衣服、资生之物,取不得罪。


[末学解说]

如果盗取过世比丘的财物,哪边得罪呢?

如果羯磨(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后,则从羯磨僧得罪;如果还未羯磨(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则从十方僧得罪;如果临终时,随所给与之处(花费之处),因之得罪。

如果偷取佛物(属佛之物。与法物、僧物同为三宝物之一),则从守塔人这里得罪。

如果是由暴水漂来的财物、谷米、果蓏、衣服、资生(衣食住之具,以资助人之生命者)之物,取之不会得罪。

注解:
【羯磨】: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资生】:(杂语)衣食住之具,以资助人之生命者。法华经法师功德品曰:“资生业等,皆顺正法。”智度论十九曰:“正命者,一切资生活命之具,悉正不邪。”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佛物】:属佛之物。与法物、僧物同为三宝物之一。三宝物严禁互相混同使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之一载列四种佛物:(一)佛受用物,指佛受用之殿堂、衣服、床帐等。(二)施属佛物,指施予佛之钱宝、田园、人畜等。(三)供养佛物,指供养佛之香灯、华幡、供具等。(四)献佛物,指供献于佛之医药、饮食等。((参见:三宝物)703)p2637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他妇、若属自身,是名邪淫。

唯三天下有邪淫罪,郁单曰无。


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为邪淫。


出家之人,无所系属,从谁得罪?

从其亲属、王所得罪。


[末学解说]

如果于非时(晨朝至日中为时,日中至后夜为非时)、不适当的处所、非女子、处女、他人之妇、如果对自身作欲邪行,这些名为邪淫(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

只有三天(欲界天、色界天和无色界天)下有邪淫罪,郁单曰(四大洲中,北方之大洲名)是没有的。

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亲近像这样的人,名为邪淫(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

出家之人,没有系属,从谁处得罪呢?

从其亲属、国王处得罪。

注解:
【非时】:晨朝至日中为时,日中至后夜为非时。(参见:非时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邪淫】:梵语 ka^ma-mithya^ca^ra,巴利语 ka^mesu miccha^ca^ra。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据中阿含卷五十晡利多经载,邪淫者必受现世及后世之恶报。((参见:邪淫戒)3035)p3034FROM:【佛光大辞典】

【三天】:欲界天、色界天和无色界天。

【郁单曰】:(界名)(参见:郁多罗究留)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郁多罗究留】:(界名)Uttarakuru,又作郁多罗鸠娄、郁多罗拘楼、郁多罗鸠留、郁怛罗究琉、郁怛罗越、郁单越、郁单曰、殟怛罗句嚧、殟怛罗矩噜、北拘卢、拘卢等。四大洲中,北方之大洲名。玄应音义十二曰:“郁单越或言郁怛罗越,或言郁多罗拘楼,或言郁多罗鸠留,正言郁怛罗究琉,此译言高上作,谓高上于余方也。亦言胜,鸠琉此云作,亦云姓也。不详何义立名。”同十八曰:“郁单曰,或言郁怛罗越。”同二十四曰:“俱卢洲此云上胜,亦云胜生。旧经中作郁单越。”华严疏钞十三上曰:“郁单越,此云胜生。以定寿千岁衣食自然故。”起世因本经二曰:“有何因缘,说彼名曰郁多罗究留洲?诸此丘,其郁多罗究留洲,于四天下,比余三洲,最上最妙最胜彼,故说郁多罗究留洲。郁多罗究留洲,隋言上作。”慧苑音义上曰:“郁单越。具正云:殟怛罗句嚧。言殟怛罗者。此云上也,胜也。句嚧所作也。谓彼洲人,于所作事,皆无我所,胜余三洲故也。”西域记一曰:“北拘卢洲,旧曰郁单越,又曰鸠楼,讹也。”慧琳音义一曰:“殟怛罗矩嚧,此译为高胜。常受乐胜故为名。古郁单越Uttravatti,或郁拘楼。”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恶时乱时虐王出时,怖畏之时,若令妇妾出家剃发,还近之者,是得淫罪。

若到三道,是得淫罪。


若自若他,在于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得邪淫罪。

若为父母、兄弟、国王之所守护,或先与他期,或先许他,或先受财,或先受请,木泥、画像及以死尸,如是人边作非梵行,得邪淫罪。


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


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末学解说]

恶时(恶行盛之时)、乱时、虐王出现时,怖畏(恐惧害怕之意)之时,如果令妇妾出家剃发,还继续亲近之者,这样做得邪淫之罪。

如果到三道(又作轮回三道,三轮。一、烦恼道,又名惑道,无明贪欲嗔恚等之烦恼妄惑也。二、业道,依烦恼而发之善恶所作也。三、苦道,以善恶之业为因而获之生死苦果也),是得邪淫之罪。

或对自己,或与他人,在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则得邪淫之罪。

如果被父母、兄弟、国王守护,或先与他相约,或先许诺他人,或先接受财物,或先接受请求,对木泥、画像及以死尸这些作非梵行(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则得邪淫之罪。

如果对自身而作属他想,对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也名为邪淫(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

这些邪淫罪也有轻有重,随从重烦恼则得重罪,随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注解:
【恶时】:(术语)恶行盛之时。散善义曰:“五浊恶时。”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怖畏】:梵语 vibhi^s!aN!a。恐惧害怕之意。依六十华严经卷三十四,未悟真理之众生有五种怖畏(恐怖):(一)不活畏,生活不安,常积资财。(二)恶名畏,恐他人讥谤而名誉受损。(三)死畏,畏惧命之将终。(四)恶道畏,又作恶趣畏。恐惧堕入地狱、饿鬼等恶趣。(五)大众威德畏,又作怯众畏。无自信而怯于出现大众之前等。若远离此五怖畏,称为五离怖畏。
 有学、无学之圣者,有小怖畏,而无大怖畏;佛则完全离怖畏。此外,虽有布施钱财之心,然担心布施后财物即将减少者,称为怖畏施,乃八施之一。((参见:五怖畏)1110)p3224  FROM:【佛光大辞典】

【三道】:<一>又作三聚。指惑道、业道、苦道;此三者为生死流转之因果。(一)惑道,又作烦恼道,迷惑恼乱诸法事理之妄心。(二)业道,由妄心所发,乃身口意三业所作。(三)苦道,以惑业为因,招感三界六道之果。道有能通之意,此三者乃由惑起业,由业感苦,于苦复更起惑,辗转相通,生死不绝,故称三道;或以轮转之义,三者轮转不绝,故亦作三道。金光明玄义卷上以十二因缘配当三道,而谓过去之无明、现在之爱、取等三支为烦恼道,过去之行、现在之有等二支为业道,现在之识、名色、六入、触、受,及未来之生、老死等七支为苦道。又天台宗就分段、方便、实报等三报而各说三道之别,即以见思之惑为烦恼道,烦恼润业名为业道,招感界内之生为苦道,此系分段三道;以尘沙惑为烦恼道,无漏之业名为业道,变易生死为苦道,此系方便三道;以无明惑为烦恼道,非漏非无漏之业为业道,彼土变易为苦道,此系实报三道。另据天台圆教之说,三道与法身、般若、解脱等三德,及真性、观照、资成等三轨,彼此融通,圆妙自在,而共成三千三谛圆具之妙法。(俱舍论卷九、杂阿毗昙心论卷八、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三、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法华玄义卷五下)
 <二>声闻、菩萨道位之三阶次第,即见道、修道、无学道。(一)见道(梵 dars/ana-ma^rga),又作见地。即初见谛理而断除见惑之阶位。(二)修道(梵 bha^vana^-ma^rga),又作修地、分别地。即数数修习而断除修惑之阶位。(三)无学道(梵 as/aiks!a-ma^rga),又作无学地。即断尽诸惑,解脱系缚之阶位。其中,前二道亦称有学道,见道唯无漏,修道通有漏、无漏。若以此三者配当四向四果,则见道为预流向,修道为后三向及预流、一来、不还三果,无学道即阿罗汉果。若以之配唯识五位,则依序为通达位、修习位、究竟位。若以之配十地,则依序为初地、第二地至第九地、第十地及佛地。(俱舍论卷二十一、卷二十五、彰所知论卷下、大乘义章卷十、华严五教章卷三)((参见:五位)1087、“四向四果”1683)
 <三>十地经论卷十所立之证道、助道、不住道。(一)证道,谓证悟实性之理。“证”有“知得契会”之义;心冥实性,无有分别,契会平等,故称为证。(二)助道,谓六度等资助之行。“助”有“扶佐资顺”之义;扶助诸度等行,而资顺菩提,故称为助。(三)不住道,谓方便、智慧并立,不偏不倚。“不住”有“离著”之义;巧慧双修,不凝滞于任何一处而游行遍在,故称不住。(大乘义章卷十)p644 FROM:【佛光大辞典】

【三道】:(名数)又作轮回三道,三轮。一、烦恼道,又名惑道,无明贪欲嗔恚等之烦恼妄惑也。二、业道,依烦恼而发之善恶所作也。三、苦道,以善恶之业为因而获之生死苦果也。道者能通之义,此三者互相通,自烦恼通于业,自业通于苦,自苦更通于烦恼,故谓之三道。如此轮转,谓之三轮。光明玄义上曰:“道名能通,此三更互相通,从烦恼通业,从业通苦,从苦复通烦恼,故名三道。”【又】声缘菩三乘之道也。(参见:三乘)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非梵行】梵语 a-brahma-carya,巴利语 a-brahma-cariya。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禅戒篇)((参见:四波罗夷)1720)p3712  FROM:【佛光大辞典】


【邪淫】:梵语 ka^ma-mithya^ca^ra,巴利语 ka^mesu miccha^ca^ra。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据中阿含卷五十晡利多经载,邪淫者必受现世及后世之恶报。((参见:邪淫戒)3035)p3034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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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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