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净慧慈光 于 2023-10-18 17:07 编辑
(152楼~154楼共用时约3小时)
三、罪有二种:性重和遮重
★ 罪有二种:一者、性重,二者、遮重。是二种罪,复有轻重。
或有人能重罪作轻,轻罪作重,如鸯掘魔受于世戒,伊罗钵龙受于义戒;鸯掘魔罗破于性重不得重罪,伊罗钵龙坏于遮制而得重罪。
是故有人重罪作轻,轻罪作重,是故不应以戒同故得果亦同。
世戒亦有不杀、不盗,义戒亦有不杀、不盗;至不饮酒,亦复如是。
如是世戒根本不净,受已不净,庄严不净,觉观不净,念心不净,果报不净,故不得名第一义戒,唯名世戒;是故我当受于义戒。
[学习解说]:
罪有两种:一种是性重(此谓杀、盗、淫、妄之四波罗夷为性重戒,指其行为自身即是罪故称性罪);一种是遮重(指触犯佛陀为避世人讥嫌等所遮制之戒。譬如饮酒,其行为自体并非罪恶,但恐酒后导致放逸之举而至犯罪,故佛遮止之。犯此遮戒即得犯佛制之罪,故称遮罪),这两种罪有轻有重
有人能将重罪作轻,有人能将轻罪作重
如同鸯掘魔受持世戒,伊罗钵龙受持第一义戒
鸯掘魔罗因为受持的是世戒,所以虽然犯了性重戒,但却不会得到重罪的果报
而伊罗钵龙因为受持的是第一义戒,所以虽然只犯了遮重罪,却会得到重罪的果报
由此可见,对于重罪作轻或轻罪作重,不应当以戒来判断果报是否相同
因为同样都是戒,世戒也有不杀、不盗,第一义戒也有不杀、不盗、不饮酒、不邪淫、不妄语
然而正因为世戒根本不净,受已不净,庄严不净,觉观不净,念心不净,果报不净,所以不能叫做第一义戒
[学习笔记]:
第一义戒是佛陀制定的究竟解脱的戒律,如果受持后不能守戒,就是不相信佛说,就是毁佛语,所以才会轻罪作重
另外心念的作用不可小视
参考阅读:同样一件事情,心念好坏的差别和严重性
因为各种心念的造作,所以有六道各种不同轮回众生
佛法是心法,就是教导众生转化凡夫贪嗔痴心念为正念来解脱轮回的法门
今天要探究和说明的是:同样一件事情,心念好坏的差别和严重性
就算再普通或微不足道的一件事情,如果心存恶心或嗔心,也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因果恶报
相反地,如果能随喜一念善心或慈心,也可能大大的增上福慧
所以,实修者应该随时以四正勤转化自己的心念,随时保持在正向的心念中
而这个因果报应并不是谁规定的,就像之前谈过的六道轮回的因果原理
这是一种念力的作用,甚至众生共同念力的相互作用
累世的念头和心念都会形成日后的习气和烙印,都会自作自受
如同我们所知道的:
争吵容易引起更大的纷争和破坏甚至毁灭
和谐则能带来彼此和全体的欢乐和幸福
这就是因果的基本原理,没有什么特殊或难懂的
因果报应就是自己心念和行为的作用而产生在自己身心的后果
所以,学习正确的观念,并且保持正向的念头,这样才能让自己真正解脱和幸福
名词解释:
【伊罗钵龙王】
(异类)Era%pattra,伊罗钵龙王,毁佛之禁戒,损伤树叶。以此因缘,命终而受龙身。佛本行集经三十一曰:“尔时海内伊罗钵(此言香叶),王既受龙身,心生厌离,欲求解脱。而作是念:往昔迦叶如来,亲授我记。汝大龙王,从今已去,过若千万亿年,当有一佛出现于世,号释迦牟尼佛陀。今既过如是无量亿年,颇有佛出世以不?而依那罗陀童子仙,始知释迦世尊出世,伊罗钵龙王与那罗陀,相随共向于世尊所。(中略)伊罗钵龙王,即白佛言:世尊我念往昔,有佛出世,名曰迦叶如来。我于彼中,出家修行。我时见一草,名曰伊罗。我时以手,斫取彼草,执捉将诣佛所,白彼佛言:若有比丘,斫于此草,得何果报?时彼世尊,即报我言:汝知若人故心斫断此草,当堕牢固地狱。我于尔时闻此佛语,心中不信。以不取彼佛语故,不受其教诲。又自思惟:但斫此草,有何果报?以既不信故,造波夜提罪,不舍此邪见,命终已后,遂即生长寿龙中。是故彼时,为我立名,名伊罗钵也。”四分律一曰:“所造恶虽微,慎莫谓为轻。如破伊罗叶,常在于龙中。”庄严经论三曰:“伊罗钵龙王,以其毁禁戒,损伤树叶故,命终堕龙中。”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央掘魔罗经】
梵名 An%gulima^lika。凡四卷。刘宋求那跋陀罗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册。本经乃叙述央掘魔罗归依佛陀之事迹,及如来对于此事件所作之种种说法。佛陀住于舍卫城时,有凶贼央掘魔罗受邪师摩尼跋陀罗之教,杀千人,并取其指作为指鬘,当彼欲加害佛陀时,却反为佛陀所教化,遂舍指鬘而归依佛。未久,彼与舍利弗、目犍连等诸大弟子及文殊菩萨讨论法义时,佛亦教以受戒之事。此外,佛又为其解释佛住于无生际复住于此际之因缘,更为其说南方一切宝庄严国之“一切世间乐见上大精进如来”之化现,并赞叹彼国之众生悉皆幻化而不可思议。本经之教旨谓一切众生皆有如来藏佛性,佛法为唯一究竟乘,其余皆为方便法门,故本经与妙法莲华经、大般涅槃经之旨趣相同。
此外,另有西晋竺法护所译之鸯掘摩经一卷、西晋法炬译之鸯崛髻经一卷,二者皆为增一阿含经卷三十一及巴利文中部经第八十六经之同本,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册。(出三藏记集卷二、开元释教录卷二、卷五、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卷三)p1880 FROM:【佛光大辞典】
【性戒·遮戒】
性戒和遮戒的合称。性戒,又称性重戒、性罪戒或主戒、旧戒。遮戒,又称息世讥嫌戒、离恶戒、客戒或新戒。性戒是佛法和世间法都不得违犯的戒条,不论佛陀制定与否,这类行为的本身就是罪恶,犯者将感得三途的果报。遮戒则是因佛陀制定而后所形成的戒条,所以只有受佛教戒律的人才须遵行不悖。如《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上)云(大正40·166c)︰‘性戒元有,无论大圣制与不制,无非结业感报三途。遮戒不尔,佛出方制,故经论中或名主客,或号新旧,或约违理违事分之。’又,《大般涅槃经》卷十一〈圣行品〉云(大正12·674b)︰
‘有二种戒,一者性重戒,二者息世讥嫌戒。性重戒者,谓四禁也。息世讥嫌戒者,不作贩卖轻称小斗欺诳于人,(中略)终不謏谄邪命自活,亦不宣说王臣盗贼斗诤饮食、国土饥馑恐怖丰乐安隐之事。’
此谓杀、盗、淫、妄之四波罗夷为性重戒,而以其余诸戒为遮戒。依此说法,昙无谶译《菩萨戒本》的四重四十二轻戒、《仁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下所说的六重二十八轻戒、《梵网经》卷下所说的十重四十八轻戒等,皆依性戒、遮戒而分轻重。然法藏《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四则谓《梵网》四十八轻戒中也有遮戒、性戒之别。
此外,《摩诃止观》卷四之一云(大正46·36b)︰‘性戒者,莫问受与不受,犯即是罪;受与不受,持即是善。(中略)若性戒清净是戒度根本、解脱初因,因此性戒得有无作受得之戒。’并谓定共戒、道共戒通以性戒为本。
依《大智度论》卷十三所述,性戒是尸罗,并略说身三、口四及不饮酒等八种。而天台家对于《大涅槃经》卷十一〈圣行品〉所说的五支戒、十戒等,乃以根本业清净戒、禁戒等为性戒,又说《大智度论》卷十三所出的不缺戒、《梵网经》所说的四重禁戒皆为性戒,且依《大智度论》所述,而以身口七支戒或十善戒为性戒。
关于以不饮酒戒为性戒是否适当,古来即有异论。天台家依《大智度论》亦摄其为性戒,然立足点在于不饮酒可防止犯身口意三业。而在分别五戒为遮、性二戒时,则以不饮酒戒为遮戒,而为四性一遮。《俱舍论》卷十四亦广举二说而有所论。此外,《资持记》与《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卷二之四曾论及性遮二戒的缓急,而谓性戒文缓义急。
◎附︰〈性罪·遮罪〉(摘录自《望月佛教大辞典》)
性罪与遮罪的并称。又称二罪。性罪,又称自性罪、实罪、性重,指其行为自身即是罪故称性罪。遮罪,又称制罪、遮制,指触犯佛陀为避世人讥嫌等所遮制之戒。譬如饮酒,其行为自体并非罪恶,但恐酒后导致放逸之举而至犯罪,故佛遮止之。犯此遮戒即得犯佛制之罪,故称遮罪。
就此性、遮二罪之意,《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九云(大正30·869c)︰
‘云何性罪?谓性是不善,能为杂染损恼于他,能为杂染损恼于自,虽不遮制,但有现行便往恶趣,虽不遮制,但有现行能障沙门。云何遮罪?谓佛世尊观彼形相不如法故,或令众生重正法故,或见所作随顺现行性罪法故,或为随顺护他心故,或见障碍善趣寿命沙门性故,而正遮止,若有现行如是等事,说名遮罪。’
又,《顺正理论》卷三十八阐明性、遮二罪之相,云(大正29·560 b)︰
‘性罪、遮罪其相云何?未制戒时,诸离欲者决定不起是性罪相,若彼犹行,是名遮罪。又,若唯托染污心行,是性罪相。若有亦托不染心行,是名遮罪;为防余失,佛遮止故。’
关于性罪,《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般涅槃经》卷十一、《正法念处经》卷五十九、《大毗婆沙论》卷一二三、《俱舍论》卷十四等,以杀、盗、淫、妄四波罗夷为性罪;《成实论》卷九〈十善道品〉等,则以杀、盗、淫及恶口、两舌、绮语、贪、嗔、邪见共十恶为性罪;又,《大乘义章》卷十但以十恶中之前七者为性罪,《摩诃止观》卷四(上)则于此七者更加饮酒而以之为性罪。
所谓遮罪,即不摄属性罪者。指突吉罗等诸罪。又,《大般涅槃经》卷十一、《菩萨戒本》(昙无谶)、《菩萨地持经》卷五、《优婆塞五戒威仪经》、《梵网经》卷下等所说的轻罪或轻垢罪等,亦属于遮罪。
此外,有关饮酒,诸论多以之为遮罪,如《优婆塞戒经》卷六云(大正24·1063c)︰
‘罪有二种,一者性重,二者遮重。(中略)酒戒名为遮重,不为性重。’然而《俱舍论》卷十四举出某持律者以之为性罪之说。
[参考资料] 《大智度论》卷四十六;《止观辅行传弘决》卷四之一。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性重戒】
谓杀、盗、淫、妄皆性业也,不待佛制持而不犯,性自是善;犯而不持,性自是罪。若犯之者,其罪极重,是名性重戒。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