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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学习:12楼共用时3.5小时)
24、四十八轻戒之学习邪见二乘外道俗典戒
★ “若佛子!有佛经律大乘正法、正见正性正法身,而不能勤学修习而舍七宝,反学邪见二乘外道俗典、阿毗昙杂论书记,是断佛性障道因缘,非行菩萨道。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学习解说]:
身为佛弟子,不能勤学修习佛经律大乘正法、正见正性正法身等七宝,反而学习邪见二乘外道俗典等,这是断佛性种子,是障道因缘,不是行菩萨道,如果明知故做者,就是犯轻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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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学邪见二乘外道俗典、阿毗昙杂论书记,是断佛性障道因缘,非行菩萨道”
其中原因是:
(小乘法)并不是终点,
只要深入经藏,就能很明白的知道,小乘的解脱最后并没有说明清楚最后的结果
这是因为小乘解脱并不是终点,只是一个化城,一个中继站,只是一个过程
所以当然小乘经中没有清楚说明最终结果,阿罗汉涅槃后呢?不知道了
这结果要由大乘经才能明白后续的修行,也就是[回小向大],转学大乘法而成佛
这才是最终的结果,这些在大乘经中都说得很清楚
我们都知道,六道轮回累劫不休,生命其实没有终结,只是不断轮回
而小乘法成就阿罗汉之后呢?没了吗?变成什么了?难道成就后就消失了?那不是断灭吗?
所以,小乘法确实只是一个过程法门,要转为学习大乘法才能知道真相和真实
佛法不是断灭法,不会由轮回不止的生命变成断灭,而是要转为学习大乘法,逐渐进入到真实的解脱状态
所以小乘不是终点,那不是真正的解脱,所以称为[有余涅槃],而不是真正的涅槃~大乘的[大般涅槃](无余涅槃) —— 大乘小乘的法缘原理~[小乘观不净无常苦,大乘观光明圆满乐]
名词解释:
【正性】
(术语)与圣性同。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正见】
梵语 samyag-dr!s!t!i,巴利语 samma^-dit!t!hi。如实了知世间与出世间之因果,审虑诸法性相等之有漏、无漏慧,称为正见。系八正道之一,十善之一。为“邪见”之对称。即远离或有或无之邪见,而采取持平正中之见解,如远离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等“五不正见”之见解皆属正见。故广泛言之,凡为佛教所认可之道理,皆属正见。据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七载,正见可分为二类,即:(一)有漏正见,又作世俗正见。即与意识相应之有漏善慧,系有漏有取者,故转向善趣,招未来可喜所欲之果。(二)无漏正见,又作出世间正见。即尽无生智所不摄之意识相应善慧,如八种无漏忍、有学八智、无学正见等。(杂阿含经卷二十八、顺正理论卷六、大智度论卷二十二、俱舍论卷二、成实论卷十六见智品、大乘义章卷八本)p1988 FROM:【佛光大辞典】
【阿毗达磨】
梵语 abhidharma,巴利语 abhidhamma。三藏之一。又作阿毗昙、阿鼻达磨、毗昙。意译为对法、大法、无比法、向法、胜法、论。与经(梵 su^tra)、律(梵 vinaya)合称为三藏(佛教圣典之总称),故偶以阿毗达磨藏、阿毗昙藏、对法藏或论藏等见称。阿毗达磨原指有关教法之研究。若研究律藏者,则称为阿鼻奈耶。其后广至对于经、律二藏之论述,皆称为阿毗达磨。其成立约于西元前后,最初仅为简单归纳一些佛教名词,后却逐渐演成解释之形式。直到部派佛教时代,各个有力之部派皆成立各自之阿毗达磨,深奥繁琐之哲学式教学于是展开。
俱舍论卷一载,胜义之阿毗达磨系以智慧对观四谛之理,而对向涅槃之最高智慧,具有慧、无漏之意义。现存之阿毗达磨,主要有上座部(巴利文)与说一切有部(以汉译为主)二类,尤以后者孕育出大乘佛教,更其有其特殊之意义。华严经探玄记卷一举出阿毗达磨之七义:(一)对法(对向、对观),(二)数法,(三)伏法,(四)通法,(五)无比法,(六)大法,(七)释法。(善见律毗婆沙卷一、大毗婆沙论卷一、分别功德论卷一、俱舍论疏卷一(神泰)、大乘义章卷一)p3641 FROM:【佛光大辞典】
25、四十八轻戒之不能善和斗诤戒
★ “若佛子!佛灭后,为说法主、为僧房主、教化主、坐禅主、行来主,应生慈心善和斗讼,善守三宝物,莫无度用如自己有。而反乱众斗诤、恣心用三宝物者,犯轻垢罪。
[学习解说]:
身为佛弟子,在佛灭度后,对待说法主、为僧房主、教化主、坐禅主、行来主,应生慈悲心,远离争讼,善守三宝物,不要没有节制的挥霍,要如同自己的东西一样爱护,如果参与叛乱斗争随意挥霍三宝物者,就是犯轻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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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诤心,佛在《月灯三昧经》中讲:
另外,诤心除了会堕恶道,还会引来魔扰
所以我们应当对一切众生生起慈悲心,远离争讼
26、四十八轻戒之独受利养戒
★ 若佛子!先在僧房中住,后见客菩萨比丘来入僧房舍宅城邑国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处及大会中。先住僧应迎来送去,饮食供养房舍卧具,绳床事事给与。若无物,应卖自身及以男女供给,所须悉以与之。若有檀越来请众僧,客僧有利养分,僧房主应次第差客僧受请。而先住僧独受请不差客僧,僧房主得无量罪。畜生无异,非沙门、非释种姓。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学习解说]:
身为佛弟子,如果先住在僧房中,后来见到有菩萨比丘也进入僧房舍宅城邑国王宅舍中,乃至结夏安居或在大会中,应当主动迎来送去,提供对方饮食房舍卧具绳床等,事事给与对方提供方便,如果没有,应当卖身,也要供给对方所需
如果有施主来请僧众,僧房主应当次第(按顺序)安排客僧受请,如果先住僧独自受请不请客僧受请,则僧房主将获得无量罪,与畜生没有两样,不是出家人,不是释迦弟子,如果这样做者,犯轻垢罪
名词解释:
【夏坐】
又名坐夏,即结夏安居。 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27、四十八轻戒之别受请戒
★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己,而此利养属十方僧。而别受请,即取十方僧物入己。八福田诸佛圣人,一一师僧父母病人物。自己用故,犯轻垢罪。
[学习解说]:
身为佛弟子,不可以单独接受施主的一切供养,要知道这个利养是属于十方僧众的,如果单独接受就是夺取十方僧物,就是夺取八福田中:佛、圣人、和尚(受业本师)、阇梨(受业时教授威仪的阿阇梨)、僧、父、母、病人的物品,所以单独受请者,犯轻垢罪
名词解释:
【八福田】
(名数)梵网经有八福田之目,诸师解释不同。天台戒疏下曰:“八福田者:一佛、二圣人、三和尚(受戒本师)、四阇梨(受戒时教授威仪之阿阇梨)、五僧、六父、七母、八病人。”(诸家多用之),此中佛与圣人及僧为敬田,和尚、阇梨、父母为恩田,病人为悲田,若人向此八种能恭敬供养,慈愍惠施,则皆能生无量之福果,故曰福田。贤首之梵网经戒本疏三更举三种之异说:“八福田者,有人云:一造旷路美井、二水路桥梁、三平治险路、四孝事父母、五供养沙门、六供养病人、七救济苦厄、八设无遮大会,未见出何圣教。有云:供养三宝为三、四父母、五师僧、六贫穷、七病人、八畜生,亦未见教。贤愚经云:施五人得福无量,一知法人、二远行人、三远去人、四饥饿人、五病人,是以三宝亦为八种。”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别请】
在众比丘中特别邀请一人来供养。若是如法的比丘,是绝对不会接受这种别请的。 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别请】
指在家人于僧众之中,特别指定某僧接受供养。又由僧众中别请四人以上,称为别请众食。接受在家人之施食请待,必须以僧之腊次次第赴请(对别请而言,此称僧次请)始为正规,故受别请乃戒律上所禁止,受者即犯波逸提罪。以施食之利养属十方僧,若受别请,即是取十方僧物,故禁之。又比丘应供法行经、居士请僧福田经亦有受别请退失一果、二果、三果、四果之说。(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五、梵网经卷下、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一圣行品、十诵律卷四十八、摩诃僧祇律卷二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三)p2807 FROM:【佛光大辞典】
28、四十八轻戒之别请僧戒
★ 若佛子!有出家菩萨、在家菩萨及一切檀越,请僧福田求愿之时,应入僧房问知事人。今欲次第请者,即得十方贤圣僧。而世人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别请僧者,是外道法。七佛无别请法,不顺孝道。若故别请僧者,犯轻垢罪。
[学习解说]:
身为佛弟子,不论出家菩萨、在家菩萨,以及一切施主,如果想要请僧福田求愿时,应当先到僧房问知事(又作维那、悦众、营事、授事、任事、知院事。乃掌管诸僧杂事与庶务之职称),如果以平等心次第请僧,就能供养十方贤圣僧
然而世间众生即使单独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也不如次第请一位凡夫僧,如果单独请僧者,就是在行外道法,过去七佛(又称过去七佛。指释迦佛及其出世前所出现之佛,共有七位。即:毗婆尸佛、尸弃佛、毗舍浮佛、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与释迦牟尼佛)无有别请之法,这样做不顺孝道,做者就是犯轻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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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6、独受利养戒;27、别受请戒;28别请僧戒
末学以当前次第理解,这是为了维护僧团和合
所以,不论在家出家都不能破坏僧团和合,破和合僧就是犯五逆罪
除此以外,还会“令诸众生生边夷之处及无佛法时”,详见《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
名词解释:
【破和合僧】
略称破僧。即破坏和合之僧伽。为五逆罪之一。可分二种:(一)破法轮僧,立邪法以破坏听闻佛陀教法之和合僧。(二)破羯磨僧,在同一结界内,别立羯磨,以破坏僧伽之和合。(四分律卷四十六、五分律卷二十五、十诵律卷三十六)p4234 FROM:【佛光大辞典】
【七佛】
又称过去七佛。指释迦佛及其出世前所出现之佛,共有七位。即:毗婆尸佛、尸弃佛、毗舍浮佛、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与释迦牟尼佛。据景德传灯录卷一载,此过去七佛各举之得法偈,称七佛说偈。(长阿含大本经、增一阿含十不善品)p96 FROM:【佛光大辞典】
【知事】
又作维那、悦众、营事、授事、任事、知院事。乃掌管诸僧杂事与庶务之职称。知事负有司掌庶务,保护僧物之责,故须选顺应诸僧愿望、严持戒律、心存公正之贤者任之。据大方等大集经卷三十四护持正法品载,佛说有二种人堪持僧事,守护僧物,即:(一)具八解脱之阿罗汉人,(二)须陀洹等三果之学人。又大宋僧史略卷中载,沓婆摩罗(即陀罗骠)年十六,已证阿罗汉,自请为僧知事。
知事一职,我国又称为维那、都维那、悦众等,姚秦以来即有其制。后与上座、寺主,合称三纲,于各大寺设之,唐代以后专称为知事。禅林中,则随其事务渐繁,而分为监院、维那、典座、直岁、库头五员,其后另置都寺,改库头为副寺,而置都寺、监寺、副寺、维那、典座、直岁等六知事。(大宝积经卷五十六入胎藏会、大庄严论经卷四、摩诃僧祇律卷十四、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卷中三、敕修百丈清规卷三请新住持条、卷四两序进退条)p3461 FROM:【佛光大辞典】
29、四十八轻戒之邪命戒
★ 若佛子!以恶心故、为利养故,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梦吉凶,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蛊毒,都无慈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学习解说]:
身为佛弟子,如果以恶心或者为利养儿贩卖男女、占相解梦、做种种咒术、调和各种毒药等,这些都是没有慈悲心的恶行为,做者犯轻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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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命的根本原因就在于
包括
[姓名学][掌纹][面相][星相命盘](紫威斗术)[鸟卦][咖啡卦][塔罗牌]...非常多
为什么佛说佛弟子不要亲近或学习这些
因为这些都是在外相上执着打转,这些都是属于妄想的范畴
由妄想产生共业,执着于外相,就会觉得真实,这和我们的肉体或人生一样
金刚经讲破除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更何况这些外道术法
这些错误不究竟的思维妄想,无法究竟因果,末学看过的案例,下场大部分都很惨 优婆塞戒经~
受三归已。造作痴业。受外道法。自在天语。以是因缘。失于三归。
《占察善恶业报经》
世间卜筮种种占相吉凶等事贪着乐习。若乐习者深障圣道
《佛说十地经》
舍离种种占卜吉凶邪戒者见,其见正真
《大般涅槃经》
终不瞻相手脚面目。不以抓镜芝草杨枝钵盂髑髅而作卜筮。亦不仰观虚空星宿。
《梵网经》
不得摴蒲围棋波罗赛戏弹棋六博拍球掷石投壶八道行城。爪镜蓍草杨枝钵盂髑髅而作卜筮。—— 从佛经(佛法)上来看,算命不论收不收费都是邪命邪见邪业
30、四十八轻戒之于斋日斋月犯戒
★ 若佛子!以恶心故,自身谤三宝,诈现亲附,口便说空、行在有中,为白衣通致男女交会淫色缚着。于六斋日、年三长斋月,作杀生、劫盗、破斋犯戒者,犯轻垢罪。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广解。
[学习解说]:
身为佛弟子,如果因为恶心的缘故,毁谤佛法僧三宝,虽然口中说空,行为却在有中,介绍在家男女相互认识等缚着之事,在六斋日、每年三斋月,作杀生、盗窃、破斋犯戒者,犯轻垢罪
以上十戒,应当如是学,敬心奉持
名词解释:
【六斋日】
又作六斋。谓每月清净持戒之六日。即白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黑月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僧众每月于此六日须集会一处,布萨说戒。在家二众于此六日受持一日一夜八关斋戒。印度自古传说鬼神每于此六日伺机害人,故至此等日中,遂盛行沐浴断食之风,其后佛教沿用此一行事,并谓于此六日,四天王必下降世间,探查人间之善恶。(杂阿含经卷四十、四天王经、佛本行集经卷三十七、十诵律卷五十七)((参见:布萨)1910、“斋日”6545)p1311 FROM:【佛光大辞典】
【三长斋月】
又作三长月、三斋月、善月、神足月、神通月、神变月。指正月、五月、九月等三个月长期间持斋。过午不食,称为斋。外道有以终日不食为戒,世间之人又有饮食无度,放逸自恣者,皆不得中道。佛令比丘日中一食,清净自活,端肃身心,安禅入道,以为修行之常法。
此等持斋之法,本无月日之数,据释氏要览卷下、四天王经等所载,言正、五、九为斋月,因天帝释及四天王等,于此月察人善恶,人当食素持斋以修善福,此亦如来之随机摄化善巧方便。(一)正月,天帝释以大宝镜,正月照南赡部洲,察人善恶。又北方毗沙门天王巡察四洲,正月在南洲,亦如镜之所照,故南洲人宜于此月食素持斋修善。(二)五月,天帝释以大宝镜,从正月照南赡部洲,二月照西瞿耶尼,三月照北郁单越,四月照东弗于逮,至五月复照此洲(南赡部洲)。北方毗沙门天王,五月亦复至南洲。(三)九月,天帝释从五月照南赡部洲,六月、七月、八月次第轮照,察余之三洲,九月又复照此洲,北方毗沙门天王亦然。据释门正统卷四载,唐代之时,三长斋之法极为盛行,在此三月,国不行刑,不杀畜类,称为断屠月、断月。(梵网经卷下、敕修百丈清规卷上祝厘章善月条、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之三)p575 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阿弥陀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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