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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净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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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佛弟子(净莲),学习〈佛说观普贤菩萨行法经〉的习经记录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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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3 12:13: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5-5-4 12:06 编辑



(本次学习:11 楼   学习用时共计 2 小时  以上 )

四、【当修此忏悔法】

-- [经文]
--

佛告[阿难]。

我与贤劫诸菩萨及十方诸佛。
因思大乘真实义故。除却百万亿亿劫[阿僧祇]数生死之罪。因此胜妙忏悔法故。今于十方各得为佛。

若欲疾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若欲现身见十方佛及[普贤菩萨]。当净澡浴着净洁衣。烧众名香。在空闲处。应当诵读大乘经典思大乘义。

佛告[阿难]。若有众生。欲观[普贤菩萨]者。当作是观。
作是观者是名[正观]。若他观者是名[邪观]。

[末学解说]

佛陀告诉[阿难]。

我与贤劫(过去的大劫叫庄严劫,未来的大劫叫星宿劫,贤劫即现在的大劫,因在此贤劫中,有一千尊佛出世,故称为“贤劫”,又名“善劫”)诸菩萨及十方诸佛。因思大乘(即交通工具之意,系指能将众生从烦恼之此岸载至觉悟之彼岸之教法而言)真实义(诸法真实之义有四种:一世流布真实义,世间之法,悉同其名,众生见地即言是地,见火即言是火,终不言是水是风,乃至见苦终不言乐,见乐终不言苦,是虽于假名立相,然称认皆同。此为世流布真实义。二方便流布真实义,世间有智之人,先以心意筹量,随宜方便,造作经书论议以开导人,此为方便流布真实义。三净烦恼障真实义,声闻缘觉是以无漏道破诸烦恼结业,得无碍智,此为净烦恼障真实义。四净智慧障真实义,声闻缘觉得无碍智,未能显发中道之理,故名智慧障)的缘故,除却了百万亿亿劫(表无限长之时间,乃百千万亿劫之略称)[阿僧祇(华译为无央数,是多到没有数目可以计算的意思)]数量那么多的生死之罪。因此胜妙忏悔(忏是发露过去所作的旧恶,悔是知错以后誓不再作)法的缘故,现今于十方各自得证为佛。

想要快速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智名,华译为无上正等正觉,即是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者,想要现身见到十方佛及[普贤菩萨],应当净澡浴着净洁衣,烧众名香,在空闲处(闲静而适于比丘等修行之场所也),应当诵读大乘经典(指大乘佛教徒所信奉之经典),思大乘(即交通工具之意,系指能将众生从烦恼之此岸载至觉悟之彼岸之教法而言)义。

佛陀告诉[阿难]。如果有众生。想要观[普贤菩萨]者。应当作此观照。作此观者,这名为[正观(指真正之观)]。如果作他观者是名[邪观(不正当的观法)]。

注解:
【贤劫】:过去的大劫叫庄严劫,未来的大劫叫星宿劫,贤劫即现在的大劫,因在此贤劫中,有一千尊佛出世,故称为“贤劫”,又名“善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大乘】:梵语maha^-ya^na。音译摩诃衍那、摩诃衍。又作上衍、上乘、胜乘、第一乘。为小乘(梵 hi^naya^na)之相反词。乘(梵 ya^na),即交通工具之意,系指能将众生从烦恼之此岸载至觉悟之彼岸之教法而言。有如次各说:
 (一)在阿含经,尊称佛陀之教说为“大乘”。
 (二)大乘、小乘之语,系释尊入灭后一段时期,大乘佛教兴起后,由于大、小乘对立而起之名词。一般而言,系大乘佛教徒对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之贬称,若由部派佛教之立场来看,大乘并非佛教。然由思想史之发展而言,小乘乃是大乘思想之基础。
 (三)小乘视释迦为教主,大乘则提倡三世十方有无数佛。小乘仅否定人我之实在性,大乘且否定法我之实在性。小乘以自己之解脱为主要目标,故为自调自度(调指灭除烦恼;度指证果开悟)的声闻、缘觉之道。大乘认为涅槃有积极之意义,乃自利、利他,两面兼顾之菩萨道。
 (四)小乘中,有阿含经、四分律、五分律等,以及婆沙论、六足论、发智论、俱舍论、成实论等论。至于大乘,则有般若经、法华经、华严经等经,以及中论、摄大乘论等论。大乘教徒虽承认小乘三藏之价值,然以为不如大乘经之殊胜;而小乘教徒则不以大乘经论为佛说。
 (五)大乘所以殊胜之理由,菩萨善戒经卷七与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十一皆曾列举七项,世亲之摄大乘论释卷六亦曾举出十一种理由。菩萨善戒经所说之“大乘”,要义如下:根据十二部经中之最上者毗佛略(梵 vaipulya,方等)之教法(法大),发菩提心(心大),领解其教法(解大),以清净心(净大),具足菩萨之福德与慧德(庄严大),经过三大阿僧祇劫之修行(时大),具足相好而得无上菩提(具足大),此即大乘法门之核心要义。
 (六)印度之大乘,有中观、瑜伽二系统以及后期之密教。(1)初期大乘,约一世纪至五世纪,集中阐发“假有性空”之理论,逐步形成由龙树、提婆创始之中观学派。(2)中期大乘,约五世纪至六世纪,出现以说如来藏缘起与阿赖耶识缘起为特点,集中阐发“万法唯识”之各类佛经,从中形成由无著、世亲为始祖之瑜伽学派。(3)后期大乘,七世纪以后,佛教义学逐渐衰微,密教起而代之,至十三世纪初在印度绝迹。而由印度本土传出之大乘佛教,属北传佛教。
 (七)在我国,根据大乘诸经论所创之多数教派,如三论、涅槃、地论、净土、禅、摄论、天台、华严、法相、真言等为表示自宗之优越,而对大乘经典作种种分类与判断。例如,真言宗分显教、密教;华严宗及天台宗分权大乘(大乘中之方便教,立“五性各别说”之教)、实大乘(大乘中之真实教,主张一切均可成佛之教)。复有分有相大乘、无相大乘二种;或法相、破相、法性三大乘之说法。
 (八)我国及日本现行之佛教,均属大乘。
 (九)缅甸、泰国之佛教属古来之上座部系统;而西藏、蒙古所行之教,则属大乘系统。
 (十)天台宗将小乘经律论三藏称为三藏教(藏教)(华严宗则称之为小乘教)。又认为小乘中有“有门”(发智论、六足论等)、“空门”(成实论)、“亦有亦空门”(昆勒论,此论未传我国)以及“非有非空门”(迦旃延经,此亦未传至我国)等四门,称为小乘四门、或小乘四分。
 (十一)智顗之金光明玄义,立有理乘(一切存在之本质为真如理性)、随乘(随应对象而作用之智慧)、得乘(得证自悟、悟他之果位)等三大乘之说,依次相当于真性、观照、资成等三轨。(法华经卷二譬喻品、大宝积经卷二十八大乘十法会、放光般若经卷五叹衍品、金刚仙论卷二、入大乘论卷上、法华文句卷三下、大乘大义章卷下、大乘义章卷一、摩诃止观卷三下、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一本)((参见:大乘经典)828、“小乘”925、“教相判释”4602、“昆勒门”5911)p807
FROM:【佛光大辞典】

【真实义】:(术语)诸法真实之义有四种:一世流布真实义,世间之法,悉同其名,众生见地即言是地,见火即言是火,终不言是水是风,乃至见苦终不言乐,见乐终不言苦,是虽于假名立相,然称认皆同。此为世流布真实义。二方便流布真实义,世间有智之人,先以心意筹量,随宜方便,造作经书论议以开导人,此为方便流布真实义。三净烦恼障真实义,声闻缘觉是以无漏道破诸烦恼结业,得无碍智,此为净烦恼障真实义。四净智慧障真实义,声闻缘觉得无碍智,未能显发中道之理,故名智慧障。佛菩萨断此障中道之理自然显现,此为净智慧障真实义。见菩萨善戒经二。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忏悔】:忏是发露过去所作的旧恶,悔是知错以后誓不再作。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智名,华译为无上正等正觉,即是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亿劫】:劫,梵语 kalpa,音译劫波,略作劫,为古代印度极大时限之时间单位;亿,形容数量极多、盈满。亿劫,有二义:(一)表无限长之时间,乃百千万亿劫之略称。法华经(大九·五下):“于无量亿劫,行此诸道已;道场得成果,我已悉知见。”(二)表永远之意。往生要集卷中(大八四·六四上):“若有谄诳不净心,亿劫寻求莫值遇。”p5958 FROM:【佛光大辞典】

【阿僧祇】:华译为无央数,是多到没有数目可以计算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空闲处】:(杂名)阿兰若Aran!ya之译。去聚落三百乃至六百步。闲静而适于比丘等修行之场所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大乘经典】:大乘经,梵语 maha^ya^na-su^tra。指大乘佛教徒所信奉之经典。又作大乘修多罗、菩萨契经、方等经、大方等经。即大智度论所谓“声闻藏、菩萨藏”中之“菩萨藏”。大体而言,小乘经典即指阿含经或南传之尼柯耶(巴 nika^ya),为部派佛教及今之南传佛教徒所信奉。此类经典以外,尚有数量甚多之经典则为大乘经典。以大正大藏经为例,其中所收之经(律、论除外),阿含部及本缘部内之一部分为小乘经典,其余之般若部、法华部、华严部、宝积部、涅槃部、大集部、经集部、密教部等所含之经书,皆为大乘经典。大乘经所说之主要内容,为成佛之途径、菩萨道之内涵,及六波罗蜜、佛性等教义,凡此皆非小乘佛教之义理所侧重者。而北传中日韩等国之佛教徒,虽不排斥阿含经,然所信大体以大乘经典为主。
 关于大乘经典之经卷部帙,兹列举如下:据历代三宝纪卷十五所举,宋世众经别录立大乘录、小乘录、大小乘不判录等之别,其中,大乘录总计四三八部九一四卷;李廓之魏世众经目录则立大小乘之经、律、论等之别,其中,大乘经目录二一四部;宝唱之梁世众经目录立有大乘经、小乘经、异译经等之别,大乘经二六二部六七四卷;隋代法经之众经目录将大小乘之经、律、论各分为一译、异译、失译、别生、疑惑、伪妄等六种,其中,大乘修多罗总计七八四部一七一八卷。同书卷十三大乘录入藏目,将大乘经典分为有译、失译二种,合计四六九部一二八七卷。此外,开元释教录卷十九入藏录,则举出大乘经典有五一五部二一七三卷。
 盖大乘经典出现于世之年代虽不详,然就东汉桓帝、灵帝时,竺佛朔、支娄迦谶等人传译道行经、般舟三昧经、首楞严经等,及龙树菩萨于大智度论中援引六波罗蜜经、法华经、十地经、网明菩萨经、禅经、菩萨本起经等而论,则恐系从佛陀入灭后五百年顷,渐次出现于世,而至龙树时代,已成重要之经典行世。此等大乘经典,虽经古来诸多论师主张并非佛陀所直接宣说者,然皆不外根据佛陀所说之教理而来,并进一步发挥佛法之微言大义,阐明其一一之实义,复深入印证考察而加以整理记述,故大乘经典可谓集佛陀教法之大成者。(增一阿含经卷一序品、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七、大宝积经卷九十二、大方等大集经卷二十二、大智度论卷四十六、大乘庄严经论卷一、成唯识论卷三、大乘义章卷一、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二十九)((参见:小乘经典)937、“修多罗藏”4040、“经”5548)p828FROM:【佛光大辞典】

【正观】:指真正之观。有多种解释,中阿含卷二十八优陀罗经谓,相对于外道之邪观,以正慧了知真如称为正观。善导于观无量寿佛经疏卷三,解释观无量寿经之日想观,以心境相应为正观,不相应为邪观。吉藏之三论玄义,以观“八不中道”为正观。中观论疏卷二本,以远离断、常等八邪为正观。摩诃止观卷五上,谓相对于助方便而言,正修止观称为正观。智顗之修习止观坐禅法要,则称不净观等为对治观,而称正观实相为正观。(杂阿含经卷三、正法念处经卷二、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天经、达磨多罗禅经卷上、大智度论卷三十七、十二门论疏卷上本、四明十义书卷上)p2008 FROM:【佛光大辞典】

【邪观】:不正当的观法。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佛灭度后佛诸弟子。随顺佛语行忏悔者。当知是人行[普贤行]。行[普贤行]者。不见恶相及恶业报。

其有众生。昼夜六时礼十方佛。诵大乘经。思[第一义甚深空法]。一弹指顷。除去百万亿亿[阿僧祇劫]生死之罪。


行此行者。真是佛子。从诸佛生。十方诸佛及诸菩萨。为其[和上]。

是名[具足菩萨戒]者。不须[羯磨]自然成就。应受一切人天供养。


[末学解说]

佛灭度(谓命终证果,灭障度苦。即涅槃、圆寂、迁化之意。此谓永灭因果,开觉证果)后,佛的诸弟子,随顺佛陀教导,修行忏悔者,应当知道这样的人在修行[普贤行]。修行[普贤行]者,不会见到恶相,也不会有恶业报。

其中有众生,昼夜六时(昼三时和夜三时,合称为六时。昼三时是晨朝、日中、日没;夜三时是初夜、中夜、后夜。印度的一时,等于现代的四个小时,六时即二十四小时)礼敬十方诸佛。诵大乘(即交通工具之意,系指能将众生从烦恼之此岸载至觉悟之彼岸之教法而言)经。思[第一义(指至高无上的义理,亦即非空非有、真空妙有的中道至理)甚深空法(观我空法空有为空无为空等空理之法)]。一弹指(即弹指一次所需之时间,系诸经普遍用来形容极短暂之时间)顷,能够除去百万亿亿劫(表无限长之时间,乃百千万亿劫之略称)[阿僧祇(华译为无央数,是多到没有数目可以计算的意思)]的生死之罪。

修行此[普贤行]者,是真佛子,从诸佛生。十方诸佛及诸菩萨。为其[和上(吾师的意思)]。这些名为[具足菩萨戒(发大心修大乘法的行者所受持的戒律)]者。不须要[羯磨(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就能自然成就,应受一切人天供养。

注解:
【灭度】:梵语 nirva^N!a,巴利语 nibba^na。谓命终证果,灭障度苦。即涅槃、圆寂、迁化之意。此谓永灭因果,开觉证果。即永远灭尽“分段、变易”等二生死,而度脱“欲、有、见、无明”等四暴流。((参见:涅槃)4149)p5507 FROM:【佛光大辞典】

【六时】:昼三时和夜三时,合称为六时。昼三时是晨朝、日中、日没;夜三时是初夜、中夜、后夜。印度的一时,等于现代的四个小时,六时即二十四小时。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大乘】:梵语maha^-ya^na。音译摩诃衍那、摩诃衍。又作上衍、上乘、胜乘、第一乘。为小乘(梵 hi^naya^na)之相反词。乘(梵 ya^na),即交通工具之意,系指能将众生从烦恼之此岸载至觉悟之彼岸之教法而言。有如次各说:
 (一)在阿含经,尊称佛陀之教说为“大乘”。
 (二)大乘、小乘之语,系释尊入灭后一段时期,大乘佛教兴起后,由于大、小乘对立而起之名词。一般而言,系大乘佛教徒对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之贬称,若由部派佛教之立场来看,大乘并非佛教。然由思想史之发展而言,小乘乃是大乘思想之基础。
 (三)小乘视释迦为教主,大乘则提倡三世十方有无数佛。小乘仅否定人我之实在性,大乘且否定法我之实在性。小乘以自己之解脱为主要目标,故为自调自度(调指灭除烦恼;度指证果开悟)的声闻、缘觉之道。大乘认为涅槃有积极之意义,乃自利、利他,两面兼顾之菩萨道。
 (四)小乘中,有阿含经、四分律、五分律等,以及婆沙论、六足论、发智论、俱舍论、成实论等论。至于大乘,则有般若经、法华经、华严经等经,以及中论、摄大乘论等论。大乘教徒虽承认小乘三藏之价值,然以为不如大乘经之殊胜;而小乘教徒则不以大乘经论为佛说。
 (五)大乘所以殊胜之理由,菩萨善戒经卷七与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十一皆曾列举七项,世亲之摄大乘论释卷六亦曾举出十一种理由。菩萨善戒经所说之“大乘”,要义如下:根据十二部经中之最上者毗佛略(梵 vaipulya,方等)之教法(法大),发菩提心(心大),领解其教法(解大),以清净心(净大),具足菩萨之福德与慧德(庄严大),经过三大阿僧祇劫之修行(时大),具足相好而得无上菩提(具足大),此即大乘法门之核心要义。
 (六)印度之大乘,有中观、瑜伽二系统以及后期之密教。(1)初期大乘,约一世纪至五世纪,集中阐发“假有性空”之理论,逐步形成由龙树、提婆创始之中观学派。(2)中期大乘,约五世纪至六世纪,出现以说如来藏缘起与阿赖耶识缘起为特点,集中阐发“万法唯识”之各类佛经,从中形成由无著、世亲为始祖之瑜伽学派。(3)后期大乘,七世纪以后,佛教义学逐渐衰微,密教起而代之,至十三世纪初在印度绝迹。而由印度本土传出之大乘佛教,属北传佛教。
 (七)在我国,根据大乘诸经论所创之多数教派,如三论、涅槃、地论、净土、禅、摄论、天台、华严、法相、真言等为表示自宗之优越,而对大乘经典作种种分类与判断。例如,真言宗分显教、密教;华严宗及天台宗分权大乘(大乘中之方便教,立“五性各别说”之教)、实大乘(大乘中之真实教,主张一切均可成佛之教)。复有分有相大乘、无相大乘二种;或法相、破相、法性三大乘之说法。
 (八)我国及日本现行之佛教,均属大乘。
 (九)缅甸、泰国之佛教属古来之上座部系统;而西藏、蒙古所行之教,则属大乘系统。
 (十)天台宗将小乘经律论三藏称为三藏教(藏教)(华严宗则称之为小乘教)。又认为小乘中有“有门”(发智论、六足论等)、“空门”(成实论)、“亦有亦空门”(昆勒论,此论未传我国)以及“非有非空门”(迦旃延经,此亦未传至我国)等四门,称为小乘四门、或小乘四分。
 (十一)智顗之金光明玄义,立有理乘(一切存在之本质为真如理性)、随乘(随应对象而作用之智慧)、得乘(得证自悟、悟他之果位)等三大乘之说,依次相当于真性、观照、资成等三轨。(法华经卷二譬喻品、大宝积经卷二十八大乘十法会、放光般若经卷五叹衍品、金刚仙论卷二、入大乘论卷上、法华文句卷三下、大乘大义章卷下、大乘义章卷一、摩诃止观卷三下、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一本)((参见:大乘经典)828、“小乘”925、“教相判释”4602、“昆勒门”5911)p807
FROM:【佛光大辞典】

【第一义】:指至高无上的义理,亦即非空非有、真空妙有的中道至理。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空法】:(术语)观我空法空有为空无为空等空理之法。般若经说之。宝积经七十八曰:“欲除如是过,当离诸利养。远离在空闲,修习于空法。”中论二曰:“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法华经弟子授记品曰:“于诸佛所说空法,明了通达。”【又】谓小乘之涅槃。法华经譬喻品曰:“我悉除邪见,于空法得证。”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一弹指】:弹指,梵语 acchat!a^,以拇指与中指压覆食指,复以食指向外急弹,为古代印度所盛行表示虔敬、许诺或警告之风俗。一弹指,即弹指一次所需之时间,系诸经普遍用来形容极短暂之时间。又作一弹指顷。然诸经论所举一弹指之长短各异,俱舍论卷十二谓一弹指有六十五刹那。大智度论卷八十三则谓六十念。处处经谓一弹指之间有九百六十生死。大安般守意经序谓一弹指之间心有九百六十转。戒疏卷二下谓,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摩诃僧祇律卷十七谓,四百念为一弹指,一万二千弹指即一昼夜。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二十一(大八·六五九下):“若复有人于一弹指顷,能修行是般若波罗蜜多者,其所得福,倍胜于前。”((参见:弹指)6002)p78 FROM:【佛光大辞典】

【亿劫】:劫,梵语 kalpa,音译劫波,略作劫,为古代印度极大时限之时间单位;亿,形容数量极多、盈满。亿劫,有二义:(一)表无限长之时间,乃百千万亿劫之略称。法华经(大九·五下):“于无量亿劫,行此诸道已;道场得成果,我已悉知见。”(二)表永远之意。往生要集卷中(大八四·六四上):“若有谄诳不净心,亿劫寻求莫值遇。”p5958 FROM:【佛光大辞典】

【阿僧祇】:华译为无央数,是多到没有数目可以计算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和尚】:吾师的意思,是僧徒对其亲教师的尊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菩萨戒】:发大心修大乘法的行者所受持的戒律。依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其戒相为十重戒,四十八轻戒,这是出家菩萨戒;若依优婆塞戒经受戒品,则列六重戒,二十八轻戒,这是在家菩萨戒。【《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羯磨】:(术语)Karma,译曰作业。作授戒忏悔等业事之一种宣告式也。以由此宣告文而其事成就故也。行事钞上一曰:“明了论疏翻为业也,所作是业,亦翻为所作。百论云事也。若约义求,翻为办事。”玄应音义十四曰:“羯磨此译云作法办事,优婆离问经作剑暮,此梵言之讹也。”慧苑音义上曰:“羯磨此云办事,谓诸法事由玆成办也。”此羯磨必具四法:一,法。正举行之作法也。名之为秉法。二,事。或犯罪之事,或忏悔之事等,羯磨所行之事实也。三,人。就行羯磨而定之人数也。四,界。行羯磨处之结界也。见行事钞上一。又其秉法有三种:一,心念法。二,对首法。三,众僧法。心念法者,事至微小之时,或界中无人,虽无众僧及对首,亦独发心念境,而明了口言之,则其事成办,谓之独秉。此心念法又有三:一,但心念法。唯得自说,界中假令有人,亦不要对之,如忏轻微之突吉罗罪。二,对首心念法。原是对首之法,由界内无人而佛开心念,说净受药等之事也。三,众心法念。原是众僧法。但界内无人,故开独秉之心念。二,对首法。对首者对一人已上三人之比丘而说之也。此有二:一,但对首法,为当分之对首法,故界中有多僧,不要用之,对首于一人乃至三人即事足也。受三衣等事是也。二,众法对首,可为众僧法者,由界中无人而开对,与前心念同。三,众僧法,必四人以上秉羯磨,是为僧所秉,故曰众僧法,亦云僧秉(慈恩以三人以上为众,南山以四人以上为众)。此有三:一单白,或曰白一Jn^aptikarma,巴Natti(此为唱言,以为白一不可也,此实非羯磨之形式,合此唱言与决定之二,而羯磨成就),或事,或常所行,或严制,一说告僧,事便成也。二白二Jn^apti-dvitiyam% Karmava%ca%,巴Natti duttiya% Kamma-va%ca%,由参涉而宜通和。故先为表白,举事告知,后举一羯磨,量处可不也。通于白及羯磨谓之白二。三白四Jn^apti-caturtkan% Karma-va%ca%,巴Natti-catuttha% Kamma-va%ca%,于受戒忏重等事,先以一白告事使知。后举三回羯磨,量处可不也。一白三羯磨合为白四。见行事钞上一。据上行事钞之说观之,则惟心念,似亦成羯磨。但律文所教之羯磨。非如此简单自由者。事事必规定一定之形式。前述中惟众僧法之一,为真羯磨。羯磨有一定之形式。亦须一定之人众。此人众不可以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或得罪者,俗人等,加于人数。必取清净同见之和合僧。比丘尼之羯磨,必须比丘之同数者列坐。故为上数之倍。羯磨最重大之要件,在无非法(不具一定之形式者)及无不和合(同一结界内僧之意见缺一致者)。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羯磨】: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 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尔时行者。若欲[具足菩萨戒]者。应当合掌在空闲处。遍礼十方佛忏悔诸罪。自说己过。然后静处白十方佛。而作是言。

诸佛世尊常住在世。我业障故。虽信方等见佛不了。


今归依佛。唯愿[释迦牟尼][正遍知][世尊]。为我[和上]


[文殊师利]具大慧者。愿以智慧。授我清净诸菩萨法。

[弥勒菩萨]胜大慈日。怜愍我故。亦应听我受菩萨法。

十方诸佛。现为我证。诸大菩萨。各称其名。

是[胜大士]。覆护众生。助护我等。今日受持[方等]经典。乃至失命。设堕地狱受无量苦。终不毁谤诸佛正法。

以是因缘功德力故。今[释迦牟尼佛]。为我[和上]。[文殊师利]。为我[阿闍黎]。当来[弥勒]。愿授我法。十方诸佛。愿证知我。大德诸菩萨。愿为我伴。

我今依大乘经甚深妙义。[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如是三说。

[末学解说]

这时行者(修行佛法的人),如果想要[具足菩萨戒(发大心修大乘法的行者所受持的戒律)]者,应当合掌,在空闲处(闲静而适于比丘等修行之场所也),遍礼十方诸佛,忏悔诸罪。自说己过。然后在静处,对十方诸佛,作这样的言说。

诸佛世尊,常住在世。因我自身业障的缘故。虽信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却见不到诸佛。

现今归依佛。唯愿[释迦牟尼][正遍知][世尊]。为我作[和上(吾师的意思)]

[文殊师利]具大慧者,愿以智慧,教授我清净,种种诸菩萨法。

[弥勒菩萨]胜大慈日,为怜愍我,也应听我受菩萨法。

十方诸佛,现为我证明。诸大菩萨,各称其名。

这些[胜大士],覆护众生,助护我们。今日受持[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经典,乃至失命。假设堕入地狱受无量苦,也始终不毁谤诸佛正法。

因此因缘之功德力的缘故,现今[释迦牟尼佛],为我作[和上]。[文殊师利],为我作[阿闍黎(意即教授弟子,使之行为端正合宜,而自身又堪为弟子楷模之师,故又称导师)]。当来[弥勒],愿授我法。十方诸佛,愿证知我。大德诸菩萨,愿为我作伴。

我现今归依大乘(即交通工具之意,系指能将众生从烦恼之此岸载至觉悟之彼岸之教法而言)经甚深妙义。[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像这样说三遍。

注解:
【行者】:1、修行佛法的人。2、居住佛寺但留著头发修行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菩萨戒】:发大心修大乘法的行者所受持的戒律。依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其戒相为十重戒,四十八轻戒,这是出家菩萨戒;若依优婆塞戒经受戒品,则列六重戒,二十八轻戒,这是在家菩萨戒。【《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空闲处】:(杂名)阿兰若Aran!ya之译。去聚落三百乃至六百步。闲静而适于比丘等修行之场所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和尚】:吾师的意思,是僧徒对其亲教师的尊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阿阇梨】:<一>梵语 a^ca^rya,巴利语 a^cariya,西藏语 slob-dpon。又作阿舍梨、阿阇梨、阿只利、阿遮利耶。略称阇梨。意译为轨范师、正行、悦众、应可行、应供养、教授、智贤、传授。意即教授弟子,使之行为端正合宜,而自身又堪为弟子楷模之师,故又称导师。
 在印度古代,阿阇梨本为婆罗门教中教授弟子有关吠陀祭典规矩、行仪之师,此一名词后为佛教所采用,且于佛世时已普遍使用。据五分律卷十六、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载,阿阇梨有五种:(一)出家阿阇梨,受戒时之授十戒师,故又作十戒阿阇梨。(二)受戒阿阇梨,受具足戒时之羯磨师,故又作羯磨阿阇梨。(三)教授阿阇梨,受具足戒时之授威仪师,故又作威仪阿阇梨。(四)受经阿阇梨,教授经典读法、意义之师。(五)依止阿阇梨,与比丘共居,指导比丘起居之师;或比丘仅依止从学一宿之师,亦可称依止阿阇梨。以上五种加上剃发阿阇梨则为六种阿阇梨。西域另有一种称君持(梵 kuN!d!ika^,水瓶、贤瓶)阿阇梨,乃灌顶之师。
 受具足戒时,须有三师、七证师等十位。三师,指得戒和尚、羯磨阿阇梨、教授阿阇梨。小乘受戒法必须有三师亲临;而大乘受戒法,根据观普贤经,得以释尊、文殊、弥勒像替代。如大乘圆顿戒,即以释尊为戒和尚,以文殊为羯磨阿阇梨,以弥勒为教授阿阇梨。另据大智度论卷十三载,在家众欲出家作沙弥、沙弥尼,必须要有戒和尚及阿阇梨,以此诸师比喻为出家父母。禅宗沙弥之受戒,必定有戒师、作梵阇梨(诵梵呗之师)以及引请阇梨(指导起居之师)参加。
    在密教,对通达曼荼罗及一切诸尊、真言、手印、观行悉地、传法灌顶者,即称之为阿阇梨,有时亦称佛、菩萨为阿阇梨。据大日经卷一具缘品载,阿阇梨须具足如下十三德:(一)发菩提心。(二)妙慧慈悲。(三)兼综众生。(四)善巧修行般若波罗蜜多。(五)通达三乘。(六)善解真言实义。(七)知众生心。(八)信诸佛菩萨。(九)得传授灌顶等妙解曼荼罗画。(十)调柔其性,远离我执。(十一)于真言行善得决定。(十二)究习瑜伽。(十三)住于勇健之菩提心。准此,故谓如能殷重服侍阿阇梨,即可获得极大之福报,正如勤耕田地,必能丰收,故又称阿阇梨为阿阇梨田,列为八福田之一。
 又密教之阿阇梨即一般所习称之上师、金刚上师。如上记所说能任灌顶授法之阿阇梨,又称大阿阇梨。然据密教诸经轨所载,一般阿阇梨亦可分为学法灌顶之阿阇梨与传法灌顶之阿阇梨,两类皆有多种之别。下表为大日经疏卷三所示之十六重阿阇梨。(大日经秘密漫荼罗品、秘密大教王经卷七、大日经疏卷六、卷十五、四分律卷三十四、四分律开宗记卷七、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上、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三、玄应音义卷十五、卷二十一、慧苑音义卷上)
 <二>为日本平安朝以来的一种僧官职称。系由政府所任命。可分三种:(一)七高山阿阇梨,指住于比睿、比良、伊吹、爱宕、金峰、葛木、神峰等七山之寺院奉敕祈祷之高僧,是后其他各大寺亦设有此种阿阇梨。(二)传法阿阇梨,司掌台密、东密传法灌顶之职。(三)一身阿阇梨,多为贵族名门出身者,仅限其一身有传法灌顶之权。此三种阿阇梨又各分为大阿阇梨及小阿阇梨之别。此外,尚有悉昙阿阇梨、声明阿阇梨等。
 又在宫中真言院后七日作御修法之阿阇梨,称作后七日阿阇梨。御修法之大阿阇梨系由东寺第一长者担任,故又称一阿阇梨;另有奉敕愿作结缘灌顶之小阿阇梨,称为已灌顶阿阇梨;拟于第二年奉敕作结缘灌顶者,则称为拟灌顶阿阇梨。(大日经疏演奥钞卷二、释家官班记卷上)p3688 FROM:【佛光大辞典】

【大乘】:梵语maha^-ya^na。音译摩诃衍那、摩诃衍。又作上衍、上乘、胜乘、第一乘。为小乘(梵 hi^naya^na)之相反词。乘(梵 ya^na),即交通工具之意,系指能将众生从烦恼之此岸载至觉悟之彼岸之教法而言。有如次各说:
 (一)在阿含经,尊称佛陀之教说为“大乘”。
 (二)大乘、小乘之语,系释尊入灭后一段时期,大乘佛教兴起后,由于大、小乘对立而起之名词。一般而言,系大乘佛教徒对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之贬称,若由部派佛教之立场来看,大乘并非佛教。然由思想史之发展而言,小乘乃是大乘思想之基础。
 (三)小乘视释迦为教主,大乘则提倡三世十方有无数佛。小乘仅否定人我之实在性,大乘且否定法我之实在性。小乘以自己之解脱为主要目标,故为自调自度(调指灭除烦恼;度指证果开悟)的声闻、缘觉之道。大乘认为涅槃有积极之意义,乃自利、利他,两面兼顾之菩萨道。
 (四)小乘中,有阿含经、四分律、五分律等,以及婆沙论、六足论、发智论、俱舍论、成实论等论。至于大乘,则有般若经、法华经、华严经等经,以及中论、摄大乘论等论。大乘教徒虽承认小乘三藏之价值,然以为不如大乘经之殊胜;而小乘教徒则不以大乘经论为佛说。
 (五)大乘所以殊胜之理由,菩萨善戒经卷七与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十一皆曾列举七项,世亲之摄大乘论释卷六亦曾举出十一种理由。菩萨善戒经所说之“大乘”,要义如下:根据十二部经中之最上者毗佛略(梵 vaipulya,方等)之教法(法大),发菩提心(心大),领解其教法(解大),以清净心(净大),具足菩萨之福德与慧德(庄严大),经过三大阿僧祇劫之修行(时大),具足相好而得无上菩提(具足大),此即大乘法门之核心要义。
 (六)印度之大乘,有中观、瑜伽二系统以及后期之密教。(1)初期大乘,约一世纪至五世纪,集中阐发“假有性空”之理论,逐步形成由龙树、提婆创始之中观学派。(2)中期大乘,约五世纪至六世纪,出现以说如来藏缘起与阿赖耶识缘起为特点,集中阐发“万法唯识”之各类佛经,从中形成由无著、世亲为始祖之瑜伽学派。(3)后期大乘,七世纪以后,佛教义学逐渐衰微,密教起而代之,至十三世纪初在印度绝迹。而由印度本土传出之大乘佛教,属北传佛教。
 (七)在我国,根据大乘诸经论所创之多数教派,如三论、涅槃、地论、净土、禅、摄论、天台、华严、法相、真言等为表示自宗之优越,而对大乘经典作种种分类与判断。例如,真言宗分显教、密教;华严宗及天台宗分权大乘(大乘中之方便教,立“五性各别说”之教)、实大乘(大乘中之真实教,主张一切均可成佛之教)。复有分有相大乘、无相大乘二种;或法相、破相、法性三大乘之说法。
 (八)我国及日本现行之佛教,均属大乘。
 (九)缅甸、泰国之佛教属古来之上座部系统;而西藏、蒙古所行之教,则属大乘系统。
 (十)天台宗将小乘经律论三藏称为三藏教(藏教)(华严宗则称之为小乘教)。又认为小乘中有“有门”(发智论、六足论等)、“空门”(成实论)、“亦有亦空门”(昆勒论,此论未传我国)以及“非有非空门”(迦旃延经,此亦未传至我国)等四门,称为小乘四门、或小乘四分。
 (十一)智顗之金光明玄义,立有理乘(一切存在之本质为真如理性)、随乘(随应对象而作用之智慧)、得乘(得证自悟、悟他之果位)等三大乘之说,依次相当于真性、观照、资成等三轨。(法华经卷二譬喻品、大宝积经卷二十八大乘十法会、放光般若经卷五叹衍品、金刚仙论卷二、入大乘论卷上、法华文句卷三下、大乘大义章卷下、大乘义章卷一、摩诃止观卷三下、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一本)((参见:大乘经典)828、“小乘”925、“教相判释”4602、“昆勒门”5911)p807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归依三宝已。次当自誓受[六重]法。

受[六重]法已。次当勤修无碍梵行。发广济心。受[八重]法。

立此誓已。于空闲处。烧众名香散华。供养一切诸佛及诸菩萨大乘[方等]。而作是言。

我于今日发菩提心。以此功德普度一切。


[末学解说]

归依三宝(佛宝、法宝、僧宝。一切之佛,即佛宝;佛所说之法,即法宝;奉行佛所说之法的人,即僧宝。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轨之义,僧者和合之义)后,接下来应当自己发誓受[六重]法。

受[六重]法后,接下来应当勤修无碍梵行(清净的行为,即断绝淫欲的行为。修梵行的人死后可生于梵天),发广救济众生之心,受[八重]法。

立此誓后,于空闲处(闲静而适于比丘等修行之场所也),烧众名香散华,供养一切诸佛及诸菩萨大乘[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作这样的言说。

我于今日发菩提心,以此功德普度一切众生。

注解:
【三宝】:佛宝、法宝、僧宝。一切之佛,即佛宝;佛所说之法,即法宝;奉行佛所说之法的人,即僧宝。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轨之义,僧者和合之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梵行】:清净的行为,即断绝淫欲的行为。修梵行的人死后可生于梵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空闲处】:(杂名)阿兰若Aran!ya之译。去聚落三百乃至六百步。闲静而适于比丘等修行之场所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作是语已。复更顶礼一切诸佛及诸菩萨。思[方等]义。一日乃至三七日。

若出家在家。不须[和上]。不用诸师。不白[羯磨]。


受持读诵大乘经典力故。[普贤菩萨]劝[发行]故。是十方诸佛正法眼目。

因由是法。自然成就[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诸佛如来从此法生。于大乘经得[受记]别。

[末学解说]

作此语后,又更顶礼一切诸佛及诸菩萨,思[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义,一日乃至三七日。

不论出家在家,不须[和上(吾师的意思)],不用诸师,不白[羯磨(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

因受持读诵大乘经典(指大乘佛教徒所信奉之经典)之力的缘故,因[普贤菩萨]劝[发行]的缘故,是十方诸佛正法眼目。

因由此法,而能够自然成就[五分法身(以五种的功德法,成就佛身,叫做“五分法身”)],即为[戒(戒法身,谓如来三业,离一切的过失)][定(定法身,谓如来真心寂灭,离一切的妄念)][慧(慧法身,谓如来真智圆明,通达诸法的性相)][解脱(解脱法身,谓如来的身心,解脱一切的系缚)][解脱知见(解脱知见法身,谓如来具有了知自己实已解脱的智慧)]。诸佛如来从此法生,于大乘经得[受记(作记莂。佛记弟子成佛之事。分别劫数国土佛名寿命等事,谓为记别。授此记别于弟子,谓为授记)]别。

注解:
【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和尚】:吾师的意思,是僧徒对其亲教师的尊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羯磨】:(术语)Karma,译曰作业。作授戒忏悔等业事之一种宣告式也。以由此宣告文而其事成就故也。行事钞上一曰:“明了论疏翻为业也,所作是业,亦翻为所作。百论云事也。若约义求,翻为办事。”玄应音义十四曰:“羯磨此译云作法办事,优婆离问经作剑暮,此梵言之讹也。”慧苑音义上曰:“羯磨此云办事,谓诸法事由玆成办也。”此羯磨必具四法:一,法。正举行之作法也。名之为秉法。二,事。或犯罪之事,或忏悔之事等,羯磨所行之事实也。三,人。就行羯磨而定之人数也。四,界。行羯磨处之结界也。见行事钞上一。又其秉法有三种:一,心念法。二,对首法。三,众僧法。心念法者,事至微小之时,或界中无人,虽无众僧及对首,亦独发心念境,而明了口言之,则其事成办,谓之独秉。此心念法又有三:一,但心念法。唯得自说,界中假令有人,亦不要对之,如忏轻微之突吉罗罪。二,对首心念法。原是对首之法,由界内无人而佛开心念,说净受药等之事也。三,众心法念。原是众僧法。但界内无人,故开独秉之心念。二,对首法。对首者对一人已上三人之比丘而说之也。此有二:一,但对首法,为当分之对首法,故界中有多僧,不要用之,对首于一人乃至三人即事足也。受三衣等事是也。二,众法对首,可为众僧法者,由界中无人而开对,与前心念同。三,众僧法,必四人以上秉羯磨,是为僧所秉,故曰众僧法,亦云僧秉(慈恩以三人以上为众,南山以四人以上为众)。此有三:一单白,或曰白一Jn^aptikarma,巴Natti(此为唱言,以为白一不可也,此实非羯磨之形式,合此唱言与决定之二,而羯磨成就),或事,或常所行,或严制,一说告僧,事便成也。二白二Jn^apti-dvitiyam% Karmava%ca%,巴Natti duttiya% Kamma-va%ca%,由参涉而宜通和。故先为表白,举事告知,后举一羯磨,量处可不也。通于白及羯磨谓之白二。三白四Jn^apti-caturtkan% Karma-va%ca%,巴Natti-catuttha% Kamma-va%ca%,于受戒忏重等事,先以一白告事使知。后举三回羯磨,量处可不也。一白三羯磨合为白四。见行事钞上一。据上行事钞之说观之,则惟心念,似亦成羯磨。但律文所教之羯磨。非如此简单自由者。事事必规定一定之形式。前述中惟众僧法之一,为真羯磨。羯磨有一定之形式。亦须一定之人众。此人众不可以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或得罪者,俗人等,加于人数。必取清净同见之和合僧。比丘尼之羯磨,必须比丘之同数者列坐。故为上数之倍。羯磨最重大之要件,在无非法(不具一定之形式者)及无不和合(同一结界内僧之意见缺一致者)。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羯磨】: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 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大乘经典】:大乘经,梵语 maha^ya^na-su^tra。指大乘佛教徒所信奉之经典。又作大乘修多罗、菩萨契经、方等经、大方等经。即大智度论所谓“声闻藏、菩萨藏”中之“菩萨藏”。大体而言,小乘经典即指阿含经或南传之尼柯耶(巴 nika^ya),为部派佛教及今之南传佛教徒所信奉。此类经典以外,尚有数量甚多之经典则为大乘经典。以大正大藏经为例,其中所收之经(律、论除外),阿含部及本缘部内之一部分为小乘经典,其余之般若部、法华部、华严部、宝积部、涅槃部、大集部、经集部、密教部等所含之经书,皆为大乘经典。大乘经所说之主要内容,为成佛之途径、菩萨道之内涵,及六波罗蜜、佛性等教义,凡此皆非小乘佛教之义理所侧重者。而北传中日韩等国之佛教徒,虽不排斥阿含经,然所信大体以大乘经典为主。
 关于大乘经典之经卷部帙,兹列举如下:据历代三宝纪卷十五所举,宋世众经别录立大乘录、小乘录、大小乘不判录等之别,其中,大乘录总计四三八部九一四卷;李廓之魏世众经目录则立大小乘之经、律、论等之别,其中,大乘经目录二一四部;宝唱之梁世众经目录立有大乘经、小乘经、异译经等之别,大乘经二六二部六七四卷;隋代法经之众经目录将大小乘之经、律、论各分为一译、异译、失译、别生、疑惑、伪妄等六种,其中,大乘修多罗总计七八四部一七一八卷。同书卷十三大乘录入藏目,将大乘经典分为有译、失译二种,合计四六九部一二八七卷。此外,开元释教录卷十九入藏录,则举出大乘经典有五一五部二一七三卷。
 盖大乘经典出现于世之年代虽不详,然就东汉桓帝、灵帝时,竺佛朔、支娄迦谶等人传译道行经、般舟三昧经、首楞严经等,及龙树菩萨于大智度论中援引六波罗蜜经、法华经、十地经、网明菩萨经、禅经、菩萨本起经等而论,则恐系从佛陀入灭后五百年顷,渐次出现于世,而至龙树时代,已成重要之经典行世。此等大乘经典,虽经古来诸多论师主张并非佛陀所直接宣说者,然皆不外根据佛陀所说之教理而来,并进一步发挥佛法之微言大义,阐明其一一之实义,复深入印证考察而加以整理记述,故大乘经典可谓集佛陀教法之大成者。(增一阿含经卷一序品、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七、大宝积经卷九十二、大方等大集经卷二十二、大智度论卷四十六、大乘庄严经论卷一、成唯识论卷三、大乘义章卷一、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二十九)((参见:小乘经典)937、“修多罗藏”4040、“经”5548)p828FROM:【佛光大辞典】

【五分法身】:以五种的功德法,成就佛身,叫做“五分法身”。
  一、戒法身,谓如来三业,离一切的过失。
  二、定法身,谓如来真心寂灭,离一切的妄念。
  三、慧法身,谓如来真智圆明,通达诸法的性相。
  四、解脱法身,谓如来的身心,解脱一切的系缚。
  五、解脱知见法身,谓如来具有了知自己实已解脱的智慧。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记别】:(术语)又作记莂。佛记弟子成佛之事。分别劫数国土佛名寿命等事,谓为记别。授此记别于弟子,谓为授记。别字加草冠者非也。文句七上曰:“记是记事,莂是了莂。”嘉祥义疏八曰:“记者云决也,亦云莂也。所言决者,于九道中,分决此人必当成佛,故云决也,莂义亦然。”玄赞七曰:“记者,决也,别也。为决了当果,为分别其当来果相。”玄应音义曰:“别分别也。经文从草作莂,非也。”演密钞四曰:“记别者,谓世尊记诸弟子未来生事,记因果也。”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是故智者。若[声闻]毁破[三归]。

及[五戒][八戒]。

[比丘戒][比丘尼戒]。

[沙弥戒][沙弥尼戒]。

[式叉摩尼戒]。

及诸威仪。

愚痴不善恶邪心故。多犯诸戒及威仪法。

若欲除灭令无过患。还为比丘具沙门法。

当勤修读[方等]经典。思[第一义甚深空法]。令此空慧与心相应。

当知此人。于念念顷。一切罪垢永尽无余。

是名[具足沙门法式]具诸威仪。应受人天一切供养。

[末学解说]

所以智者,如果[声闻]毁破[三归(又名三归依,即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归依佛是我依靠佛陀的指示而得进入正道;归依法是我依靠教义而求得真理;归依僧是我依靠僧伽的引导而正信佛教)],

及[五戒(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制戒)][八戒(一不杀。二不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得带佩璎珞。香油涂身。香熏衣裳。七不得歌舞作唱及故往观听。八不得上高广大床。是为八戒。此是白衣一日一夜持出家戒)],

[比丘戒][比丘尼戒(比丘尼具足戒即五百戒并八敬戒是也)],

[沙弥戒(又作勤策律仪。沙弥受持十戒:不杀戒、不盗戒、不淫戒、不妄语戒、不饮酒戒、离高广大床戒、离花鬘等戒、离歌舞等戒、离金宝物戒、离非时食戒。若进受具足戒,则称大僧)][沙弥尼戒],

[式叉摩尼(式叉摩那尼之略。华译为学法女,或正学女,为出家五众之一。凡沙弥尼,欲受具足戒为比丘尼,应于二年间,先学六法,即不杀、不盗、不淫、不虚诳语、不饮酒、不非时食等,过了此二年,若是情况良好,才能正式受具足戒)戒],

以及种种威仪(行住坐卧应有的威德和仪则)。

因愚痴、不善、恶邪心的缘故,所以多犯诸戒及威仪(行住坐卧应有的威德和仪则)法。

如果想要除灭罪业,令无过患(过咎与灾患),还为比丘,具沙门(华译勤息,即勤修佛道和息诸烦恼的意思,为出家修道者的通称)法。

应当勤修读[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经典,思[第一义(指至高无上的义理,亦即非空非有、真空妙有的中道至理)甚深空法],令此空慧(观察空理的智慧)与心相应。

应当知道此人,于念念顷,一切罪垢能够永尽无余。

这称名为[具足沙门法式],具诸威仪(行住坐卧应有的威德和仪则),应受人天一切供养。

注解:
【三归】:又名三归依,即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归依佛是我依靠佛陀的指示而得进入正道;归依法是我依靠教义而求得真理;归依僧是我依靠僧伽的引导而正信佛教。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五戒】:(术语)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制戒。(参见:戒)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八戒】:一不杀。二不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得带佩璎珞。香油涂身。香熏衣裳。七不得歌舞作唱及故往观听。八不得上高广大床。是为八戒。此是白衣一日一夜持出家戒。FROM:【《法门名义集》唐·李师政 撰】

【比丘尼戒】:(术语)比丘尼具足戒即五百戒并八敬戒是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沙弥戒】:又作勤策律仪。沙弥受持十戒:不杀戒、不盗戒、不淫戒、不妄语戒、不饮酒戒、离高广大床戒、离花鬘等戒、离歌舞等戒、离金宝物戒、离非时食戒。若进受具足戒,则称大僧。((参见:戒)2896、“沙弥”2976)p2977 FROM:【佛光大辞典】

【式叉摩尼】:(术语)式叉摩那尼之略。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式叉摩那尼】:华译为学法女,或正学女,为出家五众之一。凡沙弥尼,欲受具足戒为比丘尼,应于二年间,先学六法,即不杀、不盗、不淫、不虚诳语、不饮酒、不非时食等,过了此二年,若是情况良好,才能正式受具足戒。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威仪】:行住坐卧应有的威德和仪则。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过患】:(杂语)过咎与灾患。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沙门】:华译勤息,即勤修佛道和息诸烦恼的意思,为出家修道者的通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第一义】:指至高无上的义理,亦即非空非有、真空妙有的中道至理。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空慧】:观察空理的智慧。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优婆塞]。犯诸威仪作不善事。不善事者。所谓说佛法过恶。论说四众所犯恶事。偷盗淫妷无有惭愧。若欲忏悔灭诸罪者。当勤读诵[方等经典]思[第一义]

若[王者][大臣][婆罗门][居士][长者][宰官]。是诸人等。贪求无厌。作[五逆罪]。谤[方等经]。具[十恶业]。是大恶报。应堕恶道。过于暴雨。必定当堕[阿鼻地狱]。若欲除灭此业障者。应生惭愧改悔诸罪

[末学解说]

如果[优婆塞]。犯诸威仪(行住坐卧应有的威德和仪则)作不善(理而损害现世及未来世者,名为不善。五逆十恶是也。是在现在损害自他,在未来感苦果而损害己心身,故为不善)事。不善事者,就是说佛法过恶,论说四众所犯恶事,偷盗淫妷没有惭愧。如果想要忏悔,除灭诸罪者,应当勤读诵[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经典],思[第一义(指至高无上的义理,亦即非空非有、真空妙有的中道至理)]。

如果[王者][大臣][婆罗门][居士][长者][宰官],这样的诸人等。贪求无厌,作[五逆罪(五种极逆于理的罪恶,即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之血、破和合之僧。因此五种是极端罪恶的行为,任犯一种,即堕无间地狱,故又名“无间业”)],谤[方等经],具[十恶(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绮语、恶口、两舌、贪欲、嗔恚、愚痴)业]。这些是大恶报,应堕入恶道,过于暴雨,必定当堕[阿鼻地狱]。如果想要除灭此业障者,应生惭愧,改悔(改过迁善之意。即于佛前发露己心,深自忏悔而生护法之心。此为佛教道德所最重视者,佛陀在世时即有此仪式,故于律中制定,如有罪过必须忏悔,自今以后不再犯)诸罪。

注解:
【威仪】:行住坐卧应有的威德和仪则。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不善】:(杂语)违理而损害现世及未来世者,名为不善。五逆十恶是也。是在现在损害自他,在未来感苦果而损害己心身,故为不善。如三途之苦果,彼虽在现在损害身心,然更无为之招未来世之损害者,故非不善。唯识论五曰:“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恶趣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非于他世,故非不善。”大乘义章七曰:“恶法违损,称曰不善。”胜鬘宝窟上末曰:“十恶破戒违理,名为不善。”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方等】:方是广之义,等是均之义,佛于第三时,广说藏、通、别、圆四教,均益利钝之机,故名“方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第一义】:指至高无上的义理,亦即非空非有、真空妙有的中道至理。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十恶】:又名十不善,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绮语、恶口、两舌、贪欲、嗔恚、愚痴。 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五逆罪】:五种极逆于理的罪恶,即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之血、破和合之僧。因此五种是极端罪恶的行为,任犯一种,即堕无间地狱,故又名“无间业”。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改悔】:改过迁善之意。即于佛前发露己心,深自忏悔而生护法之心。此为佛教道德所最重视者,佛陀在世时即有此仪式,故于律中制定,如有罪过必须忏悔,自今以后不再犯。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六(大一二·四五九上):“是一阐提,若受苦时;或生一念改悔之心,我即当为说种种法。”(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摩诃止观卷七上、观经疏散善义)p2953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云何名[刹利][居士]忏悔法

忏悔法者。但当正心。不谤三宝。不障出家。不为梵行人作恶留难。应当系念修[六念]法。亦当供给供养持大乘者。不必礼拜。应当忆念[甚深经法][第一义空]。


思是法者。是名[刹利居士修第一忏悔]。


[第二忏悔]者。孝养父母恭敬师长。是名修第二忏悔法。


[第三忏悔]者。正法治国不邪枉人民。是名修第三忏悔。


[第四忏悔]者。于[六斋日]敕诸境内力所及处。令行不杀。修如此法。是名修第四忏悔。


[第五忏悔]者。但当深信因果。信[一实道]。知佛不灭。
是名修第五忏悔。


[末学解说]

什么叫做[刹利(略作刹利。乃印度四姓阶级中之第二阶级,地位仅次于婆罗门,乃王族、贵族、士族所属之阶级,系从事军事、政治者。释尊即出身此阶级)][居士(意译长者、家主、家长。指印度四姓中吠舍种(梵 vais/ya)之富豪,或在家有道之士)]忏悔法。

忏悔法者,但当正心,不毁谤三宝,不障碍出家,不为梵行人作恶留难(邪魔来留止人之善事,此为修行之障难,故称为留难)。应当系念修[六念(详见下方注解)]法,也供给供养持大乘者。不必礼拜。应当忆念[甚深经法][第一义(指至高无上的义理,亦即非空非有、真空妙有的中道至理)空]。思此法者,这名为[刹利居士修第一忏悔]。

[第二忏悔]者。孝养父母恭,敬师长,这名为修第二忏悔法。

[第三忏悔]者。正法治国,不邪枉人民,这名为修第三忏悔。

[第四忏悔]者。于[六斋日]敕诸境内力所及处,令行不杀,修如此法,这名为修第四忏悔。

[第五忏悔]者。只应当深信因果,信[一实道(指唯一真实之理。盖一实之教法乃平等不二,能运载人至涅槃之彼岸)],知佛不灭,这名为修第五忏悔。

注解:
【居士】:梵语 gr!ha-pati,巴利语 gaha-pati。音译迦罗越、伽罗越。意译长者、家主、家长。指印度四姓中吠舍种(梵 vais/ya)之富豪,或在家有道之士。经、律典籍中,常称吠舍种之富豪为居士,如中阿含卷一水喻经、长阿含卷二十二世本缘品、大品般若经卷一、放光般若经卷一等所载。而大智度论卷九十八等,则称居家有道之士为居士。
 佛教中之居士常与古来所称之长者混同,如慧远之维摩义记卷一末(大三八·四四一中):“居士有二,一广积资产,居财之士名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为居士。”后者即为佛教中之居士。如印度之维摩、贤护等常修佛道之在家菩萨,及我国梁代傅大士、北魏刘谦之、唐代李通玄等能通佛道之在家者。今则泛指在家修道之男子为居士,亦有称女在家修道之女子为居士者。
 在我国,居士一词原出于礼记玉藻篇,于韩非子一书中,亦谓有任矞、华仕等居士,皆指颇有道艺而不求仕宦之处士。其后,我国与日本多不依经律所说之本意,而泛称有道之处士为居士,如首楞严经义疏注卷一、法华经演义卷七之一、祖庭事苑卷三等所载。(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十诵律卷六、维摩经文疏卷九)p3187 FROM:【佛光大辞典】

【刹帝利】:梵语 ks!atriya。意译地主、王种。略作刹利。乃印度四姓阶级中之第二阶级,地位仅次于婆罗门,乃王族、贵族、士族所属之阶级,系从事军事、政治者。释尊即出身此阶级。((参见:四姓)1705)p3732 FROM:【佛光大辞典】


【第一义】:指至高无上的义理,亦即非空非有、真空妙有的中道至理。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留难】:邪魔来留止人之善事,此为修行之障难,故称为留难。往生论注卷上(大四○·八三二下):“第六天魔常于佛所,作诸留难。”(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三)p4190FROM:【佛光大辞典】

【一实】:一是唯一,实是实相,唯一而真实的相,叫做“一实”,也就是“真如”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一实乘】:指唯一真实之理。盖一实之教法乃平等不二,能运载人至涅槃之彼岸,故谓之乘。p76FROM:【佛光大辞典】

【六念】:一、念佛,念佛具足十号,有大慈大悲大光明,神通无量,能拔除众生之苦,我欲与佛一样;
二、念法,念如来所说之一切法,有大功德,乃无上妙药,我欲证之而施与众生;
三、念僧,念僧是如来弟子,得无漏法,具足戒定慧,为世间之福田,我也想修僧之行;
四、念戒,念戒行有大势力,能防一切之恶,我欲精进持戒;
五、念施,念布施有大功德,既能拔人之苦,且能去除自己之悭贪,我欲以布施普利众生;
六、念天,念诸天有自然之快乐,皆由往昔勤修十善之因,我亦欲勤修善业,以便善因得善果。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佛告[阿难]。于未来世。若有修习如此忏悔法。当知此人着惭愧服。诸佛护助。不久当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附注:法门完整如上)

说是语时。十千天子。得[法眼净]。[弥勒菩萨]等诸大菩萨。及以[阿难]。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说观普贤菩萨行法经]


[末学解说]

佛陀告诉[阿难]。在未来世,如果有修习如此忏悔法,应当知道这样的此人,着惭愧服,受到诸佛护助,不久当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智名,华译为无上正等正觉,即是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

说此语时,十千天子,得[法眼净(分明见真谛谓之法眼净。通于大小乘言之。小乘为于初果见四真谛之理,大乘为于初地得无生法忍)]。[弥勒菩萨]等诸大菩萨,以及[阿难]。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智名,华译为无上正等正觉,即是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法眼净】:(术语)分明见真谛谓之法眼净。通于大小乘言之。小乘为于初果见四真谛之理,大乘为于初地得无生法忍。增一阿含经一曰:“三万天人得法眼净。”无量寿经下曰:“得清净法眼。”维摩经佛国品曰:“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大经慧远疏曰:“见四真谛,名净法眼。”注维摩经一:“肇曰法眼道,须陀洹道也。始见道迹,故得法眼名。”同嘉祥疏曰:“云法眼净者,小乘亦法眼,大乘亦法眼。小乘法眼即初果见四谛法名法眼,大乘法眼初地得真无生法故云法眼。”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全经完毕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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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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