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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净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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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 佛弟子(净莲),学习〈优婆塞戒经〉的习经记录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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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8 15:38: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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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自利利他品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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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善男子!菩萨信根,既自利已,复利益他。

自利益者,不名为实;利益他者,乃名自利。何以故?

菩萨摩诃萨为利他故,于身、命、财不生悭吝,是名自利。

菩萨定知若用声闻、缘觉菩提教化众生,众生不受,则以天人世乐教之,是名利他;利益他者,即是自利。

菩萨不能自他兼利,唯求自利,是名下品。何以故?

如是菩萨于法财中生贪着心,是故不能自利益也。

行者若令他受苦恼、自处安乐,如是菩萨不能利他。

若自不修施、戒、多闻,虽复教他,是名利他,不能自利。

若自具足信等五根,然后转教,是名菩萨自利利他。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信根(信为入理之根本,根者坚固不动之义;此系以信心坚固不动摇比喻草木之根。据释摩诃衍论卷一载,信有十义,即:澄净、决定、欢喜、无厌、随喜、尊重、随顺、赞叹、不坏、爱乐。根亦有十义,即:下转、隐密、出生、坚固、相续、出离、集成、茂叶、具足、高胜),既可以自利,也能够利益他人。

只能利益自己者,不能称为实义菩萨;能够利益他人者,可称为自利。为什么呢?

因为菩萨摩诃萨为了利益众生,而对于身、命、财不生悭吝(贪心所摄。对于财物过分吝惜,自己不肯享用,亦不肯惠施他人),这称为自利。

菩萨定知道如果用声闻(闻佛说四谛法之音声而悟道的人)、缘觉(又名独觉,或辟支佛,于佛世听佛说十二因缘之理而悟道者,名为“缘觉”,若生于无佛之世,观诸法生灭因缘而自行悟道者,名为“独觉”)菩提(是指能觉知法性的智慧说的,也就是断尽烦恼的人的大智慧)教化众生,众生不易领受,则以天人世乐而教之,这称为利他;利益他人者,即是自利。

菩萨如果不能自利、利他,而只求自利,这称为下品。为什么呢?

因为像这样的菩萨,会对于法财(即指佛法、教说等。盖精神之教法能滋润众生,为众生长养慧命之资粮,犹如世间之财宝,故喻称为法财)生贪着心(引取之心为贪,谓于六尘等顺情之境,引取无厌,恋着不舍,故名贪着心),所以不能自利。

修行者如果令他人受苦恼而自处安乐,像这样的菩萨则不能利他。

如果自己不修习布施、持戒、多闻,虽教导他人,这称为利他,但不能自利。

如果自己具足信等五根(根即能生之义,谓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也。一、信根,谓信于正道也。二、精进根,谓修正法无间无杂也。三、念根,谓于正法记忆不忘也。四、定根,谓摄心不散也。五、慧根,谓于诸法观照明了也),然后能够转教他人,这称为菩萨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

注解:
【信根】:三十七道品中的五根之一。信为入理之根本,根者坚固不动之义;此系以信心坚固不动摇比喻草木之根。据释摩诃衍论卷一载,信有十义,即:澄净、决定、欢喜、无厌、随喜、尊重、随顺、赞叹、不坏、爱乐。根亦有十义,即:下转、隐密、出生、坚固、相续、出离、集成、茂叶、具足、高胜。p3720 FROM:【佛光大辞典】

【悭吝】:贪心所摄。对于财物过分吝惜,自己不肯享用,亦不肯惠施他人。

【声闻】:闻佛说四谛法之音声而悟道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缘觉】:又名独觉,或辟支佛,于佛世听佛说十二因缘之理而悟道者,名为“缘觉”,若生于无佛之世,观诸法生灭因缘而自行悟道者,名为“独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菩提】:华译为“觉”,是指能觉知法性的智慧说的,也就是断尽烦恼的人的大智慧。旧译为道,是通往真理的道路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法财】:为“世财”之对称。即指佛法、教说等。盖精神之教法能滋润众生,为众生长养慧命之资粮,犹如世间之财宝,故喻称为法财。维摩经佛国品(大一四·五三七下):“法王法力超群生,常以法财施一切。”p3382  FROM:【佛光大辞典】

【贪着心】:引取之心为贪,谓于六尘等顺情之境,引取无厌,恋着不舍,故名贪着心。(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五根】:1、指眼等之五根,眼根能生眼识,耳根能生耳识,鼻根能生鼻识,
舌根能生舌识,身根能生身识。
  2、指信根、进根、念根、定根、慧根。因此五法是生圣道的根本,故名“五根”。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五根】:根即能生之义,谓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也。一、信根,谓信于正道也。二、精进根,谓修正法无间无杂也。三、念根,谓于正法记忆不忘也。四、定根,谓摄心不散也。五、慧根,谓于诸法观照明了也。 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利益有二:一者、现世,二者、后世。

菩萨若作现在利益,是不名实;若作后世,则能兼利。

善男子!乐有二种:一者、世乐,二者、出世乐;福德亦尔。

菩萨若能自具如是二乐、二福化众生者,是则名为自利利他。

[末学解说]

善男子!利益有二种(略称利、益。指随顺佛法而获得之恩惠及幸福。分为自利与利他二种;自利称为功德,利他则特称为利益):一者、现世利益(又于现世所获得之利益为现益(现世利益)。一般认为治病、延寿、得金钱等利益,为现世利益),二者、后世利益(于后世所得之利益为当益(后世利益))。

菩萨如果只作现在利益,这不能称为实义菩萨;如果能作后世利益,则能获得现世、后世两种利益。

善男子!乐有二种:一者、世间乐,二者、出世间乐;福德(以名一切之善行。又以名善行所得之福利)也是如此。

菩萨如果能够自己具如这两种乐、二种福教化众生,这样的菩萨则称为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

注解:
【利益】:梵语 upaka^ra,巴利语同。又作饶益。略称利、益。指随顺佛法而获得之恩惠及幸福。分为自利与利他二种;自利他称为功德,利他则特称为利益。又于现世所获得之利益为现益(现世利益);于后世所得之利益为当益(后世利益)。一般认为治病、延寿、得金钱等利益,为现世利益。
 日本净土真宗主张,于世间生存之际,能得真实信心,即可达到成佛之境界,此称现益;至于死后往生净土,则称为当益。此外,菩萨地持经卷五说受持菩萨戒能得五种福利,华严经疏卷一列举闻经之十种利益,道绰之安乐集卷下则说念佛行者有始益、终益等二种利益。(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二、四分律卷三十八、法华经玄义卷六下、法华文句记卷六、释净土群疑论卷五)p2809 FROM:【佛光大辞典】


【福德】:(术语)以名一切之善行。又以名善行所得之福利。无量寿经下曰:“福德自然。”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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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具足一法,则能兼利,谓不放逸。

复有二法能自他利:一者、多闻,二者思惟。

复有三法能自他利:一者、怜愍众生,二者、勤行精进,三者、具足念心。

复有四法能自他利:谓四威仪。

复有五法能自他利:一者、信根,二者、持戒,三者、多闻,四者、布施,五者、智慧。

复有六法能自他利:所谓六念。

复有七法能自他利:谓坏七慢。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具足一法,则能自利利他,这一法称为不放逸(一心专注而修诸善法也)。

还有二法能够自利利他:一者、多闻(多闻法文而受持也),二者思惟(思量所对之境而分别之也)。

还有三法能够自利利他:一者、怜愍众生,二者、勤行精进(勇猛修善法,断恶法之心作用也),三者、具足念心(谓真信明了过去未来劫中,出生入死,忆念无忘)。

还有四法能够自利利他:即是四威仪(一行,二住,三坐,四卧。此四者各有仪则不损威德,谓之四威仪)。

还有五法能够自利利他:一者、信根(信为入理之根本,根者坚固不动之义;此系以信心坚固不动摇比喻草木之根。据释摩诃衍论卷一载,信有十义,即:澄净、决定、欢喜、无厌、随喜、尊重、随顺、赞叹、不坏、爱乐。根亦有十义,即:下转、隐密、出生、坚固、相续、出离、集成、茂叶、具足、高胜),二者、持戒,三者、多闻,四者、布施,五者、智慧。

还有六法能够自利利他:所谓六念((一)念佛,念佛之大慈大悲无量功德。(二)念法,念如来所说三藏十二部经能利益大地众生。(三)念僧,念僧具足戒、定、慧,能为世间众生作良福田。(四)念戒,念戒行有大势力,能除众生之诸恶烦恼。(五)念施,念布施有大功德,能除众生之悭贪。(六)念天,念三界诸天皆因往昔修持净戒、布施、闻慧等之善根,而得此乐报)。

还有七法能够自利利他:即是坏七慢(这是由根本烦恼慢心所开展而来。七慢是:一、慢,对于不如我的,我轻慢他,这叫“于劣计己胜”;对于和我相等的,我轻慢他,这叫做“于等计己等”。二、过慢,对方和我相等的,我以为胜过他,这叫做“于等计己胜”。三、过过慢:对方胜过我的,我不承认,反说我胜过他甚多,这叫做“于胜计己胜”。四、我慢:执著于五蕴和合的身心,为我与我所,因而骄傲自大,叫做我慢。五、增上慢:修行者“未得言得,未证言证。”这叫做增上慢。六、卑劣慢:自甘卑劣的人,对于胜过他的人,以为:“胜过我又该如何?”别人学佛修道,他以为:“我不信佛,还不是照样过日子?”此为自甘卑劣之慢。七、邪慢: 于慢上起邪见,自己无德,反说︰“佛菩萨也不过如此”。甚至于不信因果,毁谤三宝,这叫邪慢)。

注解:
【不放逸】:(术语)一心专注而修诸善法也。俱舍论四曰:“不放逸者,修诸善法,离诸不善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多闻】:(术语)多闻法文而受持也。维摩经菩萨品曰:“多闻是道场,如闻是行故。”圆觉经曰:“末世众生,希望成道。无令求悟唯益多闻,增长我见。”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思惟】:(术语)思量所对之境而分别之也。无量寿经上曰:“具足五劫,思惟摄取庄严佛国清净之行。”又对于定心之无思无想而定前一心之思想,谓之思惟。观无量寿经曰:“教我思惟,教我正受。”善导序分义曰:“言我思惟者,即是定前方便,思想忆念彼国依正二报四种庄严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精进】:(术语)又曰勤。小乘七十五法中大善地法之一,大乘百法中善心所之一。勇猛修善法,断恶法之心作用也。唯识论六曰:“勤谓精进,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悍为性,对治懈怠满善为业。”辅行二曰:“于法无染曰精,念念趣求曰进。”慈恩上生经疏下曰:“精谓精纯无恶杂故,进谓升进不懈怠故。”华严大疏五曰:“精进,练心于法名之为精,精心务达目之为进。”维摩经佛国品曰:“精进是菩萨净土。”案汉书,召属县长吏,选精进掾史。注:精明而进趣也。此为精进二字之出处。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念心】:谓真信明了过去未来劫中,出生入死,忆念无忘。经云:无数劫中,舍身受身,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曰念心。(劫,梵语具云劫波,华言分别时节。)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四威仪】:(名数)一行,二住,三坐,四卧。此四者各有仪则不损威德,谓之四威仪。菩萨善戒经五曰:“威仪苦者名身四威仪:一者行,二者住,三者坐,四者卧。菩萨若行若坐,昼夜常调恶业之心。忍行坐苦,非时不卧,非时不住,所住内外若床若地若草若叶,于此四处常念供养佛法僧宝。”释氏要览下曰:“经律中皆以行住坐卧名四威仪,其他动止,皆四所摄。”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信根】:三十七道品中的五根之一。信为入理之根本,根者坚固不动之义;此系以信心坚固不动摇比喻草木之根。据释摩诃衍论卷一载,信有十义,即:澄净、决定、欢喜、无厌、随喜、尊重、随顺、赞叹、不坏、爱乐。根亦有十义,即:下转、隐密、出生、坚固、相续、出离、集成、茂叶、具足、高胜。p3720 FROM:【佛光大辞典】

【六念】:<一>梵语 s!ad! anusmr!tayah!,巴利语 cha anussati-t!t!ha^na^ni。又作六随念、六念处、六念法。即:(一)念佛,念佛之大慈大悲无量功德。(二)念法,念如来所说三藏十二部经能利益大地众生。(三)念僧,念僧具足戒、定、慧,能为世间众生作良福田。(四)念戒,念戒行有大势力,能除众生之诸恶烦恼。(五)念施,念布施有大功德,能除众生之悭贪。(六)念天,念三界诸天皆因往昔修持净戒、布施、闻慧等之善根,而得此乐报。大小乘对于念天之解释不同。大乘依涅槃经之说,天有三种,即:(一)生天,谓三界之诸天。(二)净天,一切三乘之贤圣。(三)第一义天,即涅槃。又于此三种天之中,大乘之人仅念第一义天。(杂阿含经卷三十三、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八、卷二十五、观佛三昧海经卷六、大智度论卷二十二、大乘义章卷十二)
 <二>比丘所必须熟知之六种要事。即:(一)念知日月,念知受戒之月日。(二)念知食处,如全不受请食者,谓我常乞食等;如受请食者,谓我今自食无请处等。(三)念知夏腊,记忆受戒以后之腊数。(四)念知衣钵,念我三衣一钵具足,若有长物,则念我有长物,已说净。(五)念同别食,若与众同食之时,念我今与众僧同食;若别食时,念我今以某缘,与众别而独食。(六)念身康羸,若无病,则念我今无病,堪能行道;若有病,则念我今有病,应当治疗。(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三之二)p1271  FROM:【佛光大辞典】

【七慢】:这是由根本烦恼慢心所开展而来。七慢是:一、慢,对于不如我的,我轻慢他,这叫“于劣计己胜”;对于和我相等的,我轻慢他,这叫做“于等计己等”。二、过慢,对方和我相等的,我以为胜过他,这叫做“于等计己胜”。三、过过慢:对方胜过我的,我不承认,反说我胜过他甚多,这叫做“于胜计己胜”。四、我慢:执著于五蕴和合的身心,为我与我所,因而骄傲自大,叫做我慢。五、增上慢:修行者“未得言得,未证言证。”这叫做增上慢。六、卑劣慢:自甘卑劣的人,对于胜过他的人,以为:“胜过我又该如何?”别人学佛修道,他以为:“我不信佛,还不是照样过日子?”此为自甘卑劣之慢。七、邪慢: 于慢上起邪见,自己无德,反说︰“佛菩萨也不过如此”。甚至于不信因果,毁谤三宝,这叫邪慢。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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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善男子!若沙门、婆罗门、长者、男女,或大众中有诸过失,

菩萨见已,先随其意,然后说法令得调伏。

如其不能,先随其意便为说法,是则名为下品菩萨。

[末学解说]

善男子!如果沙门、婆罗门、长者、男女,或大众中有种种过失,

菩萨见到后,应先随其意,然后说法,令其得调伏(调伏身口意三业而制伏诸恶行也。又调理恶魔使降伏我也。又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

如其不能先随其意,方便为其说法,这则称为下品菩萨。

注解:
【调伏】:(术语)调伏身口意三业而制伏诸恶行也。又调理恶魔使降伏我也。又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唐华严经五曰:“调伏众生,令究竟出离。”探玄记四曰:“调者调和,伏者制伏。谓调和控御身口意业,制伏除灭诸恶行故。”维摩经净影疏曰:“调令离恶,离过顺法,故名调伏。”无量寿经下曰:“如法调伏诸众生力。”同嘉祥疏曰:“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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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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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自利利他品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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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善男子!菩萨二种:一者、乐近善友,二者、不乐。


乐善友者,能自他利;不乐近者,则不能得自他兼利。

善男子!乐近善友复有二种:一、乐供养,二、不乐供养。

乐供养者,能自他利;不乐供养,不能兼利。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有二种:一者、乐于亲近善友(善友,正直而有德行之友),二者、不乐于亲近善友。

乐于亲近善友者,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不乐于亲近善友者,则不能自己和他人都获得利益。

善男子!乐于亲近善友者还有中二种:一、乐于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二、不乐于供养。

乐于供养者,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不乐于供养者,则不能自己和他人都获得利益。

注解:
【菩萨】:梵语菩提萨埵的简称,华译为“觉有情”,就是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善友七事】:指菩萨示现于世间,为利乐一切众生所为之七事。善友,正直而有德行之友。四分律卷四十一即列举此等善友之七法,特称为“亲友利益慈愍”。楞严经疏卷十七有详细之阐论,即:(一)遭苦不舍,指菩萨运大悲心,怜悯六道众生受诸苦恼,故随类现形以开示之,助众生脱离苦恼,并于替代众生受苦时,其心亦无弃舍。(二)贫贱不轻,指菩萨运平等心,见众生虽无功德、法财以自庄严,然知其本有之法身,实无德不备,故心常爱念而不生轻慢。(三)密事相告,指菩萨见众生本性圆明,然被一切客尘烦恼所隐覆而不彰显,故委婉相告,令其觉知本性。(四)递相覆藏,指菩萨见众生善根未臻成熟,不能深信实道,故示以权宜之法,待其善根成熟时,则以真如实理示之。(五)难作能作,指菩萨为诱导众生,于人所难为者,皆能为之,故虽身著弊衣、手执粪器而不以为贫贱。(六)难与能与,指菩萨以所体悟之真理,方便教化一切众生,而心无吝惜。(七)难忍能忍,指菩萨见众生因作不善业而堕于恶道,即起哀愍之心,方便度脱之,虽经多劫之长时间而心无退转。p4875  FROM:【佛光大辞典】

【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乐供养者,复有二种:一、能听法,二、不能听。

至心听者,能自他利;不至心听,则无兼利。

至心听法,复有二种:一者、能问,二、不能问。

能问义者,能自他利,不能问者,则不能得自利他利。

[末学解说]

乐于供养者中,还有二种:一、能够至心听法,二、不能至心听法。

至心(至诚之心、至极之心)听法者,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不至心听法,则不能自己和他人都获得利益。

至心(至诚之心、至极之心)听法者中,还有二种:一者、能问义,二、不能问义。

能问义者,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不能问者,则不能得自利他利。

注解:
【至心】:<一>即至诚之心、至极之心。无量寿经卷上有“至心信乐,欲生我国”、“至心发愿,欲生我国”、“至心回向,欲生我国”等句,其中之“至心”即是专心、一心之意。善导之往生礼赞(大四七·四三九下):“但使专意作者,十即十生;修杂不至心者,千中无一。”又占察善恶业报经卷上分至心为二:(一)初始学习求愿至心。(二)摄意专精,成就勇猛相应至心。此第二至心又分为一心、勇猛心、深心等三种。
 <二>三信之一。为日本净土真宗之教义。阿弥陀佛第十八愿中所誓愿之至心、信乐、欲生等三心称为三信,其中之“至心”,净土宗认为,从心底诚心信仰阿弥陀佛即称至心;净土真宗则以为,信仰阿弥陀佛之信心,实际仍为阿弥陀佛所给予,此即弥陀之至心所致。((参见:三信)578)2538 FROM:【佛光大辞典】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佛经上说[善问]有大功德(例如[大般涅槃经])
但是,这是指[善问],这个[善]字有大学问和大智慧
佛经上讲的善问者都是大菩萨,又或者佛力加持而问或说
所以[提问]是要很小心的,不是随便乱问,又或者没人能解答,徒增困惑
因此大家还是多看佛经上的问答,那些才是善问善答,自然就能解惑——论说佛法的五种过失,此不净说法者,当堕地狱 ~ 佛藏经


-- [经文] --

能问义者,复有二种:一、至心持,二、不能持。

至心持者,能自他利;不至心者,则不能得自利他利。

至心持者,复有二种:一者、思惟,二、不思惟。

能思惟者,能利自他;不思惟者,则不得名自利他利。

[末学解说]

能问义者中,还有二种:一、至心(至诚之心、至极之心)持,二、不能持。

至心持者,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不至心者,则不能得自利他利。

至心持者中,还有二种:一者、思惟(即思考推度。思考真实之道理,称为正思惟,系八正道之一;反之,则称邪思惟(不正思惟),乃八邪之一),二、不思惟。

能思惟者,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不思惟者,则不得名自利他利。

注解:
【至心】:<一>即至诚之心、至极之心。无量寿经卷上有“至心信乐,欲生我国”、“至心发愿,欲生我国”、“至心回向,欲生我国”等句,其中之“至心”即是专心、一心之意。善导之往生礼赞(大四七·四三九下):“但使专意作者,十即十生;修杂不至心者,千中无一。”又占察善恶业报经卷上分至心为二:(一)初始学习求愿至心。(二)摄意专精,成就勇猛相应至心。此第二至心又分为一心、勇猛心、深心等三种。
 <二>三信之一。为日本净土真宗之教义。阿弥陀佛第十八愿中所誓愿之至心、信乐、欲生等三心称为三信,其中之“至心”,净土宗认为,从心底诚心信仰阿弥陀佛即称至心;净土真宗则以为,信仰阿弥陀佛之信心,实际仍为阿弥陀佛所给予,此即弥陀之至心所致。((参见:三信)578)2538 FROM:【佛光大辞典】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思惟】:梵语 cintana^。即思考推度。思考真实之道理,称为正思惟,系八正道之一;反之,则称邪思惟(不正思惟),乃八邪之一。据长阿含卷八众集经(大一·四九下):“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嗔恚,一者怨憎,二者不思惟。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邪见,一者从他闻,二者邪思惟。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正见,一者从他闻,二者正思惟。”又大智度论卷十九载,菩萨于诸法空无所住,如是正见,观正思惟相,知一切思惟皆是邪思惟,乃至思惟涅槃、思惟佛皆亦如是。而断一切思惟分别,是名正思惟。又思惟有种种分别,长阿含卷八众集经举出少思惟、广思惟、无量思惟、无所有思惟四种。显扬圣教论卷二列举正思惟有离欲思惟、无恚思惟、无害思惟三种。瑜伽师地论卷十一则举出不正思惟有我思惟、有情思惟、世间思惟三种。此外,转识论中,将思惟喻如骑者,作意喻如马之直行,而明思惟与作意之别。(杂阿含经卷二十八、六十华严经卷十一、观无量寿经、大品般若经卷二十六平等品)p3808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能思惟者,复有二种:一者、解义,二、不解义。

能解义者,能自他利;不解义者,则不得名能自他利。

解义之人,复有二种:一、如法住,二、不如法住。

如法住者,能自他利;不如法住者,则不得名自利他利。

[末学解说]

能思惟(即思考推度。思考真实之道理,称为正思惟,系八正道之一;反之,则称邪思惟(不正思惟),乃八邪之一)者中,还有二种:一者、解义(解义者,谓善解如来所说诸经甚深法义也。盖依解以立行,修行以契理,则可以弘大教,可以证菩提,如佛弟子迦旃延善解契经是也),二、不解义。

能解义者,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不解义者,则不得名能自利利他。

解义之人中,还有二种:一、如法(契合于佛所说的教法)住(住者,安住也),二、不如法(“如法”之对称。又作不法。谓不如正理之义,或谓违背佛法而所行非道。一般而言,遵循佛陀所说之教法,或符合正确、正当之道理者,皆称为如法;反之,违逆正理而与佛陀所示之教法处处不能相应之情形,则称不如法。以布施为例,如尊重施、无畏施、不望报施等均为“如法施”;反之,求报施、要名施、希天施等,则为“不如法施”)住。

如法(契合于佛所说的教法)住(住者,安住也)者,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不如法住者,则不得名自利他利。

注解:
【思惟】:梵语 cintana^。即思考推度。思考真实之道理,称为正思惟,系八正道之一;反之,则称邪思惟(不正思惟),乃八邪之一。据长阿含卷八众集经(大一·四九下):“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嗔恚,一者怨憎,二者不思惟。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邪见,一者从他闻,二者邪思惟。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正见,一者从他闻,二者正思惟。”又大智度论卷十九载,菩萨于诸法空无所住,如是正见,观正思惟相,知一切思惟皆是邪思惟,乃至思惟涅槃、思惟佛皆亦如是。而断一切思惟分别,是名正思惟。又思惟有种种分别,长阿含卷八众集经举出少思惟、广思惟、无量思惟、无所有思惟四种。显扬圣教论卷二列举正思惟有离欲思惟、无恚思惟、无害思惟三种。瑜伽师地论卷十一则举出不正思惟有我思惟、有情思惟、世间思惟三种。此外,转识论中,将思惟喻如骑者,作意喻如马之直行,而明思惟与作意之别。(杂阿含经卷二十八、六十华严经卷十一、观无量寿经、大品般若经卷二十六平等品)p3808
FROM:【佛光大辞典】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解义】:解义者,谓善解如来所说诸经甚深法义也。盖依解以立行,修行以契理,则可以弘大教,可以证菩提,如佛弟子迦旃延善解契经是也。(梵语菩提,华言道。梵语迦旃延,华言不空。)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如法】:契合于佛所说的教法。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不如法】:“如法”之对称。又作不法。谓不如正理之义,或谓违背佛法而所行非道。一般而言,遵循佛陀所说之教法,或符合正确、正当之道理者,皆称为如法;反之,违逆正理而与佛陀所示之教法处处不能相应之情形,则称不如法。以布施为例,如尊重施、无畏施、不望报施等均为“如法施”;反之,求报施、要名施、希天施等,则为“不如法施”。p968FROM:【佛光大辞典】

【住】:住者,安住也。谓日宫殿,因风任持之力,而于空中得安住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住】:一切行蕴发生以后,未灭以前,刹那相续,辗转存在。为不相应行之一。        《佛学词典》

-- [经文] --

如法住者,复有二种:一者、具足八智,二者、不能具足。

何等八智?一者、法智,二者、义智,三者、时智,四者、知足智,五者、自他智,六者、众智,七者、根智,八、上下智。

[末学解说]

如法(契合于佛所说的教法)住(住者,安住也)者中,还有二种:一者、具足八智(证欲界四谛之智,谓之四法智,证上二界四谛之智,谓之四类智,四法四类,合为八智。即观八谛正断烦恼之无间道位谓之忍,既断烦恼之解脱道位谓之智。总有八忍八智。是无漏智之初也),二者、不能具足八智。

什么是八智呢?一者、法智(谓缘欲界之苦、集、灭、道四谛之理,而断此等欲界烦恼之无漏智,即称为法智。乃彻知佛法真理之智慧),二者、义智,三者、时智,四者、知足智,五者、自他智,六者、众智,七者、根智,八、上下智。

注解:
【如法】:契合于佛所说的教法。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住】:住者,安住也。谓日宫殿,因风任持之力,而于空中得安住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住】:一切行蕴发生以后,未灭以前,刹那相续,辗转存在。为不相应行之一。 《佛学词典》

【八智】:(名数)证欲界四谛之智,谓之四法智,证上二界四谛之智,谓之四类智,四法四类,合为八智。即观八谛正断烦恼之无间道位谓之忍,既断烦恼之解脱道位谓之智。总有八忍八智。是无漏智之初也。(参见:道)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八智】:﹝出四教仪集注﹞
  [一、苦法智],苦是欲界生死之苦,法是所证真如之理,智是能证之智。谓观欲界生死之苦,真智发而证真如之理,是名苦法智。
  [二、苦类智],谓观欲界苦谛之后,复观上二界苦谛,真智明发,是欲界苦法智之流类,是名苦类智。(上二界者,谓色界、无色界也。)
  [三、集法智],谓观欲界集谛见惑,真智明发,而证真如之理,是名集法智。
  [四、集类智],谓观欲界集谛之后,复观上二界集谛,真智明发,是欲界集法智之流类,是名集类智。
  [五、灭法智],谓观欲界灭谛灭前苦集,真智明发,而证真如之理,是名灭法智。
  [六、灭类智],谓观欲界灭谛之后,复观上二界灭谛,真智明发,是欲界灭法智之流类,是名灭类智。
  [七、道法智],谓观欲界道谛,修三十七道品,真智明发,而证真如之理,是名道法智。(三十七道品者,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是四念处。已生恶,令永断;未生恶,令不生;已生善,令增长;未生善,令得生,是四正勤。欲如意足、念如意足、精进如意足、思惟如意足,是四如意足。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五根。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是为五力。念觉分、择法觉分、精进觉分、喜觉分、除觉分、定觉分、舍觉分,是七觉分。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是八正道。已上诸法总为三十七道品也。)
  [八、道类智],谓观欲界道谛之后,复观上二界道谛,真智明发,是欲界道法智之流类,是名道类智。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法智】:<一>梵语 dharma-jn~a^na。俱舍论卷二十六所列举十智之一。谓缘欲界之苦、集、灭、道四谛之理,而断此等欲界烦恼之无漏智,即称为法智。乃彻知佛法真理之智慧。((参见:十智)472)
 <二>(960~1028)即北宋天台宗高僧四明知礼。知礼一生致力于著述讲忏,弘传法华、金光明等经,主张“妄心观”,与慈云遵式并为宋代天台宗山家派之代表人物,被后世尊为天台宗第十七祖。师曾于真宗天禧四年(1020),蒙赐“法智大师”之号,故后人又称师为“四明法智”。(佛祖统纪卷五十)((参见:知礼)3464)
 <三>北宋曹洞宗僧。陕州(河南陕县)人,俗姓柏。于西京(河南洛阳)圣果寺出家,初学华严,后转习禅。先后参谒南阳谨、大洪善智等诸师,十年之间无所得。宣和三年(1121),宏智正觉于大洪山任首座时,师前往归投之,彻悟得法。历主常州(江苏武进)善权寺、秀州(浙江嘉兴)金粟寺。其余事迹、生卒年不详。遗有善权知禅师语要一卷(不全),收于续古尊宿语要卷二。(嘉泰普灯录卷十三、五灯会元卷十四、续传灯录卷二十四)p339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是人具足如是八智,凡有所说具十六事:

一者、时说,二、至心说,三、次第说,四、和合说,五、随义说,六、喜乐说,七、随意说,八、不轻众说,九、不呵众说,十、如法说,十一、自他利说,十二、不散乱说,十三、合义说,十四、真正说,十五、说已不生憍慢,十六、说已不求世报。

[末学解说]

这样的人具足如是八智,凡有所说具足十六事:

一者、随时说法,二、至心说法,三、次第说法,四、和合(和合者,谓于因果众缘集会,假立和合。因果众缘集会者,且如识法因果相续,必假众缘和会,谓根不坏境界现前能,生此识作意正起,如是于余一切如理应知)说法,五、随义说法,六、喜乐说法,七、随意说法,八、不轻待众生说法,九、不呵责众生说法,十、如法(契合于佛所说的教法)说法,十一、自利利他说法,十二、不散乱(谓凡夫之心流荡于六尘之境,一刹那亦不止住者)说法,十三、符合义理说法,十四、真正说法,十五、说法后不生憍慢,十六、说法后不求世报。

注解:
【和合】:和合者,谓于因果众缘集会,假立和合。因果众缘集会者,且如识法因果相续,必假众缘和会,谓根不坏境界现前能,生此识作意正起,如是于余一切如理应知。FROM:【《阿毗达磨辞典》(中华佛典宝库编)】

【如法】:契合于佛所说的教法。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散乱】:(术语)谓凡夫之心流荡于六尘之境,一刹那亦不止住者。唯识论六曰:“云何散乱?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能障正定,恶慧所依为业。谓散乱者发恶慧故。”智度论十七曰:“乱心轻飘,甚于鸿毛。驰散不停,驶过疾风。不可制止,剧于猕猴。暂现转灭,甚于掣电。如是不可禁止。若欲制之,非禅不定。”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如是之人能从他听,从他听时具十六事:

一者、时听,二者、乐听,三者、至心听,四者、恭敬听,五者、不求过听,六者、不为论议听,七者、不为胜听,八者、听时不轻说者,九者、听时不轻于法,十者、听时终不自轻,十一、听时远离五盖,十二、听时为受持读,十三、听时为除五欲,十四、听时为具信心,十五、听时为调众生,十六、听时为断闻根。

善男子!具八智者能说能听,如是之人能自他利;不具足者,则不得名自利利他。

[末学解说]

像这样的人也能够从他处听法,从他处听法时具足十六事:

一者、随时听法,二者、乐于听法,三者、至心(至诚之心、至极之心)听法,四者、恭敬听法,五者、不是为了寻求他人过错而听法,六者、不是为了论议(问答而分别诸法也)而听法,七者、不是为了超过他人而听法,八者、听法时不会轻视说法者,九者、听法时不会轻视佛法,十者、听法时始终不会轻视自己,十一、听法时远离五盖(五种的烦恼。盖就是烦恼的别名,因烦恼能盖覆人们的心性,使不生善法。五盖即:贪欲、嗔恚、睡眠、掉悔、疑法),十二、听法时为受持读,十三、听法时为灭除五欲(色声香味触之五境也。是为起人之欲心者,故名欲。是为污真理者,故名尘),十四、听法时为具足信心,十五、听法时为调伏众生,十六、听法时为断闻根。

善男子!具足八智者,能说法,能听法,像这样的人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不具足者,则不得称为能够自利利他。

注解:
【至心】:<一>即至诚之心、至极之心。无量寿经卷上有“至心信乐,欲生我国”、“至心发愿,欲生我国”、“至心回向,欲生我国”等句,其中之“至心”即是专心、一心之意。善导之往生礼赞(大四七·四三九下):“但使专意作者,十即十生;修杂不至心者,千中无一。”又占察善恶业报经卷上分至心为二:(一)初始学习求愿至心。(二)摄意专精,成就勇猛相应至心。此第二至心又分为一心、勇猛心、深心等三种。
 <二>三信之一。为日本净土真宗之教义。阿弥陀佛第十八愿中所誓愿之至心、信乐、欲生等三心称为三信,其中之“至心”,净土宗认为,从心底诚心信仰阿弥陀佛即称至心;净土真宗则以为,信仰阿弥陀佛之信心,实际仍为阿弥陀佛所给予,此即弥陀之至心所致。((参见:三信)578)2538 FROM:【佛光大辞典】

【论议】:(术语)问答而分别诸法也。涅槃经三十六曰:“乐论议者处五净居。”宋楞伽经一曰:“藏识灭者,不异外道断见论议。”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论议】:<一>即论义。指藉往复问答以阐明法门之义理。((参见:论义)6171)
 <二>梵名 Upades/a。论议经之略称。为十二部经之一。音译优婆提舍、优波提舍、优波替舍。意译法义、说义、法说。为佛陀与弟子间之论议、分别,以解明经义、辨别法相之一种经典形式。又佛自论议问答而辨理者,或佛弟子论佛语、议法相与佛相应者,亦称论议。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五(大三○·四一九上):“云何论议?所谓一切摩呾履迦阿毗达磨,研究甚深素呾缆义,宣畅一切契经宗要,是名论议。”((参见:优波提舍)6404)p6173 FROM:【佛光大辞典】

【五盖】:五种的烦恼。盖就是烦恼的别名,因烦恼能盖覆人们的心性,使不生善法。五盖即:贪欲、嗔恚、睡眠、掉悔、疑法。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五欲】:(名数)色声香味触之五境也。是为起人之欲心者,故名欲。是为污真理者,故名尘。止观四曰:“五尘非欲,而其中有味能生行人贪欲之心,故言五欲。”智度论十七曰:“哀哉众生,常为五欲所恼,而求之不已。此五欲者,得之转剧,如火炙疥。五欲无益,如狗咬炬。五欲增争,如鸟竞肉。五欲烧人,如逆风执炬。五欲害人,如践恶蛇。五欲无实,如梦所得。五欲不久,如假借须臾。世人愚惑,贪欲五欲,至死不舍。为之后世受无量苦。”【又】一财欲,二色欲,三饮食欲,四名欲,五睡眠欲。见华严大疏钞二十七,三藏法数二十四。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能说法者复有二种。一者清净。二不清净。

不清净者复有五事。
一者为利故说。二者为报而说。三者为胜他说。四者为世报说。五者疑说。

清净说者复有五事。一先施食然后为说。二为增长三宝故说。三断自他烦恼故说。四为分别邪正故说。五为听者得最胜故说。

善男子。
清净说者。名曰净洁。亦名正说。亦名实语。亦名法聚。

[末学解说]

善男子。能说法(即宣说佛法,以化导利益众生)者中还有二种。一者清净(指远离因恶行所致之过失烦恼)说法。二不清净说法。

不清净说法者中还有五事。一者为得利益而说法。二者为得恩报而说法。三者为超过他人而说法。四者为了世报而说法。五者因为自己实修不足,对于经法仍然没有体会或深信,因此虽然说法,但是怀疑而不信。

清净说法者中还有五事。一先施食然后为其说法。二为增长三宝而说法。三为断除自他烦恼而说法。四为分别邪正而说法。五为听者得最胜(最胜者,谓佛菩萨无住涅槃摄所有灭,以常安住一切有情利乐事故)而说法。

善男子。清净说法者。名为净洁。也名为正说(对于邪说而言。又对于傍说而言)。也名为实语(即真实、不妄不异之语。指佛或修行者所说之话语)。也名为法聚。

注解:
【说法】:梵语 dharma-des/ana^,巴利语 dhamma-desana^。即宣说佛法,以化导利益众生。与说教、说经、演说、法施、法读、法谈、谈义、赞叹、劝化、唱导等同义。佛之说法乃应众生之能力、根机等,各施以适当之教法,以达完全效果。又于一座说法中,佛以一音演说教法,听者各依其根机而理解之深浅互异。据思益梵天所问经卷二载,佛以五力而有五种说法情况,即:(一)言说,指以契合真理之言说,说三世、世间与出世间、有罪无罪、有漏无漏等法。(二)随宜,指随应众生之能力、性质而说偏圆、渐顿之教法。(三)方便,即善巧方便,说布施能得大富、持戒能升天等,使众生修之,而得以脱离苦海。(四)法门,即宣说殊胜法,显示菩提之道。(五)大悲,指为救度众生,以大悲心导引之,为执著于“无”者说“有”、执著于嗔恚者说慈悲等。
 宣说经论者有五种人,称为五说或五种说人。据大智度论卷二所举,五种说人为佛、佛弟子、仙人、诸天、化人(佛、菩萨或罗汉等,隐其本相,示现种种形像而说法者)。善导之观经疏玄义分则举出佛、圣弟子、天仙、鬼神、变化等五种。在佛十大弟子中,富楼那尊者即被誉为“说法第一”。此外,据澄观之华严经疏卷一所举,佛、菩萨、声闻、众生、器界(山河、大地等)五种,宣说华严经中之教法,称为五类说或五类说法。又据一行之大日经疏卷七所举,说真言者,有如来、菩萨金刚、二乘、诸天、地居天等五种。
 说法属于法施,为出家者应行之布施行为。又据五分律卷二十六载,于自恣之终夜,应行说法、经呗(配合节拍歌咏经文)等教团行事。有关说法所应注意之事项,据法华经卷四法师品所载,说法者应入如来之室(大慈悲之意)、著如来之衣(柔和忍辱之意)、坐如来之座(诸法空之意)。优婆塞戒经卷二亦举出时说、至心说、次第说、和合说、随义说等十六事。有关说法之仪式,详见佛本行集经卷四十九说法仪式品。此外,经论中亦载有听法者所应注意之事;凡说者与听者须注意之事项,统称为说听方轨。
 据优婆塞戒经卷二载,说法有清净、不清净二种。凡先施食而后说法,或为增长三宝、断自他烦恼、分别正邪、使听法者得最胜而说法,称为清净说法;反之,凡存有利己心、与他人竞争之心,或为报、为世报,或有疑而说法,均为不净说法。我国举行斋会时之说法,称为唱导;梁高僧传卷十三即载有善于唱导之高僧传记。
 日本自平安朝后期以降,出现专门以唱导技术为家业者,其中部分逐渐俗化,与说经祭文、佛寺缘起等配合节拍而宣说,复配以三弦而歌咏之。(大品般若经卷二十四“四摄品”、法华经卷七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四分律卷五十二、五分律卷十八、十住毗婆沙论卷七、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五、大智度论卷一、卷二十八、显扬圣教论卷十七、法华经玄义卷六上、法苑珠林卷二十三)((参见:唱导)4418)p5922 FROM:【佛光大辞典】

【清净】:音译毗输陀、输陀、尾戍驮、戍驮。略称净。或作梵摩(梵 brahma,巴同)。指远离因恶行所致之过失烦恼。一般常用身语意三种清净。
 有关清净之种类,于诸经论中,均有详载,如下:(一)无性之摄大乘论释卷二就烦恼之伏断述及二种清净:(1)世间清净,由有漏道之修行能暂时压抑现行之烦恼,称为世间清净。(2)出世间清净,由无漏道之修行能完全灭尽烦恼,称为出世间清净。(二)世亲净土论则分为:(1)器世间清净,令环境变成清净。(2)众生世间清净,住于其地众生变为圣众。二者系显依、正二报皆清净。(三)大智度论卷七十三列举三种清净,即:(1)心清净,修学般若不起染心、嗔心等。(2)身清净,心既清净常得化生,故身清净。(3)相清净,得具足相好庄严身。(四)梁译摄大乘论卷中谓四种清净,即:本来自性清净、无垢清净、至得道清净与道生境界清净。(五)究竟一乘宝性论卷四说二种清净,谓本来自性清净分为二,即:(1)自性清净,万法皆空,本来即清净。(2)离垢清净,离烦恼而成为清净。(六)显扬圣教论卷三列举尸罗、心、见、度疑、道非道智见、行智见、行断智见、无缘寂灭、国土等九种清净。(七)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七列举三昧、智慧、神通、现身、多闻等各有八种清净。(大品般若经卷十二叹净品、大宝积经卷十四、卷三十九、无上依经卷上、集异门足论卷六、释净土群疑论卷一)p4667 FROM:【佛光大辞典】

【最胜】:最胜者,谓佛菩萨无住涅槃摄所有灭,以常安住一切有情利乐事故。FROM:【《阿毗达磨辞典》(中华佛典宝库编)】

【正说】:(杂语)对于邪说而言。又对于傍说而言。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实语】:梵语 satya-va^da,巴利语 sacca-va^da。即真实、不妄不异之语。指佛或修行者所说之话语。金刚般若经(大八·七五○中):“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在长阿含卷八众集经中,论及口之四善行时,将实语(巴 musa^-va^di^-verama^N!i^,离妄语)与软语、不绮语、不两舌三者共举;同经卷十二清净经中,将实语(巴 bhu^ta-va^di^) 与应时语、义语、利语、法语、律语等五者并举;卷十四梵动经中,则将实语与知时之语、利语、法语、律语、止非之语等五者共举。
 显密二教于此说法略有不同,在显教中,谓所说称于实,又如言起行,其言行能相应者为实语;华严经探玄记卷六(大三五·二二九下):“如言起行,故云实语。”密教则以说真如之言为实语,即释摩诃衍论卷二所说五种语中之第五种如义语;大日经疏卷一(大三九·五七九中):“真言,梵曰漫怛攞,即是真语、如语、不妄不异之音。”(别译杂阿含经卷四、卷十四、正法念处经卷五十四、大宝积经卷七十九、大方等大集经卷十)p5790 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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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的佛经中,针对这段内容:

善男子。能说法者复有二种。一者清净。二不清净。

不清净者复有五事。
一者为利故说。二者为报而说。三者为胜他说。四者为世报说。五者疑说。

学习【不净说法】相关内容,善知识教导:
这也是修行者的一个重大课题,
如果能深入了解并熟记,这不论用以对外查察(辨别正邪)和对内自省(反观自照),对实修都会有很大帮助

除了上述佛经中讲到的【不净说法】,还有哪些属于【不净说法】呢?
来源1: 佛光电子大辞典
描述:
又作「邪命说法」。即心存染污,为名闻利养等而说法,又不善解教法之理趣而说之。

(末学的解说:邪命有两个意思,一个就是本身思想观念不正确或者信奉邪教外道,命就是指本身的思想观念理念,这就是上面辞典原文中所说的后者
另一个意思就是以不正当的观念和方式来获取供养而活命或获取名声,命是指活命(包含赖以维生的物质肉身和名声),这就是上面所说的前者
而利用的方式、方法或作法就是「说法」,所以叫「邪命说法」。)
来源2: 陈义孝编,竺摩法师鉴定, 《佛学常见辞汇》
描述:
又名「邪命说法」,不论说正法或邪法,其心邪,皆名不净说法,
如别有企图,说虚妄语,令他生信,
或不说佛法,徒说世事,
或饮酒食五辛,犯正淫或邪淫后,即着衣入佛堂说法,触秽三宝,
或诽谤有德人,而自称赞,
或不悟一乘真实法,致使所说停滞于权教有相之法,
或贪利养故而说,
或欲胜他人而故说,
或所说与经义相违,
凡此种种,皆名不净说法。
来源3: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描述:
(术语)又云「邪命说法」。
或说邪法,或说正法,其心邪,故总名之为不净说法。
说法明眼论曰:
「不净说法有五科:
一以有所得心说虚妄言令他发信堕恶道故,
二不说佛法徒说世事故,
三食酒食五辛犯非婬正婬,即身着法衣及入堂中秽三宝故,
四诽他有德赞自无德故,
五不悟一乘一宝法而耽着权门有相之教故。」
观经妙宗钞下曰:「不净说法者,但求名利,非益物也。」
观经散善义传通记三曰:「邪命说法者,以邪因缘不净说法,利养活命,故不净说法名曰邪命说法。」——不净说法

接下来,学习了解【不净说法】的过失有哪些?
《佛藏经》卷中「净法品」列举不净说法者之五种过失:
(一)自说尽知佛法。
(二)说佛经时,指摘诸经中相违之过失。
(三)对诸法疑而不信。
(四)自以所知非难经法。
(五)以利养之故,为人说法。


(末学的解说:
1.就是说自己完全明白一切佛法。关于这点,可以深入探讨各种不同情况,例如只是自己傲慢,或已经受魔扰而堕入魔道
例如有些人开始说自己比佛陀还高明,或说自己已经得道或成佛。按照《楞严经》的教导,这些都是开始或已经着魔的现象
另外,十方法界十方世界有无量佛无量法,所以修行者说法或修行既然不能尽知,这显示另一问题:
自己不明了,当然也不能随便批判或毁谤其他法或法门,何况其他初学者和一般人

2.这就是说法者没有圆满实修、不知次第,所以对于佛经中的次第法和甚深法无法明了而产生矛盾,因而怀疑不信甚至开始批评毁谤佛法,又或者因此在说法中常挑起矛盾、争议或冲突而无法圆满善解、无法为众生解除疑惑
3.有人虽然说法,但是因为自己实修不足,对于经法仍然没有体会或深信,因此虽然说法,但是怀疑而不信,而说法可能就是为了利养
4.以自己的凡夫知见或修行次第来批判为难经法,「非难」就是非议为难,就是自己修行不圆满、无法透彻经法,而以自己的想法来讲经法的是非
5.就是为了名利和供养而说法)


又举「不净说法者」于现世所得之五种过失:
(一)说法时心怀怖畏,恐他人之非难。
(二)心中忧怖而犹为他人说法。
(三)己为凡夫,无有真智。
(四)所说之法不净,唯为言词而已。
(五)所言无前后次第,处处抄撮,故心怀恐惧。
〔优婆塞戒经卷二自利利他品、观无量寿经、观无量寿经疏卷四、观无量寿经义疏卷下、观无量寿佛经疏妙宗钞卷六〕

(末学的解说:
1.这是因为自己没有实修或实修不足,对于各种次第法和甚深法无法圆满透澈,因此心中怀疑或没有信心,
所以说法的时候就没有底气而心怀畏惧,因此也怕别人的非难(非议和为难,就是批评和指责)
从法性原理来看,这就是与佛菩萨和佛经没有相应和相印,所以不能契入佛菩萨的愿心(发愿和心印),也无法契入经中的教义
2.如上所说,既然实修和次第不足、又无法与佛菩萨以及佛经相应和相印,这样还为他人说法,这当然错误百出,颠倒是非
3.这也显示其实自己只是凡夫,没有真正的智慧。所以,一切相貌或表相都可以显示其内涵和原理!
什么次第内涵就显示什么次第表相!而有多少实修,当然也就能讲出多少道理!
4.这就是讲「空口白话、口说无凭」,没有真材实料,这样的不净说法,讲出来的只是空话而已,只是为了利养罢了,没有内涵
5.这就是说因为不懂实修次第,自己没实修过各种次第也没有圆满,讲的内容只是抄袭或节录经典或其他实修者的话,因此没信心而害怕
所以,从以前我就一直强调要实修,更要注意次第修行和说法。而这些早就在佛经中一再教导,如果大家真实修、真深入经藏就会知道。


先说到这边,以下或有空再说,或自行参阅、思维和体会)
佛藏经三曰:
「不净说法者。有五过失:
一者自言尽知佛法,
二者说佛经时出诸经中相违过失,
三者于诸法中心疑不信,
四者自以所知非他经法,
五者以利养故为人说法。」

此佛藏经所说第五之过失有邪命说法之名以卖法而利养己,是不正之活命也(不正之活命谓之邪命)。——不净说法

最后,再结合实际的案例来体会思维
【案例如下】:
[有问必答] 请帮我解答这个疑惑!如此赚钱是否可以!
先说一下我现在的情况,老公上班,基本顾不上我和孩子,我自己带俩孩子,儿子两岁半,女儿才刚过两个月,我没有工作,所以生活比较紧张,最近网络上流行刷单赚钱,就是我接任务去给卖家刷销量,虚假交易来提高卖家信誉度!其中也不乏卖假货次货的人!而我们只能给好评!这样一来容易误导其他真正的买家!我想问我这样的行为会不会有报应!最近一直思索这个问题不得解,所以特意来注册问问!当然里面也有诚心做买卖的好卖家,苦于没有流量而烦恼,才会做虚假信誉的!这样一来我每天可以有一百左右的收入!但不知道这种钱算不算不义之财!请各位佛友指点迷津!因为真的很需要赚钱来养两个孩子。
[某回答如下]:
相当于做广告,卖的东西不害人,没有受五戒的,马马虎虎可以。


【说明如下】:
关于上面的提问,其实,人都有一定的是非观念(虽然有次第差别),
(造假当然是错误的,这会逐渐失去是非对错观念,而造成累世愚痴和邪见的果报
而且,今生造假获利所得,都会损及原本累世福报,在未来也必须偿还,所以得不偿失)
当你提问的同时,其实心中已经有了答案,问题只是你愿不愿意承认或接受,又或者想寻求更有力的支持罢了
(而如果透过学佛和修行,就能逐渐增上和加强正确的知见和观念,也能逐渐强化当下明辨的能力)

而上面的「某回答」就是标准的「不净说法」(可参阅:不净说法
也显示回答者正知见不明,没有俱足正知见,甚至是邪说和邪见
上面「某回答」中的说词很常见,多年来经常看到,所以有必要破除这些邪说和邪见

其实,不论是否受戒,因果就是因果,就算不受戒,一样是「如是因,如是果」
犯了恶因,就有恶果,如果受戒了还犯戒,这又是另一码的事情,一码归一码,是两回事
(关于因果,如果细说,这还要看其中情节的重大与否,或定业与否,或可转与否,才能决定果报的「定或可转」与大小)
也就是干坏事(恶因恶果)是一码,犯戒是另一码(本文暂时不对犯戒问题深入讨论)
就像,没受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的人,如果杀生,当然仍有杀生的果报
而不是说你没受戒就能杀生,也不是你没受戒就没有恶报

所以,我们不能告诉众生说:因为你没受戒,所以可以杀生或偷盗或邪淫或妄语
而是应该告诉众生正确的因果,而且因果是因果,戒律是戒律,
没受戒而造恶,当然有恶果;受戒了没持戒还犯戒,那是另一项因果
所以,上述案例就是很明显的「不净说法」,也是一种邪说和邪见(错误的说法和观点)

因此,这边要告诉大家:
不论你是否受戒和持戒,恶因都会有恶果,
不论是心念或行为,不论或大或小,都像蝴蝶效应,可能卷起更大的后果
当然,如果能当下心念转邪为正,那么后续的发展也可能转向或改变(这要看原本引起的外界反扑力量的大小)

所以说:「相由心生,业由心转」,心向恶,就可能逐渐导致恶果,心向正,就能逐渐转为善果
所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为任何心念或小事,都可能像蝴蝶效应那样而逐渐扩大
说法也是同样的道理,错误的说法或邪说邪见,也都是累世错误知见累积而来,所以应该当下深入忏悔和改过

破除邪说邪见很难得,同样,当下认错和承担也很难得,共勉之——【不净说法的案例】没受戒,所以就能干坏事?!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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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0 16:27: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4-11-21 08: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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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自利利他品第十

--
[经文] --

善男子!若具足知十二部经,声论、因论、知因、知喻、知自他取,是名正说。

听者有四:一者、略闻多解,二者、随分别解,三者、随本意解,四者、于一一字一一句解。

如来说法正为三人,不为第四。何以故?以非器故。

如是四人分为二种:一者、熟,二者、生。

熟者、现在调伏,生者、未来调伏。

[末学解说]

善男子!如果具足了知十二部经(乃佛陀所说法,依其叙述形式与内容分成之十二种类。详见下方注解),声论(意为分解、分别。又译作字本论、声明记论。即解说印度文字音韵及语法等文法书之总称)、因论(有关从因推理的论著)、了知因果、了知譬喻、了知自他取,这称为正确说法。

听者有四种:一者、略闻而多解,二者、随分别而解,三者、随本意而解,四者、对一一字一一句而解。

如来说法正为三种人,而不为第四种。为什么呢?因为其器(以喻指堪受教法或善常用能弘法之机根,故又称为根器。准此,接受佛法而信受之人,称为法器、道器。受戒而遵守者,称为戒器。反之,不堪为法器、道器之人,皆称为非器)不适合的缘故。

像这样的四类人中又分为二种:一者、熟,二者、生。

对熟者、现在调伏(伏诸恶行也。又调理恶魔使降伏我也。又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对生者、未来调伏。

注解:
【十二部经】:梵语 dva^das/a^n%ga-buddha-vacana。乃佛陀所说法,依其叙述形式与内容分成之十二种类。又作十二分教、十二分圣教、十二分经。即:(一)契经(梵 su^tra,音译修多罗),又作长行。以散文直接记载佛陀之教说,即一般所说之经。(二)应颂(梵 geya,音译祇夜),与契经相应,即以偈颂重覆阐释契经所说之教法,故亦称重颂。(三)记别(梵 vya^karaN!a,音译和伽罗那),又作授记。本为教义之解说,后来特指佛陀对众弟子之未来所作之证言。(四)讽颂(梵 ga^tha^,音译伽陀),又作孤起。全部皆以偈颂来记载佛陀之教说。与应颂不同者,应颂是重述长行文中之义,此则以颂文颂出教义,故称孤起。(五)自说(梵 uda^na,音译优陀那),佛陀未待他人问法,而自行开示教说。(六)因缘(梵 nida^na,音译尼陀那),记载佛说法教化之因缘,如诸经之序品。(七)譬喻(梵 avada^na,音译阿波陀那),以譬喻宣说法义。(八)本事(梵 itivr!ttaka,音译伊帝曰多伽),载本生谭以外之佛陀与弟子前生之行谊。或开卷语有“佛如是说”之经亦属此。(九)本生(梵 ja^taka,音译阇陀伽),载佛陀前生修行之种种大悲行。(十)方广(梵 vaipulya,音译毗佛略),宣说广大深奥之教义。(十一)希法(梵 adbhuta-dharma,音译阿浮陀达磨),又作未曾有法。载佛陀及诸弟子希有之事。(十二)论议(梵 upades/a,音译优波提舍),载佛论议抉择诸法体性,分别明了其义。此十二部,大小乘共通。然诸经或称惟方广为大乘独有之经;或谓除记别、自说、方广外,余九部皆属小乘经;或谓除因缘、譬喻、论议外,余九部皆属大乘经;或有以譬喻、本生、论议外之九部为九部经;又有以除自说、譬喻、论议外之九部为九部经。惟九部与十二部二种分类中,九部之说法较为古老,但却较有力。上所谓九部经,又作九分教、九部法。又此十二部究摄于经律论三藏之何者,诸论亦有异说。(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八章(印顺))p344 FROM:【佛光大辞典】

【声论】:指计执“声为常住”之主张。又称声常住论、声论师。为印度哲学之一派系,主张观念之恒常性,而计执声之常住;谓声音为宇宙“实在”(reality)之存在,而吾人之语言,系由宇宙实在之声音而发显者,并非人为性之符号。
 此说本起源于梵书时代之祈祷,即祈祷有力量左右(支配)神之作用,因而构成祈祷之语言,有无限绝对之神秘力量。盖于印度之吠陀思想中,即主张吠陀乃先天常住,为一绝对真实者,故诠表吠陀之声亦为唯一之常住不变者,为诸法认识之规准,能决定所说之是非。此说自古即流行于婆罗门之间,特为波尔尼(梵 Pa^N!ini)以后文典派之重要依据,及至弥曼蹉派(梵 Mi^ma^m!sa^)、吠檀多派(梵 Veda^nta)等诸学派兴起,立声常住论,而衍生出声显论、声生论两派,主张一切声皆为常住不变。其中,声生论(梵 Janma-va^da,即声之生起论)主张并无本来实有之声性,待音响(梵 na^da)等缘而发生,生起之声称为声音;既发生之后,即成为常住。声显论(梵 Abhivyakti-va^da,即声之显论)则认为声之性本来实有常住,待音响等缘而显现;即谓声为常住,声音则为无常。依因明家、唯识家之说,此两派由计体多、计体一、计全分常(内外声皆常)、计一分常(内声常,外声无常),而各有四派,总计声论有八派之别。
 声显论为弥曼蹉派所说,摄于外道十六宗之第二“从缘显了宗”。有关声生论,或谓为弥曼蹉之一说,或为派名不详之某一学派所立,或谓胜论派所说等,并无定论。以上两派曾与胜论派、数论派、正理派及佛教等之声无常论相抗争,尤与胜论派之论争最为著称。佛教中如无著、世亲、陈那、护法等诸大论师皆曾驳破其说。如因明家驳声生论,即以“所作性之因”而论破之;驳声显论,则以“勤勇无间所发性之因”而论破之。
 弥曼蹉派、胜论派等所说之声,具有多义。声生论谓声有响音、声性、能诠三类,响音为无常,后二者为常;声显论认为声仅有能诠之义,计其为常住;胜论派则谓声仅为响音之义,主张其无常。由于对声之常、无常,论点互异,因而争论不已。降至后世,真言家倡导“声字实相义”,可能即受声常住论之影响。
 关于常住之声,其本性为何,于弥曼蹉经中未见说明。五世纪顷,吠檀多学者乌帕巴耳夏(梵 Upavars!a)认为字音(梵 varN!a)及声之本性,此种说法为弥曼蹉派学者萨跋罗斯马米(梵 S/abarasva^min)与后来之吠檀多学派所接受。又弥曼蹉学派主张声及其所表示之意义,二者之结合关系(梵 s/abda-artha-sambandha)为本性,而非为权巧之习惯性。又各个字音既为语之本体,则此字音何以能表示意义,对于此一问题,弥曼蹉派并无充分之考证。直至槃达阇里大疏(梵 Patan~jali Maha^bha^s!ya)以来,被文典派视为教条之史波达说(梵 sphot!a),始触及此一问题。所谓史波达,系由音声而开显(梵 sphut!yate),同时亦开显(梵 sphut!ati)意义之超感觉之原理,由此原理而言,音声乃意义之媒介;槃达阇里即以史波达为声之本质。六、七世纪顷,文典家伐[木*致]呵利(梵 Bhartr!hari)采取吠檀多思想,认为史波达系潜藏在现象内之超越的实在,亦即视史波达与梵同一。
 此外,有关声所表示之意义,亦为声论者重要之课题。或谓其表示个物,或谓其表示“类”,或采两者折衷之说;弥曼蹉经则反对声系表示个物,主张声表示“类”之意。
 如上所述,声论乃思辨声之本质、声表示之意义等之“语言哲学”,异于佛教所说声为外六处之一、声音为听觉之对象者。而由陈那所创唱,法称、宝称等所展开之“离(梵 apoha)说”,系以声论者之思辨为背景而成立,是故成为声论者与佛教徒间之一大论争。声论者主张声与其所表示之意义,两者间有肯定之关系,离说则持相反看法。以“牛”之声为例,此声非指个别之牛而言,乃表示牛之一类 ,然而离说并不直接、肯定的表示此意,而系否定非牛者(马等),自马等分离后,始得其所表示者。(成唯识论卷一、方便心论、瑜伽师地论卷六、显扬圣教论卷九、因明入正理论、因明正理门论、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末、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一本、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末、卷中末、Prama^N!asamuccaya; Prama^N!ava^rttika; Tattvasam!graha; Apohasiddhi; Sarvadars/anasam!graha; Radhakrishnan: Indian Philosophy, vol. 2、印度中世精神史上(金仓圆照)、哲裇的思索の印度的展开(中村元))p6500  FROM:【佛光大辞典】

【毗伽罗论】:毗伽罗,梵名 Vya^karaN!a。为梵语文法书,乃印度外道六论之一。又作鼻伽罗论、毗耶羯剌諵论、毗何羯喇拏论。意为分解、分别。又译作字本论、声明记论。即解说印度文字音韵及语法等文法书之总称。依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三载,谓梵王所说之毗伽罗论原为百万颂,后帝释略为十万颂,其后健驮罗国之婆罗门波腻尼仙又略为八千颂。另有门择迦论(梵 MaN!d!a,即合成字体篇,或梵 GaN!a-pa^t!ha)、温那地论(梵 UN!a^di,即接尾语篇)、八界论(梵 As!t!a-dha^tu,即语根篇)等三论,是为本典之补遗。盖波腻尼仙乃西元前四世纪顷之人,以文法学者著名。约在其一百年以前,有一文法学者耶斯卡(梵 Ya^ska) 述作语源学(梵 Nirukta)一书(现存世界最古之语学书),其书乃注释古字汇,以解释吠陀中之难解文字。波腻尼仙之毗伽罗论即依据此书而作成。全书凡八篇三十二章三九七六则。(瑜伽师地论卷十五、百论疏卷上之下、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p3849 FROM:【佛光大辞典】


【因论生论】:为因论而生论之意。即自本论涉于支论。亦即因论议本题,而辗转生出枝叶之论议。其用例有二:(一)于新(支)论之开头,即用“因论生论”一语。(二)于结尾时,方用“因论生论”一语。(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五、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本)p2304 FROM:【佛光大辞典】

【因论】:(术语)因明论也。大日经疏三曰:“声论因论。”演密抄四曰:“因论因明也。”探玄记十二曰:“因论治邪见,以格量正理。”又,因于论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因明论】:有关从因推理的论著。  《佛学词典》

【器】:<一>原为一切用具之总称,即可供容盛物品或使用之具;于佛教经典中,以喻指堪受教法或善常用能弘法之机根,故又称为根器。准此,接受佛法而信受之人,称为法器、道器。受戒而遵守者,称为戒器。反之,不堪为法器、道器之人,皆称为非器。非器有五类:(一)邪见而无信者。(二)诽谤真理,沽名钓誉者。(三)执著文字而背道者。(四)行为鄙劣者。(五)住于方便法门而不知真义者。以上五种人称为五人非器;于说法受戒时,将此五人简别而摒弃之,称为简器。
 <二>为器世间之略称。指有情所依处之山河、大地等之世界。((参见:器世间)6209)p6209 FROM:【佛光大辞典】

【调伏】:(术语)调伏身口意三业而制伏诸恶行也。又调理恶魔使降伏我也。又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唐华严经五曰:“调伏众生,令究竟出离。”探玄记四曰:“调者调和,伏者制伏。谓调和控御身口意业,制伏除灭诸恶行故。”维摩经净影疏曰:“调令离恶,离过顺法,故名调伏。”无量寿经下曰:“如法调伏诸众生力。”同嘉祥疏曰:“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善男子!譬如树林,凡有四种:一者、易伐难出,二者、难伐易出,三者、易伐易出,四者、难伐难出。

在家之人亦有四种:一者、易调难出,二者、难调易出,三者、易调易出,四者、难调难出。

如是四人分为三种:一者、呵责已调,二者、濡语而调,三者、呵责、濡语使得调伏。

复有二种:一者、自能调伏不假他人,二者、自若不能请他令调。

复有二种:一者、施调,二者、咒调。

是调伏法,复有二时:一者、喜时,二者、苦时。

为是四人说正法时,有二方便:一者、善知世事,二者、为其给使。

善男子!菩萨若知是二方便,则能兼利,若不知者,则不能得自利他利。  

[末学解说]

善男子!譬如树林,一般有四种:一者、易伐难出,二者、难伐易出,三者、易伐易出,四者、难伐难出。

在家之人也有四种:一者、易调伏难出,二者、难调伏易出,三者、易调伏易出,四者、难调伏难出。

像这样的四类人分为三种:一者、呵责后能被调伏,二者、以濡语而进行调伏,三者、呵责、濡语一同使用令其得以调伏。

还有二种:一者、自我能调伏而不需要他人,二者、自己如果不能调伏而请他人帮助令其调伏。

还有二种:一者、以施调伏,二者、以咒调伏。

这种调伏法,还有二时:一者、喜时,二者、苦时。

为这四类人演说正法时,有二种方便:一者、善知世事(人世间的一切活动),二者、为其给使。

善男子!菩萨如果了知这二种方便,则能自利利他,如果不知者,则不能得自利他利(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  

注解:
【世事】:人世间的一切活动。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为利他故,先学外典,然后分别十二部经;众生若闻十二部经,乃于外典生于厌贱。

复为众生说烦恼过、烦恼解脱,叹善友德,呵恶友过,赞施功德,毁悭过失。

菩萨常寂,赞寂功德,常修法行,赞法行德;若能如是,是名兼利。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为能利益众生,先学习外典(佛教外之典籍。外道之典籍。世间之典籍),然后分别十二部经(乃佛陀所说法,依其叙述形式与内容分成之十二种类。详见下方注解);众生如果闻十二部经,则会对于外典生起厌贱。

菩萨如果还能够为众生演说烦恼的过患、烦恼如何解脱,能够赞叹善友之德,呵责恶友之过,能够称赞布施功德,毁坏悭吝过失。

菩萨能够常寂静(脱离一切之烦恼叫做“寂”,杜绝一切之苦患叫做“静”,寂静即“涅槃”的境界),赞叹寂静功德,常修法行(按法行为),称赞法行功德;如果能如此,这称为自利利他。

注解:
【外典】:(术语)佛教外之典籍。外道之典籍。世间之典籍。法华经譬喻品曰:“未曾念外道典籍。”止观辅行四之三曰:“大论云:习外典者,如以刀割泥,泥无所成,而刀日损。又云:读外典者,如视日光,令人眼暗。”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十二部经】:梵语 dva^das/a^n%ga-buddha-vacana。乃佛陀所说法,依其叙述形式与内容分成之十二种类。又作十二分教、十二分圣教、十二分经。即:(一)契经(梵 su^tra,音译修多罗),又作长行。以散文直接记载佛陀之教说,即一般所说之经。(二)应颂(梵 geya,音译祇夜),与契经相应,即以偈颂重覆阐释契经所说之教法,故亦称重颂。(三)记别(梵 vya^karaN!a,音译和伽罗那),又作授记。本为教义之解说,后来特指佛陀对众弟子之未来所作之证言。(四)讽颂(梵 ga^tha^,音译伽陀),又作孤起。全部皆以偈颂来记载佛陀之教说。与应颂不同者,应颂是重述长行文中之义,此则以颂文颂出教义,故称孤起。(五)自说(梵 uda^na,音译优陀那),佛陀未待他人问法,而自行开示教说。(六)因缘(梵 nida^na,音译尼陀那),记载佛说法教化之因缘,如诸经之序品。(七)譬喻(梵 avada^na,音译阿波陀那),以譬喻宣说法义。(八)本事(梵 itivr!ttaka,音译伊帝曰多伽),载本生谭以外之佛陀与弟子前生之行谊。或开卷语有“佛如是说”之经亦属此。(九)本生(梵 ja^taka,音译阇陀伽),载佛陀前生修行之种种大悲行。(十)方广(梵 vaipulya,音译毗佛略),宣说广大深奥之教义。(十一)希法(梵 adbhuta-dharma,音译阿浮陀达磨),又作未曾有法。载佛陀及诸弟子希有之事。(十二)论议(梵 upades/a,音译优波提舍),载佛论议抉择诸法体性,分别明了其义。此十二部,大小乘共通。然诸经或称惟方广为大乘独有之经;或谓除记别、自说、方广外,余九部皆属小乘经;或谓除因缘、譬喻、论议外,余九部皆属大乘经;或有以譬喻、本生、论议外之九部为九部经;又有以除自说、譬喻、论议外之九部为九部经。惟九部与十二部二种分类中,九部之说法较为古老,但却较有力。上所谓九部经,又作九分教、九部法。又此十二部究摄于经律论三藏之何者,诸论亦有异说。(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八章(印顺))p344 FROM:【佛光大辞典】

【寂】:又作灭。涅槃之别称。乃指度脱生死,寂静无为之境地。僧传中,僧尼之死即称为寂,为寂灭之略称,含有入涅槃之意。密教以大日如来自证之境地亦称为寂。((参见:涅槃)4149、“灭”5507)p4499 FROM:【佛光大辞典】

【寂静】:脱离一切之烦恼叫做“寂”,杜绝一切之苦患叫做“静”,寂静即“涅槃”的境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法行】:按法行为;宗教活动。        《佛学词典》

-- [经文] --

在家菩萨先自调伏,若不调伏,则不出家。

在家菩萨能多度人,出家菩萨则不如是。何以故?

若无在家,则无三乘出家之人,三乘出家、修道、持戒、诵经、坐禅、皆由在家而为庄严。

善男子!有道、有道庄严:

道者、所谓法行,道庄严者、所谓在家。

出家菩萨为在家者修行于道,在家之人为出家者而作法行。

在家之人多修二法:一者、受,二者、施。

出家之人亦修二法:一者、诵,二者、教。

[末学解说]

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先自我调伏(伏诸恶行也。又调理恶魔使降伏我也。又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如果不能调伏,则不出家。

在家菩萨能够多度人,出家菩萨则不行。为什么呢?

因为没有在家(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则没有三乘(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声闻乘又名小乘,其行人速则三生,迟则六十劫间,修空法,终于闻如来声教,悟四谛之理,断见思惑,可证阿罗汉果;缘觉乘又名中乘,其行人速则四生,迟则百劫间,破无明,终于悟十二因缘之理,可证辟支佛果;菩萨乘又名大乘,其行人于无数劫间,修六度行,更于百劫间,植三十二相福因,可证无上佛果)出家之人,三乘出家、修道、持戒、诵经、坐禅、全都是由在家进行庄严(庄美威严)。

善男子!有道(即至目的地之通路,或指踏行之道(轨路)。据俱舍论卷二十五谓,道即通往涅槃(菩提)之路,为求涅槃果之所依。准此,道乃意谓达成佛教终极目的之修行法则。广义而言,亦指趣向果之通路)、有道庄严:

道者、即是指法行(按法行为),道庄严者、即是指在家(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出家菩萨为在家者修行于道(即至目的地之通路,或指踏行之道(轨路)。据俱舍论卷二十五谓,道即通往涅槃(菩提)之路,为求涅槃果之所依。准此,道乃意谓达成佛教终极目的之修行法则。广义而言,亦指趣向果之通路),在家之人为出家者而作法行(按法行为)。

在家之人多修习二法:一者、受,二者、施。

出家之人也修习二法:一者、诵,二者、教。

注解:
【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调伏】:(术语)调伏身口意三业而制伏诸恶行也。又调理恶魔使降伏我也。又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唐华严经五曰:“调伏众生,令究竟出离。”探玄记四曰:“调者调和,伏者制伏。谓调和控御身口意业,制伏除灭诸恶行故。”维摩经净影疏曰:“调令离恶,离过顺法,故名调伏。”无量寿经下曰:“如法调伏诸众生力。”同嘉祥疏曰:“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三乘】:1、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声闻乘又名小乘,其行人速则三生,迟则六十劫间,修空法,终于闻如来声教,悟四谛之理,断见思惑,可证阿罗汉果;缘觉乘又名中乘,其行人速则四生,迟则百劫间,破无明,终于悟十二因缘之理,可证辟支佛果;菩萨乘又名大乘,其行人于无数劫间,修六度行,更于百劫间,植三十二相福因,可证无上佛果。
  2、小乘、中乘、大乘。小乘即声闻乘,中乘即缘觉乘,大乘即菩萨乘。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在家】:梵语 gr!ha-stha,巴利语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称在家人为“白衣”,称出家人为“缁衣”、“染衣”或“缁门”;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称为“缁素”。若一度出家,复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称为还俗、归俗或复饰。
 佛教认为在家生活易沉湎于物欲、情爱等执著,妨碍佛道修行,故诸经论中广说在家之过患。如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举出多尘污、具缚、多垢等九十九种过患;文殊师利问经卷下举出有障碍、摄受诸垢、行诸恶、尘垢处、溺欲淤泥等九十种(一说九十五种)过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论卷七十、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过患之说。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萨,如维摩、贤护、胜鬘夫人、庞蕴等,彼等皆在家人证果之典型。大智度论卷八十一举出菩萨有在家、出家二种。又谓在家菩萨若福德因缘殊胜,而有大财富,复知罪福,兼能悲悯众生,则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随因缘行诸波罗蜜。又大宝积经卷八十二载,在家菩萨归依佛、法、僧三宝,各可成就四法。归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废劝发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终不生心。归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师人亲近依附,(二)听闻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闻法为人演说,(四)以此说法功德回向无上正真之道。归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三)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四)心不住声闻之中。(杂阿含经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经、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菩萨善戒经卷七、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卷十四、大藏法数卷十六)((参见:出家)1558)p2324 FROM:【佛光大辞典】

【庄严】:1、装饰的意思。2、庄美威严,也就是美好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道】:<一>梵语 ma^rga,巴利语 magga。音译作末伽。即至目的地之通路,或指踏行之道(轨路)。据俱舍论卷二十五谓,道即通往涅槃(菩提)之路,为求涅槃果之所依。准此,道乃意谓达成佛教终极目的之修行法则。广义而言,亦指趣向果之通路,例如大智度论卷八十四谓,有人天、声闻、缘觉、菩萨等四种道,人、天以十善、布施为道,而求世间之福乐;二乘以三十七道品为道,而求涅槃;菩萨以三十七道品、六波罗蜜为道,而求佛果。此外,惑、业、苦,称为三道;惑为业之通路(通入、能通),业为苦之通路,苦为惑之通路,三者如轮,循环不止(轮转)。复次,所谓三恶道、五道、六道等,即是依善恶业通入天、人、地狱等果,而产生个别之果报(道别)、循环(轮转)。然欲别于菩提之译为道者,乃特称菩提为果道,而称此道为因道。
 为至涅槃,须制伏烦恼,而在断此之道中,有“有漏道”与“无漏道”两种。(一)有漏道亦称世间道、世俗道,系同于上记的人天之道。又在三界九地中,除有顶地外,为断以下八地之修惑,在见道前之加行位(又作加行道)以有漏智实践六行观,即是属此。据俱舍宗之说,如此依有漏道而断除烦恼,是为有漏断,故主张有漏道为断道之一。然唯识宗主张,有漏道只能制伏烦恼现行(显势位),并未能断烦恼之种子(潜势位),故称之为伏道(能伏道)。(二)无漏道亦称出世间道、圣道,系以未至、中间、四根本、下三无色之九地为所依,而依无漏智断烦恼(无漏断)之道;唯识宗称之为断道,亦称为伏道。基于此,断道意即“能断除烦恼之道”,故又称“对治道”或“能治道”。若以有漏道、无漏道配于见、修、无学等三道来说明,则见道与无学道必是无漏道;修道既为无漏道,亦为有漏道。
 有关断除烦恼,证得真理之过程,俱舍宗、唯识宗分为四种道(四道)加以说明:(一)加行道,又称方便道,即为断除烦恼的准备之实践,然异于加行位称为加行道之义。(二)无间道,又称无碍道,即正断烦恼之道,同于前言之断道。此道之后(即无间)即可断除烦恼;基于无间隔之义,称作无间。(三)解脱道,即断除烦恼,证得解脱真理之道。(四)胜进道,又称胜道,即于解脱道,将进而断除后品烦恼(此时胜进道成为将断后品烦恼之加行道);或满足于已断之烦恼,不再断后品烦恼;或观察思惟已断之法。
 道之分类,除上举之外,另有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九所载之十一种道:观察事道、勤功用道、修治定道、现观方便道、亲近现观道、现观道、清净出离道、依根差别道、净修三学道、发诸功德道、遍摄诸道道。大智度论卷二十七举出:“善道、恶道”、“世间道、出世间道”、“定道、慧道”、“学道、无学道”、“向道、果道”等二种道,“声闻道、缘觉道、菩萨道”、“波罗蜜道、方便道、净世界道”、“初发意道、行菩萨道、成就众生道”等三种道,“天道、梵道、圣道、佛道”等四种道,六神通道、六波罗蜜道等六种道,七觉道、七想道等七种道,八正道、八背舍道等八种道,九次第道、九阿罗汉道等九种道,十无学道、十智道等十种道。
 此外,教道、证道、难行道、易行道等皆为一般所熟知之用语。同时,得圣道或无上道(佛之觉)者,称为得道。禅宗亦以道为辨明之意,由之,并称参禅、彻悟、开心眼为辨道或办道。(大智度论卷二十六、卷八十六、三无性论卷上、梁译摄大乘论释卷十二、卷十四、法华玄义释签卷九、大乘义章卷十八)((参见:定)3171)
 <二>菩提之异译。p5620FROM:【佛光大辞典】

【法行】:按法行为;宗教活动。        《佛学词典》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兼有四法:受、施、诵、教,如是名为自利利他。

菩萨若欲为众生说法界深义,先当为说世间之法,然后乃说甚深法界。

何以故?为易化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同时这有四法:受、施、诵、教,这样称为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

菩萨如果想为众生演说法界(就事相来说,法者诸法,界者分界,现象界的一切事物,各有其差别不同的相,而且不能混淆,名“事法界”;就理体来说,诸法在外相上虽千差万别,但皆同一性,名“理法界”)深义,先应当为其演说世间之法,然后再演说甚深法界。

为什么呢?为了能够更易教化的缘故。

注解: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法界】:就事相来说,法者诸法,界者分界,现象界的一切事物,各有其差别不同的相,而且不能混淆,名“事法界”;就理体来说,诸法在外相上虽千差万别,但皆同一性,名“理法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菩萨摩诃萨应护一切众生之心,若不护者,则不能调一切众生。

菩萨亦应拥护自身,若不护身,亦不能得调伏众生。

菩萨不为贪身、命、财,护身、命、财,皆为调伏诸众生故。

菩萨摩诃萨先自除恶,后教人除,若不自除,能教他除,无有是处!

是故菩萨先应自施、持戒、知足、勤行精进,然后化人。

菩萨若不自行法行,则不能得教化众生。

[末学解说]

菩萨摩诃萨应护念一切众生之心,如果不护念者,则不能调伏一切众生。

菩萨也应当拥护自身,如果不能拥护自身,也不能调伏众生。

菩萨不应是为贪着身、命、财,护身、命、财,应都是为调伏一切众生。

菩萨摩诃萨应先自我除恶,然后教导众生除,如果不能自除,而去教导他人除恶,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菩萨先应当自施、持戒、知足(知足者,谓于饮食、衣药、行、住、坐、卧、睡寤、语默之类,常知止足也)、勤行精进,然后再去教化他人。

菩萨如果不能自行法行,则不能教化众生。

注解:
【知足】:知足者,谓于饮食、衣药、行、住、坐、卧、睡寤、语默之类,常知止足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善男子!众生诸根凡有三种,

菩萨诸根,亦复三种,谓下中上:

下根菩萨能化下根,不及中、上;

中根菩萨能化中、下,不及上根;

上根菩萨,能三种化。

[末学解说]

善男子!众生诸根(指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或信、勤、念、定、慧等五根。亦泛言一切善根)一般有三种,

菩萨诸根,也有三种,即是下、中、上:

下根菩萨能教化下根(下等的根器,指根性很钝弱的人)的众生,不及中根、上根菩萨;

中根菩萨能教化中根(有非利非钝之六根者,谓之中根)、下根的众生,不及上根菩萨;

上根菩萨,则三种根器都能教化。

注解:
【诸根】:指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或信、勤、念、定、慧等五根。亦泛言一切善根。(无量寿经卷上、出曜经裨要品)p6307 FROM:【佛光大辞典】

【下根】:下等的根器,指根性很钝弱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中根】:(术语)六根之利钝,有上中下三者,有非利非钝之六根者,谓之中根。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上根】:上等的根器,指根性很敏锐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有二种:

一者、在家,二者、出家。

出家菩萨自利利他,是不为难;

在家菩萨修是二利,是乃为难。何以故?

在家菩萨多恶因缘所缠绕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有二种:

一者、在家(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二者、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

出家菩萨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是不为难;

在家菩萨修习自利利他,是乃为难。为什么呢?

因为在家之人,多有恶因缘所缠绕的缘故。

注解:
【菩萨】:梵语菩提萨埵的简称,华译为“觉有情”,就是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在家】:梵语 gr!ha-stha,巴利语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称在家人为“白衣”,称出家人为“缁衣”、“染衣”或“缁门”;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称为“缁素”。若一度出家,复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称为还俗、归俗或复饰。
 佛教认为在家生活易沉湎于物欲、情爱等执著,妨碍佛道修行,故诸经论中广说在家之过患。如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举出多尘污、具缚、多垢等九十九种过患;文殊师利问经卷下举出有障碍、摄受诸垢、行诸恶、尘垢处、溺欲淤泥等九十种(一说九十五种)过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论卷七十、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过患之说。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萨,如维摩、贤护、胜鬘夫人、庞蕴等,彼等皆在家人证果之典型。大智度论卷八十一举出菩萨有在家、出家二种。又谓在家菩萨若福德因缘殊胜,而有大财富,复知罪福,兼能悲悯众生,则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随因缘行诸波罗蜜。又大宝积经卷八十二载,在家菩萨归依佛、法、僧三宝,各可成就四法。归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废劝发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终不生心。归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师人亲近依附,(二)听闻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闻法为人演说,(四)以此说法功德回向无上正真之道。归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三)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四)心不住声闻之中。(杂阿含经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经、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菩萨善戒经卷七、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卷十四、大藏法数卷十六)((参见:出家)1558)p2324  FROM:【佛光大辞典】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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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16:24: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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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他庄严品第十一

--
[经文] --

善生言:世尊!菩萨摩诃萨具足几法能自他利?

善男子!具足八法,能自他利。何等为八?

一者、寿命长远,

二者、具上妙色,

三者、身具大力,

四者、具好种姓,

五者、多饶财宝,

六者、具男子身,

七者、言语辩了,

八者、无大众畏。  

[末学解说]

善生(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问:世尊!菩萨摩诃萨具足哪些法而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呢?

善男子!具足八种法,能够自利利他。是哪八种呢?

分别是:一者、寿命长远,

二者、具上妙色(美妙的色相。佛的报身和报土都有美妙的色相),

三者、身具大力(诸身勇猛强健轻捷,能有所办;是谓身力),

四者、具好种姓(系依种族、职业、地域等将社会区分为各种尊卑贵贱阶级之制度,为一世袭、封闭而不平等之社会制度),

五者、多饶财宝,

六者、具男子身,

七者、言语辩了(谓菩萨获大辩才,于大小乘种种诸法,随众生机,纵辩宣扬,悉使通达,皆无疑碍),

八者、没有大众畏(畏,即无所畏也。谓菩萨修行大乘,智力内充,明了决定,于大众中广说一切法义,既决定无失,则无所恐惧)。  

注解:
【善生】:梵名 Si^n%ga^laka。音译尸迦罗越。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佛见其学婆罗门每朝洗浴礼拜六方之法,遂教以佛法之六方礼。(善生子经)p4878 FROM:【佛光大辞典】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妙色】:美妙的色相。佛的报身和报土都有美妙的色相。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身力】:谓菩萨之身,坚固清净,犹如金刚,火不能烧,刀不能断,于外道中最胜独尊,是为身力。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种姓制度】:种姓,英语、法语 caste,德语 kaste。系依种族、职业、地域等将社会区分为各种尊卑贵贱阶级之制度,为一世袭、封闭而不平等之社会制度。以印度为最著。西元十六世纪,葡萄牙人来到印度西岸之马拉巴海岸区,发现印度人之特殊社会型态而称之为种姓制度。caste 一语或由拉丁语中之 castus(纯血),与葡萄牙语中之 casta(血统)等语演变而来。
 印度自吠陀时代,因出生之身分、阶级,职业等之不同,而定其种姓,因此乃构成一特异之社会阶级制度。古代印度社会分为僧侣(梵 bra^hmaN!a,婆罗门)、王侯武士(梵 ks!atriya,刹帝利)、农工商庶民(梵 vais/ya,吠舍)、贱民(梵s/u^dra,首陀罗)等四等种姓,其后逐渐产生分歧之副种姓与杂种阶级,而呈现出宗教、历史、社会之复杂型态。此外,更由于种族、宗教、职业之差异,至目前种姓数目已达两千至三千之多。不同种姓之间严禁通婚、共食,且具有极其繁杂之戒律与风俗。FROM:【佛光大辞典】

【辩才无碍】:谓菩萨获大辩才,于大小乘种种诸法,随众生机,纵辩宣扬,悉使通达,皆无疑碍,是为辩才无碍。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畏大】:畏,即无所畏也。谓菩萨修行大乘,智力内充,明了决定,于大众中广说一切法义,既决定无失,则无所恐惧,故名畏大。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善生言:世尊!何因缘故菩萨得寿命长,乃至大众不生怖畏?

佛言:善男子!菩萨摩诃萨

无量世中慈心不杀,以是因缘,获得长寿。

无量世中常施衣灯,以是因缘,获得上色。

无量世中常坏憍慢,以是因缘,生上种姓。

无量世中常施饮食,以是因缘,身力具足。

无量世中常乐说法,以是因缘,多饶财宝。

无量世中呵责女身,以是因缘,得男子身。

无量世中至心持戒,以是因缘,言语辩了。

无量世中供养三宝,以是因缘,无大众畏。

[末学解说]

善生问:世尊!是什么样的因缘能够令菩萨得寿命长,乃至于大众中不生怖畏呢?

佛陀回答:善男子!菩萨摩诃萨

在无量世中慈心(谓人不杀众生,爱惜物命,令众得安,是名慈心)不杀,因为这样的因缘,而能够得长寿。

在无量世中常布施衣灯,因为这样的因缘,而能够得上妙色(美妙的色相。佛的报身和报土都有美妙的色相)。

在无量世中常坏除憍慢(烦恼名。五上分结之一。自高凌物之心也),因为这样的因缘,而能够生于上种姓(系依种族、职业、地域等将社会区分为各种尊卑贵贱阶级之制度,为一世袭、封闭而不平等之社会制度)。

在无量世中常布施饮食,因为这样的因缘,而能够身力(诸身勇猛强健轻捷,能有所办;是谓身力)具足。

在无量世中常乐于说法(即宣说佛法,以化导利益众生),因为这样的因缘,而能够多饶财宝。

在无量世中呵责女身,因为这样的因缘,而能够得男子身。

无量世中至心持戒(谓人心常念戒,忆持无忘,不作诸恶,是名持戒),因为这样的因缘,而能够言语辩了(谓菩萨获大辩才,于大小乘种种诸法,随众生机,纵辩宣扬,悉使通达,皆无疑碍)。

在无量世中供养三宝(供养佛者得大福德。速成阿耨菩提。令诸众生皆获安乐。供养法者。增长智慧证法自在。能了知诸法实性。供养僧者。增长无量福德资粮。致成佛道),因为这样的因缘,而能够无大众畏(畏,即无所畏也。谓菩萨修行大乘,智力内充,明了决定,于大众中广说一切法义,既决定无失,则无所恐惧)。

注解:
【慈心】:谓人不杀众生,爱惜物命,令众得安,是名慈心。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妙色】:美妙的色相。佛的报身和报土都有美妙的色相。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憍慢】:(术语)烦恼名。五上分结之一。自高凌物之心也。大乘义章五末曰:“自举凌物,称曰憍慢。”俱舍论四曰:“慢对他心举,憍由染自法,心高无所顾。”大集经二十曰:“摧憍慢山,拔生死树。”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身力】:谓菩萨之身,坚固清净,犹如金刚,火不能烧,刀不能断,于外道中最胜独尊,是为身力。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种姓制度】:种姓,英语、法语 caste,德语 kaste。系依种族、职业、地域等将社会区分为各种尊卑贵贱阶级之制度,为一世袭、封闭而不平等之社会制度。以印度为最著。西元十六世纪,葡萄牙人来到印度西岸之马拉巴海岸区,发现印度人之特殊社会型态而称之为种姓制度。caste 一语或由拉丁语中之 castus(纯血),与葡萄牙语中之 casta(血统)等语演变而来。
 印度自吠陀时代,因出生之身分、阶级,职业等之不同,而定其种姓,因此乃构成一特异之社会阶级制度。古代印度社会分为僧侣(梵 bra^hmaN!a,婆罗门)、王侯武士(梵 ks!atriya,刹帝利)、农工商庶民(梵 vais/ya,吠舍)、贱民(梵s/u^dra,首陀罗)等四等种姓,其后逐渐产生分歧之副种姓与杂种阶级,而呈现出宗教、历史、社会之复杂型态。此外,更由于种族、宗教、职业之差异,至目前种姓数目已达两千至三千之多。不同种姓之间严禁通婚、共食,且具有极其繁杂之戒律与风俗。FROM:【佛光大辞典】


【说法】:梵语 dharma-des/ana^,巴利语 dhamma-desana^。即宣说佛法,以化导利益众生。与说教、说经、演说、法施、法读、法谈、谈义、赞叹、劝化、唱导等同义。佛之说法乃应众生之能力、根机等,各施以适当之教法,以达完全效果。又于一座说法中,佛以一音演说教法,听者各依其根机而理解之深浅互异。据思益梵天所问经卷二载,佛以五力而有五种说法情况,即:(一)言说,指以契合真理之言说,说三世、世间与出世间、有罪无罪、有漏无漏等法。(二)随宜,指随应众生之能力、性质而说偏圆、渐顿之教法。(三)方便,即善巧方便,说布施能得大富、持戒能升天等,使众生修之,而得以脱离苦海。(四)法门,即宣说殊胜法,显示菩提之道。(五)大悲,指为救度众生,以大悲心导引之,为执著于“无”者说“有”、执著于嗔恚者说慈悲等。
 宣说经论者有五种人,称为五说或五种说人。据大智度论卷二所举,五种说人为佛、佛弟子、仙人、诸天、化人(佛、菩萨或罗汉等,隐其本相,示现种种形像而说法者)。善导之观经疏玄义分则举出佛、圣弟子、天仙、鬼神、变化等五种。在佛十大弟子中,富楼那尊者即被誉为“说法第一”。此外,据澄观之华严经疏卷一所举,佛、菩萨、声闻、众生、器界(山河、大地等)五种,宣说华严经中之教法,称为五类说或五类说法。又据一行之大日经疏卷七所举,说真言者,有如来、菩萨金刚、二乘、诸天、地居天等五种。
 说法属于法施,为出家者应行之布施行为。又据五分律卷二十六载,于自恣之终夜,应行说法、经呗(配合节拍歌咏经文)等教团行事。有关说法所应注意之事项,据法华经卷四法师品所载,说法者应入如来之室(大慈悲之意)、著如来之衣(柔和忍辱之意)、坐如来之座(诸法空之意)。优婆塞戒经卷二亦举出时说、至心说、次第说、和合说、随义说等十六事。有关说法之仪式,详见佛本行集经卷四十九说法仪式品。此外,经论中亦载有听法者所应注意之事;凡说者与听者须注意之事项,统称为说听方轨。
 据优婆塞戒经卷二载,说法有清净、不清净二种。凡先施食而后说法,或为增长三宝、断自他烦恼、分别正邪、使听法者得最胜而说法,称为清净说法;反之,凡存有利己心、与他人竞争之心,或为报、为世报,或有疑而说法,均为不净说法。我国举行斋会时之说法,称为唱导;梁高僧传卷十三即载有善于唱导之高僧传记。
 日本自平安朝后期以降,出现专门以唱导技术为家业者,其中部分逐渐俗化,与说经祭文、佛寺缘起等配合节拍而宣说,复配以三弦而歌咏之。(大品般若经卷二十四“四摄品”、法华经卷七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四分律卷五十二、五分律卷十八、十住毗婆沙论卷七、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五、大智度论卷一、卷二十八、显扬圣教论卷十七、法华经玄义卷六上、法苑珠林卷二十三)((参见:唱导)4418)p5922
FROM:【佛光大辞典】

【辩才无碍】:谓菩萨获大辩才,于大小乘种种诸法,随众生机,纵辩宣扬,悉使通达,皆无疑碍,是为辩才无碍。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持戒】:谓人心常念戒,忆持无忘,不作诸恶,是名持戒。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供养三宝】:大方广不思议境界经云。供养佛者得大福德。速成阿耨菩提。令诸众生皆获安乐。供养法者。增长智慧证法自在。能了知诸法实性。供养僧者。增长无量福德资粮。致成佛道。FROM:【《释氏要览》(宋 道诚集)】

【畏大】:畏,即无所畏也。谓菩萨修行大乘,智力内充,明了决定,于大众中广说一切法义,既决定无失,则无所恐惧,故名畏大。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如是八事,有三因缘:一者、物净,二者、心净,三者、福田净。

云何物净?非偷盗物,非圣遮物,非众共物,非三宝物,非施一人回与多人,非施多人回与一人,不恼他得,不诳他得,不欺人得,是名物净。

云何心净?施时不为生死善果,名称胜他,得色、力、财,不断家法,眷属多饶;唯为庄严菩提故施,为欲调伏众生故施,是名心净。

云何福田净?受施之人远离八邪,名福田净。

善男子!以如是等三因缘故,八法具足。

[末学解说]

这八事,有三种因缘(为因与缘之并称。因,指引生结果之直接内在原因;缘,指由外来相助之间接原因。依此,因缘又有内因外缘、亲因疏缘之称。广义而言,因即意谓因与缘,包含内因与外缘):一者、物净,二者、心净(谓菩萨修习梵行,离诸烦恼,于一切法不生取着之心,是名心净),三者、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净。

什么是物净呢?布施之物不是偷盗物,不是圣遮物,不是众共物,不是三宝物,不是布施一人回与多人,也不是布施多人回与一人,不是恼他而得,不是诳他而得,不是欺人而得,这称为物净。

什么是心净呢?布施时不是为了生死善果(好的果报),不是为了名称胜他,不是为了得色、力、财,不断家法,眷属多饶;而是为了庄严菩提而布施,为了调伏众生而布施,这称为心净。

什么是福田净呢?接受布施之人远离八邪(与八正道相反的八种邪道,即邪见、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邪精进、邪念、邪定),这称为福田净。

善男子!因有这样的三种因缘,上述八法能够具足。

注解:
【因缘】:<一>梵语 hetu-pratyaya。为因与缘之并称。因,指引生结果之直接内在原因;缘,指由外来相助之间接原因。依此,因缘又有内因外缘、亲因疏缘之称。广义而言,因即意谓因与缘,包含内因与外缘。
 一切万有皆由因缘之聚散而生灭,称为因缘生、缘生、缘成、缘起。因此,由因缘生灭之一切法,称为因缘生灭法;而由因与缘和合所产生之结果,称为因缘和合。一切万有皆由因缘和合而假生,无有自性,此即“因缘即空”之理。若以烦恼为因,以业为缘,能招感迷界之果;以智为因,以定为缘,则能招感悟界之果。
 此外,俱舍论卷六、卷七等,举出六因四缘之说,六因即:能作因、俱有因、相应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四缘即: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增上缘。其中,六因中之能作因为四缘中之增上缘,其余五因则为四缘中之因缘。然唯识家则以六因中之同类因通于因缘与增上缘,以其余五因为增上缘。同类因,为引生等流果之原因,故又称自种因。亦即俱舍论等以异性之因引生异性之果为因缘之义;唯识家则以种现相望之因果,及种子之自类相续为因缘之义。(杂阿含经卷一、大乘入楞伽经卷二、中论卷四观四谛品、大毗婆沙论卷十六、大乘起信论、成唯识论卷二、瑜伽师地论卷三、卷五、卷三十八、显扬圣教论卷十八)((参见:因)2269、“缘”6123)
 <二>因即缘之义。指四缘中之因缘。因系引生一切诸法之直接内在原因,与诸法有亲密之关系,故称亲因缘。凡具有因缘之状态者,称为因缘性。((参见:四缘)1832)
 <三>梵语 nida^na 之意译。又作缘起。为十二部经之第六。((参见:尼陀那)1888)p2301 FROM:【佛光大辞典】

【心净】:谓菩萨修习梵行,离诸烦恼,于一切法不生取着之心,是名心净。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善果】:好的果报。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八邪】:与八正道相反的八种邪道,即邪见、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邪精进、邪念、邪定。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所以求于长命,欲为众生赞不杀故。

菩萨所以求上色者,为令众生见欢喜故。

菩萨所以求上种姓,为令众生生恭敬故。

菩萨所以求具足力,为欲持戒、诵经、坐禅故。

菩萨所以求多财宝,为欲调伏诸众生故。

菩萨所以求男子身,为欲成器成善法故。

菩萨所以求语辩了,为诸众生受法语故。

菩萨所以求不畏大众,为欲分别真实法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之所以求长命,是为了能令众生赞叹慈心不杀的缘故。

菩萨之所以求上妙色(美妙的色相。佛的报身和报土都有美妙的色相),是为了能令众生见到欢喜的缘故。

菩萨之所以求上种姓(系依种族、职业、地域等将社会区分为各种尊卑贵贱阶级之制度,为一世袭、封闭而不平等之社会制度),是为了能令众生生恭敬心的缘故。

菩萨之所以求具足身力(诸身勇猛强健轻捷,能有所办;是谓身力),是为了能引导众生持戒(谓人心常念戒,忆持无忘,不作诸恶,是名持戒)、诵经、坐禅的缘故。

菩萨之所以求多财宝,是为了能引导众生调伏一切众生的缘故。

菩萨之所以求男子身,是为了能引导众生成就法器、成就善法的缘故。

菩萨之所以求语辩了(谓菩萨获大辩才,于大小乘种种诸法,随众生机,纵辩宣扬,悉使通达,皆无疑碍),是为了能令众生领受法语(即说示正法之言语。又指佛陀之教说)的缘故。

菩萨之所以求不畏大众(畏,即无所畏也。谓菩萨修行大乘,智力内充,明了决定,于大众中广说一切法义,既决定无失,则无所恐惧),是为了能令众生分别真实法的缘故。

注解:
【妙色】:美妙的色相。佛的报身和报土都有美妙的色相。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身力】:谓菩萨之身,坚固清净,犹如金刚,火不能烧,刀不能断,于外道中最胜独尊,是为身力。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种姓制度】:种姓,英语、法语 caste,德语 kaste。系依种族、职业、地域等将社会区分为各种尊卑贵贱阶级之制度,为一世袭、封闭而不平等之社会制度。以印度为最著。西元十六世纪,葡萄牙人来到印度西岸之马拉巴海岸区,发现印度人之特殊社会型态而称之为种姓制度。caste 一语或由拉丁语中之 castus(纯血),与葡萄牙语中之 casta(血统)等语演变而来。
 印度自吠陀时代,因出生之身分、阶级,职业等之不同,而定其种姓,因此乃构成一特异之社会阶级制度。古代印度社会分为僧侣(梵 bra^hmaN!a,婆罗门)、王侯武士(梵 ks!atriya,刹帝利)、农工商庶民(梵 vais/ya,吠舍)、贱民(梵s/u^dra,首陀罗)等四等种姓,其后逐渐产生分歧之副种姓与杂种阶级,而呈现出宗教、历史、社会之复杂型态。此外,更由于种族、宗教、职业之差异,至目前种姓数目已达两千至三千之多。不同种姓之间严禁通婚、共食,且具有极其繁杂之戒律与风俗。FROM:【佛光大辞典】


【辩才无碍】:谓菩萨获大辩才,于大小乘种种诸法,随众生机,纵辩宣扬,悉使通达,皆无疑碍,是为辩才无碍。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持戒】:谓人心常念戒,忆持无忘,不作诸恶,是名持戒。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法语】:即说示正法之言语。又指佛陀之教说。瑜伽师地论卷八十八谓,如来依观待道理、作用道理、因成道理、法尔道理等四道理宣说正法;由此,如来亦称为“法语者”。故依循道理宣说正法,即谓说法语。
 至我国唐、宋时代,有以韵语演说佛法而成所谓“偈”者,后来亦由此而演变成以散文作契合佛法之修行法语,做为进道助勉作用。后世禅家则专指诸祖之教示与禅师开示之机语为法语。(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三十五、大宝积经卷八十二、大般若经卷五六九、大方等大集经卷五、卷六、摩诃僧祇律卷二十六、考信录卷四、禅关策进诸祖法语节要、禅林象器笺经录门)p3420 FROM:【佛光大辞典】

【畏大】:畏,即无所畏也。谓菩萨修行大乘,智力内充,明了决定,于大众中广说一切法义,既决定无失,则无所恐惧,故名畏大。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善男子!是故菩萨具足八法能自他利,能如是行,是名实行。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有八法者,

具足受持十善之法,乐以化人;

具足受持优婆塞戒,乐以化人。

虽得妙色,终不以是而生憍慢;

虽持净戒、多闻、精进、大力、好姓、多饶财宝,终不以此而生憍慢。

不以幻惑欺诳众生,不生放逸,修六和敬。

菩萨具足如是等法,虽复在家,不异出家。

如是菩萨终不为他作恶因缘,

何以故?惭愧坚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所以菩萨具足八法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能这样修行,称为实行。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有这八法者,

具足受持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之法,并乐于以十善法教化众生;

具足受持优婆塞戒(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并乐于以优婆塞戒教化众生。

虽得妙色(美妙的色相。佛的报身和报土都有美妙的色相),但始终不会因此而生憍慢(烦恼名。五上分结之一。自高凌物之心也);

虽持净戒(清净的戒行)、多闻(即多闻经法教说而受持之意)、精进(又作精勤、勤精进、进、勤。谓勇猛勤策进修诸善法;亦即依佛教教义,于修善断恶、去染转净之修行过程中,不懈怠地努力上进)、大身力(诸身勇猛强健轻捷,能有所办;是谓身力)、好种姓(系依种族、职业、地域等将社会区分为各种尊卑贵贱阶级之制度,为一世袭、封闭而不平等之社会制度)、多饶财宝,但始终不会因此而生憍慢。

不以幻惑(惑体虚妄无实,故谓之幻)欺诳众生,不生放逸(即放纵欲望而不精勤修习诸善之精神状态),修习六和敬(即求菩提、修梵行之人须互相友爱、敬重之六种事;亦即大乘佛教所称,菩萨与众生有六种和同爱敬。详见下方注解)。

菩萨具足这些法,虽然在家,但与出家没有不同。

像这样的菩萨始终不会为他造作恶因缘,

为什么呢?因为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坚固的缘故。

注解: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优婆塞戒】:(术语)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妙色】:美妙的色相。佛的报身和报土都有美妙的色相。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憍慢】:(术语)烦恼名。五上分结之一。自高凌物之心也。大乘义章五末曰:“自举凌物,称曰憍慢。”俱舍论四曰:“慢对他心举,憍由染自法,心高无所顾。”大集经二十曰:“摧憍慢山,拔生死树。”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净戒】:清净的戒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多闻】:梵语 bahu-s/ruta。即多闻经法教说而受持之意。佛十大弟子中,以阿难尊者为多闻第一。又“五五百年”中之第三五百年为多闻坚固之时代。另于异部宗轮论述记,以“广诵众经,善持佛语诸经”者为佛弟子四众中之“多闻众”。然据圆觉经载,末世之众生希望成道,但不求悟解,唯广求多闻以增长我见,如此多闻反成其害。
 据月灯三昧经卷六载,多闻有十种利益,即:(一)知烦恼资助,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知自身及众生所有一切烦恼之惑,皆能资助业因,而受当来果报,故求出离,不为所惑。(二)知清净助,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悉知一切清净梵行,皆能资助菩提之道,故精勤修习,以证无上佛果。(三)远离疑惑,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世间、出世间一切诸法及外道邪魔等论,悉皆明了通达,无所疑惑。(四)作正直见,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一切邪正之法无不明了,若有众生邪见邪论者,则为其宣说正直知见,以端正其非心。(五)远离非道,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善恶果报、诸法同缘等理,无不明了通达,故杀盗等一切非法之道,皆能远离而不为。(六)安住正路,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一切邪正诸法无不明了,故不为非道所惑,于如来正法,常得安住而不退。(七)开甘露门,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能深入如来之藏,了知无上法味,复以此普润众生,令其善根增长,是为开甘露门。(八)近佛菩提,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常勤修习,则知戒、定、慧之行能趣入圣果,故心常在道,精勤无怠,因而近于佛果菩提。(九)为作光明,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知众生皆为无明所覆,常受长夜之苦,故以智慧之灯作诸光明,令众生出离幽闇。(十)不畏恶道,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晓知万法乃体本空寂、无苦无乐,故发广大之心,随类化度一切众生,纵遇险难恶道亦无所畏惧。(杂阿含经卷一、中阿含卷三十六瞿默目犍连经、卷四十五心经、大方等大集经卷五十五、大智度论卷三)p2330 FROM:【佛光大辞典】

【精进】:梵语 vi^rya,巴利语 viriya。音译作毗梨耶、毗离耶。又作精勤、勤精进、进、勤。谓勇猛勤策进修诸善法;亦即依佛教教义,于修善断恶、去染转净之修行过程中,不懈怠地努力上进。盖精进为修道之根本,俱舍宗以其为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识宗则以为十一善心所之一。又精进为三十七道品中之四正勤、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之一。另精进亦为六波罗蜜、十波罗蜜之一。
 关于精进与精进波罗蜜之别,诸经论中说法不一,据优婆塞戒经卷七毗梨耶波罗蜜品、大智度论卷十六等所举,精进乃指世间及三十七道品中之精进;精进波罗蜜则指菩萨为证佛道之精进。
 就精进之种类而论,诸经论中亦有多说,玆列举如下:(一)据大乘庄严经论卷八举出六种精进,即:增减、增上、舍障、入真、转依、大利。同论另将三乘之精进配以上、中、下三品,即:声闻之精进为下品,缘觉之精进为中品,菩萨之精进则属上品;又以声闻、缘觉二乘小利之精进为下觉,菩萨大利之精进为上觉。(二)据大智度论卷十六将菩萨之精进分为身精进与心精进二种:精进虽为心数法,然由身力而出,故称身精进,如行布施、持戒是为身精进,而修忍辱、禅定、智慧是为心精进;勤修外事为身精进,内自专精为心精进;粗之精进为身精进,细之精进为心精进;为福德之精进为身精进,为智慧之精进为心精进等。(三)据大方广十轮经卷八精进相品举出世间、出世间二种精进。世间精进乃勤修布施、持戒等诸有漏业;出世间精进则勤修灭一切烦恼、惑障等诸无漏业。此外,成唯识论卷九举出被甲(被甲则勇)、摄善(修行善法)、利乐(利益众生)等三种精进。梁译摄大乘论卷中举出勤勇、加行、不下难坏无足等三种精进。大乘庄严经论卷八举出弘誓、发行、无下、不动、无厌等五种精进。旧华严经卷二十四举出不转、不舍、不染、不坏、不厌倦、广大、无边、猛利、无等等、救一切众生等十种精进。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二精进品亦举出自性、一切、难行、一切门、善士、一切种、遂求、此世他世乐、清净等九种精进。
 次就精进之功德利益而论,大乘庄严经论卷八举出七种,即:(一)得现法乐住,(二)得世间法,(三)得出世间法,(四)得资财,(五)得动静,(六)得解脱,(七)得菩提。又菩萨地持经卷二力品,亦举出四种精进之功德力。
 又一般慎身心、断酒肉之精进,称为精进洁斋。(杂阿含经卷二十六、卷二十七、六度集经卷六、法华经序品、大宝积经卷四十五毗利耶波罗蜜多品、维摩经卷上、持世经卷三、卷四、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七、诸法集要经卷八精进品、大毗婆沙论卷八十、卷一四二、瑜伽师地论卷七十八)p5883FROM:【佛光大辞典】

【身力】:谓菩萨之身,坚固清净,犹如金刚,火不能烧,刀不能断,于外道中最胜独尊,是为身力。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种姓制度】:种姓,英语、法语 caste,德语 kaste。系依种族、职业、地域等将社会区分为各种尊卑贵贱阶级之制度,为一世袭、封闭而不平等之社会制度。以印度为最著。西元十六世纪,葡萄牙人来到印度西岸之马拉巴海岸区,发现印度人之特殊社会型态而称之为种姓制度。caste 一语或由拉丁语中之 castus(纯血),与葡萄牙语中之 casta(血统)等语演变而来。
 印度自吠陀时代,因出生之身分、阶级,职业等之不同,而定其种姓,因此乃构成一特异之社会阶级制度。古代印度社会分为僧侣(梵 bra^hmaN!a,婆罗门)、王侯武士(梵 ks!atriya,刹帝利)、农工商庶民(梵 vais/ya,吠舍)、贱民(梵s/u^dra,首陀罗)等四等种姓,其后逐渐产生分歧之副种姓与杂种阶级,而呈现出宗教、历史、社会之复杂型态。此外,更由于种族、宗教、职业之差异,至目前种姓数目已达两千至三千之多。不同种姓之间严禁通婚、共食,且具有极其繁杂之戒律与风俗。FROM:【佛光大辞典】


【幻惑】:(术语)惑体虚妄无实,故谓之幻。释签四之一(科本)曰:“菩萨以幻法门破彼幻术。”【又】以幻术惑人之心也。观无量寿经曰:“幻惑咒术。”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放逸】:梵语 prama^da。心所(心的作用)之名。略称逸。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识百法之一。即放纵欲望而不精勤修习诸善之精神状态。俱舍宗谓放逸系与一切染污心(不善心与有覆无记心)相应而起之心所,系属大烦恼地法;唯识宗谓此属八大随惑之一。反之,防杜诸恶而专注于修善之精神作用,称为不放逸。俱舍宗以不放逸为一切善心生起的心所,系属大善地法;唯识宗亦以之为善心所。(成唯识论卷六、品类足论卷三、入阿毗达磨论卷上、顺正理论卷十一)((参见:大随烦恼)890)p3276 FROM:【佛光大辞典】

【六和敬】:指六种和同爱敬。又作六慰劳法、六可憘法、六和。即求菩提、修梵行之人须互相友爱、敬重之六种事;亦即大乘佛教所称,菩萨与众生有六种和同爱敬:(一)身和敬,指同礼拜等之身业和敬。(二)口和敬,指同赞咏等之口业和敬。(三)意和敬,指同信心等之意业和敬。(四)戒和敬,指同戒法之和敬。(五)见和敬,指同圣智之见解和敬。(六)利和敬,指同衣食等之利益和敬。又作行和敬、学和敬,即指同修行之和敬。或又作施和敬,即指同布施之行法和敬。又据大乘义章卷十二举出:(一)身业同,(二)口业同,(三)意业同,(四)同戒,(五)同施,(六)同见等六者,称为六和敬。另据祖庭事苑卷五列举出“六和”,即:(一)身和共住,(二)口和无诤,(三)意和同事,(四)戒和同修,(五)见和同解,(六)利和同均。
 此外,据法界次第卷下之下记载,外同他善,称为和;内自谦卑,称为敬。菩萨与物共事,外则同物行善,内则常自谦卑,故称和敬。六和敬又作:(一)同戒和敬,菩萨通达实相正理,知罪不可得,然为安立众生于实相正理,故以方便善巧同持戒品,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戒善,未来必得菩提大果,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同戒和敬。(二)同见和敬,菩萨通达实相正理,而能了知诸法本无所得,亦无所知见,然为安立众生于实相正见,故以方便善巧同一切知见,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因此知见,必得种智圆明,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同见和敬。(三)同行和敬,菩萨通达实相正行,而能了知无作无行,然为安立众生于实相正行,故以方便善巧同修诸行,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诸行,渐积功德,当成佛道,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同行和敬。(四)身慈和敬,菩萨住于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身,常与众生一切乐事,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皆有佛性,未来必得金刚之身,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身慈和敬。(五)口慈和敬,菩萨以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口,常与众生说一切法,令其得乐,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皆有佛性,未来必得无上清净口业,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口慈和敬。(六)意慈和敬,菩萨住于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意,常知众生诸根性欲,与众生乐,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皆有佛性,未来必得心如佛心,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意慈和敬。(中阿含卷五十二周那经、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九、仁王般若经卷下、四分律卷五十、大乘义章卷十二)p1269  FROM:【佛光大辞典】

【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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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上述佛经可以知道
菩萨能够具足八法,始终不造作恶因缘,是因为:“惭愧坚故
末学以自己的次第思维,即是惭愧心坚固

善知识教导:
信为功德母,忏悔是第一门,惭愧忏悔心是心法的第一步

因为
没有真正的真心忏悔,那种交易式的修行,就称不上是真修行
真正的实修必定要懂心法,由心下手才是真修

应当知道
在末法时期,要众生认错实在是难事
1.有的人能够真正反省是自己的过错,而且当场道歉认错,
2.有的人虽然发现是自己错了,但是当场拉不下老脸,所以不认错
3.有的人会怀疑,我真的错了吗?我有吗?应该没有吧!
4.有的人表面上认错了,其实心里并没有,只是商业手段,其实心里谁也不服
5.有的人根本别指望他会认错,没有吵起来或打起来就算不错了

上面的事情,现实生活上时常发生
今生我们都1.不容易认错2.或不愿意认错3.或根本不觉得自己错了
何况是累世呢?
这样检讨起来,我们可以想想自己到底造了多少不肯认错的恶业呢?
而这些恶业直到苦报现前的时候,我们会承认错误吗?会真心忏悔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肯认错就是凡夫的习气
直到死到临头,可能还是会说我又没造什么恶业,我是个好人
很多人都会这么说,直到学佛逐渐深入后,才会发现原来自己罪业重大——[略说]如何确保能真正消除累世业障呢?心法实修第一步[惭愧忏悔心
透过实修才让佛弟子知道,原来自己是那么的不堪
末法时期很多人都很高傲,以为自己什么都懂,
事实上,自己根本没有实修过,而且真的不懂
等到自己真正想实做,真正面临的时候,就会出现这种现象

这就是自己根本没有心力和定力,也是佛菩萨给的最好教训
借此破除众生的贡高我慢,让众生真正发起惭愧忏悔心
所以此刻或此阶段,最好的修行就是拜忏,
透过自己猛然的错愕,明白自己的无知和不足,而真实的发起惭愧忏悔心
如果能深入心法,藉由[四正勤]增上增广,这样就会是个很好的修行
也就能尽快突破困境

这时期,一开始众生还是会怀疑自己真的那么不行吗?
大都还是不肯死心塌地的忏悔
所以会直到真正完全的发露忏悔才会消除重大业障
如果能把握时机,真心彻底发露,这样就能深入心法,重业轻报
但是如果还是不能放下脸面,这样就会变成分期付款,
对心法的体会就难以透彻,或根本无法体会
这就会变成要花比较久的时间才能通过这关卡
这就是所谓根器不同,也是我执和我慢坏事
——[实修案例问答]真假菩萨&开悟&惭愧忏悔心实修

如何实修【惭愧忏悔心】呢?
例如,有些人参加法会或看到佛像会痛哭流泪,可是却不懂心法实修,觉得丢脸或惊讶就忍住了
如果懂心法而且能运用这些机会,
这样就可以透过[四正勤]来增广各种不同次第的心法修持
例如发起[惭愧忏悔心]发露忏悔,然后发起[勇猛心]改过,并且发起[大愿心]普渡众生,然后以[清净慈悲光明心]启发自性与法界诸佛菩萨佛性相印,然后发起[回向心]普照一切众生,转化众生凡心为佛心
这样就是一个一连串各种心的心法修持,这种过程可以修至少30分钟以上
有机会随时要这样练习
佛心的心法修持可以由一种心引入,
只要多练习逐渐深入增上,慢慢有机会就会修持到其他的心法,
所以不用担心也不用急,把一种心修持好,其他的慢慢就会遇到
很多佛弟子一辈子也不明白心法实修
就像很多人一辈子都不学佛不信佛
就像很多佛弟子,要修行多年或甚至好几辈子才会学般若深法
佛法的次第增上就是这样,很难得,很珍贵,要看信心和发心
这些都需要佛菩萨的教导,或善知识的引导
如果有人能信受,能够把握机会,并且按照正确的方式来修持,这样就会逐渐深入各种心法修持——[略说]如何确保能真正消除累世业障呢?心法实修第一步[惭愧忏悔心
[惭愧忏悔心实修]
最好藉由各种自己犯过的错误,深深的忏悔自己各种过失和贪瞋痴
若能以此次的震撼,真诚的忏悔自己的无知和我慢,这样会更快过关
若能因惭愧忏悔而哭泣落泪,最好增上[忏悔心],进而忏悔无始劫过失
跪拜忏悔,随[忏悔心]自然哭泣20-30分钟,深心忏尽,转发[勇猛心],断恶修善,

(这阶段是一定会大哭特哭的,如果没有这阶段,不算真忏,这可不是着悲魔,
这是真心佛前发露才会知道自己的卑微和过失,才会大哭流泪,实修过就会知道)
并发起[慈悲心]普渡众生和成佛的决心,入[光明心法]观想佛菩萨和法界光明
自己佛性本体光明和诸佛法身以及法界光明融合,
再以此整体光明回向照耀苦难众生,皆得清净自在光明解脱
这样就是[心法实修惭愧忏悔心]的过程,最后以[光明心法回向]做结尾
——[实修案例问答]真假菩萨&开悟&惭愧忏悔心实修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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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2 14:17: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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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他庄严品第十一

-- [经文] --

善男子!在家之人,设于一世受持如是优婆塞戒,虽复后生无三宝处,终不造作诸恶因缘。

所以者何?二因缘故:

一者、智慧,二、不放逸。

善男子!于后恶处不作恶事,有四因缘:

一者、了知烦恼过故,二者、不随诸烦恼故,三者、能忍诸恶苦故,四者、不生恐怖心故。

菩萨具足如是四法,不为诸苦一切烦恼之所倾动。

善男子!不动菩萨有五因缘:

一者、乐修善法,二者、分别善恶,三者、亲近正法,四者、怜愍众生,五者、常识宿命。

[末学解说]

善男子!在家(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之人,假设于一世受持像这样的优婆塞戒(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虽然也会在后生(即未来之生)出现无三宝(佛宝、法宝、僧宝。一切之佛,即佛宝;佛所说之法,即法宝;奉行佛所说之法的人,即僧宝。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轨之义,僧者和合之义)处,但能始终不会造作种种恶因缘。

为什么呢?因为这二种因缘:

一者、智慧(智与慧。明白一切事相叫做“智”;了解一切事理叫做“慧”),二、不放逸(一心专注而修诸善法)。

善男子!在后世恶处能够不作恶事,有四种因缘:

一者、因为能够了知烦恼(烦是扰义,恼是乱义,凡能扰乱众生身心,使之心烦意乱的情事,都叫做“烦恼”)过患,二者、因为能够不随诸烦恼,三者、因为能够忍辱诸恶苦,四者、因为能够不生恐怖心(谓我等既是凡夫,身口意业常与罪相应,以是因缘,命终之后,应堕地狱、畜生、饿鬼,受无量苦。如此实为可惊、可恐、可怖、可惧,当以此心而行忏悔也)。

菩萨具足像这样的四法,能够不被诸苦、一切烦恼(烦是扰义,恼是乱义,凡能扰乱众生身心,使之心烦意乱的情事,都叫做“烦恼”)之所倾动。

善男子!不动菩萨有五种因缘:

一者、乐于修集善法(合理益世之法,如五戒、十善是世间的善法,三学、六度是出世间的善法),二者、能够分别善恶,三者、能够亲近正法(指真正之法。亦即佛陀所说之教法。又作白法(梵 s/ukla-dharma)、净法,或称妙法。凡契当于佛法正理之法,皆称正法),四者、能够怜愍众生,五者、能够常识宿命(过去世之命运。又称宿住。即总称过去一生、无量生中之受报差别、善恶苦乐等情状)。

注解: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优婆塞戒】:(术语)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后生】:即未来之生。相对于“前生”、“今生”。又作来世、来生、后世。佛教立三世因果轮回转生,以今生为前生之后生,而今生之苦乐多由前生之业因,后生之苦乐亦由今生之善恶业所造,故对今生之造业须谨慎行之,特别于净土门期望证悟佛果者,更不可造次。(法华经卷三药草喻品、胜鬘经如来真实义功德章、往生礼赞偈)p3803FROM:【佛光大辞典】

【三宝】:佛宝、法宝、僧宝。一切之佛,即佛宝;佛所说之法,即法宝;奉行佛所说之法的人,即僧宝。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轨之义,僧者和合之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智慧】:智与慧。明白一切事相叫做“智”;了解一切事理叫做“慧”。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不放逸】:(术语)一心专注而修诸善法也。俱舍论四曰:“不放逸者,修诸善法,离诸不善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烦恼】:1、烦是扰义,恼是乱义,凡能扰乱众生身心,使之心烦意乱的情事,都叫做“烦恼”。 2、心所名,有六种。(参见:六根本烦恼) 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恐怖心】:谓我等既是凡夫,身口意业常与罪相应,以是因缘,命终之后,应堕地狱、畜生、饿鬼,受无量苦。如此实为可惊、可恐、可怖、可惧,当以此心而行忏悔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善法】:合理益世之法,如五戒、十善是世间的善法,三学、六度是出世间的善法。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正法】:<一>梵语 sad-dharma,巴利语 saddhamma。指真正之法。亦即佛陀所说之教法。又作白法(梵 s/ukla-dharma)、净法,或称妙法。凡契当于佛法正理之法,皆称正法,如不取不著之法门、大菩萨之法。据大毗婆沙论卷一八三载,如来正法有世俗、胜义之别,世俗正法指名句文身,即经律论;胜义正法则指圣道,即无漏之根、力、觉支、道支。又俱舍论卷二十九以为世尊正法之体有教、证二种;教正法,指佛所说之经律论三藏;而三十七品等菩提分法,则为证正法。换言之,教正法即世俗正法之体,证正法即胜义正法之体。(杂阿含经卷二十五、增一阿含经卷四十八、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五证劝品、杂阿毗昙心论卷十、大智度论卷三十四)
 <二>正、像、末三时之一。佛陀入灭后,教法住世,依之修行即能证果,称为正法。((参见:正像末)2002)p1992 FROM:【佛光大辞典】

【宿命】:过去世之命运。又称宿住。即总称过去一生、无量生中之受报差别、善恶苦乐等情状。若能知此情状,称为宿命通。凡夫不知宿命,故常憍慢,不畏造恶果报,不精进于万善。(恒水经、无垢称经卷二、平等觉经卷四、法苑珠林卷二十六)((参见:宿世)4509、“宿住随念智证通”4509)p4510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具足如是八法,

若闻讥毁,心能堪忍;若闻赞叹,反生惭愧。

修行道时,欢喜自庆,不生憍慢。

能调恶人,见离坏众,能令和合。

扬人善事,隐他过咎,人所惭耻处,终不宣说,闻他秘事,不向余说。

不为世事而作咒誓。

少恩加己,思欲大报;于己怨者,恒生善心。

怨亲等苦,先救怨者。

见有骂者,反生怜愍;见他偷时,默然不动;见来打者,生于悲心。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具足像这样的八法,

如果闻讥毁,心能够堪忍(堪耐忍受身心之压迫痛苦之意);如果闻赞叹,心反生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

修行佛道时,能够欢喜自庆,不生憍慢(烦恼名。五上分结之一。自高凌物之心也)。

能调伏恶人,见到离坏众生,能够令其和合。

能够扬他人善事,隐他人过咎,人所惭耻处,始终不会宣说,闻他人秘事,不会向余说。

不会为世间事而作咒誓(谓以神佛之名发誓,证明自己所说之话语如实不妄)。

即使对自己有很少的恩惠,也会想要大报;而对于自己有怨结者,则恒生善心。

当怨者(怨者害我者也)、亲者(亲者爱我者也)都有苦时,则会先救怨者。

见到有骂者,反生怜愍;见到他偷时,默然不动;见到来打者,则生悲心(悲他之苦之心也)。

注解:
【堪忍】:梵语 ks!ama。堪耐忍受身心之压迫痛苦之意。南本大般涅槃经卷二十六(大一二·七七九下):“不惜身命,堪忍众难。”即表此意。又梵语 saha^(音译娑婆),意译为堪忍;堪忍世界即指娑婆世界。此因娑婆世界之众生,忍受贪、嗔、痴三毒及诸苦恼,且诸菩萨为教化众生而忍受劳倦,故称堪忍世界。(大方便佛报恩经卷五、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一、悲华经卷五、法华经卷七妙音菩萨品、法华文句卷二下、法华经玄赞卷二、翻译名义集卷七)p4925  FROM:【佛光大辞典】

【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憍慢】:(术语)烦恼名。五上分结之一。自高凌物之心也。大乘义章五末曰:“自举凌物,称曰憍慢。”俱舍论四曰:“慢对他心举,憍由染自法,心高无所顾。”大集经二十曰:“摧憍慢山,拔生死树。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咒誓】:谓以神佛之名发誓,证明自己所说之话语如实不妄。佛陀制禁比丘行咒誓,据有部毗奈耶杂事卷十九载,佛世时,六众若有缘事,常以佛、法、僧三宝起咒誓。在家居士对僧众此举十分不满,谓彼等尚且不以佛、师起誓,出家比丘更不应有此举。佛陀闻比丘之转述,乃告诫大众,诸居士所言极为正确,出家比丘原应说真实之语,而毋须起誓,若有行咒誓者,触犯“越法罪”,乃违越三世谙佛秘密之法。然据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四,所引律典之记载,若有言誓,应说“南无佛”。p3116  FROM:【佛光大辞典】

【怨亲】:(术语)怨者害我者也,亲者爱我者也。大集经二十六曰:“于怨亲中平等无二。”焰罗王供行法次第曰:“供师运一念,离自他之异,故曰无遮心,绝怨亲之念号平等。”智度论二十曰:“慈心转广,怨亲同等。”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悲心】:(术语)悲他之苦之心也。止观四曰:“悲心彻骨,如母念子。”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视诸众生,犹如父母。

宁丧身命,终不虚言。

何以故?知果报故。

于诸烦恼应生怨想,于善法中生亲旧想。

若于外法生于贪心,寻能观察贪之过咎,一切烦恼,亦复如是。

虽复久与恶人同处,终不于中生亲善想;

虽与善人不同居止,终不于彼而生远想。

虽复供养父母、师长,终不为是而作恶事。

[末学解说]

看待诸众生,犹如自己的父母。

宁可失去身命(吾身与吾寿命也。身者以四大为体,命者以寿暖识为体),也始终不讲虚言(无实之言语)。

为什么呢?因为了知果报(由于过去的业因而造成现在的结果,叫做“果”,又因为这果是过去的业因所召感的酬报,所以又叫做“报”,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就是果报的意义)的缘故。

对于诸烦恼(烦是扰义,恼是乱义,凡能扰乱众生身心,使之心烦意乱的情事,都叫做“烦恼”)应生怨想(怨想者,谓有人加害于我,及害我父母兄弟者,亦生亲爱之想也),在善法中会生亲近想。

如果对于外法(指佛法以外之教法、修法,或指行于外道间之咒术)生了贪心,寻能观察贪之过咎,对一切烦恼,也是如此。

虽久与恶人同处,却始终不会在当中生出亲善想;

虽与善人没有共同居止,却始终不会对彼生出远离想。

虽常供养父母、师长,但始终不会为此而作恶事。

注解:
【身命】:(杂语)吾身与吾寿命也。身者以四大为体,命者以寿暖识为体。法华经劝持品曰:“我不爱身命,但惜无上道。”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虚言】:(杂语)无实之言语。唯识论四曰:“彼有虚言,都无实义。”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果报】:由于过去的业因而造成现在的结果,叫做“果”,又因为这果是过去的业因所召感的酬报,所以又叫做“报”,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就是果报的意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烦恼】:1、烦是扰义,恼是乱义,凡能扰乱众生身心,使之心烦意乱的情事,都叫做“烦恼”。 2、心所名,有六种。(参见:六根本烦恼) 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怨想】:怨想者,谓有人加害于我,及害我父母兄弟者,亦生亲爱之想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外法】:指佛法以外之教法、修法,或指行于外道间之咒术。又作外术。如阿尾奢法(梵 a^ves/a),以法术请鬼神入童男或童女之身,令其预言吉凶成败;又如荼吉尼法(梵 d!a^kini^),行不正当之法术取食人心,以求成就。在日本,则指从鬼灵所受之一种妖术。修行此法之僧,称为外法僧。此风盛行于平安中期至镰仓末期。p1861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乏财之时,见有求者,不生恶想。

虽不亲近凶恶之人,而其内心常生怜愍,恶来加已,以善报之。

自受乐时,不轻他人;见他受苦,不生欢喜。

身业清净,持四威仪,即以是法用化众生。

口业清净,诵读如来十二部经,即以是法用化众生。

意业清净,修四无量,亦以是法开化众生。

假身受苦,令他受乐,甘乐为之。

[末学解说]

缺少财物之时,见到有求者,不会生出恶想。

虽不亲近凶恶之人,但其内心常生怜愍,即使有恶来加害自己,也会以善回报。

自己受乐时,不会轻待他人;见到他人受苦,不会生起欢喜。

身业(身业,指身所作及无作之业,有善有恶,若杀生、不与取、欲邪行等为身恶业;若不杀、不盗、不淫,即为身善业)清净(外在的行为没有过失,内在的心境没有烦恼,叫做“清净”),持四威仪(是比丘、比丘尼所必须遵守的仪则,亦即须谨慎日常的起居动作,以保持严肃和庄重。四威仪者:行、住、坐、卧。要行如风、立如松、坐如钟、卧如弓),并以此法作用来教化众生。

口业(口业,又作语业,指口所作及无作之业,有善有恶,若妄语、离间语、恶语、绮语等为口恶业;若不妄语、不两舌、不恶语、不绮语则为口善业)清净,诵读如来十二部经(一切经教的内容分为十二类,叫做十二部经,又叫做十二分教。详见下方注解),并以此法作用来教化众生。

意业(意业,指意所起之业,有善有恶,若贪欲、嗔恚、邪见等为意恶业;若不贪、不嗔、不邪见则为意善业。此外,另有非善非恶、无感果之力的无记之身口意三业)清净,修四无量(佛菩萨慈悲喜舍之四德也。与乐之心为慈,拔苦之心为悲,喜众生离苦获乐之心曰喜,于一切众生舍恳亲之念而平等一如曰舍。缘无量众生而起此心,谓之无量),并以此法作用来教化众生。

假如自身受苦,愿令他人受乐,并且甘之如饴。

注解:
【三业】:梵语tri^N!i-karma^N!i。<一>身口意三业。(一)身业,指身所作及无作之业,有善有恶,若杀生、不与取、欲邪行等为身恶业;若不杀、不盗、不淫,即为身善业。(二)口业,又作语业,指口所作及无作之业,有善有恶,若妄语、离间语、恶语、绮语等为口恶业;若不妄语、不两舌、不恶语、不绮语则为口善业。(三)意业,指意所起之业,有善有恶,若贪欲、嗔恚、邪见等为意恶业;若不贪、不嗔、不邪见则为意善业。此外,另有非善非恶、无感果之力的无记之身口意三业。(别译杂阿含经卷五、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三、集异门足论卷六、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三末)((参见:业道)5502)
 <二>就善、恶、无记等三性分业为善业、不善业、无记业。(一)善业(梵 kus/ala-karma),指以无贪、无嗔、无痴等为因缘之业。(二)恶业(梵 akus/ala-karma),又作不善业,指以贪、嗔、痴等为因缘之业。(三)无记业(梵 avya^kr!ta-karma),非以无贪、无嗔、无痴等,亦非以贪、嗔、痴等为因缘之业。(俱舍论卷十五、瑜伽师地论卷九、品类足论卷五、发智论卷十一)((参见:三性)563)
 <三>又作三受业、三受报业。就苦、乐、舍三受,分业为顺乐受业、顺苦受业、顺不苦不乐受业。(一)顺乐受业(梵 sukha-vedani^ya-karma),又作乐报业,指福业及顺第三静虑而受之善业。(二)顺苦受业(梵 duh!kha-vedani^ya-karma),又作苦报业,指非福业。(三)顺不苦不乐受业(梵 aduh!kha^sukha-vedani^ya-karma),又作不苦不乐报业,指能感一切处阿赖耶识之异熟业及第四静虑以上之善业。(俱舍论卷十五、瑜伽师地论卷九、品类足论卷五)
 <四>又作三时业、三报业。就现、次、后等三生之报,分业为顺现法受业、顺次生受业、顺后次受业。又作现报业、生报业、后报业。(一)顺现法受业(梵 dr!s!t!a-dharma-vedani^ya-karma),即此生所造,于此生成熟之业。(二)顺次生受业(梵 upapadya-vedani^ya-karma),即此生所造,于第二生成熟之业。(三)顺后次受业(梵 apara-parya^ya-vedani^ya-karma),即此生所造,于第三生以后次第成熟之业。(俱舍论卷十五、瑜伽师地论卷九十)
 <五>就界之上下及所感果之爱与非爱之别,分业为福业、非福业、不动业。(一)福业(梵 puN!ya-karma),招感欲界善果之业;此业能招可爱之果以益有情。(二)非福业(梵 apuN!ya-karma),又作罪业。招感欲界恶果之业;此业能招非可爱之果以损有情。(三)不动业(梵 anin~jya-karma),招感色界及无色界善果之业。又色界、无色界之业,以定力之故,初禅之业必感初禅之果,二禅之业必感二禅之果;其业与果皆不动转,故称不动业。反之,欲界之业则能为他缘所动转,故称动业。(正法念处经卷五十五、俱舍论卷十五、顺正理论卷四十)
 <六>就施、戒、修,分业为施类福业事(梵 da^na-maya-puN!ya-kriya^-vastu^ni)、戒类福业事(梵 si^la-maya-puN!ya-kriya^-vastu^ni)、修类福业事(梵 bha^vana^-maya-puN!ya-kriya^-vastu^ni)。又作三福业事(梵 tri^N!i puN!ya-kriya^-vastu^ni)、三类福业事、三性福业事。略称三福业。瑜伽师地论卷九(大三○·三一九下):“施性业者,谓若因缘,若等起,若依处,若自性。彼因缘者,谓以无贪、无嗔、无痴为因缘。彼等起者,谓无贪、无嗔、无痴俱行,能舍所施物,能起身语业思。彼依处者,谓以所施物及受者为依处。彼自性者,谓思所起,能舍所施物身业语业。如施性业,如是戒性业、修性业,随其所应应知。此中,戒性业因缘、等起如前,自性者,谓律仪所摄身语业等。依处者,谓有情、非有情数物。修性因缘者,谓三摩地因缘,即无贪、无嗔、无痴。等起者,谓彼俱行引发定思。自性者,谓三摩地。依处者,谓十方无苦无乐等有情界。”(中阿含卷十一牛粪喻经、增一阿含经卷十二、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三)
 <七>就律仪、不律仪、非律仪非不律仪等三种之别,而分业为律仪所摄业、不律仪所摄业、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业。(一)律仪所摄业,又作律仪业。有三种:别解脱律仪所摄之业、静虑等至果断律仪所摄之业、无漏律仪所摄之业。(二)不律仪所摄业,又作不律仪业。瑜伽师地论卷九列举十二种不律仪类所摄之业,即:屠羊、贩鸡、贩猪、捕鸟、罝兔、盗贼、魁脍、守狱、谗刺、断狱、缚象、咒龙。(三)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业,又作非律仪非不律仪业。除上述之律仪业及不律仪类业外,其余一切善、不善、无记业均是。(发智论卷十二、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八)((参见:非律仪非不律仪)3709)
 <八>就三世,分业为过去业、未来业、现在业。(一)过去业,谓住于习气之位,或已与果,或未与果之业。(二)未来业,谓未生未灭之业。(三)现在业,谓已造已思而未谢灭之业。(发智论卷十一、俱舍论卷十七、瑜伽师地论卷九)
 <九>就三界之所系,分业为欲界系业、色界系业、无色界系业。(一)欲界系业,谓能招感欲界之异熟而堕于欲界之业。(二)色界系业,谓能招感色界之异熟而堕于色界之业。(三)无色界系业,谓能招感无色界之异熟而堕于无色界之业。(发智论卷十一、瑜伽师地论卷九、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五)
 <十>就学、无学、非学非无学等三种之别,分业为学业、无学业、非学非无学业。(一)学业(梵 s/aiks!a-karma),异生、非异生之学相续中之所有善业。(二)无学业(梵 as/aiks!a-karma),无学相续中之所有善业。(三)非学非无学业(梵 naivas/aiks!a-na^s/aiks!a-karma),除前二种外,其余相续中之所有善、不善、无记业均是。
 <十一>就断与非断之别,分业为见所断业、修所断业、无断业。(一)见所断业(梵 dars/ana-heya-karma),即招感恶趣之不善等之业。(二)修所断业(梵 bha^vana^-heya-karma),即招感善趣之善、不善、无记业。(三)无断业(梵 aheya-karma),即世、出世之诸无漏业。(瑜伽师地论卷九、品类足论卷五、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五)
 <十二>就身语意三业之染污情形而分业为曲业、秽业、浊业。据俱舍论卷十五载,即:(一)曲业,依谄而生之身语意三业。(二)秽业,依嗔而生之身语意三业。(三)浊业,依贪而生之身语意三业。然瑜伽师地论卷九另有异说。(发智论卷十一、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七、大乘义章卷七)
 <十三>就应作、不应作、非应作非不应作等三种之别,分业为应作业(梵 yoga-vihita-karma)、不应作业(梵 ayoga-vihita-karma)、非应作非不应作业(梵 nayoga-vihita-na^yoga-vihita-karma)。俱舍论卷十七(大二九·九二上):“有说,染业名不应作,以从非理作意所生。有余师言,诸坏轨则身语意业亦不应作,谓诸所有应如是行,应如是住,应如是说,应如是著衣,应如是食等;若不如是,名不应作。由彼不合世俗礼仪,与此相翻,名应作业。有说,善业名为应作,以从如理作意所生。有余师言,诸合轨则身语意业亦名应作,俱违前二,名为第三,随其所应,二说差别。”(顺正理论卷四十三)
 <十四>就喜、忧、舍三受,分业为顺喜受业(梵 saumanasya-vedani^ya-karma)、顺忧受业(梵 daurmanasya-vedani^ya-karma)、顺舍受业(梵 upeks!a^-vedani^ya-karma)。(俱舍论卷三、俱舍论光记卷三)p638  FROM:【佛光大辞典】

【清净】:外在的行为没有过失,内在的心境没有烦恼,叫做“清净”。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四威仪】:是比丘、比丘尼所必须遵守的仪则,亦即须谨慎日常的起居动作,以保持严肃和庄重。四威仪者:行、住、坐、卧。要行如风、立如松、坐如钟、卧如弓。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十二部经】:一切经教的内容分为十二类,叫做十二部经,又叫做十二分教。
  一、长行,以散文直说法相,不限定字句者,因行类长,故称长行。
  二、重颂,既宣说于前,更以偈颂结之于后,有重宣之意,故名重颂。
  三、孤起,不依前面长行文的意义,单独发起的偈颂。
  四、因缘,述说见佛闻法,或佛说法教化的因缘。
  五、本事,是载佛说各弟子过去世因缘的经文。
  六、本生,是载佛说其自身过去世因缘的经文。
  七、未曾有,记佛现种种神力不思议事的经文。
  八、譬喻,佛说种种譬喻以令众生容易开悟的经文。
  九、论议,指以法理论议问答的经文。
  十、无问自说,如阿弥陀经,系无人发问而佛自说的。
  十一、方广,谓佛说方正广大之真理的经文。
  十二、记别或授记,是记佛为菩萨或声闻授成佛时名号的记别。
此十二部中,只有长行、重颂与孤起颂是经文的格式,其余九种都是依照经文中所载之别事而立名。又小乘经中无自说、方等、授记三类,故仅有九部经。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四无量】:(名数)佛菩萨慈悲喜舍之四德也。与乐之心为慈,拔苦之心为悲,喜众生离苦获乐之心曰喜,于一切众生舍恳亲之念而平等一如曰舍。缘无量众生而起此心,谓之无量。又曰四等,四梵行。俱舍论二十九曰:“无量有四:一慈、二悲、三喜、四舍,言量者。无量有情为所缘故。引无量福故。感无量果故。”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世间之事,虽无利益,为众生故而亦学之,所学之事,世中最胜,

虽得通达,心无憍慢,以己所知勤用化人,欲令此事迳世不绝。

于亲友中不令作恶,乐以上八法教化众生。

说因说果,无有错谬。爱别离时,心不生恼,观无常故。

受乐受时,心不耽荒,观苦、无常。

善男子!菩萨具足如上八法,则能施作如是等事。

[末学解说]

世间(即世俗、凡俗之义。略称世。指被烦恼缠缚之三界及有为有漏诸法之一切现象。又因“世”有迁流之义,“间”为间隔之义,故与“世界”一语同义,包含有情与国土(器世间)二者)之事,虽没有利益,但会为众生而学习,所学之事,能够在世中做到最胜,

虽得通达,但心无憍慢(烦恼名。五上分结之一。自高凌物之心也),以自己所知而勤用且教化他人,想令这样的事迳世不绝。

在亲友中不令其作恶,乐于用以上八法来教化众生。

说因说果,没有错谬。

爱别离时,心不会生烦恼,因能够观无常(世间一切之法,生灭迁流,刹那不住,谓之无常。无常有二:一刹那无常,谓刹那刹那有生住异灭之变化也。二相续无常,谓一期相续之上有生住异灭之四相)的缘故。

受(受,为领纳对境而觉苦乐之精神作用)乐受(即领受顺情之境,而觉身心适悦之精神作用)时,心不会耽荒,因能够观苦、观无常的缘故。

善男子!菩萨具足如上八法,则能够施(把自己的东西布施给别人。施有三种,即财施、法施、无畏施)作上面讲的这些事。

注解:
【世间】:梵语 loka。音译作路迦。即毁坏之义。又作 laukika,即世俗、凡俗之义。略称世。指被烦恼缠缚之三界及有为有漏诸法之一切现象。又因“世”有迁流之义,“间”为间隔之义,故与“世界”一语同义,包含有情与国土(器世间)二者。FROM:【佛光大辞典】

【憍慢】:(术语)烦恼名。五上分结之一。自高凌物之心也。大乘义章五末曰:“自举凌物,称曰憍慢。”俱舍论四曰:“慢对他心举,憍由染自法,心高无所顾。”大集经二十曰:“摧憍慢山,拔生死树。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无常】:(术语)梵语阿你怛也Anitya,世间一切之法,生灭迁流,刹那不住,谓之无常。无常有二:一刹那无常,谓刹那刹那有生住异灭之变化也。二相续无常,谓一期相续之上有生住异灭之四相也。涅槃经一曰:“是身无常,念念不住,犹如电光暴水幻炎。”智度论二十三曰:“一切有为法无常者。新新生灭故。属因缘故。”六祖坛经曰:“生死事大,无常迅速。”无常经曰:“未曾有一事不被无常吞。”【又】俗以为鬼名。陈裕诗曰:“一朝若也无常至,剑树刀山不放伊。”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乐受】:梵语 sukha-vedana^,巴利语同。受,为领纳对境而觉苦乐之精神作用。乐受,即领受顺情之境,而觉身心适悦之精神作用。乃三受之一,五受之一。在三受中,谓于身、心有适悦感受。在五受中,于身之适悦感受,称乐受;于心则称喜受。然俱舍论卷三谓,第三静虑无身受,只有心受,安静而无分别,其适悦之受最重,故称乐受,不称喜受。(增一阿含经卷十二、卷四十二、成唯识论卷五、成实论卷六、大乘义章卷七)p6097FROM:【佛光大辞典】

【施】:把自己的东西布施给别人。施有三种,即财施、法施、无畏施。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二种:

一者、在家,二者、出家。

出家菩萨修是八法,是不为难;

在家修集,是乃为难。何以故?

在家菩萨多恶因缘所缠绕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有二种:

一者、在家(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二者、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

出家菩萨修集这八法,是不为难;

在家修集,是乃为难。何以故?

因为在家之人,多有恶因缘所缠绕的缘故。

注解:
【菩萨】:梵语菩提萨埵的简称,华译为“觉有情”,就是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在家】:梵语 gr!ha-stha,巴利语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称在家人为“白衣”,称出家人为“缁衣”、“染衣”或“缁门”;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称为“缁素”。若一度出家,复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称为还俗、归俗或复饰。
 佛教认为在家生活易沉湎于物欲、情爱等执著,妨碍佛道修行,故诸经论中广说在家之过患。如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举出多尘污、具缚、多垢等九十九种过患;文殊师利问经卷下举出有障碍、摄受诸垢、行诸恶、尘垢处、溺欲淤泥等九十种(一说九十五种)过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论卷七十、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过患之说。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萨,如维摩、贤护、胜鬘夫人、庞蕴等,彼等皆在家人证果之典型。大智度论卷八十一举出菩萨有在家、出家二种。又谓在家菩萨若福德因缘殊胜,而有大财富,复知罪福,兼能悲悯众生,则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随因缘行诸波罗蜜。又大宝积经卷八十二载,在家菩萨归依佛、法、僧三宝,各可成就四法。归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废劝发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终不生心。归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师人亲近依附,(二)听闻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闻法为人演说,(四)以此说法功德回向无上正真之道。归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三)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四)心不住声闻之中。(杂阿含经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经、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菩萨善戒经卷七、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卷十四、大藏法数卷十六)((参见:出家)1558)p2324  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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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3 20:37: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4-11-24 14:2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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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二庄严品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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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善生言:世尊!云何菩萨自他庄严。

佛言:善男子!菩萨具足二法,能自他庄严:一者、福德,二者、智慧。

[末学解说]

善生(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问:世尊!如何是菩萨自他庄严呢。

佛陀回答:善男子!菩萨具足二法,能够自他庄严:一者、福德(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二者、智慧(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

注解:
【善生】:梵名 Si^n%ga^laka。音译尸迦罗越。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佛见其学婆罗门每朝洗浴礼拜六方之法,遂教以佛法之六方礼。(善生子经)p4878 FROM:【佛光大辞典】

【庄严】:(术语)以善美饰国土或以功德饰依身云庄严。又以恶事积身亦云庄严。阿弥陀经曰:“功德庄严。”探玄记三曰:“庄严有二义:一是具德义。二交饰义。”观无量寿经曰:“以诸恶业而自庄严。”辅行一之一曰:“一心三谛为所庄严,一心三观为能庄严。”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二严】:乃指二种庄严。<一>智慧庄严与福德庄严。谓智慧、福德二种,皆能庄严法身。即:(一)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二)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大般涅槃经(北本)卷二十七(大一二·五二三上):“二种庄严,一者智慧,二者福德。若有菩萨具足如是二庄严者,则知佛性。”成唯识论述记卷七末(大四三·四九四中):“善资粮者,即福、智二严。”
 <二>形相庄严与第一义庄严。据金刚经纂要疏载:(一)形相庄严,谓人若分别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说自能成就者,彼且住著色声等境,非真庄严,此称形相庄严。(二)第一义庄严,谓以无所住著清净之心,依真实智慧,通达自性之土,唯心显现,此是正智成就佛土,称为第一义庄严。p25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世尊!何因缘故得二庄严?

善男子!菩萨修集六波罗蜜,便得如是二种庄严。

施、戒、精进,名福庄严;

忍、定、智慧,名智庄严。

[末学解说]

世尊!何种因缘能够获得这二种庄严呢?

善男子!菩萨修集六波罗蜜(一、檀波罗蜜。檀者檀那之略,译曰布施,财施,无畏施,法施之大行也。二、尸罗波罗蜜。尸罗,译曰戒,在家出家小乘大乘等之一切戒行也。三、羼提波罗蜜。羼提,译曰忍辱,忍受一切有情骂辱击打等,及非情寒热饥渴等之大行也。四、毗梨耶波罗蜜。毗梨耶,译曰精进,精励身心进修前后之五波罗蜜也。五、禅波罗蜜。禅者禅那之略,译曰惟修,新曰静虑。又名三昧,译作定。思惟真理定止散乱之心之要法也。有四禅八定乃至百八三昧等之别。六、般若波罗蜜。般若,译曰智慧,通达诸法之智及断惑证理之慧也。菩萨修此六法,究竟自利利他之大行,到涅槃之彼岸,故称六波罗蜜),便能够获得这样的二种庄严。

布施、持戒、精进,称为福庄严(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

忍辱、禅定、智慧,称为智庄严(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

注解:
【六波罗蜜】:(名数)一、檀波罗蜜。檀者檀那之略,译曰布施,财施,无畏施,法施之大行也。二、尸罗波罗蜜。尸罗,译曰戒,在家出家小乘大乘等之一切戒行也。三、羼提波罗蜜。羼提,译曰忍辱,忍受一切有情骂辱击打等,及非情寒热饥渴等之大行也。四、毗梨耶波罗蜜。毗梨耶,译曰精进,精励身心进修前后之五波罗蜜也。五、禅波罗蜜。禅者禅那之略,译曰惟修,新曰静虑。又名三昧,译作定。思惟真理定止散乱之心之要法也。有四禅八定乃至百八三昧等之别。六、般若波罗蜜。般若,译曰智慧,通达诸法之智及断惑证理之慧也。菩萨修此六法,究竟自利利他之大行,到涅槃之彼岸,故称六波罗蜜。见法界次第下之上(梵名出次条)。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二严】:乃指二种庄严。<一>智慧庄严与福德庄严。谓智慧、福德二种,皆能庄严法身。即:(一)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二)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大般涅槃经(北本)卷二十七(大一二·五二三上):“二种庄严,一者智慧,二者福德。若有菩萨具足如是二庄严者,则知佛性。”成唯识论述记卷七末(大四三·四九四中):“善资粮者,即福、智二严。”
 <二>形相庄严与第一义庄严。据金刚经纂要疏载:(一)形相庄严,谓人若分别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说自能成就者,彼且住著色声等境,非真庄严,此称形相庄严。(二)第一义庄严,谓以无所住著清净之心,依真实智慧,通达自性之土,唯心显现,此是正智成就佛土,称为第一义庄严。p25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复有六法二庄严因,所谓六念:

念佛、法、僧,名智庄严;念戒、施、天,名福庄严。


[末学解说]

还有六种法可以获得二种庄严,即是六念

念佛(念佛,念佛之大慈大悲无量功德)、念法(念法,念如来所说三藏十二部经能利益大地众生)、念僧(念僧,念僧具足戒、定、慧,能为世间众生作良福田),称为智庄严(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

念戒(念戒,念戒行有大势力,能除众生之诸恶烦恼)、念施(念施,念布施有大功德,能除众生之悭贪)、念天(念天,念三界诸天皆因往昔修持净戒、布施、闻慧等之善根,而得此乐报),称为福庄严(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

注解:
【六念】:<一>梵语 s!ad! anusmr!tayah!,巴利语 cha anussati-t!t!ha^na^ni。又作六随念、六念处、六念法。即:(一)念佛,念佛之大慈大悲无量功德。(二)念法,念如来所说三藏十二部经能利益大地众生。(三)念僧,念僧具足戒、定、慧,能为世间众生作良福田。(四)念戒,念戒行有大势力,能除众生之诸恶烦恼。(五)念施,念布施有大功德,能除众生之悭贪。(六)念天,念三界诸天皆因往昔修持净戒、布施、闻慧等之善根,而得此乐报。大小乘对于念天之解释不同。大乘依涅槃经之说,天有三种,即:(一)生天,谓三界之诸天。(二)净天,一切三乘之贤圣。(三)第一义天,即涅槃。又于此三种天之中,大乘之人仅念第一义天。(杂阿含经卷三十三、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八、卷二十五、观佛三昧海经卷六、大智度论卷二十二、大乘义章卷十二)
 <二>比丘所必须熟知之六种要事。即:(一)念知日月,念知受戒之月日。(二)念知食处,如全不受请食者,谓我常乞食等;如受请食者,谓我今自食无请处等。(三)念知夏腊,记忆受戒以后之腊数。(四)念知衣钵,念我三衣一钵具足,若有长物,则念我有长物,已说净。(五)念同别食,若与众同食之时,念我今与众僧同食;若别食时,念我今以某缘,与众别而独食。(六)念身康羸,若无病,则念我今无病,堪能行道;若有病,则念我今有病,应当治疗。(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三之二)p1271FROM:【佛光大辞典】

【二严】:乃指二种庄严。<一>智慧庄严与福德庄严。谓智慧、福德二种,皆能庄严法身。即:(一)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二)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大般涅槃经(北本)卷二十七(大一二·五二三上):“二种庄严,一者智慧,二者福德。若有菩萨具足如是二庄严者,则知佛性。”成唯识论述记卷七末(大四三·四九四中):“善资粮者,即福、智二严。”
 <二>形相庄严与第一义庄严。据金刚经纂要疏载:(一)形相庄严,谓人若分别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说自能成就者,彼且住著色声等境,非真庄严,此称形相庄严。(二)第一义庄严,谓以无所住著清净之心,依真实智慧,通达自性之土,唯心显现,此是正智成就佛土,称为第一义庄严。p25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具足是二庄严,能自他利,为诸众生受三恶苦,而其内心不生忧悔。

若能具足是二庄严,则得微妙善巧方便,了知世法及出世法。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具足这二种庄严,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能为诸众生受三恶苦,而其内心不生忧悔。

如果能够具足这二种庄严,则能获得微妙善巧方便(即随顺机宜而施设的巧妙智用),了知世法(指世谛之法,即世间之法、由因缘所生之法、可毁坏之法)及出世法(出离世间之法,亦即断惑证真,或带业往生)。

注解: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善巧方便】:又作方便善巧、善权方便、权巧方便、善方便、巧方便、权方便。或单称为善巧、善权、巧便、方便。即随顺机宜而施设的巧妙智用。

《大方便善巧方便经》卷一云(大正12·166a)︰
‘云何是菩萨摩诃萨善巧方便?愿佛世尊广分别说。佛告智上菩萨摩诃萨言,善男子!汝今当知,具善巧方便菩萨摩诃萨,以一方便普令一切众生如理修行。何以故?具善巧方便菩萨摩诃萨,乃至于彼傍生异类诸恶趣中,菩萨亦以平等一切智心施其方便。即以如是善根回向一切众生,令诸众生修行二法。何等为二?所谓一切智心、回向心。善男子!如是名为菩萨摩诃萨善巧方便。’

依世亲《无量寿经优波提舍》所载,‘菩萨巧方便回向’系将礼拜等五种修行方式所集的一切功德善根,用于发愿摄取一切众生往生安乐佛国。即菩萨自己以善巧智力施设种种方便,将自己的善根回向施予一切众生,期许饶益众生,此即为善巧方便。

吉藏《法华义疏》卷四(上)述说佛开三乘法以摄受众生即为方便善巧,文云(大正34·482b)︰
‘外国称伛和拘舍罗。伛和称为方便,拘舍罗名为胜智。谓方便胜智也。(中略)方便是善巧之名,善巧者智用也。理实无三,以方便力是故说三,故名善巧。问︰无三说三,云何名善巧?答︰由无三说三,众生遂得实益,故名善巧。’

又,《佛地经论》认为善巧方便之体是四智中的成所作智。该论卷七云(大正26·324c)︰
‘经曰︰身语及心化,善巧方便业。论曰︰有义此显成所作智。谓智能起身语心化,称顺机宜,故名善巧,加行不绝,故名方便,此即名业。’

此外,《大宝积经》卷五十一〈菩萨藏会〉曾揭‘十种善巧’之说,此十种即︰蕴法善巧、界法善巧、处法善巧、谛法善巧、无碍解善巧、依趣善巧、资粮善巧、道法善巧、缘起善巧、一切法善巧。其他,如《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五有十二种方便善巧之说法,卷四十七又提出十种;《成唯识论》卷九则提出回向、拔济二种。[参考资料] 《慧上菩萨问大善权经》卷上;《大般若经》卷三二八~卷三三0、卷三三八~卷三四一、卷五八五;旧译《华严经》卷三十七、卷三十八;《正法华经》卷一〈善权品〉;《十住毗婆沙论》卷十五;《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七、卷五十七。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世法】:指世谛之法,即世间之法、由因缘所生之法、可毁坏之法。胜鬘经(大一二·二一八中):“大悲安慰哀愍众生,为世法母。”唐译华严经卷二(大一○·六中):“佛观世法如光影。”((参见:俗谛)3726)p1516  FROM:【佛光大辞典】

【出世法】:出离世间之法,亦即断惑证真,或带业往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善男子!福德庄严即智庄严,智慧庄严即福庄严。

何以故?夫智慧者,能修善法具足十善,获得财富及大自在,得是二故,故能自利及利益他。

有智之人,所学世法,于学中胜,以是因缘,便得财富及大自在。

[末学解说]

善男子!福德庄严(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即是智庄严,智慧庄严(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即是福庄严。

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智慧者,能够修集善法(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具足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获得财富及大自在(言广大之力用无论何事皆作得也),因为能够获得这些的缘故,所以能够自利利他。

有智慧的人,所学的世法(指世谛之法,即世间之法、由因缘所生之法、可毁坏之法),在其中能够胜过他人,因为这样的因缘,便获得财富及大自在。

注解:
【二严】:乃指二种庄严。<一>智慧庄严与福德庄严。谓智慧、福德二种,皆能庄严法身。即:(一)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二)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大般涅槃经(北本)卷二十七(大一二·五二三上):“二种庄严,一者智慧,二者福德。若有菩萨具足如是二庄严者,则知佛性。”成唯识论述记卷七末(大四三·四九四中):“善资粮者,即福、智二严。”
 <二>形相庄严与第一义庄严。据金刚经纂要疏载:(一)形相庄严,谓人若分别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说自能成就者,彼且住著色声等境,非真庄严,此称形相庄严。(二)第一义庄严,谓以无所住著清净之心,依真实智慧,通达自性之土,唯心显现,此是正智成就佛土,称为第一义庄严。p252 FROM:【佛光大辞典】

【善法】:(术语)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大自在】:(术语)言广大之力用无论何事皆作得也。法华经弟子授记品曰:“诸佛有大自在神通之力。”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世法】:指世谛之法,即世间之法、由因缘所生之法、可毁坏之法。胜鬘经(大一二·二一八中):“大悲安慰哀愍众生,为世法母。”唐译华严经卷二(大一○·六中):“佛观世法如光影。”((参见:俗谛)3726)p1516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菩萨具足如是二法,则能二世自他利益。

智者若能分别世法及出世法,


世间法者,一切世论、一切世定;

出世法者,知阴、入、界。


菩萨知是二法因缘,故能二世自他利益。

[末学解说]

菩萨具足像这样的二法,则能够于世间、出世间,二世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

智慧者如果能够分别世法(指世谛之法,即世间之法、由因缘所生之法、可毁坏之法)及出世法(出离世间之法,亦即断惑证真,或带业往生)。

世间法(指世谛之法,即世间之法、由因缘所生之法、可毁坏之法)者,一切世间理论、一切世间规律;

出世法(出离世间之法,亦即断惑证真,或带业往生)者,了知五阴,能把人的真性盖覆,使人迷惑颠倒,造作诸业,故又名为“五阴”。一、色,是物质,变碍为义,是地、水、火、风四大种所造,它包括了五根、五境,及法外所摄色;二、受,就是感受,领纳为义,根境相触,而生起苦、乐、舍(非苦非乐)等感受的心理作用;三、想,就是想像,依受而生起对事物的想像,或作取舍迎拒的抉择;四、行,就是意志和行为,依想像取舍而生起善恶行为的心理;五、识,就是了别与认识,由心识了别所缘所对的境界)、入,涉入也。谓六根、六尘互相涉入也。如来为迷色偏重者,开色为眼耳鼻舌身,及以色声香味触合受想行识四种心法,但名为意。意之所对,唯一法尘。令其细观于色,是为开色合心,故说为十二入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界,即界限,亦隔别之义。谓此十八界,各有别体,义无混滥也。如来为色、心俱迷者,开为六根、六尘、六识,令其一一细观,是为心、色俱开,故说为十八界也。(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

菩萨因了知这二法的缘故,所以能够于世间、出世间,二世自利利他。

注解: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世法】:指世谛之法,即世间之法、由因缘所生之法、可毁坏之法。胜鬘经(大一二·二一八中):“大悲安慰哀愍众生,为世法母。”唐译华严经卷二(大一○·六中):“佛观世法如光影。”((参见:俗谛)3726)p1516  FROM:【佛光大辞典】

【出世法】:出离世间之法,亦即断惑证真,或带业往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世论】:指与世尊同时代的顺世外道之言论。又称恶论。彼外道之徒党每谓宇宙事物均属自然而生,自然而灭,非由天神,非由自性而来者。举凡孔雀鸾凤、山石草木、色形差别等,无不自然而存在。又谓人之灵魂智力乃附于身体者,身体合四大而成,我亦随之自然而起;人若命终,四大分散,神我即灭,故一切实无善恶报应可言,唯顺应目前之欢乐为人生终极之目的。以此一论调,彼辈被称为顺世外道,而备受沙门与婆罗门之诟病。((参见:顺世外道)5353)p1529  FROM:【佛光大辞典】

【阴入界】:(术语)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也。谓之三科。(参见:三科)。楞伽经曰:“惟愿世尊。更为我说阴入界生灭。”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乃构成人身的五大要素。
  一、色,是物质,变碍为义,是地、水、火、风四大种所造,它包括了五根、五境,及法外所摄色;
  二、受,就是感受,领纳为义,根境相触,而生起苦、乐、舍(非苦非乐)等感受的心理作用;
  三、想,就是想像,依受而生起对事物的想像,或作取舍迎拒的抉择;
  四、行,就是意志和行为,依想像取舍而生起善恶行为的心理;
  五、识,就是了别与认识,由心识了别所缘所对的境界。
因上述五者,是积集而生起的,所以叫做“五蕴”。又能把人的真性盖覆,使人迷惑颠倒,造作诸业,故又名为“五阴”。又色蕴是属于物质,叫做“色法”;受、想、行、识四蕴是属于精神,叫做“心法” 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十二入】:入,涉入也。谓六根、六尘互相涉入也。如来为迷色偏重者,开色为眼耳鼻舌身,及以色声香味触合受想行识四种心法,但名为意。意之所对,唯一法尘。令其细观于色,是为开色合心,故说为十二入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十八界】:界,即界限,亦隔别之义。谓此十八界,各有别体,义无混滥也。如来为色、心俱迷者,开为六根、六尘、六识,令其一一细观,是为心、色俱开,故说为十八界也。(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虽知世间之乐,虚妄非真,而亦能造世乐因缘。

何以故?为欲利益诸众生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虽知世间之乐,是虚妄不真实的,但也能造世乐之因缘。

为什么呢?为了能够利益诸众生的缘故。

-- [经文] --

善男子!是二庄严,有一正因:一者、慈心,二者、悲心。

修是二因,虽复流转生死苦海,心不生悔。

复次,菩萨具足二法而能庄严无上菩提:一者、不乐生死,二者、深观解脱;

是故亦能二世利益,了知法相得大智慧,能令自他财命增长。

[末学解说]

善男子!这二种庄严(福德、智慧),有一正因(主要的原因叫做“正因”):一者、慈心(与人以乐之心也),二者、悲心(悲他之苦之心也)。

修集这二种因,虽不断流转生死苦海,但心不生悔。

再有,菩萨具足二法能够庄严无上菩提:一者、不乐生死,二者、深观解脱;

所以也能够于世间、出世间,二世获得利益,了知法相(诸法所具本质之相状(体相),或指其意义内容(义相))得到大智慧,而能够令自他财命增长。

注解:
【正因】:主要的原因叫做“正因”,若是次要的助力则叫做“缘因”。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慈心】:(术语)四无量心之一。与人以乐之心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悲心】:(术语)悲他之苦之心也。止观四曰:“悲心彻骨,如母念子。”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法相】:<一>诸法所具本质之相状(体相),或指其意义内容(义相)。唯识宗之特质在于分析或分类说明法相,故又称法相宗。(解深密经卷二“一切法相品”、大毗婆沙论卷一二九、成实论卷一众法品、卷二“四法品”)
 <二>指教义上之分齐、区别、纲要。
 <三>指真如、实相。与“法性”同义。((参见:法性)3358)p3373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具足二法,一切施时不生忧悔,见众恶事而能堪忍。

菩萨施时,观二种田:一者、福田,二、贫穷田。

菩萨为欲增福德故,施于贫苦;为增无上妙智慧故,施于福田。

为报恩故,施于福田;生怜愍故,给施贫穷。

舍烦恼故,施于福田;成功德故,施于贫穷。

增长一切乐因缘故,施于福田;欲舍一切苦因缘故,施于贫穷。

菩萨若施所亲爱处,为报恩故;若施怨仇,为除恶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具足二种法,一切布施时不生忧悔,见到众恶事而能够堪忍。

菩萨布施时,观二种田:一者、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二、贫穷田(即以一切穷苦困厄人为田,施与之能生福)。

菩萨为增长福德的缘故,施于贫苦;为增无上妙智慧的缘故,施于福田。

为报恩的缘故,施于福田;因生怜愍的缘故,布施贫穷。

为舍烦恼的缘故,施于福田;为成就功德的缘故,施于贫穷。

为增长一切乐因缘的缘故,施于福田;为舍一切苦因缘的缘故,施于贫穷。

菩萨如果布施所亲爱处(谓凡于我有亲情眷爱者),是为报恩的缘故;如果布施怨仇,是为除恶的缘故。

注解:
【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贫穷福田】:即以一切穷苦困厄人为田,施与之能生福。优婆塞戒经卷三供养三宝品所说三福田之一。所谓福田,指如田园能生长万物,若施与之,乃能生福。贫穷人来乞时施给之,虽不求图报,亦自然获福,即称为贫穷福田。((参见:福田)5852)p4796 FROM:【佛光大辞典】

【亲爱者】:谓凡于我有亲情眷爱者,故宜施之。此施亦非菩萨之行。菩萨行施,怨亲平等,岂分亲与不亲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菩萨摩诃萨见来求者,生一子想,是故任力多少施之,是则名为施波罗蜜。

菩萨施时,离于悭心,名尸波罗蜜。

能忍一切求者之言,名忍波罗蜜。

所施之物,手自授与,名精进波罗蜜。

至心系念,观于解脱,名禅波罗蜜。

不择一切怨亲之相,名般若波罗蜜。

善男子!如诸众生,贪心杀时,一念具足十二因缘。

菩萨施时,亦复如是,一念具足如是六事。

是名功德智慧庄严。

[末学解说]

菩萨摩诃萨见到来求者,将其想成自己的孩子,所以竭尽所能布施,这称名为施波罗蜜(施有财施、法施、无畏施等三种,能对治悭吝,除灭贫穷。财施者,施财货予他人;法施者,为他人说法教化;无畏施者,令他人安心,使不怖畏。菩萨以此施人,故特称施波罗蜜)。

菩萨布施时,远离悭心(又作悭贪心。为六蔽心之一。心为悭吝贪餍之惑所迷蔽,而不行布施;又虽行布施,亦不能以好物与人,称为悭心),这称名为尸波罗蜜(尸罗波罗蜜。尸罗,译曰戒,在家出家小乘大乘等之一切戒行也)。

能忍(忍耐也。忍耐违逆之境而不起嗔心也;又安忍也,安住于道理而不动心也)一切求者之言,这称名为忍波罗蜜(羼提波罗蜜。羼提,译曰忍辱,忍受一切有情骂辱击打等,及非情寒热饥渴等之大行也)。

所布施之物,亲手授与,这称名为精进波罗蜜(毗梨耶波罗蜜。毗梨耶,译曰精进,精励身心进修前后之五波罗蜜也)。

至心系念(谓将心念系于一处而不思其他之意),观于解脱,这称名为禅波罗蜜(禅波罗蜜。禅者禅那之略,译曰惟修,新曰静虑。又名三昧,译作定。思惟真理定止散乱之心之要法也。有四禅八定乃至百八三昧等之别)。

不择一切怨亲(怨者害我者也,亲者爱我者也)之相,这称名为般若波罗蜜(般若波罗蜜。般若,译曰智慧,通达诸法之智及断惑证理之慧也)。

善男子!如诸众生,在贪心杀时,一念具足十二因缘(又名十二有支,或十二缘起,是说明有情生死流转的过程。十二因缘是:无明(贪嗔痴等烦恼为生死的根本)、行(造作诸业)、识(业识投胎)、名色(但有胎形六根未具)、六入(胎儿长成眼等六根的人形)、触(出胎与外境接触)、受(与外境接触生起苦乐的感受)、爱(对境生爱欲)、取(追求造作)、有(成业因能招感未来果报)、生(再受未来五蕴身)、老死(未来之身又渐老而死)。以上十二支,包括三世起惑、造业、受生等一切因果,周而复始,至于无穷)。

菩萨布施时,也是如此,但其一念具足的是上述六波罗蜜。

这称为功德智慧庄严。

注解:
【施波罗蜜】:梵语 da^na-pa^ramita^。又作布施波罗蜜、檀波罗蜜、檀那波罗蜜。为六波罗蜜之一,十波罗蜜之一。施有财施、法施、无畏施等三种,能对治悭吝,除灭贫穷。财施者,施财货予他人;法施者,为他人说法教化;无畏施者,令他人安心,使不怖畏。菩萨以此施人,故特称施波罗蜜。又菩萨之施波罗蜜有九种相。即:自性施、一切施、难行施、一切门施、善士施、一切种施、遂求施、此世他世乐施、清净施。(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卷二、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九)((参见:六波罗蜜)1273)p3829FROM:【佛光大辞典】

【悭心】:又作悭贪心。为六蔽心之一。心为悭吝贪餍之惑所迷蔽,而不行布施;又虽行布施,亦不能以好物与人,称为悭心。(大智度论卷三十三、大明三藏法数卷二十七)((参见:六蔽)1311)p5811FROM:【佛光大辞典】

【六波罗蜜】:(名数)一、檀波罗蜜。檀者檀那之略,译曰布施,财施,无畏施,法施之大行也。二、尸罗波罗蜜。尸罗,译曰戒,在家出家小乘大乘等之一切戒行也。三、羼提波罗蜜。羼提,译曰忍辱,忍受一切有情骂辱击打等,及非情寒热饥渴等之大行也。四、毗梨耶波罗蜜。毗梨耶,译曰精进,精励身心进修前后之五波罗蜜也。五、禅波罗蜜。禅者禅那之略,译曰惟修,新曰静虑。又名三昧,译作定。思惟真理定止散乱之心之要法也。有四禅八定乃至百八三昧等之别。六、般若波罗蜜。般若,译曰智慧,通达诸法之智及断惑证理之慧也。菩萨修此六法,究竟自利利他之大行,到涅槃之彼岸,故称六波罗蜜。见法界次第下之上(梵名出次条)。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忍】:(术语)Ks!a%nti,忍耐也。忍耐违逆之境而不起嗔心也;又安忍也,安住于道理而不动心也。瑜伽论曰:“云何名忍,自无愤勃,不报他怨,故名忍。”唯识论九曰:“忍,以无嗔精进审慧及彼所起三业处性。”大乘义章九曰:“慧心安法名之为忍。”同十一曰:“于法实相安住为忍。”三藏法数五曰:“忍,即忍耐,亦安忍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系念】:谓将心念系于一处而不思其他之意。又作系念、悬念、悬想。据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三二九(大六·六八六中):“住空闲处,系念思惟先所修行。”又观无量寿经谓,众生用心观想佛时,应当一心系念,谛观彼佛。此外,一般俗称忧虑为悬念,称恋慕为悬想,皆为转讹之用法。(杂阿含经卷三十七、卷三十九、大宝积经卷四十七、玄应音义卷三、慧琳音义卷三、卷九)p6671FROM:【佛光大辞典】


【怨亲】:(术语)怨者害我者也,亲者爱我者也。大集经二十六曰:“于怨亲中平等无二。”焰罗王供行法次第曰:“供师运一念,离自他之异,故曰无遮心,绝怨亲之念号平等。”智度论二十曰:“慈心转广,怨亲同等。”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十二因缘】:又名十二有支,或十二缘起,是说明有情生死流转的过程。十二因缘是:无明(贪嗔痴等烦恼为生死的根本)、行(造作诸业)、识(业识投胎)、名色(但有胎形六根未具)、六入(胎儿长成眼等六根的人形)、触(出胎与外境接触)、受(与外境接触生起苦乐的感受)、爱(对境生爱欲)、取(追求造作)、有(成业因能招感未来果报)、生(再受未来五蕴身)、老死(未来之身又渐老而死)。以上十二支,包括三世起惑、造业、受生等一切因果,周而复始,至于无穷。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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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二庄严品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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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复次,善男子!菩萨摩诃萨造作不共法之因缘,名福庄严;

教化众生悉令获得三种菩提,名智庄严。

复次,善男子!菩萨若能调伏众生,名智庄严;

同于众生受诸苦恼,名福庄严。

菩萨能令一切众生离于恶见,名智庄严;

能教众生住信、施、戒、多闻、智慧,名福庄严。

[末学解说]

再有,善男子!菩萨摩诃萨造作不共法(又作不共佛法。指不共通之功德法。乃佛及菩萨所具足,而凡夫与二乘所无之殊胜特质。在大小乘诸经论中,于此不共法颇有异同之说,一般系将佛之十力、四无所畏、三念住,及佛之大悲,合称为“十八不共法”)之因缘,称为福庄严(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

教化众生,全都令其获得三种菩提(就三乘之所得而别,分为声闻、缘觉、无上正等三种菩提。又作三乘菩提。(一)声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以此因缘,心得解脱者,称为声闻菩提。(二)缘觉菩提,又作独觉菩提、辟支佛菩提。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不自受持大乘经义,亦不广为他人解说,以此因缘,心证辟支菩提。(三)无上正等菩提,又作无上菩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诸佛菩提。谓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亦复教他人发菩提心,令他人入信,若有来者及不来者,悉皆恭敬亦生随喜,如此解脱自利利他,为多人利益、安乐故,称为无上正等菩提),称为智庄严(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

再有,善男子!菩萨如果能调伏(调伏身口意三业而制伏诸恶行也。又调理恶魔使降伏我也。又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众生,称为智庄严(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

与众生一同受诸苦恼,称为福庄严(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

菩萨能令一切众生离于恶见(指邪恶之见解,亦即违背佛教真理之见解),称为智庄严(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

能教化众生安住于信心、布施、持戒(谓人心常念戒,忆持无忘,不作诸恶,是名持戒)、多闻(即多闻经法教说而受持之意)、智慧,称为福庄严(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

注解:
【不共法】:梵语 a^veN!ika-buddha-dharma。又作不共佛法。指不共通之功德法。乃佛及菩萨所具足,而凡夫与二乘所无之殊胜特质。在大小乘诸经论中,于此不共法颇有异同之说,一般系将佛之十力、四无所畏、三念住,及佛之大悲,合称为“十八不共法”。(大般若经卷四一一、自在王菩萨经卷下、文殊师利问经卷下嘱累品、大毗婆沙论卷十七、大智度论卷二十六)p966 FROM:【佛光大辞典】

【二严】:乃指二种庄严。<一>智慧庄严与福德庄严。谓智慧、福德二种,皆能庄严法身。即:(一)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二)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大般涅槃经(北本)卷二十七(大一二·五二三上):“二种庄严,一者智慧,二者福德。若有菩萨具足如是二庄严者,则知佛性。”成唯识论述记卷七末(大四三·四九四中):“善资粮者,即福、智二严。”
 <二>形相庄严与第一义庄严。据金刚经纂要疏载:(一)形相庄严,谓人若分别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说自能成就者,彼且住著色声等境,非真庄严,此称形相庄严。(二)第一义庄严,谓以无所住著清净之心,依真实智慧,通达自性之土,唯心显现,此是正智成就佛土,称为第一义庄严。p252 FROM:【佛光大辞典】

【三种菩提】:1、方便菩提、实智菩提、真性菩提。这三种菩提,实在就是一切众生本有的三种佛性,方便菩提就是缘因佛性,实智菩提就是了因佛性,真性菩提就是正因佛性。依文字般若,能证得方便菩提,依观照般若,能证得实智菩提,依实相般若,能证得真性菩提。
  2、声闻菩提、独觉菩提、无上菩提。声闻菩提是修四圣谛的行者所证得的正觉;独觉菩提是修十二因缘自观花开花谢而证得的正觉;无上菩提是佛果位上所证得的最高菩提。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三菩提】:<一>就三乘之所得而别,分为声闻、缘觉、无上正等三种菩提。又作三乘菩提。(一)声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以此因缘,心得解脱者,称为声闻菩提。(二)缘觉菩提,又作独觉菩提、辟支佛菩提。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不自受持大乘经义,亦不广为他人解说,以此因缘,心证辟支菩提。(三)无上正等菩提,又作无上菩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诸佛菩提。谓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亦复教他人发菩提心,令他人入信,若有来者及不来者,悉皆恭敬亦生随喜,如此解脱自利利他,为多人利益、安乐故,称为无上正等菩提。以上三乘譬如有三种人欲渡恒河,第一人以草为筏,倚之而渡;第二人以皮囊或皮船倚之而渡;第三人造作大船乘之入河,于此船中载渡百千人。上述系出生菩提心经所载。(杂阿含经卷二十八、优婆塞戒经卷一“三种菩提品”、大智度论卷五十三)
 <二>就佛之三身,别为应化佛菩提、报佛菩提、法佛菩提三种。(一)应化佛菩提,又作方便菩提、究竟菩提,此菩提以自在之善巧化用为道。(二)报佛菩提,又作实智菩提、清净菩提,此菩提以称理之智慧为道。(三)法佛菩提,又作真性菩提、实相菩提、无上菩提,此菩提以实相之理为道。法华经玄义卷五下以此三菩提配资成轨、观照轨、真性轨;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三之一则配以解脱、般若、法身。(金光明玄义卷上)((参见:三身)555、“菩提”5198)p631FROM:【佛光  大辞典】


【调伏】:(术语)调伏身口意三业而制伏诸恶行也。又调理恶魔使降伏我也。又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唐华严经五曰:“调伏众生,令究竟出离。”探玄记四曰:“调者调和,伏者制伏。谓调和控御身口意业,制伏除灭诸恶行故。”维摩经净影疏曰:“调令离恶,离过顺法,故名调伏。”无量寿经下曰:“如法调伏诸众生力。”同嘉祥疏曰:“柔者以法调之,刚者以势伏之。”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恶见】:<一>梵语 mithya^-dr!s!t!i。又作不正见。略称见。为法相宗所立百法之一,属六烦恼之一。指邪恶之见解,亦即违背佛教真理之见解。据成唯识论卷六载,恶见以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恶见者多受诸苦。于俱舍论所说六随眠中之见随眠(梵 dr!s!t!y-anus/aya)、五浊中之见浊,均与恶见相同。依行相之差别,恶见分为萨迦耶见、边执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等五见,又称五恶见;于九结中,前三见为见结(梵 dr!s!t!isam!yojana),则后二见为取结(梵 para^mars/a-sam!yojana)。(俱舍论卷十九、显扬圣教论卷一、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参见:五见)1099)
 <二>在净土宗,特指自力疑心。善导观经疏散善义中举出贪嗔二河之譬喻,谓别解、别行、恶见之人,以虚妄之见解惑乱愿往生西方者之信心。日僧亲鸾之愚秃钞卷下谓,恶见人即指憍慢、懈怠、邪见、疑心之人。((参见:发遣招唤)5164)p4948  FROM:【佛光大辞典】


【住】:住者,安住也。谓日宫殿,因风任持之力,而于空中得安住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持戒】:谓人心常念戒,忆持无忘,不作诸恶,是名持戒。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多闻】:梵语 bahu-s/ruta。即多闻经法教说而受持之意。佛十大弟子中,以阿难尊者为多闻第一。又“五五百年”中之第三五百年为多闻坚固之时代。另于异部宗轮论述记,以“广诵众经,善持佛语诸经”者为佛弟子四众中之“多闻众”。然据圆觉经载,末世之众生希望成道,但不求悟解,唯广求多闻以增长我见,如此多闻反成其害。
 据月灯三昧经卷六载,多闻有十种利益,即:(一)知烦恼资助,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知自身及众生所有一切烦恼之惑,皆能资助业因,而受当来果报,故求出离,不为所惑。(二)知清净助,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悉知一切清净梵行,皆能资助菩提之道,故精勤修习,以证无上佛果。(三)远离疑惑,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世间、出世间一切诸法及外道邪魔等论,悉皆明了通达,无所疑惑。(四)作正直见,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一切邪正之法无不明了,若有众生邪见邪论者,则为其宣说正直知见,以端正其非心。(五)远离非道,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善恶果报、诸法同缘等理,无不明了通达,故杀盗等一切非法之道,皆能远离而不为。(六)安住正路,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一切邪正诸法无不明了,故不为非道所惑,于如来正法,常得安住而不退。(七)开甘露门,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能深入如来之藏,了知无上法味,复以此普润众生,令其善根增长,是为开甘露门。(八)近佛菩提,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常勤修习,则知戒、定、慧之行能趣入圣果,故心常在道,精勤无怠,因而近于佛果菩提。(九)为作光明,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知众生皆为无明所覆,常受长夜之苦,故以智慧之灯作诸光明,令众生出离幽闇。(十)不畏恶道,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晓知万法乃体本空寂、无苦无乐,故发广大之心,随类化度一切众生,纵遇险难恶道亦无所畏惧。(杂阿含经卷一、中阿含卷三十六瞿默目犍连经、卷四十五心经、大方等大集经卷五十五、大智度论卷三)p2330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复次,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具足五法,则能庄严无上菩提。

何等为五?

一者、信心,

二者、悲心,

三者、勇健,

四者、读诵世论不生疲厌,

五者、学诸世业亦不厌之。

[末学解说]

再有,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具足五法,则能庄严无上菩提(佛、缘觉、声闻各于其果所得之觉智,称为菩提;佛之菩提为无上究竟,故称无上菩提)。

是哪五种呢?

一者、信心(信受所闻所解之法而无疑心,亦即远离怀疑之清净心),

二者、悲心(悲他之苦之心也),

三者、勇健(谓菩萨为众生故,于诸难行苦行而悉行之,不生退屈),

四者、读诵世论不会生疲厌,

五者、学习诸世业也不会厌烦。

注解:
【无上菩提】:佛、缘觉、声闻各于其果所得之觉智,称为菩提;佛之菩提为无上究竟,故称无上菩提。三菩提之一。又作诸佛菩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菩提、大菩提。大宝积经卷二十八(大一一·一五七上):“常化诸众生,心不生疲惓;于无上菩提,坚固不退转。”((参见:三菩提)631)p5073 FROM:【佛光大辞典】

【信心】:信受所闻所解之法而无疑心,亦即远离怀疑之清净心。杂阿含经卷二十六(大二·一八八上):“何等为信力?于如来所起信心,深入坚固。”信心乃为入道之初步,故置于“信、进、念、定、慧”等五根之首。六十华严经卷十一、大智度论卷一均喻信心为手,称已能知解佛法而无信心者,如无手之人入宝山而无一物可取。此外,仁王般若经卷上等亦以信心为菩萨行之始源,而将其置于菩萨位之首。又大般涅槃经、大乘起信论等所论之信心,主旨概为信仰佛法僧三宝及因果之理。然净土法门则特为强调信仰弥陀愿力之心,如往生论注(昙鸾撰)卷下言,称名忆念尚不满所愿者,乃因有三种不相应之故,即(大四○·八三五中):“一者信心不淳,若存若亡故。二者信心不一,无决定故。三者信心不相续,余念间故。”善导之观无量寿佛经疏散善义中亦举出“机、法”二种信心,其中,法者有就人立信与就行立信之别。前者强调信仰弥陀之愿力、释迦之劝说、诸佛之证诚;若异学异见、别解别行之人,纵使化佛、报佛等来,亦不得往生。就行立信则言称名为顺彼佛之愿行,故就之立决定往生之信,并举二河白道为喻,广说守护信心。由上述知信心之重要。(新华严经卷十四、梵网经卷上、十地经论卷二、大乘义章卷十四)p3715  FROM:【佛光大辞典】

【悲心】:(术语)悲他之苦之心也。止观四曰:“悲心彻骨,如母念子。”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勇健相】:谓菩萨为众生故,于诸难行苦行而悉行之,不生退屈,是为勇健相。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具足二种庄严,则有七相。何等为七?

一者、自知罪过,

二者、不说他过,

三者、乐瞻病人,

四者、乐施贫人,

五者、获菩提心,

六者、心不放逸,

七者、一切时中常至心修六波罗蜜。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具足二种庄严,则有七相。是哪七种呢?

一者、了知自身罪过,

二者、不说他人之过,

三者、乐于慰问病人,

四者、乐于布施贫穷之人,

五者、获得菩提心(求取正觉成佛的心),

六者、心不放逸(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

七者、一切时中常能至心修集六波罗蜜(一、檀波罗蜜。檀者檀那之略,译曰布施,财施,无畏施,法施之大行也。二、尸罗波罗蜜。尸罗,译曰戒,在家出家小乘大乘等之一切戒行也。三、羼提波罗蜜。羼提,译曰忍辱,忍受一切有情骂辱击打等,及非情寒热饥渴等之大行也。四、毗梨耶波罗蜜。毗梨耶,译曰精进,精励身心进修前后之五波罗蜜也。五、禅波罗蜜。禅者禅那之略,译曰惟修,新曰静虑。又名三昧,译作定。思惟真理定止散乱之心之要法也。有四禅八定乃至百八三昧等之别。六、般若波罗蜜。般若,译曰智慧,通达诸法之智及断惑证理之慧也)。

注解:
【菩提心】:求取正觉成佛的心。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不放逸】:梵语 aprama^da。心所之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参见:放逸)3276)p974FROM:【佛光大辞典】


【六波罗蜜】:(名数)一、檀波罗蜜。檀者檀那之略,译曰布施,财施,无畏施,法施之大行也。二、尸罗波罗蜜。尸罗,译曰戒,在家出家小乘大乘等之一切戒行也。三、羼提波罗蜜。羼提,译曰忍辱,忍受一切有情骂辱击打等,及非情寒热饥渴等之大行也。四、毗梨耶波罗蜜。毗梨耶,译曰精进,精励身心进修前后之五波罗蜜也。五、禅波罗蜜。禅者禅那之略,译曰惟修,新曰静虑。又名三昧,译作定。思惟真理定止散乱之心之要法也。有四禅八定乃至百八三昧等之别。六、般若波罗蜜。般若,译曰智慧,通达诸法之智及断惑证理之慧也。菩萨修此六法,究竟自利利他之大行,到涅槃之彼岸,故称六波罗蜜。见法界次第下之上(梵名出次条)。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善男子!复有七相。何等为七?

一者、乐化怨仇;

二者、化时不厌;

三者、要令成熟解脱;

四者、尽己所知世语、世事,以化众生心不贪着;

五者、能忍一切恶事;

六者、终不宣说他人所不喜事;

七者、见破戒者及弊恶人,心不瞋恚,常生怜愍。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知是七相,则能自利及利益他。

[末学解说]

善男子!还有七相。这七相是什么呢?

一者、乐于化解怨仇;

二者、教化众生时不会厌烦;

三者、要令众生成熟解脱;

四者、尽自己所知世语(世间之言语论说)、世事(人世间的一切活动),来教化众生心不贪着(引取之心为贪,谓于六尘等顺情之境,引取无厌,恋着不舍);

五者、能忍一切恶事;

六者、始终不宣说他人所不喜事;

七者、见到破戒(破坏佛所制的戒律)者及弊恶人,心不瞋恚,常生怜愍。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明了此七相,则能够自利利他(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

注解:
【世语】:(杂名)世间之言语论说。此对于世间之正法而言。无量寿经下曰:“不欣世语,乐在正论。”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世事】:人世间的一切活动。        

【贪着心】:引取之心为贪,谓于六尘等顺情之境,引取无厌,恋着不舍,故名贪着心。(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破戒】:破坏佛所制的戒律。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自利利他】:自利,梵语 sva^rtha,巴利语 attattha;利他,梵语 para^rtha,巴利语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a^rtha)。同义语尚有自觉觉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产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为己利,而为救济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称二利,通于世间、出世间二法,成办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称为自利利他圆满。相对于此,小乘则偏于自利方面。
 据成唯识论卷九载,菩萨所修之胜行随意乐之力,通于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别相而论,则六度、菩提分等属自利行;四种摄事、四无量等属利他行。菩萨地持经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种自利利他行:(一)纯(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m!boddha),(三)安(梵 hita^nvaya,利益种类),(四)乐(梵 sukha^nvaya,安乐种类),(五)因摄(梵 hetu-sam!gr!hi^ta),(六)果摄(梵 phala-sam!gr!hi^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a^mutrika),(九)毕竟(梵 a^tyantika),(十)不毕竟(梵 ana^tyantika)。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释自、他二利之意义:(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随所生之处而财宝丰盈,此为自利;能令众生得心满足,教化调伏其悭吝,此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远离一切诸恶过患,常生善处,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不犯恶业,此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远离众恶,达于身心安乐之境,此为自利;能化导众生趋于和顺,此为利他。(四)修行精进,能得世间、出世间之上妙善法,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勤修正法,此为利他。(五)修行禅定,能不受众恶而心常悦乐,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修习正念,此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远离无明,断除烦恼障、智慧障,此为自利;能教化众生皆得调伏,此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于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属于自利,他受用身及变化身则属于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愿、三聚净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义。
 此外,唐代净土宗大德昙鸾于往生论注卷下,对利他与他利二者有所区别,谓利他乃立于佛之观点而言,他利则立于众生立场而言。日本净土真宗开祖亲鸾承此说而主张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秃钞卷下载,至诚心有二种,即众生虔诚所起之真实心,与佛发愿救度众生所起之真实心二种。前者为自力之真实心,称为自利真实;后者乃他力之真实心,称为利他真实;二者合称二利真实。(未曾有因缘经卷下、无量寿经卷上、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卷下、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往生论、大藏法数卷五)p252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二种:

一者、在家,二者、出家。

出家菩萨为二庄严,是不为难;

在家修集,是乃为难。何以故?

在家多有诸恶因缘所缠绕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有二种:

一者、在家(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二者、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

出家菩萨修集这二种庄严,是不为难;

在家修集,是乃为难。为什么呢?

因为在家之人,多有恶因缘所缠绕的缘故。

注解:
【菩萨】:梵语菩提萨埵的简称,华译为“觉有情”,就是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在家】:梵语 gr!ha-stha,巴利语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称在家人为“白衣”,称出家人为“缁衣”、“染衣”或“缁门”;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称为“缁素”。若一度出家,复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称为还俗、归俗或复饰。
 佛教认为在家生活易沉湎于物欲、情爱等执著,妨碍佛道修行,故诸经论中广说在家之过患。如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举出多尘污、具缚、多垢等九十九种过患;文殊师利问经卷下举出有障碍、摄受诸垢、行诸恶、尘垢处、溺欲淤泥等九十种(一说九十五种)过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论卷七十、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过患之说。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萨,如维摩、贤护、胜鬘夫人、庞蕴等,彼等皆在家人证果之典型。大智度论卷八十一举出菩萨有在家、出家二种。又谓在家菩萨若福德因缘殊胜,而有大财富,复知罪福,兼能悲悯众生,则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随因缘行诸波罗蜜。又大宝积经卷八十二载,在家菩萨归依佛、法、僧三宝,各可成就四法。归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废劝发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终不生心。归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师人亲近依附,(二)听闻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闻法为人演说,(四)以此说法功德回向无上正真之道。归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三)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四)心不住声闻之中。(杂阿含经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经、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菩萨善戒经卷七、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卷十四、大藏法数卷十六)((参见:出家)1558)p2324  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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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佛经的这段内容中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具足五法,则能庄严无上菩提。何等为五?一者、信心,二者、悲心,三者、勇健,四者、读诵世论不生疲厌,五者、学诸世业亦不厌之

末学以自己的次第思维
这里的第四点“读诵世论不生疲厌”、第五点“学诸世业亦不厌之”与佛经前面曾讲到的:【菩萨若欲为众生说[法界深义]。先当为说[世间之法]。然后乃说[甚深法界]。何以故。为易化故。】是相互联系的

为何菩萨已经明了深法,还要示现学习世间之法呢?
这是因为一般众生无法一开始就学佛法(深法),为了便于教化,所以菩萨先以[世间之法]来做由浅入深的引导

菩萨示现“读诵世论不生疲厌”、“学诸世业亦不厌之”
先演说世间之法,适应众生根器次第,慢慢引导其学习深法,这是菩萨的善巧方便

善知识教导:
先教导、说明世俗中能接受的法门,断恶修善
然后,教导观察心念,转念之法,由善恶法进阶到观照内心的善恶,以及转念法门
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最后才教导法界甚深原理,说明法界真相,以及「不二」「中道」的成佛原理
为什么要这样呢?为什么要遵照次第修行和次第说法的原则呢?
就是为了容易教化众生
如果不能按照次第说法、修行原则,众生就不容易接受,容易怀疑毁谤
因为,为了容易教化众生,为了护念众生,所以必须按照次第来修行和说法
如果不能按照次第说法,就无法调伏一切众生,众生可能因此叛乱或加害菩萨,
因此,菩萨也应该善护自身,才能保全自己,让正法得以流传
菩萨不贪自己身、命、财,但是为了护念、普渡众生,必须先保全自己,才能弘扬佛法,以报佛恩和众生恩

再者,想当菩萨普渡众生,要先自己实修,自己先布施、持戒、知足、精进
弄清楚各种修行方法和其法性原理,自己实际修行验证结果,然后才教导众生
如果自己做不到,又或者是错误的方法,又或者不明白次第原理,或根性因缘不符合,又怎么教导别人呢?
「无量义经」讲「无量义」,就是在讲法性原理,无量众生有无量众生心,就有无量法性原理
如果菩萨无法弄清楚「众生性」和「法性」,又如何能适应众生次第而适当说法呢?
因此,菩萨必须自己先学习无量法门,才能教导众生无量法——优婆塞戒经:若欲为众生说[法界深义],先当为说[世间之法],然后乃说[甚深法界]

那么,什么是世间法和出世间法呢?

何谓”世间”和”出世间”法 ~ 持世经(法印品经)

世间法和出世间法都是佛法
一般对佛法不透彻的佛弟子会以为佛法和世间法是两回事
所以这样的佛弟子遇到世间困难的时候,就会觉得佛法派不上用场
就觉得要先在世间法上努力,然后才有条件好好学佛
例如,就会觉得要先提升自己的世间能力,赚取世间财利,能过好生活以后才能好好学佛和弘法

会有这种世间法和佛法脱离的观念,其实是不明白佛法,就是无明颠倒,
因为世间法和出世间法都是佛法,一切法与非法的根本都是在于心法
一切唯心造,清净第八识善恶种子后,恢复佛性原本光明圆满,这就是成佛——[略说]心法就是佛法,也是世间法

同时,也要警醒
人的论点和真正超越六道轮回的佛知见还是不同的
就像,人的观念,天人的观念,鬼道众生、畜生的观念,观念知见也是不同的
而其实,不同国家的人观念也不同,就连邻居、或甚至兄弟、家人的观念都不可能完全相同

因此,一篇世论文章或许能合乎世俗一般人的观点,
但是,如果执着此狭隘的观点,也可能毁谤甚深法和佛法,或错误批判真正的菩萨行者

简单说,「世论」并不符合「圆满的佛知见」
佛弟子应该自己深入经藏和实修,才能真正明白,才能契入佛道——辨正:「世论」与「佛知见」

不论是世间法,还是出世间法,应当明白

其根本在于心法
无明妄心造就我们累世轮回的肉身,也造就世间,这真正不可思议
清净第八识的无明,恢复佛性,就能成就不可思议佛果
无明执着就轮回,清净光明就成佛,同是一个东西
一切都在于心(万法唯心),所以,心法就是佛法,也是世间法——[略说]心法就是佛法,也是世间法

其修行的重点在于
1.要不要做
在于2.有没有严师指导,3.对善知识的指导有没有信心,4.是否真正愿意修行成佛——[略说]心法就是佛法,也是世间法

如何驱除[负面习气][黑暗思想]? ~ 光明心的导引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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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5 13:2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4-11-25 13: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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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卷第三

摄取品第十三

--
[经文] --

善生言:世尊!菩萨具足二庄严已,云何得畜徒众弟子?

[末学解说]

善生(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问:世尊!菩萨具足二种庄严后(福庄严(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智庄严(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如何能够得畜徒众弟子呢?

注解:
【善生】:梵名 Si^n%ga^laka。音译尸迦罗越。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佛见其学婆罗门每朝洗浴礼拜六方之法,遂教以佛法之六方礼。(善生子经)p4878 FROM:【佛光大辞典】

【二严】:乃指二种庄严。<一>智慧庄严与福德庄严。谓智慧、福德二种,皆能庄严法身。即:(一)智慧庄严,磨炼智慧以庄严其身。(二)福德庄严,积集福德以庄严其身。大般涅槃经(北本)卷二十七(大一二·五二三上):“二种庄严,一者智慧,二者福德。若有菩萨具足如是二庄严者,则知佛性。”成唯识论述记卷七末(大四三·四九四中):“善资粮者,即福、智二严。”
 <二>形相庄严与第一义庄严。据金刚经纂要疏载:(一)形相庄严,谓人若分别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说自能成就者,彼且住著色声等境,非真庄严,此称形相庄严。(二)第一义庄严,谓以无所住著清净之心,依真实智慧,通达自性之土,唯心显现,此是正智成就佛土,称为第一义庄严。p25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应以四摄而摄取之,令离诸恶,增诸善法,至心教诏,犹如一子。

不求恩报,不为名称,不为利养,不求自乐。

善男子!菩萨若无如是等事畜弟子者,名弊恶人,假名菩萨,非义菩萨;

名旃陀罗,臭秽不净,破坏佛法,是人不为十方诸佛之所怜念。

[末学解说]

善男子!应当以四摄法(布施摄、爱语摄、利行摄、同事摄。布施摄是对钱财心重的人,用财施,对于求知心重的人,用法施,使双方情谊逐渐深厚,而达到我度化对方的目的;爱语摄是随著众生的根性,以温和慈爱的言语相对,令他生欢喜心,感到我和蔼可亲而与我接近,以达到我度化对方的目的;利行摄是修菩萨道者,要身口意诸行皆有利于人,以损己利人的行为,感化众生共修佛道,以达到我度人的目的;同事摄是修菩萨道者,要深入社会各阶层中,与各行各业的人相接触,做其朋友,与其同事,在契机契缘的情况下,而度化之。菩萨济度众生,必须先行此四摄法,使众生爱我敬我信我,然后方能听我劝导,修行佛道)摄取(摄取不舍)之,令其不造作一切恶行,增长一切善法(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至心教诲,犹如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

不求恩报,不为名称,不为利养,不求自乐。

善男子!菩萨如果不能以这样等事得畜弟子,则是弊恶人,是假名菩萨(指大乘菩萨五十二阶位中之十信位菩萨。又作名字菩萨、信想菩萨。五十二阶位系指十信位、十住位、十行位、十回向位、十地位、等觉位、妙觉位等,其中之十信位即是具有信心、念心、精进心等之十种修行阶段;此十种修行阶段,仅有菩萨之名而未具实质,故称为假名菩萨),而非实义菩萨;

名为旃陀罗(意译为严炽、暴厉、执恶、险恶人、执暴恶人、主杀人、治狗人等。印度社会阶级种姓制度中,居于首陀罗阶级之下位者,乃最下级之种族,彼等专事狱卒、贩卖、屠宰、渔猎等职),臭秽不净,破坏佛法,这样的人不会受到十方诸佛的怜念。

注解:
【四摄法】:布施摄、爱语摄、利行摄、同事摄。布施摄是对钱财心重的人,用财施,对于求知心重的人,用法施,使双方情谊逐渐深厚,而达到我度化对方的目的;爱语摄是随著众生的根性,以温和慈爱的言语相对,令他生欢喜心,感到我和蔼可亲而与我接近,以达到我度化对方的目的;利行摄是修菩萨道者,要身口意诸行皆有利于人,以损己利人的行为,感化众生共修佛道,以达到我度人的目的;同事摄是修菩萨道者,要深入社会各阶层中,与各行各业的人相接触,做其朋友,与其同事,在契机契缘的情况下,而度化之。菩萨济度众生,必须先行此四摄法,使众生爱我敬我信我,然后方能听我劝导,修行佛道。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摄取】:梵语 parigraha。<一>又作摄取不舍。谓阿弥陀佛摄受护念念佛之众生而不舍。据观无量寿经载,阿弥陀佛之光明遍照十方世界,摄受照护念佛之众生而不舍,故称摄取不舍,或称摄取照护、摄护。其光明之利益,称为摄取光益。善导之观经疏定散义举出念佛众生蒙摄取利益之三缘,此谓摄取三缘。即:(一)亲缘,谓佛与众生之意志、行为(即三业)相应。(二)近缘,谓众生愿见佛,佛即应念显现于其眼前。(三)增上缘,谓众生由念佛而消除其罪障,临终时,佛与圣众迎往净土。(观无量寿佛经疏卷下(智顗)、安乐集卷下、往生礼赞偈)
 <二>选择之意。谓摄物而取之。无量寿经卷上(大一二·二六七中):“我当修行摄取佛国清净庄严无量妙土,令我于世速成正觉。”p6846FROM:【佛光大辞典】

【诸恶莫作】:谓不造作一切恶行。增一阿含经卷一序品(大二·五五一上):“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北本涅槃经卷十四、大智度论卷十八)((参见:七佛通戒偈)97)p6308FROM:【佛光大辞典】

【善法】:(术语)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假名菩萨】:指大乘菩萨五十二阶位中之十信位菩萨。又作名字菩萨、信想菩萨。五十二阶位系指十信位、十住位、十行位、十回向位、十地位、等觉位、妙觉位等,其中之十信位即是具有信心、念心、精进心等之十种修行阶段;此十种修行阶段,仅有菩萨之名而未具实质,故称为假名菩萨。(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参见:十信)454)p4379 FROM:【佛光大辞典】

【旃陀罗】:梵语 caN!d!a^la 之音译。又作旃荼罗、栴荼罗。意译为严炽、暴厉、执恶、险恶人、执暴恶人、主杀人、治狗人等。印度社会阶级种姓制度中,居于首陀罗阶级之下位者,乃最下级之种族,彼等专事狱卒、贩卖、屠宰、渔猎等职。根据摩奴法典所载,旃陀罗系指以首陀罗为父、婆罗门为母之混血种。增一阿含经卷十八(大二·六三六上):“或有一人,生卑贱家,或旃陀罗种,或啖人种,或工师种。”(法华经安乐行品、观无量寿经、十诵律卷九)((参见:四姓)1705)p4117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若能随时教戒,所言时者,贪、恚、痴时。

起贪结时,当为种种说对治法令得除贪;余二亦尔。

次当教学十二部经,禅定、三昧,

分别深义,调其身心,令修六念、不放逸法,

瞻养病苦不生厌心,能忍恶口诽谤骂辱,苦加身心亦当堪忍,设其有苦能为救解,除其弊恶疑网之心,

善知利根、中根、钝根,教钝根人令生信心,中根之人能令纯淑,利根之人令得解脱。

若能如是勤教诏者,名义菩萨,是名善人,分陀利花,人中香象,调御丈夫,名大船师。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如果能够随“时”教戒,这里所讲的“时”,是指贪时、恚时、痴时。

起贪结(指贪欲烦恼。结,梵语 bandhana,即结缚众生,令不能出离生死之烦恼。谓贪欲之烦恼能使人系缚于三界之生死,不得解脱,故称为贪结)时,应当为众生种种演说对治的方法,令其能够得以除贪;另外两种也是如此。

其次应当教学十二部经(一切经教的内容分为十二类,叫做十二部经,又叫做十二分教。详见下方注解),禅定(禅与定皆为令心专注于某一对象,而达于不散乱之状)、三昧(修行的人六根接触外面的六尘境界时,若能做到不起心、不动念、不分别、不执著,就叫做“定”,也就是进入“三昧”的境界

分别深义,调伏身心,令修六念((一)念佛,念佛之大慈大悲无量功德。(二)念法,念如来所说三藏十二部经能利益大地众生。(三)念僧,念僧具足戒、定、慧,能为世间众生作良福田。(四)念戒,念戒行有大势力,能除众生之诸恶烦恼。(五)念施,念布施有大功德,能除众生之悭贪。(六)念天,念三界诸天皆因往昔修持净戒、布施、闻慧等之善根,而得此乐报)、不放逸(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法,

瞻养病苦而不会生厌烦心,能忍恶口、诽谤、骂辱,有苦加于身心也能够堪忍,假设众生有苦能够为其救解,除去其弊恶、疑网之心,

善知利根、中根、钝根,教导钝根(指根机迟钝者。又作下根。系“利根”之对称。于佛道修证上,根机之利、钝,影响其进趣之迟速与证果之胜劣)人令其生起信心,教导中根(六根之利钝,有上中下三者,有非利非钝之六根者,谓之中根)之人能令其纯淑,教导利根(指受教修道之素质,速疾而生妙解,称为利根。利根之人能敏锐理解佛法,并进而达到解脱)之人令其获得解脱。

如果能够像这样勤于教诏者,是为实义菩萨,称为善人(信因果之理行善事之人),分陀利花(之白色莲华也。西土之莲,有青黄赤白四种。又随未敷,开,落之三时而异名(莲华部详说之),分陀利为白莲华之正开敷者,又此华最大,花瓣数百,一名百叶华,妙法莲华经之莲华即此白莲华,八叶之分陀利华也。又此华多出于阿耨达池,人间无有,故称为人中好华,希有华等),人中香象(其力特强,性甚狂暴,难以制伏,合十凡象之力仅可抵一香象之),调御丈夫(佛能调御一切可度之丈夫,使入修道也),名为大船师((譬喻)佛之德号。以能导众生,渡生死海故也)。

注解:
【贪结】:五结之一。指贪欲烦恼。结,梵语 bandhana,即结缚众生,令不能出离生死之烦恼。谓贪欲之烦恼能使人系缚于三界之生死,不得解脱,故称为贪结。((参见:五结)1163、“结”5179)p4794
FROM:【佛光大辞典】

【十二部经】:一切经教的内容分为十二类,叫做十二部经,又叫做十二分教。
  一、长行,以散文直说法相,不限定字句者,因行类长,故称长行。
  二、重颂,既宣说于前,更以偈颂结之于后,有重宣之意,故名重颂。
  三、孤起,不依前面长行文的意义,单独发起的偈颂。
  四、因缘,述说见佛闻法,或佛说法教化的因缘。
  五、本事,是载佛说各弟子过去世因缘的经文。
  六、本生,是载佛说其自身过去世因缘的经文。
  七、未曾有,记佛现种种神力不思议事的经文。
  八、譬喻,佛说种种譬喻以令众生容易开悟的经文。
  九、论议,指以法理论议问答的经文。
  十、无问自说,如阿弥陀经,系无人发问而佛自说的。
  十一、方广,谓佛说方正广大之真理的经文。
  十二、记别或授记,是记佛为菩萨或声闻授成佛时名号的记别。
此十二部中,只有长行、重颂与孤起颂是经文的格式,其余九种都是依照经文中所载之别事而立名。又小乘经中无自说、方等、授记三类,故仅有九部经。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禅定】:<一>禅,为梵语 dhya^na 之音译;定,为梵语 sama^dhi 之意译。禅与定皆为令心专注于某一对象,而达于不散乱之状态。或谓禅为 dhya^na 之音译,定为其意译,梵汉并称作禅定。又色界之四禅与无色界之四定,合称四禅八定。(法华经提婆达多品)((参见:定)3171、“禅”6451)
 <二>与坐禅同义。五家参详要路门附录(大八一·六一五上):“夫修禅定者,先须厚敷蒲团,结跏趺坐。”((参见:坐禅)2838)p6463 FROM:【佛光大辞典】

【三昧】:1、华译为定,是定心一处的意思。修行的人六根接触外面的六尘境界时,若能做到不起心、不动念、不分别、不执著,就叫做“定”,也就是进入“三昧”的境界。
  2、又译作正受,是正常的享受的意思。世人的心常被外境的影响而波动,那已经失去正常,修行的人面对一切的外境时,虽了了分明,但不起心不动念,如如不动,其心清净如镜,那才是正常的享受,也是圣者的享受。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六念】:<一>梵语 s!ad! anusmr!tayah!,巴利语 cha anussati-t!t!ha^na^ni。又作六随念、六念处、六念法。即:(一)念佛,念佛之大慈大悲无量功德。(二)念法,念如来所说三藏十二部经能利益大地众生。(三)念僧,念僧具足戒、定、慧,能为世间众生作良福田。(四)念戒,念戒行有大势力,能除众生之诸恶烦恼。(五)念施,念布施有大功德,能除众生之悭贪。(六)念天,念三界诸天皆因往昔修持净戒、布施、闻慧等之善根,而得此乐报。大小乘对于念天之解释不同。大乘依涅槃经之说,天有三种,即:(一)生天,谓三界之诸天。(二)净天,一切三乘之贤圣。(三)第一义天,即涅槃。又于此三种天之中,大乘之人仅念第一义天。(杂阿含经卷三十三、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八、卷二十五、观佛三昧海经卷六、大智度论卷二十二、大乘义章卷十二)
 <二>比丘所必须熟知之六种要事。即:(一)念知日月,念知受戒之月日。(二)念知食处,如全不受请食者,谓我常乞食等;如受请食者,谓我今自食无请处等。(三)念知夏腊,记忆受戒以后之腊数。(四)念知衣钵,念我三衣一钵具足,若有长物,则念我有长物,已说净。(五)念同别食,若与众同食之时,念我今与众僧同食;若别食时,念我今以某缘,与众别而独食。(六)念身康羸,若无病,则念我今无病,堪能行道;若有病,则念我今有病,应当治疗。(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三之二)p1271 FROM:【佛光大辞典】

【不放逸】:梵语 aprama^da。心所之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参见:放逸)3276)p974 FROM:【佛光大辞典】

【钝根】:梵语 mr!dvindriya。指根机迟钝者。又作下根。系“利根”之对称。于佛道修证上,根机之利、钝,影响其进趣之迟速与证果之胜劣。据大毗婆沙论卷五十四载,此一类行人,从来性多迟钝故,自不披阅教文,但信他人言说而得悟道,随信起行,称为随信行。(法华经卷三、往生要集卷上)p5297 FROM:【佛光大辞典】

【中根】:(术语)六根之利钝,有上中下三者,有非利非钝之六根者,谓之中根。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利根】:<一>梵语 tiks!a-indriya。利,速疾之义;根,为根机、根性、根器,有能生之义。指受教修道之素质,速疾而生妙解,称为利根。利根之人能敏锐理解佛法,并进而达到解脱。据大毗婆沙论载,利根者不信他言,但自披阅教典而得悟道,随法起行,称为随法行。(法华经方便品、大乘起信论)((参见:根)4131)
 <二>利,锐利之义;根,指信、精进、念、定、慧五根,或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俱舍论卷二十三)p2809FROM:【佛光大辞典】

【善人】:(杂语)信因果之理行善事之人也。无量寿经下曰:“善人行善,从乐入乐,从明入明。”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调御丈夫】:(术语)佛十号之一。梵语,富楼沙昙藐婆罗堤Purus!a-damya-sa%rathi,佛能调御一切可度之丈夫,使入修道也,佛虽亦化女人,今从尊而唯谓为丈夫。智度论二曰:“复名富楼沙昙藐婆罗提,富楼沙秦言丈夫,昙藐秦言可化,婆罗提秦言调御师,是名可化丈夫调御师。佛以大慈大悲大智故,有时软美语,有时苦切语,有时杂语,以此调御令不失道。(中略)问曰:女人佛亦化令得道,何以独言丈夫?答曰:男尊女卑故,女从男故,男为事业主故。”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香象】:<一>梵语 gandha-hastin,或 gandha-gaja。系指由鬓角可分泌有香气液体之强硕大象而言,即指交配期之大象。据大毗婆沙论卷三十等载,此时期之象,其力特强,性甚狂暴,难以制伏,合十凡象之力仅可抵一香象之力。(杂宝藏经卷二、注维摩经卷一)         
<二>又作象炉。于秘密灌顶之道场,所用之象形香炉;以之烧香,受灌顶时,受者入坛前之际,先跨越香象,以此薰身而得清净。此外,日本净土宗之传法仪式中,亦用象形之香炉,称为触香。(乳味钞卷十六)p4015 FROM:【佛光大辞典】

【大船师】:(譬喻)佛之德号。以能导众生,渡生死海故也。涅槃经二十一曰:“汝今欲度生死大河,我能为汝作大船师。”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分陀利】:(植物)Pun!d!arika,又作芬陀利,分陀利迦,分荼利迦,分荼利华,奔荼利迦。正开敷之白色莲华也。西土之莲,有青黄赤白四种。又随未敷,开,落之三时而异名(莲华部详说之),分陀利为白莲华之正开敷者,又此华最大,花瓣数百,一名百叶华,妙法莲华经之莲华即此白莲华,八叶之分陀利华也。又此华多出于阿耨达池,人间无有,故称为人中好华,希有华等。玄应音义三曰:“分陀利,又作芬,此云白莲华。”慧苑音义上曰:“芬陀利,此云白莲华。亦曰百叶花也。”慧琳音义三曰:“奔荼利迦,古云芬陀利,正音本拏哩迦花,唐云白莲花,其色如雪如银,光夺人目,其香亦大,多出彼池(无热),人间无有。”华严疏钞八曰:“芬陀利者即白莲华,亦是正敷荣时也。”大日经疏十五曰:“分陀利迦,花可有百叶,叶叶相承,圆整可爱。”观经散善义曰:“言分陀利者,名人中好华,亦名希有华,亦名人中上上华,亦名人中妙好华,此华相传名蔡华是。”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善男子!宁受恶戒,一日中断无量命根,终不养畜弊恶弟子不能调伏。

何以故?善男子!是恶律仪殃齐自身,畜恶弟子不能教诲,乃令无量众生作恶,

能谤无量善妙之法,破和合僧,令多众生作五无间,是故剧于恶律仪罪。

[末学解说]

善男子!宁可受恶戒(奉行不善戒规、禁忌的恶律仪),一日中断无量命根,始终都不能养畜弊恶弟子,不能调伏这样的弟子。

为什么呢?善男子!因为这恶律仪(又作不律仪、恶戒。即为自活或得利益而立誓行屠杀等业者所得之无表色)不仅会殃齐自身,如果养畜恶弟子而不能教诲,则会令无量众生作恶,

能毁谤无量善妙之法,破和合僧(五逆罪之一,即比丘们和合的住在一处,若以手段离间拆散他们,使他们不能和合的在一块修行,或霸占寺庙,逼令还俗等,都是破和合僧。因断人慧命,和绝人解脱善缘,故其罪至重,报亦至惨),令很多众生造作五无间(即: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之僧。谁要是犯了其中之一项,死后即堕入无间地狱,故名“五无间业”)罪,所以恶律仪罪会更严重。

注解:
【恶戒】:奉行不善戒规、禁忌的恶律仪。

【恶律仪】:恶之律仪。为“善律仪”之对称。又作不律仪、恶戒。即为自活或得利益而立誓行屠杀等业者所得之无表色。据俱舍论卷十四载,恶律仪为智者所诃厌,故名恶行,能障清净之戒律,故名恶戒,不禁身语之恶,故名不律仪。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七说恶律仪有十六种,即:(一)为利饲养羔羊,肥已转卖。(二)为利买羊屠杀。(三)为利饲养猪豚,肥已转卖。(四)为利买猪屠杀。(五)为利饲养牛犊,肥已转卖。(六)为利买牛屠杀。(七)为利养鸡令肥,并予转卖。(八)为利买鸡屠杀。(九)钓鱼。(十)猎师。(十一)劫夺。(十二)魁脍(魁,为师之意;脍,为切肉之意。即指杀人者)。(十三)网捕飞鸟。(十四)两舌。(十五)狱卒。(十六)咒龙(以咒术系缚蟒蛇等,供人观赏戏乐,求物以自活)。又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六举出屠儿、魁脍、养猪、养鸡、捕鱼、猎师、网鸟、捕蟒、咒龙、狱吏、作贼、王家常差捕贼等十二恶律仪。
 有关恶律仪之得与舍,依俱舍论卷十四、卷十五之意,若住律仪,由胜烦恼而作杀缚等诸不善业,由此便发不善无表;若住不律仪,由淳净信而作礼佛等诸胜善业,由此亦发诸善无表。又由作、誓二者,能得恶律仪,“作”即生于不律仪之家,于作杀生等事时即发得恶戒;“誓”即非生于不律仪之家,但为生活之故,立誓杀生以资养活,由此发得恶戒。舍戒则有三缘,即由死亡(所依之身已舍,能依之恶戒随之亦舍)、由得戒(善恶二戒不能俱起,得别解脱戒或静虑律仪时,增盛之势力强大,故能舍恶戒)、由二形生(即男子生为女形,女子生为男形)。另据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六载,死者欲爱尽时、受律仪戒时、受三归依时,于此三时舍恶律仪戒。(瑜伽师地论卷九、顺正理论卷三十六、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一、俱舍论光记卷十四)p4949 FROM:【佛光大辞典】

【破和合僧】:五逆罪之一,即比丘们和合的住在一处,若以手段离间拆散他们,使他们不能和合的在一块修行,或霸占寺庙,逼令还俗等,都是破和合僧。因断人慧命,和绝人解脱善缘,故其罪至重,报亦至惨。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五无间】:五无间业的简称,又名五逆罪,即: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之僧。谁要是犯了其中之一项,死后即堕入无间地狱,故名“五无间业”。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二种:

一者、在家,二者、出家。

出家菩萨有二弟子:

一者、出家,二者、在家。

在家菩萨有一弟子,所谓在家。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有二种:

一者、在家(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二者、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

出家菩萨有二种弟子:

一者、出家弟子,二者、在家弟子。

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只有一种弟子,即是在家弟子。

注解:
【菩萨】:梵语菩提萨埵的简称,华译为“觉有情”,就是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在家】:梵语 gr!ha-stha,巴利语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称在家人为“白衣”,称出家人为“缁衣”、“染衣”或“缁门”;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称为“缁素”。若一度出家,复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称为还俗、归俗或复饰。
 佛教认为在家生活易沉湎于物欲、情爱等执著,妨碍佛道修行,故诸经论中广说在家之过患。如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举出多尘污、具缚、多垢等九十九种过患;文殊师利问经卷下举出有障碍、摄受诸垢、行诸恶、尘垢处、溺欲淤泥等九十种(一说九十五种)过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论卷七十、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过患之说。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萨,如维摩、贤护、胜鬘夫人、庞蕴等,彼等皆在家人证果之典型。大智度论卷八十一举出菩萨有在家、出家二种。又谓在家菩萨若福德因缘殊胜,而有大财富,复知罪福,兼能悲悯众生,则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随因缘行诸波罗蜜。又大宝积经卷八十二载,在家菩萨归依佛、法、僧三宝,各可成就四法。归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废劝发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终不生心。归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师人亲近依附,(二)听闻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闻法为人演说,(四)以此说法功德回向无上正真之道。归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三)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四)心不住声闻之中。(杂阿含经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经、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菩萨善戒经卷七、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卷十四、大藏法数卷十六)((参见:出家)1558)p2324  FROM:【佛光大辞典】


【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出家菩萨教出家者十二部经,随所犯罪,谕令忏悔。

教习八智,何等为八?

一者、法智,二者、义智,三者、时智,四者、知足智,五者、自智,六者、众智,七者、根智,八者、分别智。

[末学解说]

出家菩萨教导出家者十二部经(一切经教的内容分为十二类,叫做十二部经,又叫做十二分教。详见下方注解),随其所犯罪,教诲忏悔。

教习八种智,是哪八种呢?

一者、法智(谓缘欲界之苦、集、灭、道四谛之理,而断此等欲界烦恼之无漏智,即称为法智),二者、义智,三者、时智,四者、知足智,五者、自智,六者、众智,七者、根智,八者、分别智(分别有为事相之智也,在佛为后得之权智,在凡夫为虚妄之计度。离此虚妄之计度与真理冥符,是曰无分别智,即佛之根本实智也)。

注解:
【十二部经】:一切经教的内容分为十二类,叫做十二部经,又叫做十二分教。
  一、长行,以散文直说法相,不限定字句者,因行类长,故称长行。
  二、重颂,既宣说于前,更以偈颂结之于后,有重宣之意,故名重颂。
  三、孤起,不依前面长行文的意义,单独发起的偈颂。
  四、因缘,述说见佛闻法,或佛说法教化的因缘。
  五、本事,是载佛说各弟子过去世因缘的经文。
  六、本生,是载佛说其自身过去世因缘的经文。
  七、未曾有,记佛现种种神力不思议事的经文。
  八、譬喻,佛说种种譬喻以令众生容易开悟的经文。
  九、论议,指以法理论议问答的经文。
  十、无问自说,如阿弥陀经,系无人发问而佛自说的。
  十一、方广,谓佛说方正广大之真理的经文。
  十二、记别或授记,是记佛为菩萨或声闻授成佛时名号的记别。
此十二部中,只有长行、重颂与孤起颂是经文的格式,其余九种都是依照经文中所载之别事而立名。又小乘经中无自说、方等、授记三类,故仅有九部经。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法智】:<一>梵语 dharma-jn~a^na。俱舍论卷二十六所列举十智之一。谓缘欲界之苦、集、灭、道四谛之理,而断此等欲界烦恼之无漏智,即称为法智。乃彻知佛法真理之智慧。((参见:十智)472)
 <二>(960~1028)即北宋天台宗高僧四明知礼。知礼一生致力于著述讲忏,弘传法华、金光明等经,主张“妄心观”,与慈云遵式并为宋代天台宗山家派之代表人物,被后世尊为天台宗第十七祖。师曾于真宗天禧四年(1020),蒙赐“法智大师”之号,故后人又称师为“四明法智”。(佛祖统纪卷五十)((参见:知礼)3464)
 <三>北宋曹洞宗僧。陕州(河南陕县)人,俗姓柏。于西京(河南洛阳)圣果寺出家,初学华严,后转习禅。先后参谒南阳谨、大洪善智等诸师,十年之间无所得。宣和三年(1121),宏智正觉于大洪山任首座时,师前往归投之,彻悟得法。历主常州(江苏武进)善权寺、秀州(浙江嘉兴)金粟寺。其余事迹、生卒年不详。遗有善权知禅师语要一卷(不全),收于续古尊宿语要卷二。(嘉泰普灯录卷十三、五灯会元卷十四、续传灯录卷二十四)p3392FROM:【佛光大辞典】

【分别智】:(术语)分别有为事相之智也,在佛为后得之权智,在凡夫为虚妄之计度。离此虚妄之计度与真理冥符,是曰无分别智,即佛之根本实智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若能如是教诏调伏出家弟子,是师弟子二人俱得无量利益,如是师徒能增三宝。

何以故?如是弟子知八智已,能勤供养师长和上耆旧有德,能受善语,能勤读诵,

兼为法施,心不放逸,调伏众生,能瞻病苦,给施贫乏。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如果能这样教诏调伏出家弟子,那么这师父与弟子二人都能够获得无量利益,像这样的师徒能够增长三宝(宝、法宝、僧宝。一切之佛,即佛宝;佛所说之法,即法宝;奉行佛所说之法的人,即僧宝。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轨之义,僧者和合之义)。

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弟子已经了知八智,能够勤(令心勇悍之精神作用也。与精进同义)供养师长和上耆旧(年高望重者)有德(有学识的人),能够接受善语,能够勤(令心勇悍之精神作用也。与精进同义)读诵,

同时进行法施(指宣说教法,利益众生),心不放逸(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调伏众生,能瞻病苦,布施贫乏。

注解:
【三宝】:宝、法宝、僧宝。一切之佛,即佛宝;佛所说之法,即法宝;奉行佛所说之法的人,即僧宝。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轨之义,僧者和合之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勤】:(术语)梵语Virya,心所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令心勇悍之精神作用也。与精进同义。俱舍论四所谓:“勤谓令心勇悍为性。”成唯识论六所谓:“勤谓精进。”是也。俱舍论摄之于大善地法,唯识论亦以为善心所之一,皆为有别体。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法施】:梵语 dharma-des/ana^,巴利语 dhamma-desana^。指宣说教法,利益众生。为二施之一,三施之一。又作说教、说法、说经、谈义、劝化。与“唱导”同义。(大品般若经卷二十四、法华经卷七、大智度论卷一)((参见:布施)1901、“说法”5922)p3366  FROM:【佛光大辞典】

【耆旧】:意思是年高望重者。 (百度)

【有德者】:有学识的人。

【不放逸】:梵语 aprama^da。心所之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参见:放逸)3276)p974 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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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6 14:20: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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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取品第十三

-- [经文] --

善男子!出家菩萨若有在家弟子,亦当先教不放逸法。

不放逸者,即是法行;

供养父母、诸师和上、耆旧有德,施于安乐;

至心受戒,不妄毁犯;

受寄不抵;见恚能忍;

恶口、恶语及无义语,终不为之;

怜愍众生,于诸国王、长者、大臣,恒生恭敬怖畏之心;

能自调伏妻子眷属,分别怨亲,不轻众生;

除去憍慢,不亲恶友;

节食、除贪、少欲、知足;

斗诤之处,身不往中,乃至戏笑不说恶语,是则名为不放逸法。

[末学解说]

善男子!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菩萨如果有在家(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弟子,也应当先教导不放逸(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法。

不放逸者,即是法行(自思如法而行);

供养父母、诸师和上、耆旧(年高望重者)有德(有学识的人),布施安乐;

至心受戒(领受佛戒),不妄毁犯;

接受寄托而不推脱;见到嗔恚而能忍辱;

恶口(以恶毒的话骂人)、恶语(恶之言语)及无义语(没有意义的言语),始终不会说;

怜愍众生,对于诸国王、长者、大臣,一直生有恭敬、怖畏之心;

能够自己调伏妻子眷属,分别怨亲(怨者害我者也,亲者爱我者也),不轻待众生;

除去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俱舍宗以憍为小烦恼地法之一,慢为不定地法之一、十随眠之一。唯识宗则以憍为随烦恼之一,慢为根本烦恼之一。二者之别,在憍以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顾性,即对自己之长处产生傲慢自大之心理;慢以称量自、他德类之差别,心自举恃,凌懱于他,即对他人心起高慢。若憍慢生,则长养一切杂染之法,心不谦下,由此则生死轮转,受无穷苦),不亲近恶友;

节食、除贪、少欲(于未得之物不起过分之贪欲,称为少欲)、知足(对既得之物,不嫌其少,不生悔恨,称为知足);

斗诤之处,身不往其中,乃至戏笑也不会说恶语,这些称名不放逸法。

注解: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在家】:梵语 gr!ha-stha,巴利语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称在家人为“白衣”,称出家人为“缁衣”、“染衣”或“缁门”;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称为“缁素”。若一度出家,复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称为还俗、归俗或复饰。
 佛教认为在家生活易沉湎于物欲、情爱等执著,妨碍佛道修行,故诸经论中广说在家之过患。如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举出多尘污、具缚、多垢等九十九种过患;文殊师利问经卷下举出有障碍、摄受诸垢、行诸恶、尘垢处、溺欲淤泥等九十种(一说九十五种)过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论卷七十、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过患之说。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萨,如维摩、贤护、胜鬘夫人、庞蕴等,彼等皆在家人证果之典型。大智度论卷八十一举出菩萨有在家、出家二种。又谓在家菩萨若福德因缘殊胜,而有大财富,复知罪福,兼能悲悯众生,则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随因缘行诸波罗蜜。又大宝积经卷八十二载,在家菩萨归依佛、法、僧三宝,各可成就四法。归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废劝发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终不生心。归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师人亲近依附,(二)听闻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闻法为人演说,(四)以此说法功德回向无上正真之道。归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三)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四)心不住声闻之中。(杂阿含经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经、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菩萨善戒经卷七、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卷十四、大藏法数卷十六)((参见:出家)1558)p2324  FROM:【佛光大辞典】

【不放逸】:梵语 aprama^da。心所之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参见:放逸)3276)p974 FROM:【佛光大辞典】

【法行】:(术语)二行人之一。自思如法而行,谓之法行人。玄义十曰:“教门为信行人,观门为法行人。”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耆旧】:意思是年高望重者。 (百度)

【有德者】:有学识的人。

【受戒】:领受佛戒。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恶口】:以恶毒的话骂人。十恶之一。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恶语】:(术语)恶之言语。行事钞中曰:“凡有所说,当说善语,不应恶语。”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无义语】:没有意义的言语。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怨亲】:(术语)怨者害我者也,亲者爱我者也。大集经二十六曰:“于怨亲中平等无二。”焰罗王供行法次第曰:“供师运一念,离自他之异,故曰无遮心,绝怨亲之念号平等。”智度论二十曰:“慈心转广,怨亲同等。”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憍慢】:梵语 adhi-ma^na,巴利语同。指自高傲物之心态。俱舍宗以憍为小烦恼地法之一,慢为不定地法之一、十随眠之一。唯识宗则以憍为随烦恼之一,慢为根本烦恼之一。二者之别,在憍以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顾性,即对自己之长处产生傲慢自大之心理;慢以称量自、他德类之差别,心自举恃,凌懱于他,即对他人心起高慢。若憍慢生,则长养一切杂染之法,心不谦下,由此则生死轮转,受无穷苦。大方等大集经卷二十(大一三·一三八上):“永断习气,摧憍慢山,拔生死树。”又无量寿经卷下(大一二·二七三中):“谦敬闻奉行,踊跃大欢喜;憍慢弊懈怠,难以信此法。”日本净土真宗即根据无量寿经,而确认憍慢众生难信弥陀之本愿。(法华经安乐行品、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三、俱舍论卷四、成唯识论卷六、大乘义章卷五)p6064  FROM:【佛光大辞典】

【少欲知足】:指节制物欲。又作喜足少欲、无欲知足。即将欲望减少而知满足之意。分别言之,于未得之物不起过分之贪欲,称为少欲(梵 alpeccha);对既得之物,不嫌其少,不生悔恨,称为知足(梵 sam!tus!t!a)。少欲知足为修道之要谛,俱舍论视之为身器清净三因(三净因)之一,中阿含卷十八“八念经”、八大人觉经等则以之为八大人觉中最初之二法。(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七、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一)p138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出家菩萨若畜在家弟子,先当教造不放逸法。

受苦乐时,常当共俱。

设在穷乏有所须者,六物之外有不应惜。

病时当为求觅所须,瞻病之时不应生厌。

若自无物,应四出求;

求不能得,贷三宝物,差已依俗十倍偿之,如波斯匿王国之正法。

若不能偿,复当教言:

‘汝今多负三宝之物,不能得偿,应当勤修得须陀洹果至阿罗汉果。若能至心发菩提心,若教千人于佛法中生清净信,若坏一人殷重邪见。’

出家菩萨能教在家如是等事,是师弟子二人俱得无量利益。

[末学解说]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菩萨如果畜养在家(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弟子,先应当教造不放逸(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法。

受苦、乐时,常当没有分别对待。

假设在自己穷乏时有所须者,除六物(指六种物品。全称比丘六物。为僧尼不可或缺之生活资具,并为佛制所允许私蓄之物。即:僧伽梨(大衣)、郁多罗僧(上衣)、安陀会(中衣)等一组,以及钵、尼师坛(敷布坐卧之具)、饮水所用之漉水囊等六种,此称六物。若略去后二者,一般称为三衣一钵。若加裁缝用具之针、筒,则为八物)之外有不应当吝惜。

遇到病者时,当为其求觅所须,看望病者时,不应生厌烦之心。

如果自己无物布施,应当四处寻求;

未能求到时,可以借贷三宝(佛宝、法宝、僧宝。一切之佛,即佛宝;佛所说之法,即法宝;奉行佛所说之法的人,即僧宝。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轨之义,僧者和合之义)之物,相差依俗进行十倍偿还,如同波斯匿王国之正法。

如果不能偿还,也应当这样教导说:

‘你现今多负三宝之物,不能偿还,应当勤修证得须陀洹果(预流果,又称初果,指断尽三界之见惑,预入圣道之法流,以第十六心入无漏圣道之阶位。预流果圣者之轮回生死,最长仅于人界与天界中各往返七度;此即言十四生间必证得阿罗汉果,绝无第八度再受生者,故称极七返有、极七返生)直至阿罗汉果(为声闻四果之一,如来十号之一。又作阿卢汉、阿罗诃,略称罗汉。意译应、应供、杀贼、不生、无学。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证得尽智,而堪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此果位通于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狭义之解释,专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广义言之,则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如果能至心发菩提心(发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大心,亦即发求取正觉成佛的心),或教导千人于佛法中生清净信,或坏除一人殷重邪见(指不正之执见,主要指拨无四谛因果之道理者。系八邪行之一,十恶之一,十随眠之一,五见之一。以为世间无可招结果之原因,亦无由原因而生之结果,而谓恶不足畏,善亦不足喜等之谬见,即是邪见)。’

出家菩萨能够教导在家弟子像这样的事,此师父弟子二人都能获得无量利益。

注解: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在家】:梵语 gr!ha-stha,巴利语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称在家人为“白衣”,称出家人为“缁衣”、“染衣”或“缁门”;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称为“缁素”。若一度出家,复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称为还俗、归俗或复饰。
 佛教认为在家生活易沉湎于物欲、情爱等执著,妨碍佛道修行,故诸经论中广说在家之过患。如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举出多尘污、具缚、多垢等九十九种过患;文殊师利问经卷下举出有障碍、摄受诸垢、行诸恶、尘垢处、溺欲淤泥等九十种(一说九十五种)过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论卷七十、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过患之说。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萨,如维摩、贤护、胜鬘夫人、庞蕴等,彼等皆在家人证果之典型。大智度论卷八十一举出菩萨有在家、出家二种。又谓在家菩萨若福德因缘殊胜,而有大财富,复知罪福,兼能悲悯众生,则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随因缘行诸波罗蜜。又大宝积经卷八十二载,在家菩萨归依佛、法、僧三宝,各可成就四法。归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废劝发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终不生心。归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师人亲近依附,(二)听闻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闻法为人演说,(四)以此说法功德回向无上正真之道。归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三)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四)心不住声闻之中。(杂阿含经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经、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菩萨善戒经卷七、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卷十四、大藏法数卷十六)((参见:出家)1558)p2324  FROM:【佛光大辞典】

【不放逸】:梵语 aprama^da。心所之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参见:放逸)3276)p974 FROM:【佛光大辞典】

【六物】:指六种物品。全称比丘六物。为僧尼不可或缺之生活资具,并为佛制所允许私蓄之物。即:僧伽梨(大衣)、郁多罗僧(上衣)、安陀会(中衣)等一组,以及钵、尼师坛(敷布坐卧之具)、饮水所用之漉水囊等六种,此称六物。若略去后二者,一般称为三衣一钵。若加裁缝用具之针、筒,则为八物。FROM:【佛光大辞典】

【三宝】:佛宝、法宝、僧宝。一切之佛,即佛宝;佛所说之法,即法宝;奉行佛所说之法的人,即僧宝。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轨之义,僧者和合之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须陀洹果】:预流果,又称初果,指断尽三界之见惑,预入圣道之法流,以第十六心入无漏圣道之阶位。预流果圣者之轮回生死,最长仅于人界与天界中各往返七度;此即言十四生间必证得阿罗汉果,绝无第八度再受生者,故称极七返有、极七返生。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阿罗汉果】:为声闻四果之一,如来十号之一。又作阿卢汉、阿罗诃,略称罗汉。意译应、应供、杀贼、不生、无学。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证得尽智,而堪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此果位通于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狭义之解释,专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广义言之,则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发菩提心】:发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大心,亦即发求取正觉成佛的心。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邪见】:梵语 mithya^-dr!s!t!i,巴利语 miccha^-dit!t!hi。指不正之执见,主要指拨无四谛因果之道理者。系八邪行之一,十恶之一,十随眠之一,五见之一。以为世间无可招结果之原因,亦无由原因而生之结果,而谓恶不足畏,善亦不足喜等之谬见,即是邪见。盖俱舍家谓拨无因果为邪见;唯识家则主张拨无因果及四见以外之所有邪执,均称为邪见。
 另据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九载,五见虽同为邪推度,但因邪见之“无行相”过患特重,故特称之为邪见。又谓邪见坏事,谤因果及三宝,坏法恩、生恩,起法怨、生怨,并破坏现量,为暴恶之见,故别立此名。(俱舍论卷十九、成唯识论卷六、法蕴足论卷一、卷十、成实论卷十、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十六、瑜伽师地论卷八)((参见:八邪行)283、“十善十恶”468、“五见”1099)p3033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在家菩萨若畜在家弟子,亦当先教不放逸法。

不放逸者,供养父母、师长、和上、耆旧、有德,

复当供给兄弟、妻子、亲友、眷属、欲行之人及远至者,

所有僮仆作使之人,先给饮食,然后自用。

[末学解说]

善男子!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如果畜养在家(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弟子,也应当先教导不放逸(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法。

不放逸者,供养父母、师长、和上、耆旧(年高望重者),有德(有学识的人

还应当供给兄弟、妻子、亲友、眷属、欲出行之人及远道而来者,

所有僮仆、作使之人,先布施其饮食,然后再自用。

注解:
【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在家】:梵语 gr!ha-stha,巴利语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称在家人为“白衣”,称出家人为“缁衣”、“染衣”或“缁门”;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称为“缁素”。若一度出家,复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称为还俗、归俗或复饰。
 佛教认为在家生活易沉湎于物欲、情爱等执著,妨碍佛道修行,故诸经论中广说在家之过患。如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举出多尘污、具缚、多垢等九十九种过患;文殊师利问经卷下举出有障碍、摄受诸垢、行诸恶、尘垢处、溺欲淤泥等九十种(一说九十五种)过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论卷七十、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过患之说。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萨,如维摩、贤护、胜鬘夫人、庞蕴等,彼等皆在家人证果之典型。大智度论卷八十一举出菩萨有在家、出家二种。又谓在家菩萨若福德因缘殊胜,而有大财富,复知罪福,兼能悲悯众生,则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随因缘行诸波罗蜜。又大宝积经卷八十二载,在家菩萨归依佛、法、僧三宝,各可成就四法。归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废劝发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终不生心。归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师人亲近依附,(二)听闻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闻法为人演说,(四)以此说法功德回向无上正真之道。归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三)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四)心不住声闻之中。(杂阿含经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经、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菩萨善戒经卷七、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卷十四、大藏法数卷十六)((参见:出家)1558)p2324  FROM:【佛光大辞典】

【不放逸】:梵语 aprama^da。心所之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参见:放逸)3276)p974 FROM:【佛光大辞典】

【耆旧】:意思是年高望重者。 (百度)

【有德者】:有学识的人。

-- [经文] --

又复教令信向三宝,苦乐共俱,终不偏独,

随时赏赐,不令饥寒,终不打骂鞭挞苦楚,应当软言敦谕教诏。

设有病者,应当瞻疗,随所乏少,当为求索。

世间之事,悉以教之,婚姻求对无求卑下。

教以如来五部经典,见离坏者,能为和合,既和合已,令增善心。

[末学解说]

还应当教导,令其信向(信三宝不疑而归向之也)三宝(佛宝、法宝、僧宝。一切之佛,即佛宝;佛所说之法,即法宝;奉行佛所说之法的人,即僧宝。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轨之义,僧者和合之义),苦乐同样对待,始终不会偏独,

随时赏赐,不令饥寒,始终不打骂、鞭挞、苦楚,应当以软言引导、教诏。

假设有病者,应当看望,帮助疗愈,随众生所乏少,应当为其求索。

世间之事,毫无保留教授,比如对婚姻,应求对而不求卑下。

教导修习如来五部(谓见道苦集灭道之四谛及修道也)经典,见到有离坏者,能为其和合,既和合后,再令其增长善心。

注解:
【信向】:(术语)信三宝不疑而归向之也。随愿往生经曰:“信向者少,邪习者多。”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三宝】:佛宝、法宝、僧宝。一切之佛,即佛宝;佛所说之法,即法宝;奉行佛所说之法的人,即僧宝。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轨之义,僧者和合之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五部】:(名数)谓见道苦集灭道之四谛及修道也。大毗婆沙论第五十一曰:“部有五无六。圣者见道现在前时,断见所断,后若修道现在前时,断修所断。异生修道现在前时,总断五部。”但五部通三界各立之。又一切烦恼,皆属此五部。【又】即小乘五部也。佛灭后百年,付法藏第五世,优婆鞠多之下有弟子五人,于戒律上各抱异见,一大律藏始分五派:一昙无德部,二萨婆多部,三弥沙塞部,四迦叶遗部,五婆粗富罗部。(参见:五部律)。【又】金刚界五部。(参见:金刚界)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一切出家内外诸道,随意供养,终不选择。

何以故?先以施摄,后当调故,以六和敬而教诏之。

若求财物、商贾、农作、奉事王者,常当至心如法而作。

既得财已,如法守护。

乐为福德,见他作时心生欢喜,是则名为不放逸法。

在家菩萨若能教诲在家菩萨如是事者,是师弟子二人俱得无量利益。

[末学解说]

对一切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内外诸道,随意供养,始终都不选择。

为什么呢?这是为了先以布施来摄取众生,然后进行调伏,以六和敬(指六种和同爱敬。又作六慰劳法、六可憘法、六和。即求菩提、修梵行之人须互相友爱、敬重之六种事;亦即大乘佛教所称,菩萨与众生有六种和同爱敬:(一)身和敬,指同礼拜等之身业和敬。(二)口和敬,指同赞咏等之口业和敬。(三)意和敬,指同信心等之意业和敬。(四)戒和敬,指同戒法之和敬。(五)见和敬,指同圣智之见解和敬。(六)利和敬,指同衣食等之利益和敬。又作行和敬、学和敬,即指同修行之和敬。或又作施和敬,即指同布施之行法和敬)来教诏之。

如果求取财物、商贾、农作、奉事王者,常应当至心如法(指随顺佛所说之教法而不违背。亦指契合于正确之道理)而作。

既获得财物后,如法(指随顺佛所说之教法而不违背。亦指契合于正确之道理)守护。

乐于修集福德(以名一切之善行。又以名善行所得之福利),见到他人作时会心生欢喜,这些则称名为不放逸(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法。

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如果能教诲在家菩萨像这样的事,此师父弟子二人都能获得无量利益。

注解: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不放逸】:梵语 aprama^da。心所之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参见:放逸)3276)p974 FROM:【佛光大辞典】

【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六和敬】:指六种和同爱敬。又作六慰劳法、六可憘法、六和。即求菩提、修梵行之人须互相友爱、敬重之六种事;亦即大乘佛教所称,菩萨与众生有六种和同爱敬:(一)身和敬,指同礼拜等之身业和敬。(二)口和敬,指同赞咏等之口业和敬。(三)意和敬,指同信心等之意业和敬。(四)戒和敬,指同戒法之和敬。(五)见和敬,指同圣智之见解和敬。(六)利和敬,指同衣食等之利益和敬。又作行和敬、学和敬,即指同修行之和敬。或又作施和敬,即指同布施之行法和敬。又据大乘义章卷十二举出:(一)身业同,(二)口业同,(三)意业同,(四)同戒,(五)同施,(六)同见等六者,称为六和敬。另据祖庭事苑卷五列举出“六和”,即:(一)身和共住,(二)口和无诤,(三)意和同事,(四)戒和同修,(五)见和同解,(六)利和同均。
 此外,据法界次第卷下之下记载,外同他善,称为和;内自谦卑,称为敬。菩萨与物共事,外则同物行善,内则常自谦卑,故称和敬。六和敬又作:(一)同戒和敬,菩萨通达实相正理,知罪不可得,然为安立众生于实相正理,故以方便善巧同持戒品,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戒善,未来必得菩提大果,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同戒和敬。(二)同见和敬,菩萨通达实相正理,而能了知诸法本无所得,亦无所知见,然为安立众生于实相正见,故以方便善巧同一切知见,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因此知见,必得种智圆明,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同见和敬。(三)同行和敬,菩萨通达实相正行,而能了知无作无行,然为安立众生于实相正行,故以方便善巧同修诸行,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诸行,渐积功德,当成佛道,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同行和敬。(四)身慈和敬,菩萨住于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身,常与众生一切乐事,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皆有佛性,未来必得金刚之身,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身慈和敬。(五)口慈和敬,菩萨以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口,常与众生说一切法,令其得乐,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皆有佛性,未来必得无上清净口业,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口慈和敬。(六)意慈和敬,菩萨住于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意,常知众生诸根性欲,与众生乐,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皆有佛性,未来必得心如佛心,是以敬之如佛,故称为意慈和敬。(中阿含卷五十二周那经、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九、仁王般若经卷下、四分律卷五十、大乘义章卷十二)p1269 FROM:【佛光大辞典】

【如法】:指随顺佛所说之教法而不违背。亦指契合于正确之道理。
 于密教之修法中,不少冠有“如法”一语者。例如:(一)如法爱染法,又作大爱染法。为日本东密安置如意宝珠而行之秘法。(二)如法佛眼法,乃以佛眼尊为本尊之修法。佛眼尊,指能生诸佛般若毕竟空之智的佛母。(三)如法北斗法,乃以北斗星为本尊之修法。北斗星,为诸星宿中最胜者。此外,尚有“如法尊胜法”、“如法尊星法”等。(无量寿经卷下、维摩经方便品、瑜只经)p2365 FROM:【佛光大辞典】

【福德】:(术语)以名一切之善行。又以名善行所得之福利。无量寿经下曰:“福德自然。”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善男子!在家菩萨若得自在,为大国主,拥护民庶犹如一子。

教离诸恶,修行善法。

见作恶者,挝打骂辱,终不断命。

财物六分,税取其一。

见瞋恶者,教修忍辱及不放逸。

经言柔软,又能分别善恶之人,见有罪者,忍而不问。

[末学解说]

善男子!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如果得自在,成为大国主,应当拥护民庶犹如自己的孩子一般。

教导众生远离诸恶,修行善法(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

见到作恶者,挝打骂辱,始终不断其性命。

财物六分,取其一分为税金。

见到瞋恶者,教导其修忍辱及不放逸(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

经言柔软,又能分别善恶之人,见到有罪者,忍而不问。

注解:
【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善法】:(术语)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不放逸】:梵语 aprama^da。心所之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防范于恶事,专注于善法之精神作用。可用于对治放逸,成就一切善法,故“说一切有部”将其归纳于十大善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参见:放逸)3276)p974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随有财物,常行慧施。

任力读诵五部经典,善能守护身命财物,能化众生不令作恶。

见贫穷者,生大怜愍,自于国土常修知足,恶人谗谤终不信受,不以非法求觅财物。

如法护国,远七种恶:

一者、不乐樗蒲围棋六博,二者、不乐射猎,三者、不乐饮酒,四者、不乐欲心,五者、不乐恶口,六者、不乐两舌,七者、不乐非法取财。

[末学解说]

随有财物,常行智慧布施。

任力读诵五部经典,善能守护身命财物,能教化众生不令作恶。

见到贫穷者,生大怜愍,自于国土常修知足,恶人谗谤始终不信受,不以非法求觅财物。

如法(指随顺佛所说之教法而不违背。亦指契合于正确之道理)守护国土,远离七种恶:

一者、不乐于樗蒲(博戏之名。又作摴蒱。此物或如枣核状。掷樗蒲赌之,以为戏乐,略如我国民间赌博之掷骰子)、围棋、六博,二者、不乐于射猎,三者、不乐于饮酒,四者、不乐于欲心(贪欲之心也),五者、不乐于恶口(即口出粗恶语毁訾他人),六者、不乐于两舌(即于两者间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彼此之和合),七者、不乐于非法取财。

注解:
【如法】:指随顺佛所说之教法而不违背。亦指契合于正确之道理。
 于密教之修法中,不少冠有“如法”一语者。例如:(一)如法爱染法,又作大爱染法。为日本东密安置如意宝珠而行之秘法。(二)如法佛眼法,乃以佛眼尊为本尊之修法。佛眼尊,指能生诸佛般若毕竟空之智的佛母。(三)如法北斗法,乃以北斗星为本尊之修法。北斗星,为诸星宿中最胜者。此外,尚有“如法尊胜法”、“如法尊星法”等。(无量寿经卷下、维摩经方便品、瑜只经)p2365 FROM:【佛光大辞典】

【樗蒲】:博戏之名。又作摴蒱。此物或如枣核状。掷樗蒲赌之,以为戏乐,略如我国民间赌博之掷骰子。四分律卷十九(大二二·六九二下):“跋难陀释子,非时入村,与诸居士共樗蒱。”又梵网六十二见经(大一·二六五上):“有异道人,受人信施食,常行摴蒱博掩。”依此推知,樗蒲早在印度即盛行,且为佛制所禁。(菩萨戒义疏钞卷下、类聚名物考卷一六九)p6094FROM:【佛光大辞典】

【欲心】:(术语)贪欲之心也。月上女经上曰:“有欲心者无解脱。”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恶口】:为十恶之一。新译粗恶语。即口出粗恶语毁訾他人。据大乘义章卷七载,言辞粗鄙,故视为恶;其恶从口而生,故称之为恶口。法界次第初门卷上(大四六·六六九下):“恶言加彼,令他受恼,名为恶口。”另据法华经卷六常不轻菩萨品载,若恶口骂詈诽谤,其人将获大罪报。(无量寿经卷下、俱舍论卷十六)p4946FROM:【佛光大辞典】

【两舌】:梵语 pais/unya,巴利语 pisuN!a^-va^ca^。即于两者间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彼此之和合。又作离间语、两舌语。为十恶业之一。四分律卷十一,以两舌语为“波逸提”之第三;智顗之菩萨戒义疏卷下,将两舌戒配于梵网四十八轻戒中之第十九戒。然成实论卷八之五戒品中则不以两舌为五戒之一,谓两舌属微细过,守护不易;且两舌系由妄语分出,若说妄语,则已含摄于内,故不以两舌为戒。两舌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亦得弊恶眷属与不和眷属之果报。(杂阿含经卷三十七、大方等大集经卷五十、六十华严经卷二十四十地品、十诵律卷九、瑜伽师地论卷八、俱舍论卷十六)((参见:十善十恶)468)p3070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常乐供养出家之人,能令国人常于王所生父母想,信因信果,

见有胜己不生嫉妒,见己胜他不生憍慢,

知恩报恩,小恩大报。

能伏诸根,净于三业。

赞叹善人,呵责恶人,先意发言,言则柔软。

自无力势,如法属他,取他国时,不举四兵。


众生恐怖,能为救解,常以四摄而摄取之。

善能分别种种法相,不受法者,软言调之。

[末学解说]

常乐于供养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之人,能够令国人常于王所生父母想,信因信果,

见到超过自己的人不会生嫉妒,见到自己超过他人不会生憍慢,

知恩报恩,小恩大报。

能调伏诸根,清净三业(身口意三处之所作也。如身之所作,口之所语,意之所思是)。

赞叹善人,呵责恶人,先意发言,言语柔软。

自无力势时,如法(亦指契合于正确之道理)归属于他,取他国时,不会发动战争。

众生恐怖,能为救解,常以四摄(一布施摄。谓若有众生乐财则布施财,若乐法则布施法,使因是生亲爱之心,依我受道也。二爱语摄。谓随众生根性而善言慰喻,使因是生亲爱之心,依附我受道也。三利行摄。谓起身口意善行利益众生,使由此生亲爱之心而受道也。四同事摄。谓以法眼见众生根性,随其所乐而分形示现,使同其所作沾利益,由是受道也)而摄取之。

善能分别种种法相(诸法所具本质之相状(体相),或指其意义内容(义相)),对不受法(谓纳受戒法。与“受戒”同义。佛所制定之戒法,有止恶为善之功能,须永久受持而不令戒德逸失)者,会软言调伏。

注解: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三业】:(名数)身口意三处之所作也。如身之所作,口之所语,意之所思是。其他三业有种种。(参见:业)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如法】:指随顺佛所说之教法而不违背。亦指契合于正确之道理。
 于密教之修法中,不少冠有“如法”一语者。例如:(一)如法爱染法,又作大爱染法。为日本东密安置如意宝珠而行之秘法。(二)如法佛眼法,乃以佛眼尊为本尊之修法。佛眼尊,指能生诸佛般若毕竟空之智的佛母。(三)如法北斗法,乃以北斗星为本尊之修法。北斗星,为诸星宿中最胜者。此外,尚有“如法尊胜法”、“如法尊星法”等。(无量寿经卷下、维摩经方便品、瑜只经)p2365 FROM:【佛光大辞典】

【四摄法】:(名数)一布施摄。谓若有众生乐财则布施财,若乐法则布施法,使因是生亲爱之心,依我受道也。二爱语摄。谓随众生根性而善言慰喻,使因是生亲爱之心,依附我受道也。三利行摄。谓起身口意善行利益众生,使由此生亲爱之心而受道也。四同事摄。谓以法眼见众生根性,随其所乐而分形示现,使同其所作沾利益,由是受道也。仁王经中曰:“行四摄法: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梵Catuh-sam%graha-vestu。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法相】:<一>诸法所具本质之相状(体相),或指其意义内容(义相)。唯识宗之特质在于分析或分类说明法相,故又称法相宗。(解深密经卷二“一切法相品”、大毗婆沙论卷一二九、成实论卷一众法品、卷二“四法品”)
 <二>指教义上之分齐、区别、纲要。
 <三>指真如、实相。与“法性”同义。((参见:法性)3358)p3373   FROM:【佛光大辞典】


【受法】:谓纳受戒法。与“受戒”同义。佛所制定之戒法,有止恶为善之功能,须永久受持而不令戒德逸失。据梵网经卷下载,众生受佛戒,即入诸佛之位,此称受戒入位。又授受戒法之通路,称为受路;如纳受戒法之资格、传授戒法之师资条件等。此外,于密教,行者随师入灌顶坛,纳受一印(印契)、一明(真言),乃至三部、五部之法,亦称受法。唯各依其法有浅、深、广、略之仪式作法,有意受法者,应先受结缘灌顶,其后次第纳受。((参见:受戒)3101)p3106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菩萨有二种:

一者、在家,二者、出家。

出家菩萨畜二弟子,是不为难;

在家菩萨畜一弟子,是乃为难。何以故?

在家之人多恶因缘所缠绕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菩萨(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有二种:

一者、在家(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二者、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

出家菩萨畜养在家和出家二种弟子,是不为难;

在家菩萨畜养在家一种弟子,是乃为难。为什么呢?

因为在家之人,多有恶因缘所缠绕的缘故。

注解:
【菩萨】:梵语菩提萨埵的简称,华译为“觉有情”,就是能自觉又觉他的有情。菩萨的意思,还有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等。开士者,以法开导众生之士;始士者,开始觉悟之士;高士者,高明之士;大士者,实践大乘佛法之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出家】:出离烦恼之家,亦即出离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门的净行。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在家】:梵语 gr!ha-stha,巴利语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为“出家”之对称。即指成家立业,过著家庭生活,而自营生计者。家有二种,一为世俗之家,一为三界牢狱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狱(五欲六尘)之家难。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则指出三界牢狱之家。在家而归依佛教,受持三归五戒者,亦成为佛教教团(广义之僧伽)之一员,男众称为优婆塞,女众称为优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称在家人为“白衣”,称出家人为“缁衣”、“染衣”或“缁门”;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称为“缁素”。若一度出家,复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称为还俗、归俗或复饰。
 佛教认为在家生活易沉湎于物欲、情爱等执著,妨碍佛道修行,故诸经论中广说在家之过患。如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举出多尘污、具缚、多垢等九十九种过患;文殊师利问经卷下举出有障碍、摄受诸垢、行诸恶、尘垢处、溺欲淤泥等九十种(一说九十五种)过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论卷七十、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过患之说。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萨,如维摩、贤护、胜鬘夫人、庞蕴等,彼等皆在家人证果之典型。大智度论卷八十一举出菩萨有在家、出家二种。又谓在家菩萨若福德因缘殊胜,而有大财富,复知罪福,兼能悲悯众生,则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随因缘行诸波罗蜜。又大宝积经卷八十二载,在家菩萨归依佛、法、僧三宝,各可成就四法。归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废劝发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终不生心。归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师人亲近依附,(二)听闻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闻法为人演说,(四)以此说法功德回向无上正真之道。归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三)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四)心不住声闻之中。(杂阿含经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经、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菩萨善戒经卷七、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五、俱舍论卷十四、大藏法数卷十六)((参见:出家)1558)p2324  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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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7 11:34: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4-11-27 22:34 编辑



(学习用时 1 小时 40 分钟 以上

优婆塞戒经受戒品第十四

--
[经文] --

善生言:世尊!在家菩萨云何得受优婆塞戒?

[末学解说]

善生(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问:世尊!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如何得受优婆塞戒(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呢?

注解:
【善生】:梵名 Si^n%ga^laka。音译尸迦罗越。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佛见其学婆罗门每朝洗浴礼拜六方之法,遂教以佛法之六方礼。(善生子经)p4878 FROM:【佛光大辞典】

【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优婆塞戒】:(术语)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善男子!在家菩萨若欲受持优婆塞戒,先当次第供养六方:

东方、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

言东方者,即是父母,

若人有能供养父母衣服、饮食、卧具、汤药、房舍、财宝,恭敬、礼拜、赞叹、尊重,是人则能供养东方。

父母还以五事报之:

一者、至心爱念,二者、终不欺诳,三者、舍财与之,四者、为娉上族,五者、教以世事。

[末学解说]

善男子!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如果想受持优婆塞戒(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先应当按顺序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六方:

分别是东方、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

解说东方者,即是父母,

如果有人能够供养父母衣服、饮食、卧具、汤药、房舍、财宝,恭敬、礼拜、赞叹、尊重,这样的人则能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东方。

父母还以五种事回报之:

一者、至心爱念(爱他念他之意也),二者、始终不欺诳,三者、舍财给与之,四者、为娉(是古代婚礼“六礼”之一,即男方请媒人问女方名字和出生年月日)上族,五者、教导世事(人世间的一切活动)。

注解:
【在家菩萨】:指在家学佛受持菩萨戒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优婆塞戒】:(术语)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爱念】:(术语)爱他念他之意也。涅槃经二曰:“如来无有爱念之想。”智度论三曰:“净饭王爱念子故,常遣使问讯。”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世事】:人世间的一切活动。     

【娉】:是古代婚礼“六礼”之一,即男方请媒人问女方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百度)

-- [经文] --

言南方者,即是师长,

若有人能供养师长衣服、饮食、卧具、汤药,尊重、赞叹、恭敬礼拜,早起晚卧,受行善教,是人则能供养南方。

是师复以五事报之:一者、速教不令失时,二者、尽教不令不尽,三者、胜己不生妒嫉,四者、将付严师善友,五者、临终舍财与之。

[末学解说]

解说南方者,即是师长(佛教行辈中的老人,长者),

如果有人能够供养师长衣服、饮食、卧具、汤药,尊重、赞叹、恭敬礼拜,早起晚卧,受行善教,这样的人则能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南方。

师长又以五种事回报之:一者、速教而不令失去时机,二者、尽教而不令不尽全部,三者、超过自己不会生妒嫉,四者、将付成为严师善友,五者、临终会舍财给与之。

注解:
【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师长】:佛教行辈中的老人,长者。        《佛学词典》

-- [经文] --

言西方者,即是妻子,

若有人能供给妻子衣服、饮食、卧具、汤药、璎珞、服饰、严身之具,是人则是供养西方。

复以十四事报之:

一者、所作尽心营之,二者、常作终不懈慢,三者、所作必令终竟,四者、疾作不令失时,五者、常为瞻视宾客,六者、净其房舍卧具,七者、爱敬言则柔软,八者、僮使软言教诏,九者、善能守护财物,十者、晨起夜寐,十一者、能设净食,十二者、能忍教诲,十三者、能覆恶事,十四者、能瞻病苦。

[末学解说]

解说西方者,即是妻子,

如果有人能够供给妻子衣服、饮食、卧具、汤药、璎珞、服饰、严身之具,这样的人则是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西方。

又以十四种事回报之:

一者、所作尽心经营家庭,二者、常作始终不懈慢,三者、所作必令有始有终,四者、做事利落不令失时,五者、常为瞻视宾客,六者、净扫其房舍卧具,七者、爱敬言语柔软,八者、软言教诏僮使,九者、善能守护财物,十者、晨起夜寐,十一者、能够准备净食,十二者、能够忍受教诲,十三者、能够遮覆恶事,十四者、能够照顾病苦。

注解:
【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言北方者,即善知识,

若有人能供施善友,任力与之,恭敬软言,礼拜赞叹,是人则能供养北方。

是善知识复以四事而还报之:

一者、教修善法,二者、令离恶法,三者、有恐怖时能为救解,四者、放逸之时能令除舍。

[末学解说]

解说北方者,即善知识,

如果有人能够供养布施善友,任力给与之,恭敬软言,礼拜赞叹,这样的人则能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北方。

这善知识又以四种事回报之:

一者、教导修集善法(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二者、令其远离恶法(谓极猛利无惭无愧不信佛等毁谤贤圣邪见相应故。或复种种恶法现行故。又有贪欲嗔恚心等、乃至广说。又先舍恶法,复还取故。名为恶法),三者、有恐怖时能为救解,四者、放逸(即放纵欲望而不精勤修习诸善之精神状态)之时能令断除。

注解:
【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善法】:(术语)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恶法】:瑜伽八十四卷十五页云:又恶法者:谓极猛利无惭无愧不信佛等毁谤贤圣邪见相应故。或复种种恶法现行故。又有贪欲嗔恚心等、乃至广说。又先舍恶法,复还取故。名为恶法。FROM:【《法相辞典》 朱芾煌 编】

【放逸】:梵语 prama^da。心所(心的作用)之名。略称逸。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识百法之一。即放纵欲望而不精勤修习诸善之精神状态。俱舍宗谓放逸系与一切染污心(不善心与有覆无记心)相应而起之心所,系属大烦恼地法;唯识宗谓此属八大随惑之一。反之,防杜诸恶而专注于修善之精神作用,称为不放逸。俱舍宗以不放逸为一切善心生起的心所,系属大善地法;唯识宗亦以之为善心所。(成唯识论卷六、品类足论卷三、入阿毗达磨论卷上、顺正理论卷十一)((参见:大随烦恼)890)p3276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言下方者,即是奴婢,

若有人能供给奴婢衣服、饮食、病瘦医药,不骂不打,是人则能供给下方。

奴婢复以十事报之:

一者、不作罪过,二者、不待教作,三者、作必令竟,四者、疾作不令失时,五者、主虽贫穷终不舍离,六者、早起,七者、守物,八者、少恩多报,九者、至心敬念,十者、善覆恶事。

[末学解说]

解说下方者,即是奴婢,

如果有人能够供给奴婢衣服、饮食、病瘦医药,不骂不打,这样的人则能够供给下方。

奴婢又以十种事回报之:

一者、不会造作罪过(即罪恶过失),二者、不等有命令就会去作,三者、作事一定能够完成,四者、快速做事不令失时,五者、主人虽贫穷也始终不会舍离,六者、早起,七者、守物,八者、少恩多报,九者、至心敬念,十者、善覆恶事。

注解:
【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罪过】:即罪恶过失,始见于《周礼·秋官·大司寇》:“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然而,“罪过”成为习见的俗语,却在佛教盛传之后。它本是佛教的戒律用语。唐代义净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七说:“弟子问曰:‘我之师主作何罪过而受治罚?’彼便答曰:‘汝之师主自作如是如是非法之事。’”“罪”指恶业,即“五逆十罪”之类;“过”指过犯,即律中的轻罪。泛指一切恶业和犯戒行为。在俗文学中,“罪过”或引申为斥责,如元·杨文奎《儿女团圆》第一折:“倘或衙门中告不下,我倒吃罪过。”或引申为谦词,犹言得罪,多谢,如《古今小说·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店小二)将肉和蒸饼递还宋四公。宋四公接了道:‘罪过哥哥!’”(李明权)FROM:【《俗语佛源》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 [经文] --

言上方者,即是沙门、婆罗门等,

若有供养沙门、婆罗门衣服、饮食、房舍、卧具、病痛医药,怖时能救,馑世施食,闻恶能遮,礼拜恭敬,尊重赞叹,是人则能供养上方。

是出家人以五种事报:

一者、教令生信,二者、教生智慧,三者、教令行施,四者、教令持戒,五者、教令多闻。

[末学解说]

解说上方者,即是沙门(即勤修佛道和息诸烦恼的意思,为出家修道者的通称)、婆罗门(婆罗贺摩拿的简称,为印度四姓之一,华译外意、净行、净志、静志等,是奉事大梵天王而修净行的种族)等,

如果有供养沙门、婆罗门衣服、饮食、房舍、卧具、病痛医药,恐怖时能够救解,馑世时能够布施食物,闻恶能够遮覆,礼拜恭敬,尊重赞叹,这样的人则能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上方。

这出家人以五种事回报之:

一者、教导令其生信(即对一对象,能令其心与心之作用产生清净之精神作用),二者、教导令其生智慧,三者、教导令其行布施,四者、教导令其持戒(持戒即护持戒法之意),五者、教导令其多闻(即多闻经法教说而受持之意)。

注解:
【沙门】:华译勤息,即勤修佛道和息诸烦恼的意思,为出家修道者的通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婆罗门】:婆罗贺摩拿的简称,为印度四姓之一,华译外意、净行、净志、静志等,是奉事大梵天王而修净行的种族。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信】:梵语 s/raddha^。音译舍罗驮。心所(心之作用)之名。为七十五法之一,亦为百法之一。为“不信”之对称。即对一对象,能令其心与心之作用产生清净之精神作用,故“唯信能入”为进入佛道之初步。俱舍宗立为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识宗则立为善心所之一。反之,则称为“不信”,为俱舍宗十大烦恼地法之一、唯识宗则为八大随烦恼之一。成唯识论卷六(大三一·二九中):“云何为信?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
 又同书谓信有三种:(一)信实有,谓于诸法之实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谓于三宝真净之德中深信乐故。(三)信有能,谓于一切世、出世之善中,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信步入道之第一部,故菩萨五十二阶位中即以十信位为首,五根或五力中亦分别以信根、信力为最初。六十华严经卷六贤首菩萨品(大九·四三三上):“信为道元功德母。”大智度论卷一(大二五·六三上):“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皆是此义,故诸经论中,有关劝发起信之处特多。此外,关于所信之法,诸经论所说亦有别,俱舍论举出四谛、三宝、善恶业果等事理之法,杂阿含经卷三十则谓佛法僧及圣戒等四证净信。梁译摄大乘论卷七主张信有如下三处:(一)信自性住佛性之实有,(二)信其之可得,(三)信其有无穷之功德。大乘起信论则强调对真如及佛法僧之信心。(旧华严经卷六贤首菩萨品、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九、入阿毗达磨论卷上、俱舍论卷四、品类足论卷三)p3715  FROM:【佛光大辞典】


【持戒】:戒,梵语 s/i^la,音译尸罗,六波罗蜜之一。持戒即护持戒法之意,与“破戒”相对称。即受持佛所制之戒而不触犯。大毗婆沙论卷四十四列举尸罗有清凉、安眠、数习、得定、严具、明镜、阶陛、增上等义,就清凉义而言,恶能热恼身心,戒则使之安适,故称清凉。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大一二·一一一○下):“持净戒者,不得贩卖贸易,安置田宅,畜养人民奴婢畜生。(中略)当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苞藏瑕疵,显异惑众。于四供养,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应蓄积。此则略说持戒之相。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犯。”然护持戒法甚难,故诸律严诫犯戒,而设波罗夷、僧残等诸制戒。戒通于大小乘,置于三学之首,而大乘置之于六波罗蜜及十波罗蜜之第二。所持戒品,在家、出家及声闻、菩萨各异,如四分律载,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有三百四十八戒。而在家众于一日一夜持八斋戒,特称持斋。
 诸经论所载持戒之功德利益甚多,如月灯三昧经卷六称菩萨持戒有十种利益:(一)满足一切智,谓修菩萨行者,能持禁戒,则身心清净,慧性明了,一切智行与誓愿,皆得满足。(二)如佛所学而学,谓佛初修道时,以戒为本,而得证果,菩萨修行,若能坚持净戒,则亦如佛之所学。(三)智者不毁,谓修菩萨行者,戒行清净,身口俱无过失,凡有智慧之人,皆喜乐赞叹而不加毁訾。(四)不退誓愿,谓修菩萨行者,坚持净戒,求证菩提,其誓愿弘深,勇猛精进而不退转。(五)安住于行,谓修菩萨行者,坚持戒律,身口意三业皆悉清净,于正行安住而不舍。(六)弃舍生死,谓修菩萨行者,因受持净戒,则无杀、盗、淫、妄等业,而能出离生死,永脱轮回之苦。(七)慕乐涅槃,谓修菩萨行者,坚持戒律,断绝妄想,故能厌恶生死之苦,而欣慕涅槃之乐。(八)得无缠心,谓修菩萨行者,其戒德圆明,心体光洁,解脱一切烦恼业缘,而无缠缚之患。(九)得胜三昧,谓修菩萨行者,持戒清净,心不散乱,则得三昧成就,定性现前,而超于诸有漏。(十)不乏信财,谓修菩萨行者,持守戒律,于诸佛具正信心,则能出生一切功德财法而无匮乏。大智度论卷十三分持戒之人有四种:(一)为得今世之乐,或为怖畏、称誉名闻而持戒,是为下人持戒。(二)为富贵、欢娱、适意,或期后世之福乐而持戒,是为中人持戒。(三)为求解脱涅槃而持戒,是为上人持戒。(四)为求佛道,怜悯众生,了知诸法求实相,不畏恶道,不求福乐之持戒,是为上上人持戒相。此外,依律宗,分一切戒为止持戒、作持戒二种。止持戒指五篇之诸止恶门,作持戒是说戒等之诸修善门。即四分律前后六十卷中之前三十卷为僧尼二部之戒本,属止持门;后三十卷为明示受戒、说戒等之二十犍度,属作持门。(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一圣行品、正法念处经卷二十二、四分律卷一、卷十七、卷二十七)((参见:六波罗蜜)1273、“戒”2896)p3816FROM:【佛光大辞典】


【多闻】:梵语 bahu-s/ruta。即多闻经法教说而受持之意。佛十大弟子中,以阿难尊者为多闻第一。又“五五百年”中之第三五百年为多闻坚固之时代。另于异部宗轮论述记,以“广诵众经,善持佛语诸经”者为佛弟子四众中之“多闻众”。然据圆觉经载,末世之众生希望成道,但不求悟解,唯广求多闻以增长我见,如此多闻反成其害。
 据月灯三昧经卷六载,多闻有十种利益,即:(一)知烦恼资助,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知自身及众生所有一切烦恼之惑,皆能资助业因,而受当来果报,故求出离,不为所惑。(二)知清净助,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悉知一切清净梵行,皆能资助菩提之道,故精勤修习,以证无上佛果。(三)远离疑惑,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世间、出世间一切诸法及外道邪魔等论,悉皆明了通达,无所疑惑。(四)作正直见,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一切邪正之法无不明了,若有众生邪见邪论者,则为其宣说正直知见,以端正其非心。(五)远离非道,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善恶果报、诸法同缘等理,无不明了通达,故杀盗等一切非法之道,皆能远离而不为。(六)安住正路,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于一切邪正诸法无不明了,故不为非道所惑,于如来正法,常得安住而不退。(七)开甘露门,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能深入如来之藏,了知无上法味,复以此普润众生,令其善根增长,是为开甘露门。(八)近佛菩提,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常勤修习,则知戒、定、慧之行能趣入圣果,故心常在道,精勤无怠,因而近于佛果菩提。(九)为作光明,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知众生皆为无明所覆,常受长夜之苦,故以智慧之灯作诸光明,令众生出离幽闇。(十)不畏恶道,修菩萨行者因多闻而晓知万法乃体本空寂、无苦无乐,故发广大之心,随类化度一切众生,纵遇险难恶道亦无所畏惧。(杂阿含经卷一、中阿含卷三十六瞿默目犍连经、卷四十五心经、大方等大集经卷五十五、大智度论卷三)p2330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若有供养是六方者,是人则得增长财命,能得受持优婆塞戒。

[末学解说]

如果有供养这六方者,这样的则能够获得增长财命,能够得受持优婆塞戒(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

注解:
【供养】:奉养的意思,对上含有亲近、奉事、尊敬的意思,对下含有同情、怜惜、爱护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优婆塞戒】:(术语)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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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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