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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净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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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 佛弟子(净莲),学习〈优婆塞戒经〉的习经记录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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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8 16:36: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4-12-28 16:40 编辑



(学习用时 2
小时 以上 )

优婆塞戒经业品第二十四之一

-- [经文] --

善生言:

世尊!诸佛如来未出世时,菩萨摩诃萨以何为戒?

[末学解说]

善生(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问:

世尊!诸佛如来未出世(诸佛为救济众生而出现于世)时,菩萨摩诃萨以什么为戒(防非止恶的意思,不但恶事不可做,就是恶的念头也不许有。又名清凉,因人能止恶行善,则必心安理得,俯仰无愧,故心无热恼而得清凉)呢?

注解:
【善生】:梵名 Si^n%ga^laka。音译尸迦罗越。为佛陀时代印度王舍城长者之子,俗称善生童子。佛见其学婆罗门每朝洗浴礼拜六方之法,遂教以佛法之六方礼。(善生子经)p4878 FROM:【佛光大辞典】

【戒】:防非止恶的意思,不但恶事不可做,就是恶的念头也不许有。又名清凉,因人能止恶行善,则必心安理得,俯仰无愧,故心无热恼而得清凉。璎珞本业经说:“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
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出世】:1、诸佛为救济众生而出现于世。2、跳出世间不再受生死。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善男子!佛未出世,是时无有三归依戒,唯有智人求菩提道,修十善法。

是十善法,除佛无能分别说者,过去佛说流转至今,无有漏失,智者受行。

善男子!众生不能受持修集十善法者,皆由过去不能亲近咨承佛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佛未出世,此时没有三归依(归依一词,含有救护、趣向之义。三归依即归投、依靠三宝,并请求救护,以永解脱一切苦。即指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戒,只有智人求菩提(华译为“觉”,是指能觉知法性的智慧说的,也就是断尽烦恼的人的大智慧。旧译为道,是通往真理的道路的意思)道,修集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法。

这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法,除佛之外没有能够分别演说者,过去佛说(凡佛教之经典有五人之说者,佛说其一也。佛说者,佛之金口自宣说法也)流转至今,没有漏失,有智慧的人当受行。

善男子!众生不能受持修集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法者,皆是因为过去不能亲近请教佛陀的缘故。

注解:
【三归依】:梵语 tri-s/araN!a-gamana,巴利语 ti-saraN!agamana。又作三皈依、三归、三自归、三归戒、趣三归依。归依一词,含有救护、趣向之义。三归依即归投、依靠三宝,并请求救护,以永解脱一切苦。即指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系成为佛教徒所必经之仪式。释迦牟尼成道后,尚未有僧宝之时,则仅授佛、法二归戒。据五分律卷十五载,最早受三归戒者为耶舍比丘之父。
 三归依可分二种:(一)翻邪三归,翻邪道而入正道时,所受之三归。(二)受戒三归,有五戒三归(在家信徒受五戒前,必先受三归)、八戒三归(受八斋戒前,必先受三归)、十戒三归(受十戒成为沙弥、沙弥尼前,必先受三归)、具足戒三归(受具足戒成为比丘、比丘尼前,必先受三归)等四种。若谓五种三归时,则是此四种三归加上翻邪三归。
 关于归依三宝之旨趣,俱舍论卷十四谓,归依三宝能永远解脱一切之苦。大乘义章卷十举出三义:(一)为远离生死之恶不善,(二)为求出世涅槃,(三)为利益众生。法界次第初门卷上之下谓,三归之用,正破三邪、济三涂、接三乘、出三有;而佛法以此三归为本,通一切戒品及诸出世之善法。
 于大智度论卷一、究竟一乘宝性论卷一、大乘起信论、佛地经论卷一、阿毗昙心论等之文前皆列举出三宝归敬之文,用表对三宝之敬礼稽首。此外,受三归仪式时,须随戒师之教,唱念“三归三竟”之文。毗尼讨要卷五(卍续七○·一七六下):“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三说);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三说)。”湛然之授菩萨戒仪(卍续一○五·五下):“弟子某甲愿从今身,尽未来际归依佛两足尊,归依法离欲尊,归依僧众中尊(三说);弟子某甲愿从今身,尽未来际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三说)。”日僧源信于其选择本愿念佛集谓,三归依可分为大小二乘之别,“尽形寿”者为小乘之三归,“尽未来际”者为大乘之归依。
 另据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四本载,“归依”与“敬礼”有七种之别:(一)归依唯局于身语二业,敬礼赅通身语意三业。(二)归依具归三宝,其境较广;敬礼唯敬一尊,其境未广。(三)归依有其限齐,故必云“尽未来际”;敬礼但举心虔仰即可,故或久或暂,不为所限。(四)归依情恳,必有表业与无表业;敬礼但有善表业即成。(五)归依必合身语二业,其义较重;敬礼仅具一者即成。(六)归依带相,故唯在欲、色二界;敬礼可通欲、色、无色等三界。(七)归依观真理而成,其义较胜;敬礼重贤善即成,其义较次。(长阿含经卷十一、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五、胜鬘经、大方等大集经卷三十二、十诵律卷五十六、有部毗奈耶卷四十四、大智度论卷十三、大毗婆沙论卷三十四、卷一二四、十住毗婆沙论卷七)((参见:三宝)700)p688 FROM:【佛光大辞典】

【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菩提】:华译为“觉”,是指能觉知法性的智慧说的,也就是断尽烦恼的人的大智慧。旧译为道,是通往真理的道路的意思。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佛说】:(术语)凡佛教之经典有五人之说者,佛说其一也。佛说者,佛之金口自宣说法也。法华经药草喻品曰:“如来是诸法之王,若有所说皆不虚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善男子!一切众生皆有杂心,杂心因缘有杂烦恼,杂烦恼故造作杂业,杂业因缘受于杂有,杂有因缘受于杂身。

善男子!一切众生得杂身已,见于杂色;见杂色已,生恶思惟,是恶思惟名为无明;
无明因缘,生于求心,名之为爱;因爱所作,名之为业;是业因缘,获得果报。

有智之人,能破析之,由内烦恼、外有因缘,则能系缚;修十善已,则能解之。
是故如来初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时,分别演说十善之法:

因十善故,世间则有善行恶行、善有恶有乃至解脱,是故众生应当至心分别体解十善之道。

若有风云,为持大水、阿修罗宫、大地、大山、饿鬼、畜生、地狱、四天王处乃至他化自在天处,悉因众生十业道故。
转轮圣王所有四轮:金、银、铜、铁,七众受戒求三菩提,亦因十善业因缘故。
是十善业道因缘故,一切众生内外之物,色之与命,皆有增减,是故智者应当具足修十善道。

[末学解说]

善男子!一切众生皆有杂心,因为杂心的因缘,所以有杂烦恼,因为杂烦恼的缘故而造作杂业,也能为杂业的因缘而受于杂有,因为杂有的因缘而受于杂身。

善男子!一切众生得杂身后,见于杂色;见杂色后,生出恶思惟,这恶思惟名为无明(谓闇钝之心无照了诸法事理之明。即痴之异名也);
无明因缘,产生于求心,名之为爱;因爱所作,名之为业;由此业因缘,获得相应果报。

有智慧的人,能够破解辨析之,是因为内烦恼、外有因缘而系缚(烦恼的别名,因烦恼如绳子能系缚吾人的身心,使不得自在);修集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后,则能解除之。
所以如来初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智名,华译为无上正等正觉,即是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时,分别演说十善之法:
因十善法的缘故,世间则有善行(利人之事)恶行(即不良之行为。又为烦恼之异名。佛教对于一切不善之身、语、意业等,依次称为身、语、意恶行。于一切恶行之中,以破僧罪为最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佛教不承认有主宰一切的神或降祸赐福的“造物主”。佛教认为:众生的贫富寿夭及其处境,都是自己的“业力”造成的)乃至解脱(脱离束缚而得自在的意思,亦即涅槃的别名),所以众生应当至心分别(思量识别诸事理曰分别,是为心心所之自性作用,故以为心心所之异名也)体解(体者通达,解者悟解)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之道。

如果有风云,为持大水、阿修罗宫(阿修罗之宫殿。六道之一,华译为非天,因其有天之福而无天之德,似天而非天。又译作无端,因其容貌很丑陋。又译作无酒,言其国酿酒不成。性好斗,常与帝释战,国中男丑女美,宫殿在须弥山北,大海之下)、大地、大山、饿鬼、畜生、地狱、四天王(帝释之外将。须弥山之半腹有一山,名由犍陀罗。山有四头,四王各居之,各护一天下,因之称为护世四天王。其所居云四王天。是六欲天之第一,天处之最初也。称为四天王天)处乃至他化自在天(简称他化天,此天不用自己变现乐具,假下天化作,自在游戏,故名他化自在,居欲界六天之顶,为欲界之主)处,都是因为众生十业道(指十恶与十善之业道。道,为所行、能通之义)的缘故。
转轮圣王(简称转轮王,或轮王,为世间第一有福之人,于人寿八万四千岁时出现,统辖四天下)所有四轮:金、银、铜、铁,七众(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受戒求三菩提(就三乘之所得而别,分为声闻、缘觉、无上正等三种菩提。又作三乘菩提。(一)声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以此因缘,心得解脱者,称为声闻菩提。(二)缘觉菩提,又作独觉菩提、辟支佛菩提。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不自受持大乘经义,亦不广为他人解说,以此因缘,心证辟支菩提。(三)无上正等菩提,又作无上菩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诸佛菩提。谓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亦复教他人发菩提心,令他人入信,若有来者及不来者,悉皆恭敬亦生随喜,如此解脱自利利他,为多人利益、安乐故,称为无上正等菩提。以上三乘譬如有三种人欲渡恒河,第一人以草为筏,倚之而渡;第二人以皮囊或皮船倚之而渡;第三人造作大船乘之入河,于此船中载渡百千人),也是因为十善业的缘故。
由于这十善业道的因缘,一切众生内外之物,色之与命,皆有增减,所以有智慧的人应当具足修集十善道(十善业道也。(参见:善恶)合于理的叫做“善”;乖于理的叫做“恶”)。

注解:
【无明】:(术语)梵语阿尾你也Avidya%,谓闇钝之心无照了诸法事理之明。即痴之异名也。本业经上曰:“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大乘义章二曰:“于法不了为无明。”同四曰:“言无明者,痴闇之心。体无慧明,故曰无明。”俱舍论十曰:“明所治无明。(中略)其相云何?谓不了知谛宝业果。”(四谛三宝业因果报)。唯识论六曰:“云何为痴?于诸事理迷闇为性,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系缚】:烦恼的别名,因烦恼如绳子能系缚吾人的身心,使不得自在。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智名,华译为无上正等正觉,即是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善行】:利人之事。佛书译作白法、善法、白净法、鲜白法。

【恶行】:即不良之行为。又为烦恼之异名。佛教对于一切不善之身、语、意业等,依次称为身、语、意恶行。于一切恶行之中,以破僧罪为最重。(俱舍论卷十六、十地论义记卷四本)((参见:恶)4944)p4947FROM:【佛光大辞典】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佛教不承认有主宰一切的神或降祸赐福的“造物主”。佛教认为:众生的贫富寿夭及其处境,都是自己的“业力”造成的。“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自来受。”(《楞严经》卷八)依据自因自果、自作自受的道理,经中又提出:善果从善因生,恶果从恶因生。(《菩萨本业经》卷下)简单地说: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等属于“善因”,“人天福报”等属于“善果”;布施、持戒等属于“善因”,“彼岸”属于“善果”……反之,则为“恶因”,引生“恶果”。俗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说的这个道理。如元曲《来生债》第一折:“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李明权)FROM:【《俗语佛源》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解脱】:脱离束缚而得自在的意思,亦即涅槃的别名。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分别】:(杂语)思量识别诸事理曰分别,是为心心所之自性作用,故以为心心所之异名也。法华经曰:“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发智论一曰:“法归分别,圣归涅槃。”成实论三曰:“法归分别,真人归灭。”唯识述记七末曰:“言分别者,有漏三界心心所法,以妄分别为自体故。”俱舍光记二十曰:“毗婆阇(Vibha%jya)名分别。”三界之心心所以虚妄之分别为自性,即妄于无我无法之上,而分别我法也,故称之为分别之惑,断此分别之惑,谓之无分别慧。慈恩寺传七曰:“菩萨以分别为烦恼,而分别之惑坚类金刚,唯此经所诠无分别慧,乃能除断,故曰能断金刚般若。”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体解】:(术语)体者通达,解者悟解。晋华严经六曰:“体解大道,发无上意。”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阿修罗宫】:(杂名)阿修罗之宫殿。义楚十六曰:“长阿含云:阿修罗宫,在大海底。(中略)如天富乐。”西域记十说清辩菩萨,入南天竺案达罗国修罗窟待弥勒出世。同九曰:“石室西南隅,有岩岫,印度谓之阿素洛宫也。”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阿修罗】:六道之一,华译为非天,因其有天之福而无天之德,似天而非天。又译作无端,因其容貌很丑陋。又译作无酒,言其国酿酒不成。性好斗,常与帝释战,国中男丑女美,宫殿在须弥山北,大海之下。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四天王】:(天名)为帝释之外将。须弥山之半腹有一山,名由犍陀罗。山有四头,四王各居之,各护一天下,因之称为护世四天王。其所居云四王天。是六欲天之第一,天处之最初也。称为四天王天。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他化自在天】:简称他化天,此天不用自己变现乐具,假下天化作,自在游戏,故名他化自在,居欲界六天之顶,为欲界之主,与色界摩醯首罗天,同为防害正法之魔王,乃四魔中之天魔。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十业道】:指十恶与十善之业道。道,为所行、能通之义。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十善道】:(名数)十善业道也。(参见:善恶)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善恶】:合于理的叫做“善”;乖于理的叫做“恶”。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转轮圣王】:简称转轮王,或轮王,为世间第一有福之人,于人寿八万四千岁时出现,统辖四天下。有四种福报:
  一、大富,珍宝、财物、田宅等众多,为天下第一;
  二、形貌庄严端正,具三十二相;
  三、身体健康无病,安稳快乐;
  四、寿命长远,为天下第一。
转轮王出现时,天下太平,人民安乐,没有天灾人祸。此乃由过去生中,多修福业,可惜不修出世慧业,所以仅成为统治世界有福报之大王,却不能修行悟道证果。参考轮王条。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七众】: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三菩提】:<一>就三乘之所得而别,分为声闻、缘觉、无上正等三种菩提。又作三乘菩提。(一)声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以此因缘,心得解脱者,称为声闻菩提。(二)缘觉菩提,又作独觉菩提、辟支佛菩提。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不自受持大乘经义,亦不广为他人解说,以此因缘,心证辟支菩提。(三)无上正等菩提,又作无上菩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诸佛菩提。谓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亦复教他人发菩提心,令他人入信,若有来者及不来者,悉皆恭敬亦生随喜,如此解脱自利利他,为多人利益、安乐故,称为无上正等菩提。以上三乘譬如有三种人欲渡恒河,第一人以草为筏,倚之而渡;第二人以皮囊或皮船倚之而渡;第三人造作大船乘之入河,于此船中载渡百千人。上述系出生菩提心经所载。(杂阿含经卷二十八、优婆塞戒经卷一“三种菩提品”、大智度论卷五十三)
 <二>就佛之三身,别为应化佛菩提、报佛菩提、法佛菩提三种。(一)应化佛菩提,又作方便菩提、究竟菩提,此菩提以自在之善巧化用为道。(二)报佛菩提,又作实智菩提、清净菩提,此菩提以称理之智慧为道。(三)法佛菩提,又作真性菩提、实相菩提、无上菩提,此菩提以实相之理为道。法华经玄义卷五下以此三菩提配资成轨、观照轨、真性轨;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三之一则配以解脱、般若、法身。(金光明玄义卷上)((参见:三身)555、“菩提”5198)p631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若诸众生少、壮、老时,春、秋、冬、夏所起烦恼,各各别异,小、中、大劫所起烦恼,亦复如是各各别异。

众生初修十善业时,得无量命,色、香、味具,因贪、瞋、痴一切皆失。

是十恶业道因缘故,时节、年岁、星辰、日月、四大变异;若人能观如是事者,当知是人能得解脱。

众生皆由苦因缘故则生信心,既得信心能观善恶,如是观已修十善法。意行十处,故名十道。

[末学解说]

如果诸众生少、壮、老时,春、秋、冬、夏所起烦恼,各各都有差别不同,小、中、大劫所起烦恼,也都是如此,各各都有差别不同。

众生初修十善业(十善业道也。(参见:善恶)合于理的叫做“善”;乖于理的叫做“恶”)时,能获得无量命,具足色、香、味,会因为贪、瞋、痴,一切都失去。

由于十恶业道的因缘,会有时节、年岁、星辰、日月、四大变异;如果有人能观如是事者,应当知道这样的人能获得解脱。

众生皆由苦因缘所以生起信心,既得信心能观善恶,如此观照后修集十善法。因意行(佛书译为意乐加行,即思想、和行为二者)十处,所以名为十道(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行、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邪见等,是为解脱道)。

注解:
【意行】:佛书译为意乐加行,即思想、和行为二者。        内心趋入外境的动作。        

【十道】:出自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卷六。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行、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邪见等,是为解脱道。此卷经文谓,有一法至十法为障碍法,一道至十道为解脱道。p481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身三道者,谓杀、盗、淫;
口四道者,恶口、妄语、两舌、无义语;
心三道者,妒、瞋、邪见;
是十恶业悉是一切众罪根本。

若诸众生异界、异有、异生、异色、异命、异名,以是因缘,应名无量,不但有十。
如是十事,三名为业,不名为道;
身、口七事,亦业亦道;是故名十。

是十业道,自作、他作、自他共作,从是而得善、恶二果,亦是众生善恶因缘;
是故智者尚不应念,况身故作?

若人令业烦恼诸结得自在者,当知即是行十恶道;
若有能坏烦恼诸结不令自在,是人即是行十善道。

若人始设方便,若先不思惟,当时卒作,是人不得业所摄罪。
是故智者应当勤修十善业道,证四真谛,亦复如是。

作期为恶,若失期者,亦不得罪。
是故智者应修十善,因是十善众生修已,增长寿命及内外物。
烦恼因缘故,十恶业增;无烦恼因缘故,十善业增。

[末学解说]

身三道者,是指杀(杀生者,谓自杀,亦教人杀,断害一切众生之物命也)、盗(偷盗者,谓窃取他人一切财物也)、淫(邪淫者,谓非己妻妾,而行欲事也);
口四道者,是指恶口(邪淫者,谓非己妻妾,而行欲事也)、妄语(妄语者,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也)、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无义语(没有意义的言语。绮语者,谓乖背真实,巧饰言辞,令人好乐也);
心三道者,是指妒(贪欲者,谓于顺情之境,贪着乐欲,心无猒足也)、瞋(嗔恚者,谓于违情之境,不顺己意,心生忿怒也)、邪见(邪见者,谓拨无因果,行邪见道心,无正信也。(拨者,绝也。));
这十恶业都是一切众罪之根本。

如果诸众生异界、异有、异生、异色、异命、异名,因为这些因缘,应名为无量,而不仅仅只是十种。
这十事,其中三种名为业(我们的一切善恶思想行为,都叫做业,如好的思想好的行为叫做“善业”,坏的思想坏的行为就叫做“恶业”),不名为道(能通的意思。通向天、人、阿修罗的是三善道,通向地狱、饿鬼、畜生的是三恶道);
身、口这七事,既名为业也名为道(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所以一共名为十。

这十种业道(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小乘说一切有部以“所行之义”来解释业道,认为十善、十恶之中,属于身、语二业者,各有七种,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故称业道。复次,意亦有善恶各三种(即无贪、无嗔、正见;贪、嗔、邪见或痴),其本身虽不属于业,然此三种产生时,思业即以此为场所而有作用,故亦为业道),自作、他作、自己与他人共作,从此而得善、恶二果,也是众生之善恶因缘;
所以有智慧的人,尚且都不应念想,何况以身故意去作呢?

如果有令业烦恼诸结得自在者,应当知道即是行十恶道;
如果有能坏烦恼诸结不令自在,这样的人即是行十善道。

如果有人始设方便,倘若先不思惟,当时卒作,这样的人不会得业所摄罪。
所以有智慧的人应当勤修十善业道,证四真谛(又作四圣谛。即苦、集、灭、道四谛。其理真实无二,故称真谛;为圣者之所见,故称圣谛。释尊于鹿野苑初转法轮时说四谛真理,阐明迷、悟两界之因果,成为佛教之根本义理),也是同样的道理。

作期为恶,如果失期者,也不会得罪。
所以有智慧的人应修十善,因为这十善众生修集后,能够增长寿命及内外物。
烦恼之因缘,增长十恶业;无烦恼之因缘,增长十善业。

注解:
【十恶】:﹝出法界次第﹞
  恶即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惑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此十恶也。
  [一、杀生],杀生者,谓自杀,亦教人杀,断害一切众生之物命也。
  [二、偷盗],偷盗者,谓窃取他人一切财物也。
  [三、邪淫],邪淫者,谓非己妻妾,而行欲事也。
  [四、妄语],妄语者,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也。
  [五、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
  [六、恶口],恶口者,谓言语粗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也。
  [七、绮语],绮语者,谓乖背真实,巧饰言辞,令人好乐也。
  [八、贪欲],贪欲者,谓于顺情之境,贪着乐欲,心无猒足也。
  [九、嗔恚],嗔恚者,谓于违情之境,不顺己意,心生忿怒也。
  [十、邪见],邪见者,谓拨无因果,行邪见道心,无正信也。(拨者,绝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无义语】:没有意义的言语。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异生】:凡夫的别名,因凡夫轮回六道,受种种别异的果报而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业】:我们的一切善恶思想行为,都叫做业,如好的思想好的行为叫做“善业”,坏的思想坏的行为就叫做“恶业”。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道】:1、能通的意思。通向天、人、阿修罗的是三善道,通向地狱、饿鬼、畜生的是三恶道。2、真理的意思。3、即梵语所说的菩提或涅槃。4、修行的方法。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业道】:梵语 karma-ma^rga。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小乘说一切有部以“所行之义”来解释业道,认为十善、十恶之中,属于身、语二业者,各有七种,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故称业道。复次,意亦有善恶各三种(即无贪、无嗔、正见;贪、嗔、邪见或痴),其本身虽不属于业,然此三种产生时,思业即以此为场所而有作用,故亦为业道。
 经量部与大乘唯识宗认为十业道皆为业,统称为业道。盖业道以“思”(分为动发胜思、审虑思、决定思)为其体,其中,动发胜思乃动发身、语等行为(前七业道)的现行之思,名之为业,其业复成为审虑思与决定思作用之场所,故为业,亦为业道。又如此以现行之思为因,所熏习之思的种子亦为业道。此外,贪、嗔、痴三者本身即为业,而三者之间,由贪生嗔,由嗔生痴;前者能够成为后者之道,或辗转互为道,如此能成为轮回六道之通路,故亦称业道。此一论点,即以所行、能通二种意义来解释业道。然而此业道,完成业之经过可分加行(预备之行为)、根本(完成行为)、后起(完成后之从属行为)等三阶段,其中,“根本”即称“根本业道”。(俱舍论卷十七、阿毗达磨发智论卷十一、成唯识论卷一、瑜伽师地论卷八、卷五十九、卷六十)((参见:十善十恶)468、“业”5494)p5502FROM:【佛光大辞典】

【四真谛】:又作四圣谛。即苦、集、灭、道四谛。其理真实无二,故称真谛;为圣者之所见,故称圣谛。释尊于鹿野苑初转法轮时说四谛真理,阐明迷、悟两界之因果,成为佛教之根本义理。((参见:四谛)1840)p1750 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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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9 15:01: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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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用时 2
小时 以上 )

优婆塞戒经业品第二十四之一

-- [经文] --

善男子!是十业道,一一事中各有三事:一者、根本,二者、方便,三者、成已。

根本者,若有他想,有众生想,若以疑心断其命根,若动身作相,或口说杀,是名根本。
求刀、磨利、置毒、作索,是名方便。
杀已手触,称量提持,若自食啖,若与人食,得物用度,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是他财有,亦作他想,若自往取,若遣人取,若以疑心移置异处,是名根本。
若坏垣墙,咨问计数,置梯缘墙,入舍求觅乃至手触,是名方便。
若得物已,负担藏隐,任意施与,卖用赐遗,欢喜受乐,无有惭愧,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若是妇女,系属他人,起于他想,若以疑心作非梵行,是名根本。
若遣使往,若自眼见,若与信物,若以手触,若濡细语,是名方便。
若事已竟,遗以璎珞,共坐饮食,欢喜受乐,无有惭愧,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末学解说]

善男子!这十业道(指十恶与十善之业道。道,为所行、能通之义),每一事中各有三事:一者、根本(罪),二者、方便(罪),三者、成已(罪)。

(杀生)
根本者,如果有他想,有众生想,如果以疑心断其命根,如果动身作相,或以口说杀,这名为根本(罪)。
如果求刀、磨利、置毒、作索,这名为方便(罪)。
如果杀后以手触,称量提持,如果自食啖,如果与人共食,得物用度,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没有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这名为成已(罪)。

(偷盗)
明明知道是他人所有的财物,如果自往取之,如果遣人取之,如果以疑心移置不同的地方,这名为根本(罪)。
如果破坏垣墙,咨问计数,置梯越墙,入舍求觅搜寻,乃至手触,这名为方便(罪)。
如果获取财物后,负担藏隐,任意施与,卖用赐遗,欢喜受乐,没有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这名为成已(罪)。

(邪淫)
如果此妇女,系属他人,起于他想,如果以疑心作非梵行(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这名为根本(罪)。
如果遣使前往,如果自眼亲见,如果给与信物,如果以手触,如果说濡细语,这名为方便(罪)。
如果事完成后,送以璎珞,共坐饮食,欢喜受乐,没有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这名为成已(罪)。

注解:
【十业道】:指十恶与十善之业道。道,为所行、能通之义。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业道】:梵语 karma-ma^rga。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小乘说一切有部以“所行之义”来解释业道,认为十善、十恶之中,属于身、语二业者,各有七种,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故称业道。复次,意亦有善恶各三种(即无贪、无嗔、正见;贪、嗔、邪见或痴),其本身虽不属于业,然此三种产生时,思业即以此为场所而有作用,故亦为业道。
 经量部与大乘唯识宗认为十业道皆为业,统称为业道。盖业道以“思”(分为动发胜思、审虑思、决定思)为其体,其中,动发胜思乃动发身、语等行为(前七业道)的现行之思,名之为业,其业复成为审虑思与决定思作用之场所,故为业,亦为业道。又如此以现行之思为因,所熏习之思的种子亦为业道。此外,贪、嗔、痴三者本身即为业,而三者之间,由贪生嗔,由嗔生痴;前者能够成为后者之道,或辗转互为道,如此能成为轮回六道之通路,故亦称业道。此一论点,即以所行、能通二种意义来解释业道。然而此业道,完成业之经过可分加行(预备之行为)、根本(完成行为)、后起(完成后之从属行为)等三阶段,其中,“根本”即称“根本业道”。(俱舍论卷十七、阿毗达磨发智论卷十一、成唯识论卷一、瑜伽师地论卷八、卷五十九、卷六十)((参见:十善十恶)468、“业”5494)p5502FROM:【佛光大辞典】

【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憍慢】:梵语 adhi-ma^na,巴利语同。指自高傲物之心态。俱舍宗以憍为小烦恼地法之一,慢为不定地法之一、十随眠之一。唯识宗则以憍为随烦恼之一,慢为根本烦恼之一。二者之别,在憍以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顾性,即对自己之长处产生傲慢自大之心理;慢以称量自、他德类之差别,心自举恃,凌懱于他,即对他人心起高慢。若憍慢生,则长养一切杂染之法,心不谦下,由此则生死轮转,受无穷苦。大方等大集经卷二十(大一三·一三八上):“永断习气,摧憍慢山,拔生死树。”又无量寿经卷下(大一二·二七三中):“谦敬闻奉行,踊跃大欢喜;憍慢弊懈怠,难以信此法。”日本净土真宗即根据无量寿经,而确认憍慢众生难信弥陀之本愿。(法华经安乐行品、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三、俱舍论卷四、成唯识论卷六、大乘义章卷五)p6064 FROM:【佛光大辞典】

【非梵行】:梵语 a-brahma-carya,巴利语 a-brahma-cariya。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禅戒篇)((参见:四波罗夷)1720)p3712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若于大众舍离本相,若于三时若二时中,虚妄说之,是名根本。
若于先时,次第庄严,构言语端,或受他语,起往彼说,是名方便。
若事成已,受取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于憍慢,是名成已。

是妄语中,杂有两舌,能坏和合,是名根本。
若说他过及余恶事,言和合者必有不可,若离坏者则有好事,是名方便。
和合既离,受他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若变容色,恶口骂詈,是名根本。
若闻他罪,庄严辞章,起去到彼欲说是恶,是名方便。
若骂詈已,还受他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若说欲事、非时之言,是名根本。
若歌、若颂、无义章句,随人所喜,造作百端,是名方便。
若教他已,还受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末学解说]

(妄语)
如果于大众舍离本相,如果于三时(晨朝,日中,黄昏也),如果二时(指能以数量计量之时间而言。此乃戒律中所说之时间,如食时、非食时)中,虚妄(虚假、非真实之意)说之,这名为根本(罪)。
如果于先时(妄语前),次第庄严,构言语端,或者(未经证实)信受他人之语,四处宣说(传播谣言),这名为方便(罪)。
如果妄语成已,受取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没有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这名为成已(罪)。

(两舌)
这妄语中,掺杂有两舌,能破坏和合,这名为根本(罪)。
如果说他人之过及余恶事,讲和合者必有不可,如果离坏者则有好事,这名为方便(罪)。
和合被离坏后,接受他人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没有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这名为成已(罪)。

(恶口)
如果变容色,恶口骂詈,这名为根本(罪)。
如果闻知他人之罪,庄严辞章,到处宣说其恶,这名为方便(罪)。
如果骂詈之后,还受他人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没有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这名为成已(罪)。

(绮语)
如果说欲事、非时(佛教自印度始,即有正午以后不摄食之规定,故正午以后,皆称非时,于律典中规定,凡比丘须持非时食之戒。八斋戒中,亦有不过中食戒之规定)之言,这名为根本(罪)。
如果以歌、如果以颂、如果以无义章句(没有意义的言语),随人所喜,造作百端,这名为方便(罪)。
如果教他人之后,还接受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没有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这名为成已(罪)。

注解:
【三时】:(名数)晨朝,日中,黄昏也。【又】谓正像末之三时。佛灭后,正法行时为正法,正法后,似法行时为像法,像法之法渐灭时为末法。此三时之年限,经说不同。(参见:正像末)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二时】:<一>时分假、实二种,即:(一)迦罗时(梵 ka^la,巴同,译为实时),指能以数量计量之时间而言。此乃戒律中所说之时间,如食时、非食时。(二)三摩耶时(梵 samaya,巴同,译为假时),指某一时间而言。如经云“一时佛在舍卫国……”,此所言之时,即指假时。(大智度论卷一)
 <二>指朝、夕二时。p208 FROM:【佛光大辞典】

【虚妄】:虚假、非真实之意。或略作妄。其义细别有三,即:(一)梵语 a-santa-bha^va,乃非实在之意。如妄法、妄境、妄有。(二)梵语 vitatha,即非理迷执之意。如妄识、妄心、妄念、妄执、妄情、妄分别等。(三)梵语 mr!s!a^,乃虚诳之意。如妄语、妄言。(法华经卷一方便品、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六、成唯识论卷九)p5261 FROM:【佛光大辞典】


【非时】:佛教自印度始,即有正午以后不摄食之规定,故正午以后,皆称非时,于律典中规定,凡比丘须持非时食之戒。八斋戒中,亦有不过中食戒之规定。((参见:非时食)3710、“斋戒”6546)p3710
FROM:【佛光大辞典】


【无义语】:没有意义的言语。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于他财物,生贪欲得,是名根本。
发烦恼心,是名方便。
作已得财,任意施与,欢喜受乐,复向余说,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若打骂人,是名根本。
若捉杖石,问其过罪,是名方便。
打已生喜,受取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若诽谤业、因果、真谛、贤圣之人,是名根本。
若读诵、书写、信受邪书,赞叹称誉,是名方便。
受已、向他分别演说,增其邪见,受邪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末学解说]

(贪欲)
对于他人财物,生贪欲想要获得,这名为根本(罪)。
由此引发烦恼心,这名为方便(罪)。
作后获得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四处炫耀,没有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这名为成已(罪)。

(嗔恚)
如果打骂人,这名为根本(罪)。
如果捉杖石,问其过罪,这名为方便(罪)。
打后生喜,受取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没有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这名为成已(罪)。

(邪见)
如果诽谤:业(我们的一切善恶思想行为,都叫做业,如好的思想好的行为叫做“善业”,坏的思想坏的行为就叫做“恶业”)、因果(因是种因,果是结果,由此因而得此果,是因果义。又因是所作者,果是所受者,种善因必得善果,种恶因必得恶报)、真谛(真谓真实无妄。谛犹义也。对俗谛言,如谓世间法为俗谛。出世间法为真谛是也)、贤圣(在凡夫之位的修行人叫做“贤”,已经断惑证真的人就叫做“圣”)之人,这名为根本(罪)。
如果读诵、书写、信受邪书,赞叹称誉,这名为方便(罪)。
信受后、向他人分别演说,增长其邪见,受取邪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没有惭愧(惭与愧。惭是对自己德学浅陋,常怀惭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恶受人讥评,生愧心而止恶),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指自高傲物之心态),这名为成已(罪)。

注解:
【业】:我们的一切善恶思想行为,都叫做业,如好的思想好的行为叫做“善业”,坏的思想坏的行为就叫做“恶业”。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因果】:因是种因,果是结果,由此因而得此果,是因果义。又因是所作者,果是所受者,种善因必得善果,种恶因必得恶报。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真谛】:(术语)二谛之一。真谓真实无妄。谛犹义也。对俗谛言,如谓世间法为俗谛。出世间法为真谛是也。【又】(人名)真谛三藏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贤圣】:在凡夫之位的修行人叫做“贤”,已经断惑证真的人就叫做“圣”。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或复有人,于十业道一时作二:妄语、两舌。
或一时三:所谓妄语、两舌、恶口。
又复有三:所谓邪见、恶口、妄语。
如是说者,即是无义,是名为四。

瞋之与贪,不得一时。其余八事,可得一时。
云何一时?
六处遣使,自作二事:一者、淫他妻妇,二者、谓无业果;先作期要,一时得业。

是十恶业,或得作色无无作色,或有作色及无作色。
若无方便及成已者,则得作色无无作色;若有庄严及成已者,则得作色及无作色。

是十业道有轻有重:若杀父母及辟支佛,偷三宝物,于所生母及罗汉尼作非梵行,妄说坏僧,是名为重。

[末学解说]

或再有人,于十业道(指十恶与十善之业道。道,为所行、能通之义)同时作二事:妄语(妄语者,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也)、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
或者同时作三事:妄语(妄语者,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也)、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恶口(恶口者,谓言语粗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也)。
又或者作这三事:邪见(邪见者,谓拨无因果,行邪见道心,无正信也)、恶口(恶口者,谓言语粗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也)、妄语(妄语者,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也)。
像这样的说者,即是无义(没有意义的言语),这名为四事。

瞋与贪,不得一时。其余八事,可得一时。
什么是一时呢?
六处遣使,自作二事:一者、淫他妻妇(邪淫),二者、谓无业果(邪见);先作期要,一时得业。

这十恶业,或得作色无无作色,或有作色及无作色。
如果没有方便(罪)及成已(罪)者,则得作色无无作色;如果有庄严(根本罪)及成已(罪)者,则得作色及无作色。

这十业道有轻有重:如果杀父母及辟支佛,偷三宝物,对所生母及罗汉尼作非梵行(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妄说破坏和合僧,这名为重。

注解:
【十业道】:指十恶与十善之业道。道,为所行、能通之义。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业道】:梵语 karma-ma^rga。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小乘说一切有部以“所行之义”来解释业道,认为十善、十恶之中,属于身、语二业者,各有七种,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故称业道。复次,意亦有善恶各三种(即无贪、无嗔、正见;贪、嗔、邪见或痴),其本身虽不属于业,然此三种产生时,思业即以此为场所而有作用,故亦为业道。
 经量部与大乘唯识宗认为十业道皆为业,统称为业道。盖业道以“思”(分为动发胜思、审虑思、决定思)为其体,其中,动发胜思乃动发身、语等行为(前七业道)的现行之思,名之为业,其业复成为审虑思与决定思作用之场所,故为业,亦为业道。又如此以现行之思为因,所熏习之思的种子亦为业道。此外,贪、嗔、痴三者本身即为业,而三者之间,由贪生嗔,由嗔生痴;前者能够成为后者之道,或辗转互为道,如此能成为轮回六道之通路,故亦称业道。此一论点,即以所行、能通二种意义来解释业道。然而此业道,完成业之经过可分加行(预备之行为)、根本(完成行为)、后起(完成后之从属行为)等三阶段,其中,“根本”即称“根本业道”。(俱舍论卷十七、阿毗达磨发智论卷十一、成唯识论卷一、瑜伽师地论卷八、卷五十九、卷六十)((参见:十善十恶)468、“业”5494)p5502FROM:【佛光大辞典】

【十恶】:﹝出法界次第﹞
  恶即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惑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此十恶也。
  [一、杀生],杀生者,谓自杀,亦教人杀,断害一切众生之物命也。
  [二、偷盗],偷盗者,谓窃取他人一切财物也。
  [三、邪淫],邪淫者,谓非己妻妾,而行欲事也。
  [四、妄语],妄语者,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也。
  [五、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
  [六、恶口],恶口者,谓言语粗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也。
  [七、绮语],绮语者,谓乖背真实,巧饰言辞,令人好乐也。
  [八、贪欲],贪欲者,谓于顺情之境,贪着乐欲,心无猒足也。
  [九、嗔恚],嗔恚者,谓于违情之境,不顺己意,心生忿怒也。
  [十、邪见],邪见者,谓拨无因果,行邪见道心,无正信也。(拨者,绝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无义语】:没有意义的言语。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非梵行】:梵语 a-brahma-carya,巴利语 a-brahma-cariya。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禅戒篇)((参见:四波罗夷)1720)p3712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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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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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31 20:37: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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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业品第二十四之一

-- [经文] --

善男子!是十业道,各有三种:一、从贪生,二、从瞋生,三、从痴生。

若为贪利故害命者,是名从贪;若杀怨家,是名从瞋;杀老父母,是名从痴。

劫盗他财,亦复三种:自为己身、妻子、眷属,贪他财物而往劫夺,是名从贪;盗怨家物,是名从瞋;劫夺下姓,是名从痴。

邪淫亦三:若为自乐行非梵行,是名从贪;淫怨眷属,是名从瞋;于所生母作非梵行,是名从痴。

妄语三种:若为财利自受快乐,是名从贪;为坏怨故,是名从瞋;若畏他死,是名从痴。

两舌三种:为财利故,是名从贪;为坏怨故,是名从瞋;破坏和合邪见之众,是名从痴。

恶口三种:为财利故,骂詈妇儿,是名从贪;故向怨家说所恶事,是名从瞋;说他往昔先人过罪,是名从痴。

无义语亦三种:若为欢乐,歌叫諠哗,是名从贪;为胜他故,歌叫諠哗,是名从瞋;为增邪见歌叫諠哗,是名从痴。

从贪生者,是名为妒;从瞋生者,是名为瞋;从痴生者,是名邪见。

[末学解说]

善男子!这十业道(指十恶与十善之业道。道,为所行、能通之义),各有三种:一、从贪而生,二、从瞋而生,三、从痴而生。

如果因为贪利而害命者,这名为从贪生;如果杀害怨家(与我结怨之人),这名为从瞋生;杀害老父母,这名为从痴生。

劫盗他人财物,也有三种:自为己身、妻子、眷属,贪他财物而前往劫夺,这名为从贪生;盗窃怨家之物,这名为从瞋生;劫夺下姓,这名为从痴生。

邪淫也有三种:如果为自乐而行非梵行(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这名为从贪生;淫怨眷属,这名为从瞋生;对其生母作非梵行,这名为从痴生。

妄语的三种:如果为财利自受快乐而妄语,这名为从贪生;为坏怨家而妄语,这名为从瞋生;如果畏他死而妄语,这名为从痴生。

两舌的三种:为财利而两舌,这名为从贪生;为坏怨家而两舌,这名为从瞋生;为破坏和合、有邪见的众生两舌,这名为从痴生。

恶口的三种:为了财利骂詈妇女儿童,这名为从贪生;故意向怨家说所恶事,这名为从瞋生;说他往昔先人过罪,这名为从痴生。

无义语也有三种:如果为欢乐而歌叫諠哗,这名为从贪生;为了胜他的缘故而歌叫諠哗,这名为从瞋生;为增邪见而歌叫諠哗,这名为从痴生。

从贪生者,称名为妒;从瞋生者,称名为瞋;从痴生者,称名邪见(凡是不合正法的外道之见,都可以叫做邪见)。

注解:
【十业道】:指十恶与十善之业道。道,为所行、能通之义。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业道】:梵语 karma-ma^rga。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小乘说一切有部以“所行之义”来解释业道,认为十善、十恶之中,属于身、语二业者,各有七种,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故称业道。复次,意亦有善恶各三种(即无贪、无嗔、正见;贪、嗔、邪见或痴),其本身虽不属于业,然此三种产生时,思业即以此为场所而有作用,故亦为业道。
 经量部与大乘唯识宗认为十业道皆为业,统称为业道。盖业道以“思”(分为动发胜思、审虑思、决定思)为其体,其中,动发胜思乃动发身、语等行为(前七业道)的现行之思,名之为业,其业复成为审虑思与决定思作用之场所,故为业,亦为业道。又如此以现行之思为因,所熏习之思的种子亦为业道。此外,贪、嗔、痴三者本身即为业,而三者之间,由贪生嗔,由嗔生痴;前者能够成为后者之道,或辗转互为道,如此能成为轮回六道之通路,故亦称业道。此一论点,即以所行、能通二种意义来解释业道。然而此业道,完成业之经过可分加行(预备之行为)、根本(完成行为)、后起(完成后之从属行为)等三阶段,其中,“根本”即称“根本业道”。(俱舍论卷十七、阿毗达磨发智论卷十一、成唯识论卷一、瑜伽师地论卷八、卷五十九、卷六十)((参见:十善十恶)468、“业”5494)p5502FROM:【佛光大辞典】

【怨家】:(术语)与我结怨之人。无量寿经下曰:“怨家债主焚漂劫夺。”遗教经曰:“诸烦恼贼,常伺杀人,甚于怨家。”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非梵行】:梵语 a-brahma-carya,巴利语 a-brahma-cariya。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禅戒篇)((参见:四波罗夷)1720)p3712 FROM:【佛光大辞典】

【邪见】:1、五见使中,拨无因果之见,叫做邪见。2、凡是不合正法的外道之见,都可以叫做邪见。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修十善已,一一事中得三解脱。

是十恶业决定当得地狱果报,或有饿鬼,或有畜生;
余果则得人中短命,贫穷乏财、妇不贞廉,有所言说人不信受,无有亲厚,常被诽谤,耳初不闻善好之言,能令外物四大衰微,无有真实,恶风暴雨,烂臭败坏,土地不平,无有七宝,多有石沙荆棘恶刺,时节转变,无有常定,果蓏少实,味不具足。
若欲破坏如是等事,应当至心修行十善。

是十善法,三天下具,或有戒摄,或非戒摄;
北郁单曰唯有四事;地狱有五;饿鬼、畜生、天中具十,非戒所摄。

欲界六天无有方便,唯有根本、成已二事。

[末学解说]

修行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后,一一(含有每一、逐一、各各、任一等意)事中能够获得三解脱(具名三解脱门:一空解脱,二无相解脱,三无愿解脱。三种之禅定也。三种进入解脱境界的智门。一、空解脱门,是了达诸法本空,而不著于空;二、无愿解脱门,是了知诸法幻有,而无所愿求;三、无相解脱门,是了知诸法无相,而无不相,入于中道)。

这十恶业决定应当会得到地狱果报,或有饿鬼果报,或有畜生果报;
其余果报则会得人中短命,贫穷乏财、妇不贞廉,有所言说人不信受,没有亲厚,常被诽谤,耳初不闻善好之言,能令外物四大衰微,没有真实,恶风暴雨,烂臭败坏,土地不平,没有七宝,多有石沙荆棘恶刺,时节转变,没有常定,果蓏少实,味不具足。
想要破坏这些事,应当至心修行十善。

这十善法,三天(欲界天、色界天和无色界天)下具足,或有戒摄,或非戒摄;
北郁单曰(梵语郁单越,华言胜处。以其土胜三洲故也。在须弥山北,其土正方,犹如池沼,纵广一万由旬;人面亦像地形,人身长三十二肘,人寿一千岁,命无中夭)只有四事;地狱有五事;饿鬼、畜生、天中具十事,非戒所摄。

欲界六天(一、四天王天,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二、忉利天,梵语忉利,华言三十三。往世三十三人,同修胜业,同生此天。三、须夜摩天,梵语须夜摩,华言善时分。谓此天时时唱快乐,故又云受五欲境,知时分故。四、兜率陀天,梵语兜率陀,华言知足。谓此天于五欲境知止足故。五、化乐天,谓此天自化五尘而娱乐故。六、他化自在天,谓此天假他所化乐事,以成己乐,即欲界天主)没有方便,只有根本、成已二事。

注解:
【十善】: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一一】:梵语有 vyasta, ekaika, pratiks!aN!am 等字。含有每一、逐一、各各、任一等意。梵网经开题(大六二·二中):“一一句句,一一字字,皆是诸尊法曼陀罗身。”观无量寿经(大一二·三四三上):“一一宝珠有八万四千光,一一光作八万四千异种金色,一一金色遍其宝土。”p1 FROM:【佛光大辞典】

【十恶】:﹝出法界次第﹞
  恶即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惑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此十恶也。
  [一、杀生],杀生者,谓自杀,亦教人杀,断害一切众生之物命也。
  [二、偷盗],偷盗者,谓窃取他人一切财物也。
  [三、邪淫],邪淫者,谓非己妻妾,而行欲事也。
  [四、妄语],妄语者,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也。
  [五、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
  [六、恶口],恶口者,谓言语粗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也。
  [七、绮语],绮语者,谓乖背真实,巧饰言辞,令人好乐也。
  [八、贪欲],贪欲者,谓于顺情之境,贪着乐欲,心无猒足也。
  [九、嗔恚],嗔恚者,谓于违情之境,不顺己意,心生忿怒也。
  [十、邪见],邪见者,谓拨无因果,行邪见道心,无正信也。(拨者,绝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三解脱】:(名数)又曰三空。亦曰三三昧。具名三解脱门:一空解脱,二无相解脱,三无愿解脱。三种之禅定也。(参见:三解脱门)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三解脱门】:三种进入解脱境界的智门。一、空解脱门,是了达诸法本空,而不著于空;二、无愿解脱门,是了知诸法幻有,而无所愿求;三、无相解脱门,是了知诸法无相,而无不相,入于中道。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北郁单越】:梵语郁单越,华言胜处。以其土胜三洲故也。在须弥山北,其土正方,犹如池沼,纵广一万由旬;人面亦像地形,人身长三十二肘,人寿一千岁,命无中夭。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三天】:欲界天、色界天和无色界天。

【欲界六天】:一、四天王天,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二、忉利天,梵语忉利,华言三十三。往世三十三人,同修胜业,同生此天。三、须夜摩天,梵语须夜摩,华言善时分。谓此天时时唱快乐,故又云受五欲境,知时分故。四、兜率陀天,梵语兜率陀,华言知足。谓此天于五欲境知止足故。五、化乐天,谓此天自化五尘而娱乐故。六、他化自在天,谓此天假他所化乐事,以成己乐,即欲界天主。(五欲者,色欲、声欲、香欲、味欲、触欲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夫业道者,一念中得。
如其杀者,可杀、俱死,是则不得根本业果。

若作庄严,事竟不成,唯得方便,不得根本。

作庄严已便得杀者,得根本罪。如其杀已,不追成已,无无作罪。

若杀者一念中死,可杀之者次后念死,杀者不得根本业罪。

若遣使杀,使得作罪,口敕之者得无作罪;若恶口敕,亦得作罪及无作罪。

若其杀已,心善、无记,亦得作罪及无作罪。

[末学解说]

业道(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小乘说一切有部以“所行之义”来解释业道,认为十善、十恶之中,属于身、语二业者,各有七种,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故称业道。复次,意亦有善恶各三种(即无贪、无嗔、正见;贪、嗔、邪见或痴),其本身虽不属于业,然此三种产生时,思业即以此为场所而有作用,故亦为业道)者,在一念之中就会得。

比如其杀者,与可杀者同时死,则不得根本业之果报。

如果作庄严,事最终不成,则只得方便业罪,不得根本业罪。

作庄严后,杀者便得根本罪。比如其杀后,不追求是否成功,则没有无作罪。

如果杀者一念中死,可杀之者次后念死,杀者不得根本业罪。

如果遣使杀,遣使得作罪,下命令者得无作罪;如果以恶心下命令,既得作罪也得无作罪。

如果其杀后,即使心善、无记(非善非恶,无可记别),也会得作罪及无作罪。

注解:
【业道】:梵语 karma-ma^rga。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小乘说一切有部以“所行之义”来解释业道,认为十善、十恶之中,属于身、语二业者,各有七种,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故称业道。复次,意亦有善恶各三种(即无贪、无嗔、正见;贪、嗔、邪见或痴),其本身虽不属于业,然此三种产生时,思业即以此为场所而有作用,故亦为业道。
 经量部与大乘唯识宗认为十业道皆为业,统称为业道。盖业道以“思”(分为动发胜思、审虑思、决定思)为其体,其中,动发胜思乃动发身、语等行为(前七业道)的现行之思,名之为业,其业复成为审虑思与决定思作用之场所,故为业,亦为业道。又如此以现行之思为因,所熏习之思的种子亦为业道。此外,贪、嗔、痴三者本身即为业,而三者之间,由贪生嗔,由嗔生痴;前者能够成为后者之道,或辗转互为道,如此能成为轮回六道之通路,故亦称业道。此一论点,即以所行、能通二种意义来解释业道。然而此业道,完成业之经过可分加行(预备之行为)、根本(完成行为)、后起(完成后之从属行为)等三阶段,其中,“根本”即称“根本业道”。(俱舍论卷十七、阿毗达磨发智论卷十一、成唯识论卷一、瑜伽师地论卷八、卷五十九、卷六十)((参见:十善十恶)468、“业”5494)p5502FROM:【佛光大辞典】

【无记】:非善非恶,无可记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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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31 20:59: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5-1-1 10:20 编辑



(学习用时 1
小时 30 分钟 以上  包含重新学习62#内容 )

优婆塞戒经业品第二十四之一

-- [经文] --

若有说言:过去已灭,未来未生,现在无住,云何名杀?
一念不杀,微尘不坏,若一不杀,多亦不能,云何言杀?

是义不然!何以故?
虽复现在一念不杀,能遮未来使不起故,故得名杀。
以是义故,不可以见一处无杀,举一切处悉便无杀。

有人刺手则便命终,或有截足而命全者。
头则不尔,刺截俱死。

若有作已得大罪者,是名业道;
三业自得,七业自他。
若无作者,亦无无作。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说:过去已灭,未来未生,现在无住(无所住著的意思。法无自性,无自性故,无所住著,随缘而生),为什么名为杀呢?
一念不杀,微尘不坏,如果一念不杀,那么多念也不能,如何讲杀呢?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虽然因现在一念不杀,能阻挡未来使其不起,所以得名为杀。
但是,不可以见一处无杀,便认为一切处都无杀。

有人的刺手就会命终,而有的人截足却能命全。
头则不同,刺、截都会死。

如果有人作后得大罪者,这名为业道(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小乘说一切有部以“所行之义”来解释业道,认为十善、十恶之中,属于身、语二业者,各有七种,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故称业道。复次,意亦有善恶各三种(即无贪、无嗔、正见;贪、嗔、邪见或痴),其本身虽不属于业,然此三种产生时,思业即以此为场所而有作用,故亦为业道);

三业自己得,七业自他都会得。
如果无作者,也没有无作(无因缘之造作也)。

注解:
【无住】:无所住著的意思。法无自性,无自性故,无所住著,随缘而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业道】:梵语 karma-ma^rga。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小乘说一切有部以“所行之义”来解释业道,认为十善、十恶之中,属于身、语二业者,各有七种,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故称业道。复次,意亦有善恶各三种(即无贪、无嗔、正见;贪、嗔、邪见或痴),其本身虽不属于业,然此三种产生时,思业即以此为场所而有作用,故亦为业道。
 经量部与大乘唯识宗认为十业道皆为业,统称为业道。盖业道以“思”(分为动发胜思、审虑思、决定思)为其体,其中,动发胜思乃动发身、语等行为(前七业道)的现行之思,名之为业,其业复成为审虑思与决定思作用之场所,故为业,亦为业道。又如此以现行之思为因,所熏习之思的种子亦为业道。此外,贪、嗔、痴三者本身即为业,而三者之间,由贪生嗔,由嗔生痴;前者能够成为后者之道,或辗转互为道,如此能成为轮回六道之通路,故亦称业道。此一论点,即以所行、能通二种意义来解释业道。然而此业道,完成业之经过可分加行(预备之行为)、根本(完成行为)、后起(完成后之从属行为)等三阶段,其中,“根本”即称“根本业道”。(俱舍论卷十七、阿毗达磨发智论卷十一、成唯识论卷一、瑜伽师地论卷八、卷五十九、卷六十)((参见:十善十恶)468、“业”5494)p5502FROM:【佛光大辞典】

【无作】:(术语)无因缘之造作也。如言无为。七帖见闻七曰:“圆教意十界三千万法皆中道,法尔任运自然体,始令造作法无之故,名无作教也。”【又】心无造作物之念也。如无作三昧是。无量寿经下曰:“无作无起,观法如化。”【又】不假身口意之动作,自然相续之法也。如无作戒,无作色等是。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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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 12:05: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5-1-1 12:26 编辑


(学习用时 2 小时 分钟 以上   )

优婆塞戒经业品第二十四之一


-- [经文] --

或有说言:身业三事有作无作,口不如是。

是义不然!何以故?

若口有作、无无作者,口敕杀已,不应得罪,是故口业亦应有作及以无作。

心则不尔,何以故?

贤圣之人不得罪故。

何因缘故名作、无作?

是业堕于三恶道故,生于人中寿命短故,所有六入常受苦故,余果相似根本正果,或有相似或不相似。

受果报时,在活地狱、黑绳地狱,饿鬼、畜生、人中三处受于余果。

若于一人作杀庄严,作庄严已,有二人死,当知唯于本所为人得作无作。

[末学解说]

或者有人说言:身业三事(杀盗淫)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口业则不是这样的。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口有作、没有无作者,那么以口下令杀后,就不应得罪,所以口业也应当有作及以无作。

心则不同,为什么呢?

因为贤圣(在凡夫之位的修行人叫做“贤”,已经断惑证真的人就叫做“圣”)之人而不得罪的缘故。

为什么叫作、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呢?

因为这些业会堕入三恶道的缘故,会生于人中寿命短的缘故,所有六入(六根入六尘,叫做“六入”,即:眼入色、耳入声、鼻入香、舌入味、身入触、意入法。六入是六根的别名,入是涉入之义,谓根境互相涉入)常受苦的缘故,其余果报相似根本正果,或有相似或有不相似。

受果报时,在活地狱、黑绳地狱,饿鬼、畜生、人中三处受到其余的果报。

如果对一人作杀庄严,作庄严后,有二人死,应当知道,只会对原本要杀的人得作、无作罪。

注解:
【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贤圣】:在凡夫之位的修行人叫做“贤”,已经断惑证真的人就叫做“圣”。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六入】:六根入六尘,叫做“六入”,即:眼入色、耳入声、鼻入香、舌入味、身入触、意入法。六入是六根的别名,入是涉入之义,谓根境互相涉入。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有说言:色是无记,命亦无记,如是无记,云何杀已而得杀罪?

是义不然!何以故?

如是身命是善恶心器,若坏是器,遮于未来善恶心故,是故得罪。

若王敕杀,侍臣称善,是王与臣罪无差别;猎亦如是。

若有垂终,其命余残有一念在,若下刀杀,是得杀罪;若命已尽而下刀者,不得杀罪。

若先作意规欲挝打,然下手时,彼便命终,不得杀罪。

若作毒药与怀妊者,若破歌罗罗,是人则得作无作罪。

若自刑者,不得杀罪。何以故?

不起他想故,无瞋恚心故,非他自因缘故。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说言:色是无记(非善非恶,无可记别),命也是无记,既然都是无记,为什么杀后会得杀罪呢?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比如身命(吾身与吾寿命也。身者以四大为体,命者以寿暖识为体)是善恶心之容器,如果破坏了这器皿,因为会遮于未来善恶心的缘故,所以得罪。

如果国王命令杀,侍臣称赞做的好,那么国与臣的罪业没有差别;捕猎杀生也是如此。

如果有人临命终时,虽命余残但尚有一念在,这时如果下刀杀,也会得杀罪;如果命已尽而下刀者,则不得杀罪。

如果先作意(心所名。相应于一切之心而起者,具使心惊觉而趣所缘之境之作用)只想挝打(没想杀人),但在下手时,对方便命终了,则不得杀罪。

如果作毒药给怀妊者,如果破坏歌罗罗(初宿胎内之位),这样的人则得作无作(作者身口造作之义,表者身口表彰之义)罪。

如果自刑者,则不得杀罪。为什么呢?

因为不起他想的缘故,无瞋恚心的缘故,非他自因缘故。

注解:
【无记】:非善非恶,无可记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身命】:(杂语)吾身与吾寿命也。身者以四大为体,命者以寿暖识为体。法华经劝持品曰:“我不爱身命,但惜无上道。”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心器】:指有情之心识。心识总摄吾人一切精神现象,能缘虑、容受、积集诸法,其自性原本清净,佛典中多称为如来藏、真如,法相宗称之为阿赖耶识;以其能摄受万法,犹如器皿能容受物品,故以器喻之。p1410FROM:【佛光大辞典】

【作意】:(术语)心所名。相应于一切之心而起者,具使心惊觉而趣所缘之境之作用。俱舍论四曰:“作意,谓能令心惊觉。”成唯识论三曰:“作意,谓能惊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歌罗逻】:(杂名)初宿胎内之位。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三之上曰:我初生时揽父母身,分以为已有,名歌罗逻。歌罗逻时,名曰无明。(参见:羯逻蓝)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作无作】:(术语)戒律之语。新译谓之表无表,旧译谓之作无作。作者身口造作之义,表者身口表彰之义。成实论谓之教无教,教示人身口作业之义。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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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内容中,佛陀讲:
若自刑者,不得杀罪。何以故?不起他想故,无瞋恚心故,非他自因缘故。

从中可以获知,自杀不会得杀罪
这里需要注意,虽然自杀不得杀罪,也不能自杀
由此,结合清净光明专辑学习相关内容

一、为什么不能自杀呢?
当下的念头非常重要, 每一个念头决定我们思绪想法的惯性,
这种心念与众生心念交互作用的牵引, 就会决定日后我们六道轮回投胎的去处
所以楞严经说~
心持禁戒。举身轻清。心持咒印。顾盻雄毅。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心存佛国。圣境冥现。
(这都是心念不同所以业力的走向也不同)

因此, 不论是被杀或自杀, 这种当下极度恐惧的念头, 又或者放弃自己的念头, 都会在八识种子中形成严重的烙印, 这种后果就会形成
1.仇恨愤怒和恐惧(被杀的情况), 而造成生生世世轮回的痛苦和报复的怨念
2.恐惧加上自我否定不愿面对现实(自杀的情况), 这会造成日后累世不断自杀的种子
所以学佛应该要内心平静, 看破一切世间相, 恢复佛性原本的光明圆满自在
所以我们不应该杀生, 也不应该自杀
——为什么不要杀生,也不能自杀 ~ 心念的惯性作用

二、自杀的因与果
自杀是因为自己对社会和自己失去了希望,以黑暗和灭绝的心态来对待自己和社会
这种病态的心态则会让自己堕入无法超越的禁锢中,如果自己没有端正思维寻求光明和正见
自己就会被自己这种错误的观念而把自己几乎永远的埋葬在黑暗中
这自杀的观念和行为则会卷起相同共业众生的黑业,形成更大的禁锢力量,令自己活在更痛苦的地狱中,难以超越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自杀能解决事情,那只会让自己堕入几乎永恒(除非能改正观念)和无力自拔的地狱中
——自杀的因果和真相
1.每个人第八识中都有无明种子,这个无明,会让众生做出种种事情
2.由于无明,所以活着遇到事情无法透彻释怀,情绪纠结,引发累世习气种子,更加郁闷
3.累劫有怨仇的非人鬼神,如果有因缘遇到,也可能趁机报复,激发情绪或控制思想
4.或者不肖的非人鬼神,由于各自情绪执着因素,也会玩弄陷害福报和意志薄弱的人
(有些家庭争吵或工作上的纷争,又或者意外灾难,也和这些非人鬼神都有关)
以上这些如有疑问,请自行深入经藏和实修,这样就会逐渐明白
——[问答]人想自杀是因为非人干扰吗?
一般人想自杀,这都是思维和情绪陷入了泥沼
就是执着在一处,单一的想法和观念,促使自己走往绝境
这通常是因为一时之间对人生没有找到生机,固执的习气和情绪驱使自己走向黑暗
这时候如果有人能适当的引导绝望者,引入截然不同的观念
例如:新鲜,或乐观,或光明,或特殊,或跳脱式的思维
这样或许就能促使或引导绝望者生起反思,或引发乐观开心的思维
而跳脱黑暗的思维和情绪,走往光明,或引发尝试另一种人生的企图

例如:有人是因为年纪尚浅,遇到小事情就想不开
这是因为缺乏人生经验和历练,所以观念狭隘,遇到不顺心,情绪就容易纠结
这时候只要我们提出人生其他各种乐趣,往往就能引发年轻人求新求变的企图和生机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强迫带他们出去玩乐几天,就能忘却悲伤

另外,有人是因为年纪大了尝尽苦难,却失去对人生的乐趣,
这是以为死亡就能结束痛苦,其实这是错误知见,
因为绝望和逃避的念头只会变成累世的习气,
而让自己以后累劫累世都被这种习气所困扰,甚至造成习惯性自杀,贻害累世
对于这类人,只要带他们到佛寺走一走,体会佛法的清凉,就能真正找到人生的清净和安乐,这很容易就能让人体会到比自杀好多了
——为什么不要杀生,也不能自杀 ~ 心念的惯性作用

三、自杀的真相
越是痛苦的年代,越多人自杀
有些人因为人生不如意,以为人死后一了百了,就不会再痛苦了
其实,真相并不是这样的,人死后并不是就变成什么都没有了
如果妄自杀害自己,那只会令自己堕入更痛苦的禁锢中
自古以来,古老的智慧告诉我们,人死后会有灵魂(佛经中称为[识],请参阅[大乘显识经],
不同的宗教或年代或民族,对灵魂会有不同的称呼,认识的详细层度也不同),
并且会依照执着和业力而轮回,就是依照自己的念力行为走向,然后和其他众生的念力和行为的共业交互作用下而流转轮回
另外,有些科学家经过实验,也宣称人死后能测量到灵魂的重量
所以,人死后并不是变成空无一物,而是会随自己的念力执着和行为业力而自作自受

因此,透过自杀来寻求解脱,那正好是大大的错误了
反而会因为自己错误的观念和行为,而令自己堕入黑暗的地狱中
——自杀的因果和真相

四、遇到想要自杀的人,佛弟子当要如何做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劝众生不要自杀是我们的责任,而且我们人人都能做到
只要有这样的信心,就能劝导众生不要自杀,也能得到佛菩萨的支持
千万不要说自己做不到,这样就已经违背菩萨道的戒律
这在很多佛经都有提到,菩萨行者绝对不能说自己做不到
因为这在心念上已经蒙上了缺陷,心法这关卡就已经没过关
所以菩萨行者应该发起光明心,才能承继佛菩萨的大愿和威力
这才能真正得到佛菩萨的加持,这才是真正所谓的加持
对于想自杀的人,就是不要让他们孤独,因为孤独就会乱想,就容易情绪纠结而走入绝境

因此,佛弟子或菩萨行者,想要引导众生避免自杀
除了要有大悲心,还要有不退的光明心,因为自己能保持光明,才能引导众生走向光明
再者,在观念上要很开阔和圆通,除了明白各种佛法知见
还要对人生和世俗有全面的涉略和了解,以便明白和体谅众生的苦难和执着
这样才能清楚的知道各种黑暗思维和解脱的方便
所以,行菩萨道发四无量心,这要如实的发心,才能逐渐具备这些全面的能力
要真正发起~誓愿度一切众生,誓愿解除一切烦恼,誓愿学习一切佛法,誓愿成就佛道
这要真正的发心和实作,才能增上修行

因此,不要只拘泥在教导众生念佛或念经,这样会让众生觉得乏味或难以接受
这也是因为佛弟子不能圆通佛法,而把念佛诵经变成窼臼
才会遇到什么事情都只会劝众生念佛诵经
其实佛经和佛法所教导佛弟子的并不是只有这些
而是还有很多义理和心要,例如:虚幻和光明,以及种种方便
这些佛弟子应该用心体会和实修,才能变成自己的心得和言语
才能透过自己的体会来告诉众生,这样的劝化才容易有生命的劝导众生
而不是遇到众生的问题,只会生硬的劝众生念佛和诵经

劝导众生,并不是一开始就要众生念佛和诵经
而是让众生能感受到您的真心和温暖,这就是所谓四摄法的精神
先能摄受众生,以后才方便教导众生更深的法义,才方便引导解脱
能体会到这点,这才代表自己对心法有些了解

以上提供参考
请大家珍惜周遭的人,要相信自己能帮助他们
和我们有缘的人,就是有机会成为我们菩萨眷属的人
看看法华经中普贤菩萨一出现的时候,身边多少菩萨眷属,这些都是菩萨累世救度的众生
(其实很多佛经中都是如此,不只普贤菩萨)
所以不要浪费了机缘,这都是累世难得的缘分
因此佛弟子应该广结善缘,避免缔造恶缘
——[略说]佛弟子如何劝导众生不要自杀?

不禁想起近日末学看到一个视频,是家里摄像拍到一位老奶奶临自杀前的影像
背景中介绍,这位老奶奶,已经80多岁了,子女不在身边,身患疾病已经多年
视频中的老奶奶,在自杀前,穿上自己喜欢的新衣、新鞋,坐了一会走出了门
但很快又回来了,坐下沉思,擦拭眼泪,之后好似下定决心,又再次走出了门
这时背景中说,如果老奶奶返回时,能有个人和她说说话,也许会有不同结果

末学以自己的次第思维
当要时时生起慈悲心,平等心,光明心......
当要时时保持慈悲心,平等心,光明心......
也许是一个微笑,也许是一句问候,也许是一件礼物,也许是一段陪伴......
当我们发起慈悲心,平等心,光明心......这些心时,便能够自利利他

什么是学佛?
就是透过发起[无上菩提心]普渡众生而成佛
重点是~
在普渡众生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不圆满,
而在帮助众生的过程中,先改正自己的缺失而逐渐圆满了自己,自己就成佛了
所以是因为发起度化众生的心,却由众生度化了自己,让自己成佛了
——[略说]如何劝导众生?发起度化众生的心,却由众生度化了自己!
我们确实需要去救度众生,而且是用[真心]
其实这[真心]就是在救度自己,会因此圆满契入佛性本然而成佛
——简单说明~[念佛][持咒][诵经]的[方便义]和[究竟实义]
忏悔心,清净心,光明心,慈悲心,欢喜心
这样就能生起真实功德(佛性)而令众生受益
——[超度众生]和[功德回向]的内涵和原理

如何驱除[负面习气][黑暗思想]? ~ 光明心的导引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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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 22:07: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5-1-2 22:20 编辑



(学习用时 2
小时 分钟 以上   )

优婆塞戒经业品第二十四之一

-- [经文] --

或有说言:

若心在善、不善、无记,悉得杀罪,犹如火毒,虽复善心、不善、无记,触食之者悉皆死者。

是义不然!何以故?

世间有人捉火不烧,食毒不死,非恶心杀,亦复如是不得杀罪,如诸医等。

[末学解说]

或者有人说言:

如果心在善、不善、无记(无记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都得杀罪,犹如火毒,虽有善心、不善、无记,但触食之者全都会死。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因为世间有人能够捉火不烧,食毒不死,如果不是恶心而杀,也不会得杀罪,比如诸医等等。

注解:
【无记】:梵语 avya^kr!ta。三性之一。一切法可分为善、不善、无记等三性,无记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或谓无记者因不能招感异熟果(善恶之果报),不能记异熟果,是故称为无记;但此种解释仅适用于有漏法,并非一般通说。成为无记之法,称“无记法”;对此,成为善或不善之法,称“有记法”。无记分为有覆无记与无覆无记二种。(一)有覆无记,以其无记,故不引生异熟果,但能覆圣道、蔽心性,故为不净者,例如上二界之烦恼,及欲界之烦恼如身见、边见俱属此。(二)无覆无记,又作净无记,即纯粹之无记,绝不覆圣道,蔽心性,故不属不净。欲界之无覆无记心分为四:(1)异熟无记,即指异熟生心、报生心。依前世业因招感果报之心。(2)威仪无记,又作威仪路无记。即威仪心、威仪路心。引起行住坐卧之威仪动作或缘此动作之心。(3)工巧无记,又作工巧处无记。即指工巧心、工巧处心。为身语工巧(工作、绘画、诗歌等)或缘此之心。(4)通果无记,又作变化无记。即指能变化心、变化心、通果心。起入定得神通自在作用之心。以上四无记更加自性无记(如山河大地之色香味触)与胜义无记(虚空及非择灭之二无为法),并有覆无记,合谓七无记。同时,唯识宗将所有之无记法分为如下四无记:能变无记(心、心所)、所变无记(色法与种子)、分位无记(不相应行法)与胜义无记等。成实论卷八称隐没无记性烦恼为无记。
 此外,对于外道之十四难(即问难),释尊认为无回答之意义,故不答以是或非,此谓十四无记、十四不可记;相当于四记答中之舍置记。十四问难如下:(一)世界(及我)有常(时间之无限)?(二)无常(时间之有限)?(三)亦常亦无常?(四)非常非无常?(五)有边(空间之有限)?(六)无边(空间之无限)?(七)亦有边亦无边?(八)非有边非无边?(九)如来(此际意指众生)死后有?(十)无?(十一)亦有亦无?(十二)非有非无?(十三)命与身为同一?(十四)异?以上若除去(三)(四)(七)(八),亦称作四类十问。(杂阿含经卷三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五十一、卷九十七、卷一四四、俱舍论卷二、卷七、成唯识论卷三、俱舍论光记卷二、卷十三、卷十五、卷五、卷十、大乘义章卷七)((参见:十四无记)414、“三性”563、“四无记”1775、“有覆无记”2460、“无覆无记”5139)p5107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或有说言:

婆薮仙人说咒杀人、杀羊祀天,不得杀罪。

是义不然!何以故?

断他命故,痴因缘故。

若见人死心生欢喜,当知是人得成已罪。

见他杀已,心生欢喜,出财赏之,亦复如是。

若使他杀,受使之人到已,更以种种苦毒而杀戮之。

口敕之者,唯得作罪,受使之人,兼得二罪,作以无作。

[末学解说]

或者有人说言:

婆薮仙人(系奉婆罗门教之仙人。昔之摩揭陀国王,后出家为仙人,尝依四吠陀法之赞言,主张杀生祀天,后堕入地狱;复经佛之教诫,始归三宝,而居于补陀落山麓结草庵供奉观音)说咒杀人、杀羊祀天,不会得杀罪。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因为断他命的缘故,因为愚痴的缘故。

如果见到人死,心生欢喜,应当知道这样的人会得成已罪。

如果见到他人杀生后,心生欢喜,出财赏之,也会得成已罪。

如果遣使他人杀生,受使之人到后,更以种种苦毒而杀戮之。

那么,下命令的人,只会得作罪,受使之人,则会得二罪: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罪及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罪。

注解:
【婆薮】:梵名 Vasu。又作婆蓃、婆薮缚斯。系奉婆罗门教之仙人。昔之摩揭陀国王,后出家为仙人,尝依四吠陀法之赞言,主张杀生祀天,后堕入地狱;复经佛之教诫,始归三宝,而居于补陀落山麓结草庵供奉观音。就婆薮仙人遵奉婆罗门教之说而言,相通于婆私吒为婆罗门族代表性仙人之说,故一般以为婆薮仙人即婆私吒。又密教将之安于胎藏界曼荼罗外金刚部院之东方。(大方等陀罗尼经卷一、大智度论卷三)((参见:婆私吒)4455)p4472 FROM:【佛光大辞典】

【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发恶心夺取他物,是人亦得作无作罪。

若数时取,若寄时取,因市易取,亦得偷罪。

若自不取、不贪、不用,教他令取,是人亦得作无作罪。

[末学解说]

如果发恶心夺取他人之物,这样的人也会得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罪、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罪。

如果数时取,如果寄时取,如果因市易取,也会得偷罪。

如果自己不取、不贪、不用,但教他人取,这样的人也会得作罪、无作罪。

注解:
【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欲偷金,取时得银,出外识已,还置本处,是人不得偷盗之罪。

若欲偷金,得已即念无常之想,心生悔恨,欲还本主而复畏之,设余方便还所偷物,虽离本处,不得偷罪。

奴仆财产,先悉生意与主同共,后生贪想辄取主物,取已生疑而便藏避,复思是物同共无异,虽离本处,不得偷罪。

[末学解说]

如果偷金,取时得银,出外识别后,将所取之物归还放回至本处,这样的人则不得偷盗之罪。

如果想要偷金,得到后即念无常(即谓一切有为法生灭迁流而不常住。一切有为法皆由因缘而生,依生、住、异、灭四相,于刹那间生灭,而为本无今有、今有后无,故总称无常)之想,心生悔恨,想要归还本主而又害怕,而以其他方式归还所偷之物,虽离本处,不得偷盗之罪。

奴仆财产,起先想与主人同有,后来生起贪想而掠取主物,取后生疑便藏避之,最后又思此物与主人同有并没有差别(自己的财产就是主人的财产),虽离本处,不得偷盗之罪。

注解:
【无常】:梵语 anitya,或 anityata^,巴利语 anicca。音译阿你怛也。为“常住”之对称。即谓一切有为法生灭迁流而不常住。一切有为法皆由因缘而生,依生、住、异、灭四相,于刹那间生灭,而为本无今有、今有后无,故总称无常。据大智度论卷四十三举出二种无常,即:(一)念念无常,指一切有为法之刹那生灭。(二)相续无常,指相续之法坏灭,如人寿命尽时则死灭。另据辩中边论卷中所举,就遍、依、圆三性而有无性无常、生灭无常、垢净无常之别。即:(一)遍计所执性,其体全无,称无性无常、无物无常。(二)依他起性,依他缘生之诸法有生灭起尽,称生灭无常、起尽无常。(三)圆成实性,其位乃由垢转变成净,故称垢尽无常、有垢无垢无常。上述之说,不仅以缘生有为之诸法为无常,且认为圆成实性之法亦含有转变无常之义。又据显扬圣教论卷十四成无常品,举出无性无常、失坏无常、转异无常、别离无常、得无常、当有无常等六种;另举出刹那门、相续门、病门、老门、死门、心门、器门、受用门等八种无常。又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六则明示十二种无常之相,即:非有相、坏灭相、变异相、别离相、现前相、法尔相、刹那相、相续相、病等相、种种心行转相、资产兴衰相、器世成坏相。另入楞伽经卷七无常品中载有外道之八种无常。
 此外,观世相之无常,称无常观、非常观;说明无常旨趣之偈颂,称无常偈;安置病僧之堂院,称无常院、无常堂、延寿堂。(杂阿含经卷一、卷十、卷四十七、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四、法句经卷上、维摩经卷上、大智度论卷十九、卷二十三、瑜伽师地论卷十八、成唯识论卷八)((参见:常无常)4530)p5109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若人行路为贼所剥,既至村落,村主问言:‘汝失何物?我当偿之。’

若说过所失,取他物者,是得偷罪。

若有发心,施他二衣,受者取一,云不须二,辄还留者,是得偷罪。

若人发心,欲以房舍、卧具、医药、资生所须施一比丘,未与之间,更闻他方有大德来,辄回施之,是得偷罪。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行路被贼人所劫,到村落后,村主问言:‘你失去了何物?我来补偿你吧。’

如果说的丢失之物超过其真实情况,从而获取了他人之物,这样做会得偷盗之罪。

如果有人发心,要布施他人二件衣服,受者取了一件,说不须要第二件,将其返还,留下者,会得偷盗之罪。

如果有人发心,想要以房舍、卧具、医药、资生(衣食住之具,以资助人之生命者)所须布施给一比丘,还未给与的期间,又闻知他方有大德(很有道德而且精通佛法的人)来,转而布施给了大德,这样做得偷盗之罪。

注解:
【大德】:很有道德而且精通佛法的人。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资生】:(杂语)衣食住之具,以资助人之生命者。法华经法师功德品曰:“资生业等,皆顺正法。”智度论十九曰:“正命者,一切资生活命之具,悉正不邪。”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若取命过比丘财物,谁边得罪?

若羯磨已,从羯磨僧得;若未羯磨,从十方僧得;若临终时,随所与处,因之得罪。

若偷佛物,从守塔人主边得罪。


若暴水漂财物、谷米、果蓏、衣服、资生之物,取不得罪。


[末学解说]

如果盗取过世比丘的财物,哪边得罪呢?

如果羯磨(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后,则从羯磨僧得罪;如果还未羯磨(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则从十方僧得罪;如果临终时,随所给与之处(花费之处),因之得罪。

如果偷取佛物(属佛之物。与法物、僧物同为三宝物之一),则从守塔人这里得罪。

如果是由暴水漂来的财物、谷米、果蓏、衣服、资生(衣食住之具,以资助人之生命者)之物,取之不会得罪。

注解:
【羯磨】: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资生】:(杂语)衣食住之具,以资助人之生命者。法华经法师功德品曰:“资生业等,皆顺正法。”智度论十九曰:“正命者,一切资生活命之具,悉正不邪。”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佛物】:属佛之物。与法物、僧物同为三宝物之一。三宝物严禁互相混同使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之一载列四种佛物:(一)佛受用物,指佛受用之殿堂、衣服、床帐等。(二)施属佛物,指施予佛之钱宝、田园、人畜等。(三)供养佛物,指供养佛之香灯、华幡、供具等。(四)献佛物,指供献于佛之医药、饮食等。((参见:三宝物)703)p2637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他妇、若属自身,是名邪淫。

唯三天下有邪淫罪,郁单曰无。


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为邪淫。


出家之人,无所系属,从谁得罪?

从其亲属、王所得罪。


[末学解说]

如果于非时(晨朝至日中为时,日中至后夜为非时)、不适当的处所、非女子、处女、他人之妇、如果对自身作欲邪行,这些名为邪淫(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

只有三天(欲界天、色界天和无色界天)下有邪淫罪,郁单曰(四大洲中,北方之大洲名)是没有的。

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亲近像这样的人,名为邪淫(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

出家之人,没有系属,从谁处得罪呢?

从其亲属、国王处得罪。

注解:
【非时】:晨朝至日中为时,日中至后夜为非时。(参见:非时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邪淫】:梵语 ka^ma-mithya^ca^ra,巴利语 ka^mesu miccha^ca^ra。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据中阿含卷五十晡利多经载,邪淫者必受现世及后世之恶报。((参见:邪淫戒)3035)p3034FROM:【佛光大辞典】

【三天】:欲界天、色界天和无色界天。

【郁单曰】:(界名)(参见:郁多罗究留)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郁多罗究留】:(界名)Uttarakuru,又作郁多罗鸠娄、郁多罗拘楼、郁多罗鸠留、郁怛罗究琉、郁怛罗越、郁单越、郁单曰、殟怛罗句嚧、殟怛罗矩噜、北拘卢、拘卢等。四大洲中,北方之大洲名。玄应音义十二曰:“郁单越或言郁怛罗越,或言郁多罗拘楼,或言郁多罗鸠留,正言郁怛罗究琉,此译言高上作,谓高上于余方也。亦言胜,鸠琉此云作,亦云姓也。不详何义立名。”同十八曰:“郁单曰,或言郁怛罗越。”同二十四曰:“俱卢洲此云上胜,亦云胜生。旧经中作郁单越。”华严疏钞十三上曰:“郁单越,此云胜生。以定寿千岁衣食自然故。”起世因本经二曰:“有何因缘,说彼名曰郁多罗究留洲?诸此丘,其郁多罗究留洲,于四天下,比余三洲,最上最妙最胜彼,故说郁多罗究留洲。郁多罗究留洲,隋言上作。”慧苑音义上曰:“郁单越。具正云:殟怛罗句嚧。言殟怛罗者。此云上也,胜也。句嚧所作也。谓彼洲人,于所作事,皆无我所,胜余三洲故也。”西域记一曰:“北拘卢洲,旧曰郁单越,又曰鸠楼,讹也。”慧琳音义一曰:“殟怛罗矩嚧,此译为高胜。常受乐胜故为名。古郁单越Uttravatti,或郁拘楼。”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恶时乱时虐王出时,怖畏之时,若令妇妾出家剃发,还近之者,是得淫罪。

若到三道,是得淫罪。


若自若他,在于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得邪淫罪。

若为父母、兄弟、国王之所守护,或先与他期,或先许他,或先受财,或先受请,木泥、画像及以死尸,如是人边作非梵行,得邪淫罪。


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


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末学解说]

恶时(恶行盛之时)、乱时、虐王出现时,怖畏(恐惧害怕之意)之时,如果令妇妾出家剃发,还继续亲近之者,这样做得邪淫之罪。

如果到三道(又作轮回三道,三轮。一、烦恼道,又名惑道,无明贪欲嗔恚等之烦恼妄惑也。二、业道,依烦恼而发之善恶所作也。三、苦道,以善恶之业为因而获之生死苦果也),是得邪淫之罪。

或对自己,或与他人,在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则得邪淫之罪。

如果被父母、兄弟、国王守护,或先与他相约,或先许诺他人,或先接受财物,或先接受请求,对木泥、画像及以死尸这些作非梵行(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则得邪淫之罪。

如果对自身而作属他想,对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也名为邪淫(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

这些邪淫罪也有轻有重,随从重烦恼则得重罪,随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注解:
【恶时】:(术语)恶行盛之时。散善义曰:“五浊恶时。”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怖畏】:梵语 vibhi^s!aN!a。恐惧害怕之意。依六十华严经卷三十四,未悟真理之众生有五种怖畏(恐怖):(一)不活畏,生活不安,常积资财。(二)恶名畏,恐他人讥谤而名誉受损。(三)死畏,畏惧命之将终。(四)恶道畏,又作恶趣畏。恐惧堕入地狱、饿鬼等恶趣。(五)大众威德畏,又作怯众畏。无自信而怯于出现大众之前等。若远离此五怖畏,称为五离怖畏。
 有学、无学之圣者,有小怖畏,而无大怖畏;佛则完全离怖畏。此外,虽有布施钱财之心,然担心布施后财物即将减少者,称为怖畏施,乃八施之一。((参见:五怖畏)1110)p3224  FROM:【佛光大辞典】

【三道】:<一>又作三聚。指惑道、业道、苦道;此三者为生死流转之因果。(一)惑道,又作烦恼道,迷惑恼乱诸法事理之妄心。(二)业道,由妄心所发,乃身口意三业所作。(三)苦道,以惑业为因,招感三界六道之果。道有能通之意,此三者乃由惑起业,由业感苦,于苦复更起惑,辗转相通,生死不绝,故称三道;或以轮转之义,三者轮转不绝,故亦作三道。金光明玄义卷上以十二因缘配当三道,而谓过去之无明、现在之爱、取等三支为烦恼道,过去之行、现在之有等二支为业道,现在之识、名色、六入、触、受,及未来之生、老死等七支为苦道。又天台宗就分段、方便、实报等三报而各说三道之别,即以见思之惑为烦恼道,烦恼润业名为业道,招感界内之生为苦道,此系分段三道;以尘沙惑为烦恼道,无漏之业名为业道,变易生死为苦道,此系方便三道;以无明惑为烦恼道,非漏非无漏之业为业道,彼土变易为苦道,此系实报三道。另据天台圆教之说,三道与法身、般若、解脱等三德,及真性、观照、资成等三轨,彼此融通,圆妙自在,而共成三千三谛圆具之妙法。(俱舍论卷九、杂阿毗昙心论卷八、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三、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法华玄义卷五下)
 <二>声闻、菩萨道位之三阶次第,即见道、修道、无学道。(一)见道(梵 dars/ana-ma^rga),又作见地。即初见谛理而断除见惑之阶位。(二)修道(梵 bha^vana^-ma^rga),又作修地、分别地。即数数修习而断除修惑之阶位。(三)无学道(梵 as/aiks!a-ma^rga),又作无学地。即断尽诸惑,解脱系缚之阶位。其中,前二道亦称有学道,见道唯无漏,修道通有漏、无漏。若以此三者配当四向四果,则见道为预流向,修道为后三向及预流、一来、不还三果,无学道即阿罗汉果。若以之配唯识五位,则依序为通达位、修习位、究竟位。若以之配十地,则依序为初地、第二地至第九地、第十地及佛地。(俱舍论卷二十一、卷二十五、彰所知论卷下、大乘义章卷十、华严五教章卷三)((参见:五位)1087、“四向四果”1683)
 <三>十地经论卷十所立之证道、助道、不住道。(一)证道,谓证悟实性之理。“证”有“知得契会”之义;心冥实性,无有分别,契会平等,故称为证。(二)助道,谓六度等资助之行。“助”有“扶佐资顺”之义;扶助诸度等行,而资顺菩提,故称为助。(三)不住道,谓方便、智慧并立,不偏不倚。“不住”有“离著”之义;巧慧双修,不凝滞于任何一处而游行遍在,故称不住。(大乘义章卷十)p644 FROM:【佛光大辞典】

【三道】:(名数)又作轮回三道,三轮。一、烦恼道,又名惑道,无明贪欲嗔恚等之烦恼妄惑也。二、业道,依烦恼而发之善恶所作也。三、苦道,以善恶之业为因而获之生死苦果也。道者能通之义,此三者互相通,自烦恼通于业,自业通于苦,自苦更通于烦恼,故谓之三道。如此轮转,谓之三轮。光明玄义上曰:“道名能通,此三更互相通,从烦恼通业,从业通苦,从苦复通烦恼,故名三道。”【又】声缘菩三乘之道也。(参见:三乘)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非梵行】梵语 a-brahma-carya,巴利语 a-brahma-cariya。又作不净行。意指行淫事。比丘、比丘尼犯此,将遭僧团摈逐,属于四波罗夷罪之一。在家之淫戒,称为邪淫戒;对此,非梵行戒乃出家之淫戒。(禅戒篇)((参见:四波罗夷)1720)p3712  FROM:【佛光大辞典】


【邪淫】:梵语 ka^ma-mithya^ca^ra,巴利语 ka^mesu miccha^ca^ra。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据中阿含卷五十晡利多经载,邪淫者必受现世及后世之恶报。((参见:邪淫戒)3035)p3034FROM:【佛光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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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业品第二十四之一

-- [经文] --

若有疑心,若无疑心,若见、若闻、若觉、若知、若问、不问,异本说者,是名妄语。

若言不本见闻觉知,亦是妄语,不名具足。

若破相说,无覆藏相,是非妄语。

若异音说,前人不解,亦是妄语,不名具足。

若颠倒语,若发大声不了了语,若有所说前人不解,亦是妄语,不名具足。

两舌、恶口,若坏前人,不坏前人,作已得罪。无义语,亦复如是。

如是七事,亦道亦业;其余三事,是业非道。

何以故?自不行故,妨于自他得大罪故。

[末学解说]

如果有疑心,如果无疑心,若见、若闻、若觉、若知、如果问、如果不问,说的话与本意不同者,这名为妄语(特指以欺人为目的而作之虚妄语)。

如果说的话不是原本的见闻觉知(乃心识接触外境之总称。即眼识之用为见,耳识之用为闻,鼻舌身三识之用为觉,意识之用为知),也是妄语,不名具足。

如果破相说(讲真话),没有覆藏相,则不是妄语。

如果异音说,前人无法明白,也是妄语,不名具足。

如果颠倒语,如果发大声讲不了了语,如果有所说令前人不解,这些都是妄语,不名具足。

两舌(即搬弄是非,离间他人,为十恶业之一)、恶口(以恶毒的话骂人。十恶之一),如果坏前人,不坏前人,作后得罪。无义语,也是如此。

像这样的七事,也是道也是业;其余三事,则是业而不是道。

为什么呢?因为自身不行的缘故,妨碍于自他得大罪的缘故。

注解:
【妄语】:十恶之一。又作故妄语、虚妄语、虚诳语、妄舌、虚伪、欺。特指以欺人为目的而作之虚妄语。妄语戒为五戒、十戒之一。据四分律卷十一所载,妄语为波逸提(必须向众僧忏悔之罪),此系小妄语(虚伪不实);另据同书卷二载,未至菩提而妄言得菩提(即妄称证得佛道)者,即犯波罗夷(为教团驱逐之大罪),此系大妄语(未得言得,未证谓证)。此外,据大智度论卷十三载,犯妄语戒而无惭愧心者,自断于至涅槃及生天之道,并有口气臭、善神远离等十种罪过,此称为妄语十罪。(杂阿含经卷三十三、优婆塞五戒相经、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四、顺正理论卷三十六、大智度论卷十四、大乘义章卷七、卷十二)((参见:律)3789)p2343FROM:【佛光大辞典】

【见闻觉知】:乃心识接触外境之总称。即眼识之用为见,耳识之用为闻,鼻舌身三识之用为觉,意识之用为知。大日经疏卷一(大三九·五八二上):“如来五眼,以菩提心毕竟净故;以一切种观一切法,了了见闻觉知,无所挂碍,能持如是金刚印。”又据瑜伽师地论卷二载,依见闻觉知之别,言说有依见言说、依闻言说、依觉言说、依知言说四种。(杂阿含经卷十三、中阿含经卷四十九、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大智度论卷四十、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六、成唯识论述记卷八)p3003 FROM:【佛光大辞典】


【两舌】:即搬弄是非,离间他人,为十恶业之一。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恶口】:以恶毒的话骂人。十恶之一。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或有说言:一切微尘次第而住,亦念念灭,灭已无住,若无住者,尚无有作,况有无作?

是义不然!何以故?世间之法,有因有果,无因无果。如面水、镜则有像现,离面无像。

作亦如是,从身有作,从是作法则出无作,如面水、镜则有像现。

譬如有人,发恶心故则恶色现,发善心故则善色现,作以无作,亦复如是。

若因善业得善妙色,若因恶业得粗恶色,作以无作,亦复如是。

若以念念常灭无有作无作者,如先所说灯、河等喻,虽念念灭,以二谛故,说作无作。

微尘虽复次第不住,亦复不破世谛法也;正以微尘次第得名。

[末学解说]

或者有人说言:一切微尘,次第而住,也会念念灭,灭后便无住(无所住著的意思。法无自性,无自性故,无所住著,随缘而生),如果无住者,尚且都无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何况是有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呢?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世间之法,有因有果,无因无果。如同面对着水、镜才会有像出现,没有面则无像。

作也是如此,从身体而有作,从此作法才会出无作,如同有面对着水、镜,才会有像现。

譬如有人,因发恶心的缘故而恶色现,因发善心的缘故而善色现,作与无作,也是同样的道理。

或因善业而得善妙色,或因恶业而得粗恶色,作与无作,也是同样的道理。

如果以念念常灭,无有作、无作者,如先前所说灯、河等譬喻,虽念念灭,但因二谛(俗谛和真谛。俗谛又名世谛,或世俗谛,即凡夫所见到的世间事相;真谛又名第一义谛,或胜义谛,即圣智所见的真实理性,亦即内证的离言法性。上述二谛,世俗谛略近于哲学上的现象,胜义谛则属于本体)的缘故,所以说有作与无作。

微尘虽然次第不住,也不会破坏世谛(又名俗谛,或世俗谛,是世间的真理的意思,亦指世俗人所知的道理)法也;正以微尘次第得名。

注解:
【无住】:无所住著的意思。法无自性,无自性故,无所住著,随缘而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二谛】:俗谛和真谛。俗谛又名世谛,或世俗谛,即凡夫所见到的世间事相;真谛又名第一义谛,或胜义谛,即圣智所见的真实理性,亦即内证的离言法性。上述二谛,世俗谛略近于哲学上的现象,胜义谛则属于本体。三论宗说:“若有若空,皆是世谛;非有非空,始是真谛。”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世谛】:又名俗谛,或世俗谛,是世间的真理的意思,亦指世俗人所知的道理。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父母、罗汉,其有杀者,得无量罪;

父母罗汉及以他人,阴、界、入等等无差别,所以得重,以是福田,报恩田故。

如说二字不得一时,然此二字终不和合,义不可说,虽念念灭,亦名妄语,不破世谛。

犹如射箭,虽念念灭,因于身业微尘力故,到不到处;作以无作,亦复如是。

如舞独乐,虽念念灭,因于身业微尘力故而能动转;作以无作,亦复如是。

如旋火轮,虽念念灭,因于身业微尘力故,火得圆匝。

[末学解说]

父母、罗汉(一般意译为“杀贼”、“不生”等。意思是:罗汉已经杀尽烦恼之贼,不再生到三界六道之中,从而证到小乘的最高果位,入“无余涅槃”了。在“声闻四果”中,罗汉是最高果位;但在四圣位中,罗汉还是初位,次于缘觉、菩萨和佛),有杀者,则得无量罪;

父母、罗汉及以他人,阴、界、入等等并没有差别,之所以得重罪,是因为这些为福田,报恩田(父母师长等有养育教诲之恩,报答之则自获无量之福,故名福田)的缘故。

比如不能同时说二个字,这二个字始终不能合在一起,其义不可说,虽念念灭,也名妄语,不破世谛(又名俗谛,或世俗谛,是世间的真理的意思,亦指世俗人所知的道理)。

犹如射箭,虽念念灭,但因于身业微尘力的缘故,到不到处;作与无作,也是同样的道理。

如舞独乐,虽念念灭,但因于身业微尘力的缘故,而能动转;作与无作,也是同样的道理。

如旋火轮,虽念念灭,但因于身业微尘力的缘故,火得圆匝。

注解:
【罗汉】:梵语Arhat(阿罗汉),简称“罗汉”,一般意译为“杀贼”、“不生”等。意思是:罗汉已经杀尽烦恼之贼,不再生到三界六道之中,从而证到小乘的最高果位,入“无余涅槃”了。在“声闻四果”中,罗汉是最高果位;但在四圣位中,罗汉还是初位,次于缘觉、菩萨和佛。经中说,有些大阿罗汉实际上是不入涅槃的菩萨,示现罗汉身在世间利乐众生,民间祀奉的,多属于这类大阿罗汉。如唐·司空图《十会斋文》:“维摩赴会,捧瑞露以同沾,罗汉飞空,曳危峰而亦至。”(李明权)FROM:【《俗语佛源》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报恩田】:(术语)三福田之一。父母师长等有养育教诲之恩,报答之则自获无量之福,故名福田。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世谛】:又名俗谛,或世俗谛,是世间的真理的意思,亦指世俗人所知的道理。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初发心,方便心异,作时心异,说时心异,众缘和合故得名作,以作因缘生于无作;

如威仪异,其心亦异,不可得坏,故名无作。

从此作法得无作已,心虽在善、不善、无记,所作诸业无有漏失,故名无作。

若身作善,口作不善,当知是人,获得杂果。

若身善业有作无作,口不善业唯有有作无有无作,当知是人唯得善果,不得恶果。

是故经中说七种业有作无作。

如人重病,要须众药和合治之,若少一种,则不能治。

何以故?其病重故。

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具诸恶故,要须众戒然后治之,若少一戒,则不能治。

[末学解说]

初发心不同,方便心不同,作时心不同,说时心不同,众缘和合所以得名为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以作之因缘而生于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

如威仪异,其心亦异,不可得坏,所以名为无作。

从此作法得无作后,心虽在善、不善、无记(无记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所作诸业无有漏失,所以名为无作。

如果身作善,口作不善,应当知道这样的人,获得杂果。

如果身善业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口不善业知有有作,没有无作,应当知道这样的人只得善果,不得恶果。

所以经中说七种业,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

如同人有重病,需要众药和合治疗之,如果缺少一种,则不能治。

为什么呢?因为其病重的缘故。

一切众生也是如此,因为具诸恶的缘故,所以需要众戒,然后治之,如果确少一戒,则不能治。

注解:
【有作】:有作者的意思,与有为同义,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作】:无因缘的造作。与无为同义。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无记】:梵语 avya^kr!ta。三性之一。一切法可分为善、不善、无记等三性,无记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或谓无记者因不能招感异熟果(善恶之果报),不能记异熟果,是故称为无记;但此种解释仅适用于有漏法,并非一般通说。成为无记之法,称“无记法”;对此,成为善或不善之法,称“有记法”。无记分为有覆无记与无覆无记二种。(一)有覆无记,以其无记,故不引生异熟果,但能覆圣道、蔽心性,故为不净者,例如上二界之烦恼,及欲界之烦恼如身见、边见俱属此。(二)无覆无记,又作净无记,即纯粹之无记,绝不覆圣道,蔽心性,故不属不净。欲界之无覆无记心分为四:(1)异熟无记,即指异熟生心、报生心。依前世业因招感果报之心。(2)威仪无记,又作威仪路无记。即威仪心、威仪路心。引起行住坐卧之威仪动作或缘此动作之心。(3)工巧无记,又作工巧处无记。即指工巧心、工巧处心。为身语工巧(工作、绘画、诗歌等)或缘此之心。(4)通果无记,又作变化无记。即指能变化心、变化心、通果心。起入定得神通自在作用之心。以上四无记更加自性无记(如山河大地之色香味触)与胜义无记(虚空及非择灭之二无为法),并有覆无记,合谓七无记。同时,唯识宗将所有之无记法分为如下四无记:能变无记(心、心所)、所变无记(色法与种子)、分位无记(不相应行法)与胜义无记等。成实论卷八称隐没无记性烦恼为无记。
 此外,对于外道之十四难(即问难),释尊认为无回答之意义,故不答以是或非,此谓十四无记、十四不可记;相当于四记答中之舍置记。十四问难如下:(一)世界(及我)有常(时间之无限)?(二)无常(时间之有限)?(三)亦常亦无常?(四)非常非无常?(五)有边(空间之有限)?(六)无边(空间之无限)?(七)亦有边亦无边?(八)非有边非无边?(九)如来(此际意指众生)死后有?(十)无?(十一)亦有亦无?(十二)非有非无?(十三)命与身为同一?(十四)异?以上若除去(三)(四)(七)(八),亦称作四类十问。(杂阿含经卷三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五十一、卷九十七、卷一四四、俱舍论卷二、卷七、成唯识论卷三、俱舍论光记卷二、卷十三、卷十五、卷五、卷十、大乘义章卷七)((参见:十四无记)414、“三性”563、“四无记”1775、“有覆无记”2460、“无覆无记”5139)p5107FROM:【佛光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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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卷第七
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 [经文] --

善男子!众生作罪,凡有二种:
一者、恶戒,二者、无戒。

恶戒之人,虽杀一羊,及不杀时,常得杀罪。
何以故?先发誓故。

无戒之人,虽杀千口,杀时得罪,不杀不得。
何以故?不发誓故。

是故一切善不善法,心为根本。


[末学解说]

善男子!众生作罪,一般有二种:
一者、恶戒(奉行不善戒规、禁忌的恶律仪),二者、无戒((术语)依法而领纳戒体谓之受戒,受戒后毁犯戒体,谓之破戒,自初未受戒谓之无戒)。

恶戒之人,虽杀一只羊,以及在不杀时,常得杀罪。
为什么呢?因为先发誓的缘故。

无戒((术语)依法而领纳戒体谓之受戒,受戒后毁犯戒体,谓之破戒,自初未受戒谓之无戒)之人,虽杀千口,但在杀时得罪,不杀时不得杀罪。
为什么呢?因为没发誓的缘故。

所以,一切善与不善法,心是根本。

注解:
【恶戒】:奉行不善戒规、禁忌的恶律仪。  

【无戒】:(术语)依法而领纳戒体谓之受戒,受戒后毁犯戒体,谓之破戒,自初未受戒谓之无戒。无戒之僧谓之名字比丘。见末法灯明记。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 [经文] --

因根本故,说诸比丘犯有二种:一者、身犯,二者、口犯;无心犯也。

如是戒者,时不具足,支不具足,则不得戒。

譬如钻火,有燧、有力、有干粪草,然后得火,若少一法,则不得火,戒法亦尔。


如是戒者,若得、若舍、若持、若毁、皆随于心;如来了了知诸法性,是故制之。

[末学解说]

因心为根本的缘故,说诸比丘犯戒有二种:一者、身犯,二者、口犯;没有心犯。

这些戒者,如果时不具足,支不具足,则不得戒(谓发得戒体之无表色于自身也。由他授戒法不发此无表色,则不名为得戒)。

譬如钻火,需要有燧、有力、有干粪草,然后才能得火,如果缺少一种,则不能得火,戒法也是同样的道理。

这些戒者,若得、若舍、若持、若毁、都随于心;如来了了,知道一切法性(诸法的本体、本性。这种诸法的本性,在有情方面,叫做“佛性”,在无情方面,叫做“法性”。法性也就是实相、真如、法界、涅槃的别名),所以制定戒律。

注解:
【得戒】:(术语)谓发得戒体之无表色于自身也。由他授戒法不发此无表色,则不名为得戒。具三师七证作白四羯磨之法而行之,谓之作法得,于佛前自誓而得之,名曰自誓得。其他虽有种种得戒之法,然不通于灭后之弟子。见义林章三末。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法性】:诸法的本体、本性。这种诸法的本性,在有情方面,叫做“佛性”,在无情方面,叫做“法性”。法性也就是实相、真如、法界、涅槃的别名。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复有人,因于善业思惟力故,不造诸恶,名如法戒;若从他得,名为受戒。

若离戒受有功德者,一切恶兽——师子、虎、狼——应得功德,然实不得。

以是因缘,受善戒者得无量福,受恶戒者得无量罪。

是故经中说恶律仪:
一者、畜羊,二者、畜鸡,三者、畜猪,四者、钓鱼,五者、网鱼,六者、杀牛,七者、狱卒,八、畜猎狗,九、作长摾,十、作猎师,十一、咒龙,十二、杀人,十三、作贼,十四、两舌,十五、以苦鞭挞、枷锁、押额、铁钉、烧炙加人。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因于善业思惟力的缘故,不造诸恶,名为如法戒;如果从他处获得,名为受戒(即在家或出家人从师或依自誓而纳受戒法)。

如果说离开受戒也能有功德,那么一切恶兽——师子、虎、狼——也应能获得功德,但实际上它们是不能获得功德的。

因此,受善戒者能得无量福,受恶戒者则得无量罪。

所以经中讲了十五种恶律仪(之律仪。为“善律仪”之对称。又作不律仪、恶戒。即为自活或得利益而立誓行屠杀等业者所得之无表色):
一者、畜羊(为利饲养羔羊,肥已转卖),二者、畜鸡(为利买鸡屠杀),三者、畜猪(为利饲养猪豚,肥已转卖),四者、钓鱼,五者、网鱼,六者、杀牛(为利买牛屠杀),七者、狱卒,八、畜猎狗,九、作长摾,十、作猎师,十一、咒龙(以咒术系缚蟒蛇等,供人观赏戏乐,求物以自活),十二、杀人,十三、作贼,十四、两舌,十五、以苦鞭挞、枷锁、押额、铁钉、烧炙加人。

注解:
【受戒】:又称纳戒。即在家或出家人从师或依自誓而纳受戒法。佛教教团有七众之别;七众之中,优婆塞、优婆夷属在家众,共受五戒。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为出家众。其中,沙弥、沙弥尼共受十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正学戒;比丘及比丘尼受具足戒。另有在家者别受一日一夜之八关斋戒,此名优波婆沙。此中,式叉摩那之六法,并非离沙弥戒而别存,故就戒别言,计有在家五戒、八戒及出家十戒、具足戒等四种。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恶律仪】:恶之律仪。为“善律仪”之对称。又作不律仪、恶戒。即为自活或得利益而立誓行屠杀等业者所得之无表色。据俱舍论卷十四载,恶律仪为智者所诃厌,故名恶行,能障清净之戒律,故名恶戒,不禁身语之恶,故名不律仪。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七说恶律仪有十六种,即:(一)为利饲养羔羊,肥已转卖。(二)为利买羊屠杀。(三)为利饲养猪豚,肥已转卖。(四)为利买猪屠杀。(五)为利饲养牛犊,肥已转卖。(六)为利买牛屠杀。(七)为利养鸡令肥,并予转卖。(八)为利买鸡屠杀。(九)钓鱼。(十)猎师。(十一)劫夺。(十二)魁脍(魁,为师之意;脍,为切肉之意。即指杀人者)。(十三)网捕飞鸟。(十四)两舌。(十五)狱卒。(十六)咒龙(以咒术系缚蟒蛇等,供人观赏戏乐,求物以自活)。又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六举出屠儿、魁脍、养猪、养鸡、捕鱼、猎师、网鸟、捕蟒、咒龙、狱吏、作贼、王家常差捕贼等十二恶律仪。
 有关恶律仪之得与舍,依俱舍论卷十四、卷十五之意,若住律仪,由胜烦恼而作杀缚等诸不善业,由此便发不善无表;若住不律仪,由淳净信而作礼佛等诸胜善业,由此亦发诸善无表。又由作、誓二者,能得恶律仪,“作”即生于不律仪之家,于作杀生等事时即发得恶戒;“誓”即非生于不律仪之家,但为生活之故,立誓杀生以资养活,由此发得恶戒。舍戒则有三缘,即由死亡(所依之身已舍,能依之恶戒随之亦舍)、由得戒(善恶二戒不能俱起,得别解脱戒或静虑律仪时,增盛之势力强大,故能舍恶戒)、由二形生(即男子生为女形,女子生为男形)。另据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六载,死者欲爱尽时、受律仪戒时、受三归依时,于此三时舍恶律仪戒。(瑜伽师地论卷九、顺正理论卷三十六、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一、俱舍论光记卷十四)p4949  FROM:【佛光大辞典】


【咒龙】:谓习诸邪法咒术,咒于龙蛇,以为戏乐,是为恶律仪。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国王、大臣、受寄抵谩不知恩者,恶性恶心大恶村主典税物者,毁戒比丘心无惭悔,如是之人,皆无戒也;虽复不名不善业道,而得大罪。

何以故?尽寿作故。

如是等事,若不立誓,不从人受,则不成就。

如是恶戒四时中舍:

一者、得二根时,二者、舍寿命时,三者、受善戒时,四者、断欲结时。

[末学解说]

国王、大臣、受寄抵谩不知恩者,恶性、恶心、大恶村主、典税物者,毁戒比丘,心无惭悔,像这样的人,全是无戒;虽不名为不善业道,但也会得大罪。

为什么呢?因为尽寿(尽我们这一世的身形和寿命)造作的缘故。

这样的事,如果不立誓,不从人受,则不成就。

这些恶戒(奉行不善戒规、禁忌的恶律仪)四种时候可以舍离:

一者、得二根时,二者、舍寿命时,三者、受善戒时,四者、断欲结时。

注解:
【尽形寿】:尽我们这一世的身形和寿命。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恶戒】:奉行不善戒规、禁忌的恶律仪。        

【二根】:<一>利根与钝根。(一)利根又作上根,谓根性锐利,速证妙果者。(二)钝根又作下根,乃根性迟钝难开悟者。(无量寿经卷下)
 <二>正根与扶根。(一)正根又作胜义根,乃五根之本体,四大种所造之净色法,非凡夫二乘之所见,非现量所得,然有发识取境之用。(二)扶根又作扶尘根、浮尘根,乃外形可见之眼等五根。此根唯为正根之依处,虚假不实,无发识取境之用。
 <三>男根与女根。即男女起色欲之处。(楞严经卷九、俱舍论卷三、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七)p208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或有说言:如善戒具足,恶戒亦尔。

是义不然!何以故?

恶戒易得故,一因缘得故,所谓立誓。

善戒不尔,有五方便,所谓五根,是故难得;以难得故,要须具足。

[末学解说]

或者有人说言:如果善戒具足,则恶戒也一样需具足。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因为恶戒容易得的缘故,一个因缘就能得,比如立誓。

善戒则不同,需要有五方便,即是五根,所以难得;因为难得的缘故,所以需要具足。

注解:
【五根】:1、指眼等之五根,眼根能生眼识,耳根能生耳识,鼻根能生鼻识,舌根能生舌识,身根能生身识。2、指信根、进根、念根、定根、慧根。因此五法是生圣道的根本,故名“五根”。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有说言:

优婆塞戒无无义语、两舌、恶口,是故优婆塞戒、八戒斋法、沙弥、比丘、不具足得。

是义不然!何以故?

我今受持净口业故。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说言:

优婆塞戒(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中没有无义语(没有意义的言语)、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恶口(口者,谓言语粗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也),所以沙弥、比丘不具足得优婆塞戒、八戒斋法。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因我今受持净口业的缘故。

注解:
【优婆塞戒】:(术语)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也。是为优婆塞宜受持之戒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十恶】:﹝出法界次第﹞ 恶即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惑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此十恶也。
  [一、杀生],杀生者,谓自杀,亦教人杀,断害一切众生之物命也。
  [二、偷盗],偷盗者,谓窃取他人一切财物也。
  [三、邪淫],邪淫者,谓非己妻妾,而行欲事也。
  [四、妄语],妄语者,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也。
  [五、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
  [六、恶口],恶口者,谓言语粗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也。
  [七、绮语],绮语者,谓乖背真实,巧饰言辞,令人好乐也。
  [八、贪欲],贪欲者,谓于顺情之境,贪着乐欲,心无猒足也。
  [九、嗔恚],嗔恚者,谓于违情之境,不顺己意,心生忿怒也。
  [十、邪见],邪见者,谓拨无因果,行邪见道心,无正信也。(拨者,绝也。)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无义语】:没有意义的言语。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八戒斋】:又叫做八斋戒、八关斋、八支斋、简称八戒。
  一、不杀生,不杀有生命的动物;
  二、不与取,不取他不与之物;
  三、不非梵行,不作男女之媾合;
  四、不虚诳语,不说不符事实的话;
  五、不饮酒,不饮一切的酒类;
  六、不涂饰鬘舞歌观听,即不身涂香饰花鬘及观舞蹈听歌曲;
  七、不眠坐高广严丽床上,即不坐卧于高广严丽的床上;
  八、不非时食,即不食非时之食,亦即过午不食。离上述八种之非法为八戒,又因此八戒中之第八离非时食是斋法,故总名“八戒斋”。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
[经文] --

若有说言:我受五戒净身、口、意,心若不净,当知是人不得具戒。

譬如有人,受恶戒已,虽不杀生,是人常有恶戒成就。毁禁比丘亦复如是。

何以故?受持戒已,一一戒边多业多果故。

众生无量,戒亦无量;物无量故,戒亦无量。

是善恶戒,俱有三种:谓上中下。

若不受恶戒,虽多作罪不名恶戒。

若有难言:‘何缘五戒尽形寿受,八戒斋法一日一夜?’

当言:‘如来善知法相,通达无碍,作如是说。’

[末学解说]

如果有人说言:我受持五戒(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制戒)清净身、口、意,但心如果不清净,应当知道这样的人不得具戒(具足圆满之戒)。

譬如有人,受恶戒后,虽不杀生,但此人常有恶戒成就。毁戒的比丘也是如此。

为什么呢?因为已受持戒律,一一戒边多业多果的缘故。

众生无量,戒也无量;因物无量,所以戒也无量。

这善恶戒,共有三种:即上、中、下。

如果不受恶戒,虽作罪,但不名为恶戒。

如果有人难言:‘为什么五戒(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制戒)需要尽形寿(尽我们这一世的身形和寿命)受持,八戒斋法只需一日一夜呢?’

应当这样说:‘如来善知法相,通达无碍,所以作如是说。’

注解:
【五戒】:(术语)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制戒。(参见:戒)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具戒】:具足戒的简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具足戒】:具足圆满之戒,如比丘的二百五十戒,及比丘尼的三百四十八戒是。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尽形寿】:尽我们这一世的身形和寿命。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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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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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5-1-6 19:0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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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 [经文] --

善男子!世间福田凡有二种:一、功德田,二、报恩田。

坏此二田,名五逆罪。

是五逆罪,有三因缘:一者、有极恶心,二者、不识福德,三者、不见正果。

若人异想,杀阿罗汉不得逆罪,父母亦尔。若无惭愧,不观报恩,心无恭敬,但作方便,不作根本,虽非逆罪,亦得大报。

善教授故,生怜爱故,能堪忍故,难作作故,受大苦故,是故父母名报恩田。

若复有人杀父母已,虽复修善,是善无报。

是故我说:人所荫处,乃至少时,慎勿毁折枝条花叶。

[末学解说]

善男子!世间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一般有二种:一、功德田(谓若能恭敬供养佛法僧三宝,非但成就无量功德,亦能获其福报,是名功德福田),二、报恩田(谓父母有养育之恩,师长有教诲之恩,若能供养恭敬,非惟报答其恩,抑且自然获福,是名报恩福田)。

破坏这二种田,名为五逆罪(逆者违悖天理也。谓人于父母,当竭力孝养,以报其恩,而反害之。僧之和合,得成道业,利益于人,反离间而破散之。诸佛如来出现世间,度脱一切众生,所当恭敬供养,反伤支体,以出其血。罗汉出离三界,为世福田,利益有情,所当礼敬,反加杀害。僧之羯磨,为人受戒,不一心奉事禀受戒法,反以恶言破毁其行。如是等人,永堕地狱,无有出期。如世极重之病,尤难治也。(罗汉,梵语具云阿罗汉,华言无学。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梵语羯磨,华言作法。))。

这五逆罪,有三种因缘:一者、有极恶心,二者、不识福德,三者、不见正果(佛家修行,谓之“修因证果”。如修五戒十善,证人天果;修四谛法,证罗汉果;修六度万行,证菩萨果;修无上道,证佛果等。如树,下种生根、长茎抽叶、开花结果,帮以“果”为喻。邪因结邪果,正因结正果。为区别于“外道”、“邪因”,修行佛法而证到的境界、果位,谓之“正果”)。

如果有人异想,认为杀阿罗汉不会得逆罪,杀父母也同样不得罪。如果没有惭愧,不观报恩(报答恩惠),心没有恭敬,只作方便,不作根本,虽不是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也会得大报。

因善教授的缘故,因生怜爱的缘故,因能堪忍的缘故,因难作能作的缘故,因受大苦的缘故,所以供养恭敬父母名为报恩田。

如果又有人杀父母后,虽也修善,但此善没有果报。

所以我说:人在树荫处,哪怕只是少时,也要谨慎小心,不要毁折枝条花叶。

注解:
【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功德田】:三福田之一,谓人若能恭敬供养佛法僧三宝,就可以得到无量的福报。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三福田】:﹝出优婆塞戒经﹞
  [一、报恩福田],谓父母有养育之恩,师长有教诲之恩,若能供养恭敬,非惟报答其恩,抑且自然获福,是名报恩福田。
  [二、功德福田],谓若能恭敬供养佛法僧三宝,非但成就无量功德,亦能获其福报,是名功德福田。(佛,梵语具云佛陀,华言觉。僧,梵语具云僧伽,华言和合众。)
  [三、贫穷福田],谓若见贫穷困苦之人,当起慈愍之心,以己所有资生等物而给施之,虽不求报,则亦自然获福,是名贫穷福田。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五逆罪】:逆者违悖天理也。谓人于父母,当竭力孝养,以报其恩,而反害之。僧之和合,得成道业,利益于人,反离间而破散之。诸佛如来出现世间,度脱一切众生,所当恭敬供养,反伤支体,以出其血。罗汉出离三界,为世福田,利益有情,所当礼敬,反加杀害。僧之羯磨,为人受戒,不一心奉事禀受戒法,反以恶言破毁其行。如是等人,永堕地狱,无有出期。如世极重之病,尤难治也。(罗汉,梵语具云阿罗汉,华言无学。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梵语羯磨,华言作法。)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正果】:佛家修行,谓之“修因证果”。如修五戒十善,证人天果;修四谛法,证罗汉果;修六度万行,证菩萨果;修无上道,证佛果等。如树,下种生根、长茎抽叶、开花结果,帮以“果”为喻。邪因结邪果,正因结正果。为区别于“外道”、“邪因”,修行佛法而证到的境界、果位,谓之“正果”。如元·伊世珍《嫏嬛记·禅林实语上》:“天女本来净,摩登淫第一;今各成正果,净淫无分别。”谓无论净淫、愚智,佛性并无差别,只要努力修持正道,未来均能成就正果。又如《红楼梦》第一九九回:“果然有来头成了正果,也是太太几辈子的修积。”后也用正果比喻正经的、好的归宿。如周立波《山乡巨变》上十:“解放前,我也算是一个赖皮子,解放后,才归正果的。”(李明权)FROM:【《俗语佛源》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报恩】:报答恩惠。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五逆罪加上杀阿阇梨、杀和尚,则成七逆罪,因犯此七逆罪者,不得受戒,故亦称七遮罪。七遮罪即:出佛身血(伤害佛身)、杀父、杀母、杀和尚、杀阿阇梨(杀师僧)、破羯磨转法轮僧(即以不正当之言论、行动,破坏教团之融和)与杀圣人等七种逆罪。((参见:五逆)1142)p4328 FROM:【佛光大辞典】

【难作能作】:谓菩萨但为诱掖众生,人所难为者,悉能为之,故虽着弊垢衣不以为贫,执除粪器,不以为贱,是为难作能作。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 [经文] --

善男子!我涅槃后,有诸弟子,当作是说:

若以异想异名杀父母不得逆罪;即昙无德。

或复说言:虽以异想杀于父母,故得逆罪;即弥沙塞。

或复有说:异想异名杀于父母,俱得逆罪;即萨婆多。

何以故?世间真实,是可信故,父母真实,想亦不转,恶心杀之,即得逆罪。

实是父母,无父母想,不发恶心,父母虽死,不得逆罪。

何以故?具足四事,乃得逆罪:

一者:实是父母作父母想,二者、恶心,三者、舍心,四者、作众生想。具是四事,逆罪成就;若不具者,则不成就。

若为怜愍故,若为恭敬故,若为受法故,若为怖畏故,若为名称故,授与死具,虽不手杀,亦得逆罪。

若为他使令杀父母,啼哭忧愁而为之者,如是罪相,初中后轻。欲杀父母,误中他人,不得逆罪。

欲杀他人,误中父母,亦复如是。欲杀母时,误杀相似,杀已藏刀,复中母身,不得逆罪。

母有异见,儿有异杀,但得杀罪,不得逆罪。

是五逆罪,杀父则轻,杀母则重,杀罗汉重于杀母,出佛身血重杀罗汉,破僧复重出佛身血。

[末学解说]

善男子!我涅槃(华译为“圆寂”,圆是圆满一切智德,寂是寂灭一切惑业。又译作“灭度”,灭是灭除见思、尘沙和无明三种惑,度是度脱分段和变易两种生死。合而言之,就是当一个人的智慧和德行都达到究竟圆满之领域,连生死和烦恼也都超越了、杜绝了,就叫做“涅槃”)后,有诸弟子,会有不同的说法:

或有人说,以异想异名杀父母不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即昙无德(意译作法正、法镜、法藏、法护、法密。系佛陀入灭后百年顷,付法藏第五世优婆鞠多五弟子之一)。

或有又说:虽以异想杀于父母,所以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即弥沙塞(译曰化地。就宗计而义翻为不著有无观。优婆鞠多五弟子之一)。

或有又说:异想异名杀于父母,都会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即萨婆多(此云一切有,此部计三世有实,三性悉得受戒)。

为什么呢?世间真实,因为可信的缘故,父母是真实的,想亦不转,恶心杀之,即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真实是父母,无父母想,不发恶心,父母虽死,不会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为什么呢?因为需具足四事,才会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一者:实是父母作父母想,二者、恶心,三者、舍心,四者、作众生想。具足这四事,逆罪成就;如果不具足,则不成就。

如果因为怜愍的缘故,如果因为恭敬的缘故,如果因为受法的缘故,如果因为怖畏的缘故,如果因为名称的缘故,想要父母死去,虽然不是亲手杀,也会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如果因为他人下令杀父母,啼哭忧愁而为之者,像这样的罪相,初中后轻。

想要杀父母,但误中他人,不会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想要杀他人,但误中父母,也不会得逆罪。

想要杀母时,误杀相似之人,杀后藏刀,又误中母身,不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母有异见(指因烦恼而起之恶见解),儿有异杀,只会得杀罪,不得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

这五逆罪,杀父则轻,杀母则重,杀罗汉重于杀母,出佛身血重于杀罗汉,破僧又重于出佛身血。

注解:
【涅槃】:华译为“圆寂”,圆是圆满一切智德,寂是寂灭一切惑业。又译作“灭度”,灭是灭除见思、尘沙和无明三种惑,度是度脱分段和变易两种生死。合而言之,就是当一个人的智慧和德行都达到究竟圆满之领域,连生死和烦恼也都超越了、杜绝了,就叫做“涅槃”。这也是圣者所证得的不生不灭、超越时空的真如境界,它也是芸芸众生最理想、最美丽的归宿。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昙无德】:梵名 Dharmaguptaka,巴利名 Dhammagutta, Dhammaguttaka, Dhammaguttika。为小乘二十部中法藏部之祖。又作昙摩鞠多、昙摩德、昙摩屈多迦、达摩及多。意译作法正、法镜、法藏、法护、法密。系佛陀入灭后百年顷,付法藏第五世优婆鞠多五弟子之一。据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一上(大四○·一七六中):“昙无德,亦云昙摩鞠多。此翻法正,亦云法护、法镜、法密。”另据大方等大集经卷二十二(大一三·一五九上):“我涅槃后有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书写读诵,颠倒解义,颠倒宣说,以倒解说,覆隐法藏,以覆法故,名昙摩鞠多。”是以“昙摩鞠多”为覆法之义。
 优婆离于首次结集律藏时,由其分为八十次诵出根本律制,此即八十诵律,后经传承发展,昙无德乃从八十诵律采集而建立一部,称为昙无德部,又称法藏部。所传之广律为四分律,为五部律之一,故所谓四分律宗,即指昙无德律宗,以昙无德为开祖,而由唐代道宣大成之。又四分律大弘于我国,故于我国佛教史上,单说律宗时多指四分律宗;复因道宣长居终南山弘传律法,故又称为南山律宗。此即昙无德部发展之结果。(四分律饰宗义记卷二本、可洪音义卷三)p6232 FROM:【佛光大辞典】

【逆罪】:违逆道理,罪大恶极之罪,称为逆罪。逆罪将招致报应而入无间地狱受苦,故为无间业。逆罪,一般系指五逆罪而言。五逆罪加上杀阿阇梨、杀和尚,则成七逆罪,因犯此七逆罪者,不得受戒,故亦称七遮罪。七遮罪即:出佛身血(伤害佛身)、杀父、杀母、杀和尚、杀阿阇梨(杀师僧)、破羯磨转法轮僧(即以不正当之言论、行动,破坏教团之融和)与杀圣人等七种逆罪。((参见:五逆)1142)p4328 FROM:【佛光大辞典】

【弥沙塞】:(流派)Mahis/a%saka%h!,律部之名。译曰化地。就宗计而义翻为不著有无观。优婆鞠多五弟子之一。此律主之部宗称为弥沙塞或化地部。律本名五分律。支那译有三十卷。律藏分派五部之一也。又小乘十八部中有化地部,佛灭三百年中自一切有部别立者。玄应音义二十三曰:“化地部,第三百年中从一切有部出也。梵言摩醯奢娑迦,亦言弥喜舍娑柯,此云地,亦教地,或言正地,人名也。但此罗汉在俗为王国师,匡化土境,故名化地。今入佛法,佛法如地,又匡化之,故以名也。旧名弥沙塞者,讹也。”可洪音义三曰:“弥沙塞,律部师宗名也,亦云弥沙翼,亦云弥嬉舍娑柯,此云化地。”南山戒疏一上曰:“弥沙塞,此云不著有无观。”拾毗尼义钞上一曰:“弥沙塞,此云广解义,亦名不著有无,法名五分。”又曰:“弥沙塞者,人名。此人禅思入微,究畅玄旨,著青袈裟。”大集经二十二曰:“我涅槃后,我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读诵书写,不作地相水火风相虚空识相,是故名当弥沙塞部。”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萨婆多】:此云一切有,此部计三世有实,三性悉得受戒。大集云:而复读诵书写外典,受有三世,及以内外。破坏外道,善能论义,说一切性悉得受戒。凡所问难,悉能答对,是故名为萨婆多,法名十诵。FROM:【《翻译名义集》南宋·法云 著】


【异见】:指因烦恼而起之恶见解。四分律卷三十二(大二二·七八六下):“依于异见,乐于樔窟众生。以是乐于樔窟故,于缘起法甚深难解。”佛弟子应不为一切别解、别行、异见、异执、异学所迷而有所退失倾动。p5152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有物重意轻,有物轻意重,有物重意重,有物轻意轻。

物重意轻,如无恶心杀于父母。

物轻意重者,如以恶心杀于畜生。

物重意重者,以极恶心杀所生母。

物轻意轻者,如以轻心杀于畜生。

如是恶业,有方便重,根本、成已轻;有方便、根本轻,成已重;有方便、根本重,成已轻;有根本轻,方便、成已重。

物是一种,以心力故得轻重果。

[末学解说]

有物重意轻,有物轻意重,有物重意重,有物轻意轻。

物重意轻者,比如无恶心杀害父母。

物轻意重者,比如以恶心杀于畜生。

物重意重者,比如以极恶心杀害生母。

物轻意轻者,比如以轻心杀于畜生。

这些恶业,有的方便罪重,根本罪、成已罪轻;有的方便罪、根本罪轻,成已罪重;有的方便罪、根本罪重,成已罪轻;有的根本罪轻,方便罪、成已罪重。

如果物是一种,则以心的轻重,得轻重果。

-- [经文] --

善男子!有人以食欲施于我,未与我间转施饿狗,我亦称赞如是人者是大施主。

若是福田、若非福田、心不选择而施与者,是人获得无量福德。

何以故?心善净故。

是业四种:一者、现报,二者、生报,三者、后报,四者、无报。

业有四种:一者、时定果报不定,二者、报定时不必定,三者、时定果报亦定,四者、时果二俱不定。

时定者,所谓现在、次生、后世。

若时不定,果报不定,是业可转。

若果报定应后受者,是业可转现在受之。

何以故?

善心智慧因缘力故。恶果定者,亦可转轻。

何因缘故名果报定?

常作无悔故,专心作故,乐喜作故,立誓愿故,作已欢喜故,是故是业得果报定。

除是之外,悉名不定。

众生行业,有轻有重,有远有近,随其因缘,先后受之。

如有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定知善恶当有果报,是人能转重业为轻,轻者不受。

若遭福田,遇善知识,修道修善,是人能转后世重罪现世轻受。

若人具有欲界诸业,得阿那含果,能转后业现在受之。阿罗汉果,亦复如是。

[末学解说]

善男子!有人以食物想要布施于我,未给与我的期间转而布施于饿狗,我也会称赞这样的人是大施主。

不论是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或非福田、心能够不选择而布施给与者,这样的人能获得无量福德。

为什么呢?因为心善清净的缘故。

此业有四种:一者、现报(现报,现世所作之善恶业,现身即受善恶报),二者、生报(生报,此生所作之善恶业,来生方受善恶之报),三者、后报(后报,过去无量生中所作之善恶业,于此生受善恶报,或于未来无量生中方才受善恶报),四者、无报(无报者,谓由无记业,而受不善不恶之果报也)。

业有四种:一者、时定,果报不定,二者、报定,时不必定,三者、时定,果报都定,四者、时、果二者都不定。

时定者,即是现在、次生、后世。

如果时不定,果报不定,此业可转。

若是果报定,应于未来受者,此业可转现在受之。

为什么呢?

因为善心智慧之因缘力。

即使恶果定者,也可转轻。

为什么名为果报定呢?

因常作无悔的缘故,因专心作的缘故,因乐喜作的缘故,因立誓愿的缘故,因作后欢喜的缘故,所以此业得果报定。

除此之外,都名不定。

众生行业(指身、口、意所造作之行为),有轻有重,有远有近,随其因缘,先后受之。

如有(若于身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修戒(若于戒已离贪。广说如身)、修心(若于心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无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修慧(若于慧已离贪广说如心略毗婆沙及释诸句翻前黑品,如理应思如彼广释),必定知道善恶当有果报,这样的人能转重业为轻,轻者不受。

如果遭福田,遇善知识,修道修善,这样的人能转后世重罪于现世轻受。

如果有人具有欲界(三界之一。淫欲食欲二欲强有情所住之处,名为欲界。上自六欲天为始,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八大地狱是也)诸业,得阿那含果(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即第三果也。谓此人断欲界后三品思惑尽,更不来欲界受生,故名不来),能转后业于现在受之。阿罗汉果(为声闻四果之一,如来十号之一。又作阿卢汉、阿罗诃,略称罗汉。意译应、应供、杀贼、不生、无学。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证得尽智,而堪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此果位通于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狭义之解释,专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广义言之,则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也是如此。

注解:
【福田】:田以生长为义,人若行善修慧,犹如农夫于田中下种,必能获得福慧之善报,故名“福田”。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三报】:指三种业报,即依受报时间之别,将果报分为三种:(一)现报,现世所作之善恶业,现身即受善恶报。(二)生报,此生所作之善恶业,来生方受善恶之报。(三)后报,过去无量生中所作之善恶业,于此生受善恶报,或于未来无量生中方才受善恶报。(成实论卷八、慈悲水忏法卷中、梁高僧传卷六、大明三藏法数卷十一)((参见:三业)638)p623  FROM:【佛光大辞典】

【无报】:无报者,谓由无记业,而受不善不恶之果报也。(无记业者,即不善不恶之业,无所记忆,故名无记。)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行业】:指身、口、意所造作之行为。又作作业。p2562FROM:【佛光大辞典】

【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大毗婆沙论一百二十三卷三页云:若于身戒心慧,对治道已生;名为修身、乃至修慧。此依对治修说。又缘身戒心慧所有烦恼、已断已遍知;名为修身、乃至修慧。此依除遣修说。又云:云何修身?答:若于身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戒?答:若于戒已离贪。广说如身。云何修心?答:若于心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无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慧?答:若于慧已离贪广说如心略毗婆沙及释诸句翻前黑品,如理应思如彼广释。FROM:【《法相辞典》 朱芾煌 编】

【欲界】:(界名)梵名Ka%madha%tu,三界之一。淫欲食欲二欲强有情所住之处,名为欲界。上自六欲天为始,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八大地狱是也。俱舍论八曰:“地狱等四及六欲界,并器世间,是名欲界。”又曰:“欲所属界,说名欲界。”俱舍光记三曰:“欲界欲胜故但言欲。”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阿那含果】: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即第三果也。谓此人断欲界后三品思惑尽,更不来欲界受生,故名不来。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阿罗汉果】:为声闻四果之一,如来十号之一。又作阿卢汉、阿罗诃,略称罗汉。意译应、应供、杀贼、不生、无学。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证得尽智,而堪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此果位通于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狭义之解释,专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广义言之,则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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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净莲 于 2025-1-6 21: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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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 以上   )

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 [经文] --

善男子!智者若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是人能坏极重之业,如阿伽陀、咒及除毒宝,破坏恶毒。

若作小罪,初方便轻,后成已重,是人不修身、戒、心、慧,令轻作重。

众生若作一种、二种乃至种种,有作不具足,有作具足。

先念后作,名作具足;先不生念直造作者,名作不具足。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谓作业已果报不定;复有作已亦具足者,谓作业已定当得报。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果报虽定,时节不定;复有作已亦具足者,时报俱定。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持戒、正见;复有作已亦具足者,毁戒、邪见。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信因信果;复有作已亦具足者,不信因果。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作恶之时有善围绕;复有作已亦具足者,作恶之时恶来围绕。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虽作众恶,人中受报;复有作已亦具足者,人中作恶,地狱受报。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有正念心;复有作已亦具足者,无有念心。

复有作已不具足者,三时生悔;复有作已亦具足者,三时不悔。

如恶,善亦如是。因是作已亦具足故,作小得大,作大得小。

[末学解说]

善男子!有智慧的人如果能修身(若于身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修戒(若于戒已离贪。广说如身)、修心(若于心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无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修慧(若于慧已离贪广说如心略毗婆沙及释诸句翻前黑品,如理应思如彼广释),这样的人能坏极重之业,如同阿伽陀(药名,华译普去、无价、无病、不死药)、咒及除毒宝,破坏恶毒。

如果造作小罪,初时方便轻,之后成已重,这样的人因不修身、戒、心、慧,而令轻业转为重业。

众生如果作一种、二种乃至种种业,有的作不具足,有的作具足。

先生念而后作业,名为作具足;先前没有生念而直接作业者,名为作不具足。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就是作业后果报不定;还有作后也具足者,就是作业后定当得果报。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果报虽定,时节不定;还有作后也具足者,时节果报都定。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持戒、正见;还有作后也具足者,毁戒、邪见。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信因信果;还有作后也具足者,不信因果。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作恶之时有善围绕;还有作后也具足者,作恶之时恶来围绕。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虽作众恶,在人道中受报;还有作后也具足者,人中作恶,在地狱受报。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有正念心;还有作后也具足者,无有念心(谓真信明了过去未来劫中,出生入死,忆念无忘。经云:无数劫中,舍身受身,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曰念心)。

还有作后不具足者,三时(指过去、现在、未来三时)生悔;还有作后也具足者,三时不悔。

如恶,善都是如此。因为这些[作后也具足]的缘故,(如果以恶念)作小得大,(如果以善念)作大得小。

注解:
【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大毗婆沙论一百二十三卷三页云:若于身戒心慧,对治道已生;名为修身、乃至修慧。此依对治修说。又缘身戒心慧所有烦恼、已断已遍知;名为修身、乃至修慧。此依除遣修说。又云:云何修身?答:若于身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戒?答:若于戒已离贪。广说如身。云何修心?答:若于心已离贪欲润喜渴。又无间道、能尽无色贪。彼于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慧?答:若于慧已离贪广说如心略毗婆沙及释诸句翻前黑品,如理应思如彼广释。FROM:【《法相辞典》 朱芾煌 编】

【阿伽陀】:药名,华译普去、无价、无病、不死药。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念心】:谓真信明了过去未来劫中,出生入死,忆念无忘。经云:无数劫中,舍身受身,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曰念心。(劫,梵语具云劫波,华言分别时节。)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三时】:<一>指教法发展之正、像、末三时,即正法、像法、末法等三个时期。((参见:正像末)2002)
 <二>指“有、空、中”三时。即依照释尊之说教内容而分有教、空教、中道教三种,依序称为初时、第二时、第三时说法。法相宗对此三时有三种不同看法:(一)依佛陀实际说法之时间而分,称为年月三时。(二)由教法内容与意义而分,称为义类三时。(三)谓佛陀在世说法之时期(在世三时),与入灭后佛教之发展(灭后三时)。((参见:三时教)596)
 <三>指种、熟、脱三时,为天台宗及日本日莲宗之说。系对佛陀教化,众生蒙益所分之三时。((参见:种熟脱)5873)
 <四>指三际时。在印度,将一年分成热际时、雨际时、寒际时等三种季节。((参见:历)6227)
 <五>印度分一昼夜为六时,即昼三时、夜三时。晨朝、日中、日没为昼三时,初夜、中夜、后夜为夜三时。晨朝即上午八时顷,日中为正午十二时顷,日没为下午四时顷;初夜即午后八时顷,中夜为子夜十二时顷,后夜为晨四时顷。((参见:六时)1283)
 <六>指过去、现在、未来三时。又作三世。((参见:三世)536)p596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一意摸身,身既成就,有无量意,摸身初意,即是善也。

身既成就,得二种果:杂善、不善。如人,天亦如是。

地狱众生恶意摸身,身既成已,一向不善。

饿鬼、畜生亦恶意摸身,身既成已,杂善不善。

善恶中阴以善恶摸身,身既成已,俱得杂报,善以不善。

歌罗罗时乃至老时,亦得杂报,善以不善。

是故经说有四种业:黑业黑报,白业白报,杂业杂报,不黑不白是业无报。

黑业黑报,所谓地狱;白业白报,所谓色天;杂业杂报,所谓欲天、人中、畜生、饿鬼;不白不黑无报,所谓无漏。

[末学解说]

一意摸身,身既成就,有无量意,摸身最初之意,即是善也。

身既成就,得二种果:杂善(对于他力之念佛而言。自力之诸善,谓之杂善)、不善(违理而损害现世及未来世者,名为不善)。如人,天也是如此。

地狱众生为恶意摸身,身既成已,一向不善。

饿鬼、畜生也为恶意摸身,身既成已,杂善(对于他力之念佛而言。自力之诸善,谓之杂善)不善(违理而损害现世及未来世者,名为不善)。

善恶中阴(死此生彼,中间所受之阴形也)以善恶摸身,身既成已,都得杂报,善以不善。

歌罗罗(初宿胎内之位)时乃至老时,也得杂报,善以不善。

所以经说有四种业:黑业(性不善之业,称为黑业)黑报(黑业所感者称黑报,即不可意之报、恶报),白业(性善之业,称为白业)白报(白业所感者称白报,即可意之报、善报),杂业杂报,不黑不白此业无报。

黑业(性不善之业,称为黑业)黑报(黑业所感者称黑报,即不可意之报、恶报),就是讲的地狱;

白业(性善之业,称为白业)白报(白业所感者称白报,即可意之报、善报),就是讲的色天;

杂业(非往生净土之行业,乃以余行而求往生净土,称为杂业)杂报,就是讲的欲天(指欲界诸天。计有六重,又称六欲天。即指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乐变化天、他化自在天)、人中、畜生、饿鬼;

不白不黑无报,就是讲的无漏(漏者烦恼之异名,漏泄之义,贪嗔等之烦恼,日夜由眼耳等六根门漏泄流注而不止,谓之漏。又漏为漏落之义,烦恼能令人漏落于三恶道谓之漏。因之谓有烦恼之法云有漏,离烦恼之法云无漏)。

注解:
【杂善】:(术语)对于他力之念佛而言。自力之诸善,谓之杂善。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不善】:(杂语)违理而损害现世及未来世者,名为不善。五逆十恶是也。是在现在损害自他,在未来感苦果而损害己心身,故为不善。如三途之苦果,彼虽在现在损害身心,然更无为之招未来世之损害者,故非不善。唯识论五曰:“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恶趣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非于他世,故非不善。”大乘义章七曰:“恶法违损,称曰不善。”胜鬘宝窟上末曰:“十恶破戒违理,名为不善。”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中阴】:(术语)又云中有。死此生彼,中间所受之阴形也。阴者五阴之阴(新译云五蕴),俱舍宗以为有一定之中阴,成实宗以为无之,大乘宗以为有无不定。谓极善极恶之人,无中阴,直至所至。余皆有之。大乘义章八曰:“命报终谢,名为无有。生后死前,名为本有。两身之间,所受阴形,名为中有。”文句四曰:“中阴倒悬诸根皆毁坏。”(参见:中有)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歌罗逻】:(杂名)初宿胎内之位。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三之上曰:我初生时揽父母身,分以为已有,名歌罗逻。歌罗逻时,名曰无明。(参见:羯逻蓝)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白业黑业】:
为白业与黑业之并称。性善之业,称为白业;性不善之业,称为黑业、黑暗业。白业所感者称白报,即可意之报、善报;黑业所感者称黑报,即不可意之报、恶报。(南本涅槃经卷三十四、集异门足论卷七)((参见:四业)1782)p2099 FROM:【佛光大辞典】

【杂业】:非往生净土之行业,乃以余行而求往生净土,称为杂业。与“杂行”同。依往生礼赞所说,修杂业而往生净土者,甚稀甚微,百中唯得一二。p6640 FROM:【佛光大辞典】

【无漏】:(术语)Ana%srava,漏者烦恼之异名,漏泄之义,贪嗔等之烦恼,日夜由眼耳等六根门漏泄流注而不止,谓之漏。又漏为漏落之义,烦恼能令人漏落于三恶道谓之漏。因之谓有烦恼之法云有漏,离烦恼之法云无漏。俱舍论二十曰:“诸境界中,流注相续,泄过不绝,故名为漏。”大乘义章五本曰:“流注不绝,其犹疮漏,故名为漏。”法华文句一曰:“毗昙云:漏落生死。”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欲天】:指欲界诸天。计有六重,又称六欲天。即指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乐变化天、他化自在天。(俱舍论卷八)p465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若人不解如是业缘,无量世中流转生死。

何以故?不解如是业因缘者,虽生非想非非想处,寿八万劫,福尽还堕三恶道故。

[末学解说]

善男子!如果有人不解这样的业缘(善恶果报的因缘。善业是招感乐果的因缘,恶业是招感苦果的因缘。一切众生,都是由业缘而生的),就会在无量世中流转生死。

为什么呢?因为不解这样的业因缘者,虽能生于非想非非想处(此天之定心,至极静妙,已无粗想,故称非想;尚有细想,故称非非想),寿八万劫,但福报享尽之后还是堕入三恶道。

注解:
【业缘】:善恶果报的因缘。善业是招感乐果的因缘,恶业是招感苦果的因缘。一切众生,都是由业缘而生的。维摩经说:“是身如影,从业缘生。”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非想非非想处】:(术语)可享有非想非非想天之禅定也。与非有想非无想同。楞严经曰:“识性不动,以灭穷研,于无尽中,发实尽性。如存不存,若尽非尽,如是一类,名非想非非想处。”按非想非非想处,为无色界第四天,诸天之最胜者也。非想,言非有想。非非想,言亦非有此非想也。即经所云如存不存若尽非尽者是。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非想非非想处天】:非想非非想处,梵名  Naiva-sam!jn~a^na^sam!jn~a^yatana,巴利名 Nevasan~n~a^na^san~n~a^yatana。非想非非想乃就此天之禅定而称之。此天之定心,至极静妙,已无粗想,故称非想;尚有细想,故称非非想。又作非非想天、无思想亦无无想天、有想无想智天、非想非非想天、非有想非无想处天。乃无色界之第四天。此天位于三界九地之顶上,故又称有顶天。此天之名有三种解说:(一)非如色界四禅及前三无色之明了之想相,故称非想;非如无想及灭定,故称非非想。因此地痴闇不明了、不决定,故称非想非非想。(二)如无色界之第二天,不缘识处,故称非想;如第三天,不缘无所有,故称非非想。(三)于无色界第三之无所有处,除识处之想,今又除无想,共舍除想、无想,故称非想非非想。由上之三说可略见此天之相状。
 首楞严经卷九(大一九·一四六下):“识性不动,以灭穷研,于无尽中,发宣尽性。如存不存,若尽非尽,如是一类,名为非想非非想处。”又此天之寿量,长阿含经卷二十载为八万四千劫,立世阿毗昙论卷七则分为三品,此天之下品为七万大劫,中品为七万五千大劫,上品为八万大劫;大毗婆沙论卷八十四则称八万劫。(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经、立世阿毗昙论卷六、俱舍论卷二十八、大毗婆沙论卷一八五)((参见:无色界)5083)p3712 FROM:【佛光大辞典】

-- [经文] --

善男子!一切摸画,无胜于意,意画烦恼,烦恼画业,业则画身。

贪因缘故,色声妙好,威仪详序;瞋因缘故,色声粗恶,威仪卒暴;如瞋,痴亦如是。

无量世界,一百三十六地狱处,无量畜生,无量饿鬼,皆因业作;人、天亦尔。

无量众生获得解脱,亦因于业。

[末学解说]

善男子!一切摸画(因果),不会超越于意,由意而生烦恼,由烦恼而生业,由业决定报身。

因贪的缘故,色声妙好,威仪详序;因瞋的缘故,色声粗恶,威仪卒暴;如瞋,痴也是如此。

无量世界,一百三十六地狱处,无量畜生,无量饿鬼,皆因作业(恶业);人道、天道也是如此。

无量众生获得解脱,也是因于业(善业)。


(未完待续~)
===============================================

以上

深深忏悔自身业障深重,存在诸多不足,实修尚浅
愿佛菩萨加持、善知识教导,开启智慧,不断增上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文殊菩萨
南无弥勒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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